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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第二個言情世界

錢美雲同志的情報果然沒有錯, 從這天起, 林思珈第二天第三天,都在宋廠辦公室看到了他。

幸福來得太突然,林思珈樂不思蜀的刷著boss,日常打完招呼, 還能藉著幫宋廠打掃辦公室、倒水, 以及還書借書的過程中, 從詩詞歌賦聊到人生哲學。

第三天下午,林思珈已經把《呼嘯山莊》給看完了, 裡面, 宋廠從午飯後就坐在桌子前奮筆疾書, 整整三四個小時都沒動一下,林思珈認為該執行她兼職秘書的任務了,於是她放下書走進辦公室。

宋廠這幾天都在伏案工作, 不知道的還以為他轉文職了,林思珈有時候幫他打掃衛生, 也不小心瞄到一兩眼,他在翻譯一些英文材料。

太慘了。這麼大一個國企,只是翻譯一些英文資料,又不是什麼小語種, 竟然還要堂堂副廠長親自出馬,簡直不是一般的慘。

林思珈都不忍心看了。

說不定領導翻譯的是機要文件,深諳職場規則的林思珈努力做到目不斜視,在離桌子的半步之外探出小手, 終於成功拿到宋廠的搪瓷杯。

但還是讓領導注意到了她的小動作。

宋致遠迅速抬頭,就看到這位女同志一副做賊的模樣。

不過林思珈沒有做賊的自覺:“我看宋廠在這坐了幾個小時,想幫你去換一杯熱水,打擾到你了嗎?”

嘴上說著抱歉,臉上卻一點都看不出歉意的模樣,甚至還有些理直氣壯,“不過既然打擾了,那我再多說一句,宋廠,長時間看書寫字對眼睛可不好,你媽媽沒教過你要時不時停一停休息嗎?”

宋致遠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心想他媽媽還真沒說過這話。不過到底是來自同事的關心,他還是笑著收下了:“謝謝你的提醒,我……”

林思珈知道他接下來就要說不渴/不累/不麻煩她了,可是朋友之間、尤其是以為她在抱大腿的“朋友”,就是要越對他好,他才會記得她啊!

所以林思珈不給他拒絕的機會,抱著他的杯子就立刻往外走,那架勢就好像搶了錢包的飛車賊一樣,宋致遠也不是能跟人、尤其是女人拉拉扯扯的性格,只能眼睜睜看著她跑出去。

林思珈經過自己辦公桌的時候,還不忘抄起她的搪瓷杯,去開水房接了兩杯熱水,悠悠然回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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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致遠已經被打斷了,索性整理起檔案來,林思珈也順勢對他道:“領導,我大前天借的書已經看完了,今天想換一本可以嗎?”

“這麼快嗎?”宋致遠有些驚訝。

“我看書一向很快。”林思珈大言不慚,正好藉著機會交流了下她的讀後感,最後總結道,“我覺得基調還是沉重了點,想看點輕鬆溫暖一些的。”

這位女同志果然多愁善感、心靈脆弱。宋致遠這麼想著,身體卻很誠實的從包裡拿出他最近在看的書:“或許你會喜歡這本?”

“《撒哈拉的故事》——這個我喜歡。”林思珈高興的晃了晃書,問,“宋廠你看完了嗎?我晚點看也沒關係的。”

“我以前就看過,你拿去看吧。”宋致遠低下頭繼續整理檔案,突然又想起什麼,語氣隨意的道,“對了,我桌上的東西,你有興趣也可以拿去看。”

林思珈不由愣了一下,遲疑的問:“檔案也可以嗎?”

宋致遠一邊把翻譯好的材料裝進公文包,一邊點頭:“我放在桌面上的都可以。”他的辦公室不鎖門,只要是單位的職工都能進來,真正機密的東西他當然不會放這裡,最起碼也要藏抽屜用鑰匙鎖起來。

他也是覺得小林同志人不可貌相,既然能這麼用功的看書,不如多看點跟工作有關的資料,說不定以後能派上用場。於是就這麼提點一句,要怎麼做還看小林自己的意思。

宋致遠說完這句就不再多言了,林思珈也乖乖回自己的位置,走之前還看了一眼宋廠桌上還剩一半的英文材料,忍不住想入非非。

領導這是找她分憂的意思?

