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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第二個言情世界

宋致遠一直很清楚, 至少在當下的環境裡, 她算不上大家認同的那種好姑娘。她熱情直接,鬼馬精靈,遊戲人生,這些個性單獨拎出來, 都讓人招架不住, 合在一起大概就是災難了吧。

追求這樣一個別具個性的姑娘, 是非常需要勇氣的事情,宋致遠自己也有心理準備, 但是他還是沒料到, 她能毫不羞澀的問他喜歡她什麼。

究竟喜歡她什麼?宋致遠從沒想過這個問題, 甚至她問出口之前,他都沒有意識到,原來這種心情就是喜歡。

在宋致遠所生活的環境, 周圍的人,從來沒有人把喜歡掛在嘴邊, 在大學裡,大家都把物件稱之為志同道合的革命戰友,也可以說是靈魂伴侶,彼此都有著共同的目標和信念, 為了信仰走到一起,並且今後能夠互相扶持、共同進步,這才是當下人們對感情和婚姻的追求。

所以聽到她說“喜歡”兩個字,宋致遠才有種恍然大悟、豁然開朗的感覺, 他並不需要她當自己的革命戰友,不要求她有多大的追求理想,更不奢望她能當她的賢內助,在大後方默默支援著他拼事業。

他只是出於喜歡,才會想要和她在一起。僅此而已。

現在想想,宋致遠並不清楚是什麼時候動的心,某天回過神來,就意識到自己滿腦子裡都是她的臉,在單位他會不自覺的關注她,小到她今天穿了新衣服,在外面跟同事細數最喜歡吃的東西,然後到了外面就會下意識的尋找她說的那些東西,莫名其妙就把這些東西一件一件送到了她的面前。

宋致遠當然知道這是很傻的行為,每次回單位都要經歷一路的自我唾棄和反省,並且堅信這是最後一次了,可是還沒進辦公室,總能看到她雙眼發亮的迎上來,一點都沒有女同志該有的矜持,甚至都不用他招呼,就自動跟在他身後進屋了——那模樣總讓他想起大學教授家養的小京巴,給它帶過兩次吃的後,每次看到他就自動搖尾巴。

但是跟喂小京巴不同,每次看著她歡天喜地接過他帶回來的小禮物,內心總會湧出一股滿足感,這種感覺讓他有些樂此不彼。

於是不知不覺,哄她開心已經成了刻在骨子裡的習慣。其實他早就發現了,她翻譯檔案遠比他想象的要得心應手,速度快用詞準,幾乎沒有出過錯,卻偏偏喜歡趁他在的時候裝模作樣,偷懶的小計謀一戳就破。

可這種別人做起來只會讓他厭煩的行為,放在她身上,他竟然覺得可愛。

或許就應了那句詞,“平生不會相思,才會相思,便害相思”。

宋致遠卻不想讓她知道這個,不是害羞,以她的性格要是知道吃定了他,恐怕更不會馬上接受他了,勢必要以這個為把柄玩個盡興。所以他一面臉紅,一面卻又故作淡定的道,“這個問題只能告訴物件。”

林思珈挑了挑眉,幾個意思,騙她現在就答應做他的物件?

開玩笑,她是這種——好吧,她確實被吊起了胃口,宋廠竟然沒有矢口否認,就說明他對她的喜歡,比她想象的還要多啊。

他到底是什麼時候情根深種的?她越來越想知道了。

可是讓她就這樣“被迫”接受,林思珈又有點不樂意,所以她努力眨著大眼睛,一臉可愛的試探著:“未來的物件也不可以嗎?”

宋致遠一心一意批著公文,根本沒抬眼看她,“以後的物件……那就以後再說。”

小氣鬼。林思珈朝他做了個鄙視的鬼臉,最後還是忍不住道:“一句表白都沒有,就想騙人家當你物件,想得也太美了吧?”

宋致遠終於停了動作,抬頭看著她,下意識抿了下唇,“可你不是已經知道了嗎?”

