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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第十章 兇手浮現

第二日,鮑餘去了林瑞——也就是死者父親的住處。

進屋之後,房間裡面亂作一團,看起來很久沒人打掃了。

地上桌上倒著大量的礦泉水瓶、泡麵,還有菸灰。

“這幾天心情不好,一直沒時間打掃,不好意思了。”他吸了吸鼻子。

“沒關係,我就是過來看看,你好像又瘦了,怎麼不開窗?”

鮑餘拉開了窗簾,一股刺眼的亮光射進屋內,林瑞整個人看起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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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那天去萬宗廣場送贖金,可我們查了一下廣場的監控影片,好像沒找到你啊。”

“我去了啊……真的去了,是在樓梯口的垃圾桶。”

“你應該沒有一百萬吧?也很久沒去公司了。”

“公司……”他在辯解,“效益不好,但我有去……我有一百萬。”他吸了吸鼻子,有些語無倫次。

“我坐一會兒可以吧?”

“有什麼事嗎?我該說的都說了,我很忙的。”

“忙什麼?”

“我要去上班,我……我還要處理雪莉的後事。”他一面說著,眼睛卻始終盯著沙發茶几的抽屜。

“這裡面有什麼?”

“沒什麼。”

“那我開啟看看嘍。”

“不要!”

林瑞抓著鮑餘的手,鮑餘一用力拉開了抽屜,如他所料,在這抽屜裡放著幾包海落音。

林瑞也西賭了。

跟著林瑞的鼻涕和眼淚湧出,開始抽泣起來。

“你記得我和你說過,去年我女兒生日那天,我發現她西賭了,她對我說,‘我的那些朋友都知道我的生日,你知道嗎?老爸。”

“她說完還想要回去繼續吸,接著,我就做了我人生中最錯誤的一件事。”

“我從她的包裡掏出一包賭品吸了起來,我說,‘你要死,老爸陪你死,我一定要幫你一起戒賭!’”

林瑞的本意是想幫女兒戒賭,他想告訴女兒,賭品是一定可以戒掉的,不難,他會陪著雪莉的。

可是他沒有想到,當他沾染上一次,就是那一次後,他也沉迷在賭品帶來的快感之中,只要一次就沉淪。

“每天都是三千五千的,我根本沒有心思去上班。天天就想躲在家裡,我和女兒一起吸,後來沒錢了,我就自己吸不給她,我自己想要自己快樂……”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變成了一個鬼,一個連女兒都不管的鬼。”

“那天她離家出走之後,我接到了綁架電話,對方索要一百萬,我沒錢給,而且我也覺得這事就是她做的,因為電話裡那個人聲,我聽得出是阿泰。”

“我根本就沒理那個電話,而她失蹤的幾天,我天天都在家裡西賭,是我害死了我的女兒。”

鮑餘想,這應該就是林瑞之前說謊的原因,他害怕連累自己西賭的事情被查到。

他嘆了口氣,而面前的林瑞抓著一小包賭品,又吸進了鼻子裡,而後躺在沙發上,快樂至峰頂。

兩日後的清晨,於江邊浮起了一具男屍。

由於步入秋季,屍體在水中浸泡膨脹了一段時間才被發現,很難追查到死亡時間。

經過法醫驗證,發現這具屍體正是雪莉的前男友阿泰。

並且在河附近的一個橋頭,一個監控影片記錄到,在十月二十一日的凌晨三點,有個男子從橋上快速地跳進河裡。

監控只拍到了男子的背影,他穿著一件連帽的風衣,從衣著上判斷,這個人就是阿泰。

屍體戴著手套,這也符合了在案發現場,只有Jack和雪莉指紋的事實,阿泰是有預謀地行兇的。

在他牛仔褲的內袋有一個塑料膜封好的袋子,裡面是一封親筆遺書,“都是我的錯,我罪該萬死,我求雪莉和我複合,她不同意,於是我就……對不起。再見。”

“從阿泰穿著的鞋子上的鞋印比對,這雙鞋就是在雪莉遇害現場找到的那雙41碼鞋。推斷應該是阿泰殺了雪莉,而後畏罪自殺。”

“啊?”