可是他怎麼知道她會翻譯呢?

好吧這都不是重點,現在,要不要讓宋廠如願以償才是重點。

讓林思珈自己選的話,她要是有這份上進心,就不可能進雲州客車製造總廠混吃等死了,她現在坐辦公室,跟車間工人不一樣,日後改制也輪不到他們這些行政崗下崗,所以她還能比大哥多堅持幾年十年的,等這家公司徹底倒閉了,正好提前退休,過幸福的養老生活。當然能像她爸媽說的那樣,結了婚以後,讓婆家調到更清閒穩定的單位,那就更好了。

總之,在單位積極表現什麼的,對林思珈來說除了讓自己變得更忙更累以外,根本毫無意義,這要是換一個領導暗示,她分分鐘可以裝傻拒絕。

然而對方是宋廠,她心心念念要刷的boss,現在拒絕的話,會不會影響她的偉大計劃?

糾結的林思珈還沒作出決定,宋廠已經拎著公文包出來了,她忙抬頭打招呼:“宋廠,又出去啊。”

“嗯,我去一趟市局。”大概是關係變不錯了,宋致遠偶爾也會跟林思珈說一聲他的行程,“下午大概就不會回來了。”

“好的,宋廠慢走。”

目送著宋廠離開後,林思珈到底起身進了他的辦公室,拿走他桌上的英文材料。看在他這麼慘的份上,她還是稍微幫把手吧。

林思珈也是典型的口嫌體正直,之前說得那麼不願意,真正做起來反而興致盎然,當然她自己認為是新鮮感作祟,第一次做翻譯工作,比想象中要容易很多嘛,難怪宋廠寫一天也不覺得累。

向領導看齊、開始奮筆疾書的林思珈,譯完整整兩頁資料她猛然想起自己的打算,立刻收了手。她只是想表達一下為領導分憂的心意,抱個大腿,並不想真的被抓壯丁好嗎。

深謀遠慮的林思珈頓時就不幹了,把資料都扔回宋廠桌上,自己翹著二郎腿等下班。

上班時間不止她一個人摸魚,錢美雲已經是今天第三次跑到林思珈的位置,小聲的問她:“珈珈,你說林大嫂真的能把我跟劉佳的裙子都做好,這才三天不到啊?”

今天上午一到單位,林思珈就跟錢美雲和劉佳說,下午她大嫂已經能把裙子做好,讓她們下了班都跟她回家一趟。

其實她們不知道,早上出門時,林思珈已經看到了成品了。

那天有林思珈幫忙“砍價”,劉小紅和她們說好兩條裙子的手工費兩塊,算起來是比裁縫店裡少賺了整整一塊錢,可是沒有林思珈的宣傳介紹,人家也不會放著裁縫店不去來找她。

劉小紅不是那種貪心不足的人,她長這麼大第一次靠自己的本事賺錢,一點都不嫌兩塊錢少,小姑子剛開始去車間,按學徒的工資算,一個月也才二十一,她做縫一條裙子就能賺一塊錢,劉小紅高興得爆發了小宇宙,這兩條裙子都是她“聞雞起舞”趕出來的。

可是錢美雲不知道,她又實在喜愛那條裙子,因此很有些患得患失。

林思珈拍著胸脯向她保證:“我大嫂第一次賺錢很興奮,加上她剛幫我做好,有那個手感在,下午完工肯定沒問題的。”

“那就好。”錢美雲終於信了,又興致勃勃的拉著林思珈說,“明天你也跟我們穿一樣的吧,正好坐實咱‘三朵金花’的大名。”

自從林思珈調來了辦公室這邊,幾乎就跟錢美雲和劉佳形影不離、同進同出,她是全廠公認的“廠花”,另外兩位也同樣是清麗可人的美少女,三個人形成靚麗的風景線,就有人在背後稱呼她們是廠裡的“三朵金花。”

不過林思珈表示不約,“我二哥進了一批新貨,國際慣例還是讓我先選,我明天要穿新衣服。”

