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非剛搬去和侯一笙同居那會兒是挺不自在的。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侯一笙是自己的老闆。
他覺得和自己的老闆住在一個屋簷下, 工作生活都在一起,好像什麼隱私都沒了。
而且剛開始那會兒,不知道為什麼,常非總覺得自己有點小羞澀。
侯一笙其實不算個難相處的人,他只是比常人多了幾分嚴謹,比常人更喜歡守時,每日制定計劃表做事。只要不打亂他的計劃,而自己本身工作又認真負責,那侯一笙一般是不會怎麼著你的。
和侯一笙工作了大半年,常非早就摸準了他的脾性。
雖然一起生活是頭一遭, 但常非發現生活中的侯一笙也差不多是這樣。
所以除了同居剛開始的不自在,常非適應得還挺快。
他沒想到的是,侯一笙竟然買了條金毛。
侯一笙對此的說法——路上偶然間見到, 一時心軟, 就買了。
常非從沒把“心軟”一詞和侯一笙聯絡到一起。
且不說工作上侯一笙是怎樣的正經嚴肅,單是看他的臉,也萬萬想不到“心軟”。
所以那一瞬間,常非回到家, 見到腿邊蹭著一條小金毛的侯一笙, 頓時生出了他很可愛的念頭,但也有不敢置信。
侯一笙告訴常非它叫番茄。
至於為什麼取這麼個名字,侯一笙又沒說。
於是從此以後,常非徹底淪為了一個狗奴。
倆人一狗就開始了共同生活的日子。
漸漸地,常非就覺察到了侯一笙對他的不同。
其實如果當初宋不羈沒有跟他說侯一笙喜歡他, 紀律沒有告訴他侯一笙暗戀他,他可能就不會特地去注意侯一笙的言行了。
但他們說了,他也特地去關注了。
經過這麼一關注,他還真就關注到了。
侯一笙作為律師,每天可能都會接觸到不同的委託人,他會花時間去見委託人,但常非聽說,以前侯律師也帶過一個助理,但侯律師竟然會忘記這個助理的存在,以至於忘了帶他一起工作。但常非卻發現,侯律師從來不會忘了自己。甚至他忙到忘記了,侯一笙也會過來叫他。這點是得到了全律所上下的驚歎與羨慕。
以前常非不覺得什麼,但經由同事那麼一說,再結合被告知的侯一笙喜歡自己的言論,常非就從中品出了不一樣的味道。
侯律師不喜歡養小動物這件事,是章大鳴告訴他的。
章大鳴是一鳴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之一,律所名字中的“鳴”就是章大鳴的鳴。
章大鳴是個厲害的律師,就是平時八卦了點,和工作時的他成鮮明對比。但他的八卦是有時限的,比如他突然聽說了某個訊息,然後找你八卦一下。如果還沒八卦完就被叫去做別的事了,他就會忘記八卦這回事。
章大鳴認識侯一笙多年,對他不算完全瞭解,但也很瞭解了。他聽說常非租了侯一笙家房間那會兒,就來問過他是不是真的。常非說是真的,然後他就說侯一笙大概是吃錯藥了,說侯一笙不喜歡和別人一起住,接著便自然而然地說到了侯一笙不喜歡養小動物。
章大鳴說,侯一笙覺得養動物實在是太麻煩了,還很容易打亂他的時間安排,他實在是很不喜歡計劃被打亂。
那會兒常非摸摸鼻子心說,那侯律師給他買了條金毛是怎麼回事……
但那會兒他沒膽問。
直到後來在一起之後,常非面對侯一笙時膽子大了不少,才在突然想起這個問題時問出來。
而侯一笙的回答果然很侯一笙——
你自己想。
當時常非立馬就想到一次侯一笙帶他出去調查,他問侯一笙為什麼會和他一起來,他說了三點理由,第三點也是“你自己想”。而當初問侯一笙為什麼把房子租給他,侯一笙也是說了個“你自己想”。
這個“你自己想”,想著想著就很容易想歪。
於是當天晚上,常非就勇猛地撲了侯一笙。
不過這都是他們在一起後的事了,這會兒剛和侯一笙同居還沒多久的常非還沒這個膽子。
常非那會兒根本不敢想多,即使宋不羈和紀律都對他透露了侯一笙的心思。他仍覺得侯一笙喜歡自己這件事太玄幻了。
他想,他有什麼地方能讓侯律師喜歡呢?
在他心裡,侯律師是高高在上的神,而他只是追隨著神之腳步的平凡人。
真正說開是那天,在他們純潔地當了一個月室友後。
那天侯一笙開完庭,一回到家就去洗了澡。
這個庭被告有三四十個人,連續開了三四天終於開完了,侯一笙累了這麼幾天,總算放鬆了。
他也不是時刻按照制定的計劃過日子的,有時候實在累得很了,或者想放鬆了,他會改變下計劃,先充分休息,之後再把要做的工作高效率地補回來。
常非住在這一個月的時間裡,曾見過侯一笙有一次這樣,當時他還提出了疑問。於是他本來以為那天晚上也是。
因為一般情況下,侯一笙回到家後總先要運動一番再洗澡。
那天晚上,常非也不知道自己腦子裡在想什麼,好像一下想到侯一笙最近大半個月以來實在是太辛苦了,想到這個的時候他完全沒想起自己也是每天跟著侯一笙加班的。他又好像一下想到睡前喝一杯牛奶會睡得更好。
於是鬼使神差地,他去倒了杯牛奶。牛奶倒到杯子裡之後,他想了想,又特地放到微波爐裡熱了熱。
等侯一笙洗完澡出來,他看到桌子上放著一杯溫熱的牛奶。
他拿起牛奶杯,腦袋往常非的房間轉去。
常非應該在房裡洗澡,因為他聽到了水聲。
侯一笙收回視線,坐下來,慢慢地喝了牛奶。
腳邊被更溫熱的身體蹭了蹭,侯一笙一邊低頭,一邊對番茄說:“番茄,你說,我什麼時候表白合適?”
