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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六章 天降帥哥

重生腳踏實地最新章節

在拍戲的地方不適合晨跑,有時候為了一場戲半夜三點就要起來了,補眠都來不及,更不會去跑步了。

每天的運動量也有點大,都是儘量保持好體力。

而且那地方的溫差非常大,大清早可能是零度以下,也不適合跑步,重新回到學校,就好多了。

發現人還是喜歡自己熟悉的地方,陌生的風景雖然驚豔,可是熟悉的地方更加然人覺得眷戀舒適。

秦心回到學校已經開學了,不過泰西在這方面管理的並不嚴格,你只要考試考好,基本沒啥問題。

這學期宿舍裡就只有秦心和陳玉了,林嘉已經出國,因為高三了,學校也沒有再調整宿舍。

兩人好像還是暑假一般,兩人一個房間,不過鹽城氣候比草原那邊好多了,不會忽冷忽熱,這邊也安靜,門口沒有公路,半夜不用聽大車呼嘯而過。

秦心把陳玉也拽來一塊跑步了。

陳玉長的不胖,看起來像是營養不良那樣,戴著大眼鏡框有點偏瘦,#大霧#絕對是眼鏡框太大,把臉顯得太小了,這貨吃東西的速度和容量,絕對不會營養不良,但是天天看陳玉坐著看書,一到學校就恢復一名書呆的模樣,秦心就忍不了。

不知道這貨屬性還好,知道了,就必須抓著她一塊跑步,良好的胃需要有強壯的身體支撐,否則容易發福,記憶中陳玉就是有那麼點胖,所以秦心回來再看到陳玉的時候,幾乎是很難認出來。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或許是那時候秦心在監獄裡太缺愛,記憶中陳玉就是跟媽媽一樣,有點肥胖,臉也圓潤,陳玉不說,秦心都壓根沒有認出來這貨是自己的舍友。

這輩子決不允許這貨成為那樣的胖子,不過如果按程玉這吃貨本質,學呆本質,必然會發胖。

所以早上大清早,秦心拖著陳玉去跑步了,把她的大眼鏡框也摘了,跑步的時候戴眼鏡根本跑不好。

陳玉也是早起星人,就是不怎麼動,以前都是抱著書,早早的到食堂,看書看到食堂開飯,然後她繼續抱著書,一邊吃東西一邊看書,那時候秦心還為這貨勤奮學習感動過,回想起來,這貨就是想去食堂等開飯,光坐著等不好意思,所以拿本書當掩飾……真相總是一點都不美好。

跟秦心相處了這麼久,陳玉也知道秦心就是個嘴硬心軟的貨,看起來不好接觸,實際上是傲嬌,很好打發,而且特別容易感動,自己幫她提個開水,她都會感動,如果自己隨身有個系統能收感謝值,一定每天都能收到秦心無數感激,從來沒有見過一個人,表現的那麼高傲,卻實際上很小心,你只要對她一點點好,她都會努力的加倍感激回來,缺愛缺的比自己還嚴重。

秦心很少要求自己做什麼事,第一次要求自己,居然是讓自己去跑步,陳玉雖然懶憊,要知道有一顆吃貨的心通常都會伴隨著一具懶惰的身體,在陳玉看來,努力學習是最容易獲得最大回報的方式,也是一種偷懶方式,看看書就有無數讚譽和好吃的,是最簡單不過。

不過因為秦心第一次要求自己,她還是答應了一塊去跑步。

泰西校園很美,依山傍水,秦心身體鍛鍊的不錯,跑的很輕鬆,陳玉就有點累了,跑幾步就累的跟死狗一樣,真的是很缺乏鍛鍊,不過摘下眼鏡,臉因為跑步邊的紅潤,整個人不像平日那樣蒼白寡淡,顯得漂亮許多,這時候的陳玉才像是18歲的少女。

秦心看著陳玉,臉上露出了笑容,她其實真的像陳玉想的那樣,很容易滿足,她放慢了腳步陪著陳玉跑,聽到她呼吸,秦心臉上滿滿的笑容,在成長的路上有朋友陪伴是很美好的事情。

……

莫興寧在奔跑。

他很少在外面走路步伐這麼快,除了在健身房裡鍛鍊,在其他地方,任何時候,他的步伐速度都是勻速的,他工作很努力,可是走路的步伐絕對不會特意加快,顯得忙碌,他是個很從容的人,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加快腳步的時候會顯得他腳跛的嚴重,他的自尊心很強,卻對不會去表現這樣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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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此刻他再健身房以外的街道上奔跑。

腳不僅有些跛,還有些疼。

他不知道小胖妞住哪,不過這個很好問,他去參加過幾次留學生聚會,不像小胖妞就記著吃和玩,莫興寧看著沉默不太活躍,實際上卻有所有人的聯繫方式,看著條件比較好的一些人,莫興寧也有保持聯繫的。

他一問就知道小胖妞住哪了。

離他住的地方挺遠的。

他每次看她在一個超市等他,還以為她也住附近。

沒有想到那麼遠。

莫興寧是奔跑出的小區,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何生出了一種焦急的情緒,許是一整天沒有收到小胖妞的資訊,讓他很不自在,總之他打破了平日的作息,連衣著也沒有特別的穿好,身上穿的只是一套家居的運動服。