錢美雲性格爽朗,被拒絕也不生氣,而且一臉感慨,“真羨慕你,要是我哥他們也下海賣衣服,說不定我現在也能天天穿新衣服。”

其實錢美雲想多了,林思珈這次能穿上新衣服完全是憑自己的本事。

前幾天,她把錢美雲和劉佳兩位“客戶”帶回家,談完了這樁小生意,已經頗有奸商潛質的林成山當場決定要跟劉小紅強強聯合,他負責進料子,請劉小紅加工,這種成衣放到街上賣,價格能在布料和加工費的基礎上翻一倍,而且一年四季都可以賣,因為裙子長到腳踝,冬天能在裡面加絨褲,他有信心能夠小賺一筆。

裙子是林思珈想出來的,第一批“客戶”也是她帶回來的,林成山對親妹妹向來大方,錢還沒賺到,已經決定先出血,獎勵林思珈一身新衣服了。

其實林思珈還有點不太滿意,她想不到二哥動作會這麼快,還以為大嫂會有時間再幫她做兩件衣服,她都想好了,這次要做連衣裙,二哥到的貨,肯定沒有她親自想出來的款式好看。

不過為了她們的賺錢大計,林思珈決定暫時妥協了,有新衣服總比沒有好。

所以,送走了歡天喜地的劉佳和錢美雲後,林思珈還是興致勃勃跟二哥去了他的住處。

林成山擺攤的地方離住處更近,加上每天晚上收了攤直接回去睡覺,所以貨物都放在了住處。

又因為林成山租的是一間臥室,他們和房東夫妻同住一個屋簷下,林家人也不好過去打擾,所以這是林思珈第一次到二哥的住處,從走進學校大門,一路上都有人朝他們打招呼。

“小林回來了?這是你妹妹吧?”

“你妹妹長得真標緻,多大年紀了?有物件沒?”

到了齊老師家,兄妹倆又受到房東夫妻的親切問候,林思珈這麼個走到哪裡都人見人愛的“瑪麗蘇”,第一次見面,就差點被熱情的齊老師拉上桌陪他們一起吃晚飯,還是她哥挺身而出:“齊老師,下次吧,妹妹陪我過來拿點東西,待會還要跟我去出攤。”

聽林成山這麼說,齊老師才作罷,“做生意要緊,那我就不耽擱你們,以後有空帶妹妹來家裡做客啊。”

林成山點頭應是,然後一臉神秘的拉著林思珈進臥室,“我給你看個好東西。”

說著,他從上了鎖的抽屜裡寶貝的掏出一副蛤蟆鏡,“二哥對你好吧?這可是進口貨,就這一副,我自己都捨不得用……”

林思珈確實眼前一亮,據說蛤蟆鏡是這個年代的裝逼利器啊,作為時尚達人的她怎麼能沒有呢?林思珈也不跟親哥客氣,美滋滋的戴上墨鏡,站在鏡子前欣賞了一會自己的盛世美顏,轉頭要求道:“再過不久就到夏天了,我每天中午還要頂著大太陽回家吃飯,吃完又回單位繼續上班,二哥你再幫我弄個大草帽好不好?”

“大草帽?”林成山有點懵逼,“鄉下幹活戴的那種嗎?”

“當然不是了,二哥你都不看報的嗎?”林思珈鄙視完,又耐心的解釋道,“前天,《中國紡織報》有一篇寫北京流行的報道,上面一個女孩手裡拿著草帽,我覺得種帽子跟很多裙子都可以搭配,聽說那就是北京女孩的打扮,我也想要嘛。”

“好好好。”林成山看起來吊兒郎當,其實很有些“鐵漢柔情”,最受不了女生的撒嬌,可惜他媳婦是個“鐵骨錚錚”的女漢子,讓她低頭撒嬌不可能,林成山這點小愛好也就只能在親妹妹這邊享受到,所以只要林思珈開口,他能給的就從來沒拒絕過,這次也一樣,“你總要把那份報紙找到吧?到時候把圖剪下來,讓我兄弟幫你找找看。”

林思珈滿意了,把墨鏡推上頭頂,傲嬌道:“那我今天勉為其難陪你去擺攤吧,給你免費當一天模特。”