“我知道什麼?”林思珈裝傻。

宋致遠耳朵再一次泛紅,輕聲道:“知道我……的心意。”

林思珈得意的勾了勾唇,打算裝傻到底:“你什麼都不說,我怎麼會知道?我又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

宋致遠頓時啞口無言,她這麼不依不饒的樣子,他多少有預感,想要讓她接受自己,某些環節是躲不過去的。只是現在是上班時間,他們倆在辦公室不幹正事,說……說那種話,實在有些顛覆宋致遠的三觀。

然而好不容易讓她松了口,錯過這個機會,又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宋致遠以前不著急成家,是因為沒有參考物件,自從發現自己對她的心意後,幾乎每天都在想、想他們以後的生活,比如結婚生子……

他已經有點迫不及待了。

想到這裡,宋致遠終於決心拋棄節操,鼓起勇氣直視她的雙眼,“思、思珈同志——”

這個神奇的稱呼多少讓林思珈出戏,她沒奢望他奔放到喊她“親愛的”“小寶貝”,直接叫“思珈”她也不介意啊,非要加個同志,是想安利她入/黨嗎?不過現在不是吐槽的時候,林思珈默默的忍了,用眼神示意他繼續。

宋致遠艱難的把話說完:“我喜歡你。”

雖然沒什麼動人的詞語,最簡單的四個字聽在林思珈耳朵裡,仍然讓她有種心花怒放的開懷,並且興奮的追問:“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宋致遠卻不再說話,一眨不眨的看著她。

沉默的對視了幾秒,林思珈敗下陣來,抿嘴小嘴道:“好吧,看在你誠心誠意的份上,我接受你了。”

“現在可以說了吧?”

“你真的原意……”驚喜來得太突然,也許是她回答得太過兒戲,宋致遠反而有些難以置信,確認般的問,“願意做我的物件?”

林思珈一臉的躍躍欲試,“我還可以反悔的嗎?”

“不行。”宋致遠一著急,下意識就想要伸手抓住她,舉到一半才反應過來,就算開始處物件了,還沒有結婚,也應該發乎情止乎禮。

遂趕緊把手收回去,宋致遠期待的問:“明天不上班,我是不是該去拜訪一下伯父伯母?”

“剛確定關係就想登堂入室了?想得真美。”林思珈想也不想的拒絕了,說完又頓了頓,眯著眼睛看向他,“你是在轉移話題吧,說好的答應處物件,就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呢?”

宋致遠扯了扯嘴角,他的意思還可以這麼解讀嗎?

不過看在物件已經被騙到手的份上,他還是如她所願的回答了,“大概是從你對我示好的時候開始的吧。”

氣定神閒的看了林思珈一眼,宋致遠繼續說,“有些事,畢竟不能一直讓女同志主動。”

變臉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林思珈簡直懵逼,“什麼叫我對你示好?我在夢裡對你示好的嗎?”

“我知道你們女同志臉皮薄,那段時間幫我做衛生,翻譯資料,辛苦你了。”

“哼,淫者見淫。”林思珈跟人鬥嘴還從來沒輸過,畢竟一般人沒她這麼臉皮厚,什麼話都敢說,“我看你早就心懷鬼胎,是不是在車間裡就一見鍾情,想盡辦法把我調到你身邊,好來個近水樓臺先得月?”

宋致遠微微一笑。

或許吧,若不是他從一開始就意志不堅定,自然有的是辦法把她調到其他部門,現在也就不用把自己都搭進去了。

林思珈本來還有繼續鬥下去,就當打發無聊的工作時間了,不過下班鈴聲一響,她就歸心似箭的站起身,“下班啦,宋廠再見。”

這一次她是真的要走了,宋致遠眼明手快的抓住了她的手腕,脫口而出:“等等——”

林思珈一回頭,他便飛快的鬆開了手,期期艾艾的問道:“你還沒回答我……明天去不去紅房子?”

* * *

這個休息日,林思珈頭一次不用父母喊她,還不到九點就自己起床了,卻在房間裡磨磨蹭蹭了一個多小時,衣服換了三四輪。

林思珈現在的衣櫃,比她過去十幾年數量都要多了。誰都沒想到,林成山生意越來越好,還跟劉小紅合作賣起了自家做的衣服,最大的受益者卻是林思珈。

林家人其他人都是從小苦過來的,包括自己當起了老闆的林成山,骨子裡都還帶著勤儉節約的好品格,可以給妹妹買手錶買蛤/蟆鏡,讓他在自己店裡裝部電話都捨不得。

而林思珈不一樣,她完全不需要適應,好像天生就是享福的命,無師自通就知道什麼最好吃,什麼最好玩,以及女孩子怎麼打扮最好看。她隨便想出來的款式,劉小紅做了成品掛店裡賣,總能受到女孩子們的喜歡,變成店裡的活招牌。

靠著這些“技能”,林思珈理每每直氣壯的找二哥要新布料,請大嫂做衣服。她也到了嫁人生子的年紀,大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好說個好人家,因此連張桂芬都不攔著劉小紅給她做新衣服。