這話說出來,尤其還是對著一條狗說的,著實不像侯一笙的風格。
但這會兒,他就這麼自然而然地說了出來。
他不是沒想過表白,只是一直覺得,時機好像沒到。
二月份的時候常非經歷的那些事,使得他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完全走出。侯一笙設身處地地想了一下,覺得如果是他經歷了男友被室友分屍這事,肯定也是一輩子都忘不掉。
忘掉了才奇怪不是嗎?
但是,到底什麼時候才是時機到了?
想到這個,侯一笙自己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番茄聽不懂主人在說什麼,但這並不妨礙突然撒嬌求撫摸。
“好了,”侯一笙拍了拍它的身體,“去,自己去玩娃娃。”
番茄喜歡叼著各種各樣的娃娃玩,最近的新寵是一隻小黃鴨。只要在家裡,番茄去哪都帶著它,連睡覺也非得壓著它睡不可。
這會兒小黃鴨就被番茄叼過來了放在一旁。
番茄“汪”了一聲,果真叼起小黃鴨走了。
這時候,水聲停了,侯一笙的思緒也被打斷了。
侯一笙把最後一口牛奶喝掉,站起來,往常非的房間走去。
他想,既然考慮不出什麼時機最好,不如不考慮了。拖拖延延實在是不像他的風格。
於是,侯一笙敲響了常非的房門。
“等下啊。”門內傳來常非的聲音。
侯一笙等了一會兒,才等來常非開門。
常非剛才大概穿睡衣去了,這會兒睡衣都有點歪。
侯一笙想了想,直接動手幫他把睡衣扯正了。
常非卻大吃一驚,結巴道:“侯、侯律、律師……”
侯一笙“嗯”了一聲,說:“聊聊?”
一分鐘後,侯律師和常非面對面坐在沙發上。
常非正襟危坐,對於侯一笙想聊什麼完全沒有底。他回想了一下這幾天開庭自己的狀況,心說難道有哪裡出錯了嗎……
“常非。”侯一笙突然叫了一下他的名字,“發什麼呆?”
“啊、啊、哦……”常非忍不住緊張地搓了搓手,說,“侯律師,你找我是聊什麼呀?接下來的工作安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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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一笙嘆了口氣,心說自己的表現難道那麼不明顯?再怎樣肯定比紀律那家夥好很多吧?
“沒有特殊情況,我在家不聊工作。”侯一笙說。
常非一愣,好像是的,同居的這一個月來,侯律師在家還真基本不說工作。
那,聊什麼?
侯一笙不是個拖泥帶水的人,決定了的事,他會主動出擊,快狠準地解決。
於是他快狠準地問:“你願意和我談一場一輩子的戀愛嗎?”
常非差點咬斷自己的舌頭:“什、什麼?”
侯一笙卻不再說了,只定定地看著他。
他知道他聽見了,聽懂了。
常非的心“砰砰砰”地快速跳動起來,彷彿要跳出喉嚨。
侯一笙工作時的表情向來很認真,此時他也很認真。但此時的認真和工作時的認真又有那麼點不同。
常非不知怎麼的,想起了他們第一次見面時的場景。那會兒他還在學校,而侯一笙來他學校做演講,他因緣巧合地侯一笙吃了頓飯。
他想,他們其實已經認識三年了,儘管在他來到一鳴律所前他們是沒什麼交集的。
常非的眼前又浮光掠影般地掠過了進了一鳴律所後發生的一幕幕,尤其是最近和侯一笙同居的這一個月。
這一瞬間,他忘了其他所有事,只留下侯律師那副再認真不過的表情。
良久,他才說:“你讓我想想。”
這麼一想,就想了一週。
侯一笙是個很有耐心的人,他並不急,他只是從工作到生活,全方位地,潤物細無聲般地侵入了常非的生活。
每個週六晚上都是他們去超市採購的日子。那周的週六晚,也同樣如此。
自從侯一笙表白後,常非面對他總有點心跳加速的感覺。這周週六一起去超市時,感覺尤其強烈。
家裡的冰箱裡已經沒什麼食材了,於是他們重點便去了超市的食材區。
常非喜歡吃番茄,侯一笙就去仔細挑選番茄。
看著低頭挑番茄的侯一笙,常非這會兒才意識到,自從同居以來,每次去超市,這樣的場景已經發生過數次了。
頓時,他的心跳更快。
侯律師知道我喜歡什麼。
侯律師給狗取名叫番茄。
侯律師……
在常非自己都還沒回過神來時,他的身體已經率先行動了。他突地上前兩步,握住了侯一笙挑番茄的手。
手心與手背相觸的瞬間,倆人心底皆是一震。
侯一笙偏頭看他。
常非紅著耳尖,小聲地說:“我、我……”
然而他“我”了半天,也沒說下去。
侯一笙笑了笑,說:“我知道了。”
常非被這笑一迷惑,脫口而出:“你要當我的男朋友嗎?”
作者有話要說: 追劇差點忘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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