“求之不得。”林成山知道妹妹有多懶,生怕她反悔似的,立刻挑了一套他壓貨最多的款遞給林思珈,“去衛生間換上,咱們馬上出發。”

很快,兄妹倆拎著一麻布袋的貨出門了,出門前還不忘跟齊老師夫妻打聲招呼,看著他們離開,一臉慈眉善目的齊老師才對丈夫道:“小林妹妹這孩子,看著可真招人喜歡,說不定鍾老師她兒子那事真能成。”

她丈夫凌老師也是幽默的性子,打趣道:“不成還可以留給咱們小遠。”

齊老師忍俊不禁的道,“你要是像鍾老師夫妻那樣,非得把小遠綁在身邊不可,那還真的能用上‘美人計’。”

凌老師笑著搖頭,“小遠都成年了,他自己愛去哪兒去哪兒,我才操那麼多心。”

林思珈還不知道自己成了齊老師夫妻的話題,她難得關心起二嫂來,“二嫂今天沒回家,也不在教師宿舍,是回孃家了嗎?”

林成山無所謂的點頭,“她回孃家住幾天也好,我正想找機會去趟省會,她不在旁邊還耳根清淨。”

林思珈:……

不知道該不該為二嫂點蠟,她這個當口跑回孃家,顯然是因為二哥寧願找大嫂合作,都不讓她插手生意的事。可惜鬧回孃家非但沒有作用,反而正合她二哥的心意,二哥去省會勢必要順帶進貨,一個人明顯不行,二嫂不在身邊,最後爸陪二哥出門就順理成章。

所以說人真的不要太自作聰明,有時候指不定誰算計了誰。

林思珈感慨一聲就丟開了,轉而問:“二哥,如果我幫你跟大嫂在廠裡接單子,去省會能給我帶塊手錶嗎?不用上海牌,蘇州表就行了。”

林成山挑眉問:“你要手錶做什麼?”

“爸媽自從知道我的辦公室離宋廠很近,上下班他都要從我前面經過後,就總想著讓我在領導面前好好表現,每天花式騙我起床,我自己沒有手錶,又摸不準時間,好幾次被騙得提前大半個小時到單位。”林思珈說起來就很鬱悶,“我可不想當宋廠那樣的勞模。”

林成山能感受到她的怨念,他妹妹除了好吃懶做,還有個最大的愛好就是睡懶覺,現在上班了,每天要她按時起床就不容易,爸媽還要騙她提早起床,她不炸毛就算不錯了。林成山忍俊不禁的點頭:“行,只要你能給我訂出十件,我就幫你買塊蘇州表。”

“小看我了吧。”林思珈大言不慚,“我起碼能賣出二十件。”

林成山也財大氣粗的道:“真有二十件,那我就給你買塊上海梅花牌的。”

為了感謝二哥的爽快,林思珈這天給他當了一晚上的模特,招攬了無數顧客。收工時還表示不要他的衣服了,她等著新手錶。

第二天,林思珈穿上了和錢雲美、林佳的同款裙子,想著有“三朵金花”的影響力,二十件的任務應該沒壓力了,為此她還特意去樓上喊劉佳姐,“我們一起去上班吧。”

林思珈和劉佳手拉手,又運氣很好的在半道上碰到錢美雲,三朵金花正式會晤,有說有笑的走進單位大門,林思珈已經收穫了無數意向客戶,這讓她喜上心頭。

更驚喜的還在後面,林思珈告別小夥伴來到自己的辦公處,她要攻略的宋廠已經伏案工作了,並且第一次主動招呼她:“小林同志,有時間請進來一下。”

“誒。”肯定是準備表揚她了,林思珈歡快應道,“我馬上過去。”

“小林同志,坐。”

這一次宋廠對她格外禮遇,林思珈毫不客氣的坐下了,興奮的眨著大眼睛問:“宋廠找我有事嗎?”

可惜宋致遠並沒有看著她,從那天把女同志從頭到腳打量了一遍,宋致遠就很注意這個問題了,儘管對方並不在意,他卻不希望自己再次冒犯。

宋致遠斂目道:“我想請問一下,今早我桌上有一份翻譯檔案,是你幫我做的嗎?”