短短兩個月,原先空蕩蕩的衣櫃已經塞得滿滿當當了。

喜新厭舊的林思珈花了半個小時,最終決定穿她一直沒機會上身的小碎花套裝。

這套衣服的款式很不錯,劉小紅做了兩個同款,分別是黃色和紅色的,選擇了相對輕薄舒適的棉綢,一拿去店裡反響就很不錯,加上仿製的還沒這麼快出來,劉小紅近期就都在做這個同款。她心裡其實很佩服小姑子的眼光和品位,小姑子要做的衣服很少用到現在最流行的的確良,但是她要的款式做出來,價格不比的確良的衣服低多少,賣得反而要比店裡的的確良更好。

然而林思珈上次堅持要一定用粉色碎花布給她做這身套裝,連劉小紅都看不懂了,現在大街上流行的黃色紅色多洋氣啊,其實白色也好看,城裡沒那麼講究,有些姑娘也開始流行穿白裙子了,小姑子皮膚又白又亮,她穿白色絕對比別人都洋氣,偏偏這次想不開,非要弄帶花的。

讓劉小紅說,這種粉色帶花的布,小時候在他們鄉下流行過一陣,可那時候不是物資短缺嗎,人都要餓死了,哪還有力氣生產東西?所以很長一段歲月,他們周圍連新衣服都沒見過,誰要有塊花布,絕對能引來無數人的羨慕。現在生活條件好了,老百姓能吃飽飯,到處都在搞生產搞賺錢,的確良、混紡、燈芯絨什麼各種洋氣的新面料都弄出來了,過時了的碎花布,穿出去要被人笑話老土帽的。

所以,劉小紅是拗不過林思珈軟磨硬泡,給她做了這身衣服,但全家都盯著不讓她穿去上班,就怕她惹人笑話,影響聲譽。

不過今天休息,老媽他們總不會再攔著她穿新衣服了吧?林思珈美滋滋的確定了服裝,開始準備設計造型,這輩子的第一次約會,總算是給了她隆重打扮的機會,林思珈早就技癢難耐了,一興奮就花了小半個鍾,編出一條森女氣息滿滿的辮子,蓬鬆的髮尾綁上蝴蝶結,再戴上她二哥辛苦給她弄回來的草編帽,簡直完美。

剛忙完的林思珈還沒來得及好好欣賞自己的盛世美顏,房門就被人一把推開了,伴隨著她媽標誌性的大嗓門:“珈珈,這都快吃午飯了,快點起床。”

林思珈看著門口抗議道:“剛剛到十點呢,午飯都還沒開始做吧?”

張桂芬同志進閨女的房間永遠學不會敲門,但這次受驚嚇的卻是她自己,一進屋發現閨女不是在床上,而是站在床邊,屋裡頭還戴了個草帽,毫無心理準備的張桂芬被嚇了一跳,“你這穿的什麼,奇奇怪怪的?”

林思珈摘下帽子,湊到她媽跟前抗議:“我這麼美,哪裡奇怪了?”

張桂芬骨子裡其實是個顏控,生了兩個兒子,還有兩個大孫子,她最疼的唯有小閨女,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小閨女長得好,給她掙了臉。張桂芬堅信,女人有了美貌,人生就成功了一半,以後再嫁個好人家,搞定公婆,下半輩子就等著享福了。

畢竟她自己就是這麼被小閨女搞定的,人家說“大孫子,老人的命根子”,他們兩口子活到這歲數,連兒子孫子都排後邊了,一心只想幫小閨女先過上好日子。

所以張桂芬聽到小閨女說這樣更好看,她也立刻拋開驚嚇,湊了過去仔細端詳。

“我看看啊。”張桂芬伸手摸了摸她的辮子,驚奇道,“你這頭髮怎麼梳的,弄得跟叫花子似的?不過倒是怪好看的,頭頂蓬得那麼高,反倒讓臉看起來又小了一圈。”

林思珈很高興,重新戴上帽子轉了兩個大圈,全方位展示自己的新造型,“衣服呢?”