莫興寧在外面很少穿這麼休閒的,他不像大多數人喜歡穿t恤,t恤軟趴趴的貼在身上,他不喜歡,他比較喜歡襯衫,筆挺幹練,褲子哪怕是休閒褲,也是燙慰的非常好的,而此刻的他因為是原本準備睡覺的,身上穿的時一套柔軟的紅色的運動休閒服。

他其實不喜歡紅色,但是在家裡的時候,老爺子喜歡紅色。

所以莫興寧選家居服的時候會讓人選紅色的。

他五官挺拔,脫去除黑白的顏色,換上一身大紅的顏色,卻越發襯托出他的俊美。

莫老爺子很喜歡穿著一身紅色休閒服的莫興寧,這時候和孫子談話似乎都是心情愉快的。

莫興寧儘管自己不喜歡,還是保留了這種習慣。

他沒有開車出來,他不習慣開車到陌生的地方,而且是深夜,他不知道自己為何會出來,也沒有想到去開車,他對車有天然的恐懼,平日就是去超市購物會開開,去上學固定的路他會開車,其他時間都寧願打車。

但是跑出來很遠,他就有些後悔了,週五的夜晚很不好打車。

他站在空蕩蕩的街角上,不知道自己為何這麼衝動的跑出來。

好在,在他後悔的那一刻,有一輛車過來了。

莫興寧坐上了車,看著窗外,陌生的街景,劃過眼眶。

在車上,度過了凌晨,週五結束,到了週六。

這讓莫興寧很不自在,這個時候原本應該在床上的,可是他現在卻在一輛陌生的車上,他很不舒服,原本有些胃疼,吃了點東西,許是那東西太香,也不是他平日吃的東西,他現在的胃又有點疼起來。

他臉色蒼白,原本就白,現在穿著一身紅色的運動服,顯得更加的慘白。

他到現在為止,都還不明白自己為何會跑出來。

他喜歡按部就班的生活,不喜歡意外。

可是今天他自己造就了這個意外,好像非出來不可。

莫興寧捂著胃,臉色蒼白,一身的紅裝,卻更加有點病態的美感。

好在地方終於到了,他按照地址找到了小胖妞住的地方。

莫興寧很紳士的敲門。

沒人開門。

莫興寧很用力的敲門,還是沒人開門。

給小胖妞打電話,關機。

他有點懊惱,自己發什麼神經跑過來。

胃又疼了,很疼,他跑的有點累,臉色蒼白的在門口坐了下來。

他很怕髒,平日打死他也不會坐到地上,可是此刻他很難受,幾乎不是他自己想坐下的,而是身體就順著門滑到了地上。

他靠著門,臉上露出了個自嘲的笑容,真傻,還好沒有別人看到,要是老爺子知道自己這樣,不知道會怎麼嘲笑自己。

從小他就害怕爺爺失望,每樣事情都爭取做到最好,他能把爺爺要求的所有事情做好,可是不包括愛上一個女孩,也許曾經他時喜歡那個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後面的小女孩,可是如果這是一件事,是爺爺要求的事情,他卻做不到。

他反抗了,心生快意。

唯一的一次反抗,之後他後悔了。

看著爺爺高深莫測的眼神,好像他一輩子只能按爺爺要求的走。

他努力的讀書出國留學,究竟是為了逃避秦心,還是為了逃避爺爺?

他現在才明白,他其實逃避的是爺爺。

他很累,無論多麼努力都在老爺子的掌控之下的感覺,讓他絕望。

他是一個自尊心很強,卻格外渴望自由的少年。

在莫家那麼多年,他覺得自己從來都不自由,而出國留學,在這片陌生的國度,陌生的城市,他感覺到放鬆,感覺到開心。

莫興寧靠在門邊,仰著頭,小胖妞住的地方不錯,雖然是公寓,可是比他住的地方更低調奢華一些,是那種老牌的公寓住所,門口都有著暗沉的雕花紋路。

莫興寧坐在地上,想休息一會就離開,因為此刻他的胃很痛,也讓他覺得孤單,他抱著雙腿,曲捲著身體,這樣會減輕一點疼痛的感覺。

……

陳麗去喝酒了。

小胖妞的人緣很好,說不開心,一堆的人來安慰她,拉著她去喝酒了。

一直鬧騰到了半夜,大家看小胖妞這模樣,妥妥的失戀了,不過怎麼問都不說對方是誰。

就是一杯酒接著一杯酒喝。

中間還出了一次洋相,本來臺上有人唱歌的,然後兩個歌手交接的時候,小胖妞衝到了臺上,對著話筒叉著腰大喊:“我要老天送我一個帥哥放到我門口!”

她朋友把她又拖又拽才從舞臺上拽下來。

看樣子明顯喝大了,就送她回來,一路上都在說胡話。

拖拖拽拽的好不容易把這貨送到門口,結果就看到這貨門口居然真的坐著一個身穿紅色衣服的少年,皮膚白皙,五官筆挺英俊,靠在她門口,閉著眼睛,昏暗的燈光下,睫毛長的逆天,我去……這都可以?

作者有話要說:嗷嗷……發現本文多了一個小盟主,謝謝土豪萌物們。今天週六……允許一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