“是啊。”林思珈並不氣餒,繼續努力刷boss,“宋廠你昨天說我可以看桌上的檔案,我就想試試能不能幫你。”

“那你……做了多久?”

“從你離開時到我下班,應該有三個多小時吧。”林思珈表演自然生動,恰到好處的羞愧,“我效率有點慢,宋廠不要介意。”

宋致遠終於抬頭看向她,卻不是懷疑,而是驚訝,“我記得你是初中畢業?”

林思珈點頭,心裡卻開始捉急。怎麼還不開始誇她,是她做的還不夠嗎?

“為什麼沒有繼續讀下去?”

林思珈忍不住拉下臉,不誇她也就算了,還問這麼多有的沒的,真不夠義氣。但人家是領導,她還是回答了,“考不上高中和中專。”

“抱歉。”宋致遠一看她變臉,就意識到自己冒犯了,忙解釋道,“我是看你英語這麼好,不繼續升學有點可惜。”

林思珈沒什麼表情的“哦”了一聲,反正她自己不覺得可惜。

宋致遠是真的愛才心起,單看這份譯文,小林同志三個小時能完成這麼多,而且錯誤的地方很少,他自己都自愧不如,說起來他是名牌大學生,對英語實在一竅不通,這半年惡補了不少單詞,再加上有字典在手,才開始試著翻譯資料,小林一個初中畢業生,如果不是自己勤奮好學,就是天賦異稟了。

不管她是哪一種,他都希望她能繼續深造,為社會做更大的貢獻。

所以,宋致遠忍不住又唐突問了句:“你家人……對你學習的事怎麼看?”

他這幅樣子讓林思珈靈光一閃,原著中宋書記好像很喜歡勸人上進,男主作為九十年代的大學生,天之驕子,到宋書記身邊後,不但被他慫恿考了各種證,還被他拐去讀研了,想想那段時間男主一邊工作一邊讀研,簡直不要太苦逼。

宋廠該不會又把主意打到她身上了吧?林思珈警醒的道:“我媽說了,讀書也是為了學校分配個好的工作,以後捧鐵飯碗,但是我不用這麼辛苦,等我結了婚就能安排更好的崗位。”

“結、結婚?”宋致遠萬萬沒想到會從她嘴裡聽到這麼一番話,都有點被嚇結巴了。

林思珈趕緊捂住了嘴巴,糟糕,她似乎說的有點多了?

孤男寡女的,說到結婚的話題就有點尷尬了,宋致遠還是終止了話題,卻又擺脫了林思珈一件事,“可以麻煩你幫我把這些也翻譯出來嗎?我明天又要出差一趟,實在沒有時間……”

果然不能在領導面前表現得太能幹。

林思珈有點後悔,遲疑的問:“什麼時候要?”

宋致遠倒沒有身為領導的理所當然,而是商量的語氣:“下周一之前可以嗎?如果不行,看你的能力做多少,剩下的我自己來。”

有一週時間,她每天花個兩小時就能夠搞定了,林思珈這才放心了,接過材料笑道:“那我試試吧。”

宋致遠抬起頭,一不留神就被她的笑容吸引了,小林同志笑起來……果然像大家說得那樣賞心悅目。

* * *

這天,工作中的宋廠就經常走神,時不時抬頭看一眼門口,總是想起林思珈那句話。

其實那句內容本身不算出格,父母那一輩幾乎都是那種思想,只是他從來沒見過哪個女同志像小林那樣膽大的,在男同志面前把結婚掛在嘴邊的。

會不會……那句話就是說給他聽的?

細想起來,小林同志確實跟其他那些見了他就臉紅低頭的女同志不一樣,小林對他的關心總是表現在明處,噓寒問暖,關懷備至,最近還想辦法為他在工作上分憂,再加上她今天的大膽暗示。

或許是因為他的態度讓小林誤會了?

宋致遠忍不住紅了臉,同時也在心裡下定了決心,以後還是要主意保持距離,他沒那個意思,就別耽誤了人家小姑娘。

作者有話要說:  啊,日不了萬,我決定日六日九,小夥伴不要嫌棄我渣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