“這顏色穿你身上顯白,白得跟發光似的,一點都不土氣。”張桂芬看著小仙女一樣的閨女,臉上不自覺露出了自得,縱容道,“既然你高興,在家就這麼穿也行。反正今天不用出去了……”

說完,張桂芬就準備出去忙了,卻被林思珈一句話拉回來,“我下午要出門的。”

“下午跟誰?去哪裡?”張桂芬折回來問。

“跟宋廠。”林思珈笑眯眯的道,“他約我去看電影。”

收到來自宋廠吃牛排的邀請,林思珈是心動的,但是為了不拖宋書記這位未來政/壇新秀的後腿,她還是忍痛拒絕了,上個月宋廠就去了一趟紅房子,這個月再去,落在有心人眼裡,難免留下個生活奢侈的作風。

畢竟如果不是因為她,宋致遠自己應該不會踏入那個地方,不符合他的風格。

林思珈只好安慰自己,再過幾年,等吃西餐不再是土豪專屬,她再痛快的吃回來。

不去紅房子,看電影就成了他們的首選活動。林思珈故意憋著沒告訴家裡人,就是想給他們一個“驚喜”,她媽果然很驚喜,都急得差點揪她的頭髮了,“你個小壞蛋,宋廠約你怎麼不早說?還打扮得這麼怪模怪樣,存心出去嚇人是不是?”

林思珈後退兩步,拒絕道:“你剛剛說我這樣挺好看的,我不換。”

“我又沒攔著你,喜歡在家裡過癮不行嗎,幹嘛非要穿到外面惹人笑話?再把宋廠嚇跑了,我看你怎麼辦——”

林思珈心想堂堂宋書記,小心臟才沒有他們想象的這麼脆弱,平時那麼個“道德模範”的架勢,她稍微一刺激,都能上班時間向女職工表白,堂堂廠長頂風作案,可見骨子裡也是個悶騷,她就算真辦成女鬼,也未必能嚇到他。

再說了,如果談戀愛的時候,他都無法接受她這點小習慣,還指望婚後對她百依百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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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珈的歪理再一次讓林家人無話可說,主要是她放話,他們非讓她換造型,她就不出門了,直接放宋廠鴿子。

張桂芬他們一想,還沒正式處物件就隨便放鴿子,這是送命題啊,宋廠就算再中意他們珈珈,恐怕也忍不了她這任性胡來的性子吧。

二選一,還不如就讓她這麼出去,人宋廠在北京上過大學,說不定見多識廣的人不在乎這種小事。

於是林思珈就抬頭挺胸的走出了家門。他們的關係目前還沒有曝光,放假的日子,不管是廠裡還是廠外,都不方便,只能定在電影院外面碰頭。

正好林成山中午吃完飯,回店裡的時候,騎車送林思珈一程。

走出家屬區,林思珈的新造型收穫了一路的目光,有驚豔當然也有驚嚇,總之都是回頭率,林思珈驕傲的抬頭挺胸,她打扮都是為了取悅自己,回頭率越高她越覺得爽,不必關心路人驚豔之後將怎麼評價她。

林成山騎出工廠大門,又騎了一段距離,才美滋滋的道:“珈珈,你們這就是處上了吧?真沒想到,宋廠有一天還要喊我哥。”

“他不是已經喊過你林大哥了嗎?”

“嗨,我說的是當宋廠的大舅,啊不,是二舅哥。”林成山想起他這幾個月幫妹妹張羅奔波,本以為鍾晨是最好的選擇,後面主動出現個條件更好的江嶼遲,然而到最後,他妹妹竟是沒讓他插上手,自個兒就把廠裡最優秀的單身漢宋廠給搞定了。

他以前還覺得江嶼遲挺有誠意,自從聽了宋廠為妹妹做的事,才知道什麼叫上心。反正放他自己身上,別說沒結婚,就算是自個兒親媳婦,他也捨不得把血汗錢讓她去禍害。

宋廠平時那麼個聰明的人,現在大概是被他妹妹迷得神魂顛倒了。當然他站在妹妹這一邊,就只剩下為她的爭氣而欣慰甚至是得意了。

林成山喜滋滋的總結道:“還真像爸媽說的,你就是有別人沒有的福氣。”

說話間,兄妹倆已經到了電影院門口。放假的日子,電影院外面也是人山人海,但是林成山坐在腳踏車上,地勢高看得遠,一眼就見到人群中的宋致遠,興奮的直揮手:“宋廠,我們在這兒。”

林思珈偷懶沒下車,身子剛好被她哥給擋住了,宋致遠直到走近了才發現她,剛露出笑容,就注意到她那雙又白又筆直的大長腿。他先是被白花花的美腿晃得眼花,回過神來便皺起了眉,這麼短的褲子,跟內/褲差不多了,她竟然大咧咧的穿出來,簡直、簡直有傷風化。

宋致遠忍不住環顧四周,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他感覺周圍的人好像都在看她的大腿。一群流氓。

林成山不想當電燈泡,見證他們順利會師後立刻道:“宋廠,你們幫我看下車子啊,我去買票。”

上次在紅房子的錢是宋廠出的,今天他沒時間在這看電影,買兩張票確實應該的。

宋致遠卻攔住了他:“不用,林……二哥,我已經買好了票。”

林成山停下腳步,他還沒注意到宋廠已經改了稱呼,而是關心的問:“是嗎,幾點的?”

“還有半個小時開場了。”

“那看完差不多三點半了?我三點多過來接珈珈。”

宋致遠看了林思珈一眼,拒絕了,“不用這麼麻煩,我下午還要回一趟辦公室。”

林成山想想上個月珈珈跟宋廠回單位加班,也沒人傳閒話,這次應該也一樣,就答應了,“那行,你們玩得開心,下次有時間我再陪你們。”

林思珈一直沒做聲,林成山還以為他妹妹在物件面前,終於有了女孩子該有的羞澀,他就沒在意,當然也不知道自己剛一走,他“羞澀”的妹妹就衝著宋廠秋後算帳了。

“你剛才衝著我皺眉是幾個意思?”

宋致遠一愣,沒想到她眼睛這麼尖,但也如實的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你的褲子太短了。”

周圍人來人往,林思珈也不害羞,上前一步,幾乎貼到了宋致遠跟前問:“不好看嗎?”

宋致遠不好意思再看她脖子以下的部位,腦海裡卻免不了想起之前看到的畫面,那雙腿又細又直,白得發光。

確實挺好看的。宋致遠耳根微紅,但還是咬牙道:“太短了,再好看……也不行。”

林思珈耳朵很尖的聽見了整句話,滿意的勾了勾唇,又往前湊了一點點,戲謔道:“可是大街上很多人穿得比這還短呢。”

宋致遠堅持原則,“她們是她們,你是你。”

“天氣這麼熱,短一點才涼快啊。”

宋廠依然油鹽不進:“那也不能這麼短。”

林思珈挑了挑眉:“你說要多長才行?”

“最多露出腳踝。”

“哼,老古板。”林思珈滿臉傲嬌的轉身,一邊往電影院門口走,一邊理直氣壯道,“我愛穿多短就多短,大熱天的誰要像你似的長衣長褲。”

“小……”宋致遠緊緊跟在她身後,“珈珈,要不要買點吃的帶進去?”

林思珈也不是真的生氣,聞言便停下了腳步,“買什麼?”

“旁邊有人在賣瓜子花生爆米棒,你想吃什麼?”

正式處物件了,林思珈毫不客氣的點了瓜子,又要求道:“我還想喝橘子汽水。”

“我現在去買。”宋致遠有求必應,“在這等我?”

要求都得到滿足的林思珈高興了,笑容甜美的道:“我跟你一起去。”

彷彿被這個笑容感染了一樣,宋致遠眼神也柔和起來,溫聲道:“好。”

捧著瓜子和汽水進入電影院的林思珈又恢復了眉開眼笑,說來慚愧,這輩子第一次看電影,體驗卻不是很好,沒有空調的電影院裡又悶又熱,宋致遠選的又是她最不趕興趣的那種手撕鬼子的片子——看電影院座無虛席的模樣,也有可能是他根本沒得選擇,只剩這場還有點票賣。

於是電影前半場,林思珈一心嗑瓜子去了,後半場瓜子磕完了,無所事事的她開始騷擾身邊的人,趁著電影院裡黑漆漆的,她湊到宋致遠耳邊道:“宋大哥。”

女孩的聲音又細又柔,幾乎貼著他的耳朵吹氣,本來就沒多關心劇情的宋致遠立刻就被她吸引了注意力,聲音極低的回應道:“怎麼了?”

“你想不想牽牽我?”

宋致遠呆若木雞,還沒反應過來,一隻小手已經靈活的湊過來,準確無誤的塞進他的左手。他下意識握住,這只手比他想象的還要細嫩,就像豆腐一般,他忍不住緊緊包裹在掌心,卻又怕不小心把她捏壞了。

明明電風扇就在頭頂呼呼呼地扇著,宋致遠卻熱出了滿頭大汗。

作者有話要說:  停水一天了,我以為是颱風登陸的原因,就沒在意,晚上還沒來水才開始方了,在小夥伴的提醒下打了水業熱線,人家告訴我這片小區一切正常,可能是物業的鍋,也可能是我家特殊情況,然而物業六點就下班了,寶寶今天怕是要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