聽完鮑餘的陳述之後,祝君富叫了一句,“這就完了啊?”

“完了啊,監控,鞋印,很合情合理啊。”靈月桂說。

“那遺書寫的啥啊?什麼叫都是我的錯?‘她不同意,於是我就……”,這點點點什麼意思啊?”

“這點點點不就是殺了她的意思嗎?中國漢字博大精深,有時候無聲勝有聲。”

“這是遺書好嗎?留給這個世界的最後一段話,殺都殺了,有什麼好躲躲藏藏的?”

“你這不是抬槓嗎?”

祝君富與靈月桂二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說著,不過越說下去,靈月桂心中也是起了疑心。

她問鮑餘:“警察叔叔,你這就會定案了嗎?”

“不會。”

“為啥,你覺得哪兒不對勁了?”

“說不上,直覺吧。”鮑餘回答得很沉重。

“噗呲!”

靈月桂沒忍住,“不知道為什麼每次你說這話的時候特別嚴肅,我就特別想笑。”

這確實是鮑餘的直覺,雖然表面證據完善,但是這遺書是有些古怪,理由不是很充分。

哦,一不複合就殺人,前男友前女友是有多苦大仇深?

如果案件另有兇手,那就是這個兇手殺了雪莉,而後嫁禍阿泰。

但又不合理。

他明明是獨自跳橋死的,並且在雪莉遇害時現場,並沒有找到第三個人的鞋印,他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我記得我在美國……”祝君富說了一句。

“啥?你去過美國,去美國幹嗎?”靈月桂問。

哎,一不留神差點暴露了。

祝君富並不想讓靈月桂知道他曾是美國探員的事,省得她又問七問八的。

於是改口道:“我記得我在美國電影裡看到一句話,世界上沒有百分百完美的謀殺。”

鮑餘接著說:“有兇案必有痕跡,而如果是兩起兇案,那麼做得越多,錯得也就越多。所以……”

“所以啥?”

靈月桂聽著二人故作深沉的對話,有點惱了,她的性格比較直來直往。

“所以,我們要把所有的證據重新整理一遍。”

靈月桂提議說,討論事情最好的場所就是去咖啡館,有吃有喝有音樂也很放鬆,主要是鮑餘會買單,還是大單。

她又忽悠著二人去了她的咖啡館,她去廚房做沙拉烤翅煎牛排。

鮑餘與祝君富二人開啟投影儀,看著手中的資料,將整件事重新梳理著。

大約過了快兩個小時,還是沒有什麼頭緒,靈月桂又去衝了一杯咖啡,在等待的時間裡,她轉頭看了一眼投影儀,突然大叫了一聲:“停!”

鮑餘和祝君富驚了一下,“怎麼了?!”

“把剛才那個片段再播放一次!”

投影儀上顯示的,正是阿泰從橋上跳下前的畫面。

“停!將畫面定格,放大。”

在畫面中所拍攝的一直是阿泰的背影,並且他穿著套頭的風衣,看不清長相。

“這……這……”

靈月桂指了指畫中風衣背面的一行大LOGO,“這衣服是BOSS的啊!”

“BOSS有什麼問題嗎?!”

“你們兩個直男不懂。你再把阿泰死的時候,穿的那雙鞋給我看看。”

翻看那雙鞋的資料,是一雙勾勾鞋。

“不搭!”靈月桂叫了句。

她解釋說:“這個阿泰是個搞音樂的吧,二十出頭的人,穿著應該是比較潮才是!”

“況且他的經濟條件不是太好,BOSS這個品牌的衣服少說要幾千元了,還有勾勾鞋,這一看就是跑步用的,還有這牛仔褲,褲腿那麼長,現在年輕人都喜歡像我一樣的。”

她指了指自己的褲腿,“穿露出腳踝的褲子,這才叫潮!”

鮑餘和祝君富你看我我看你,這二人年過三十,對於服飾和品牌確實沒有什麼追求。

不過說到BOSS,確實是個大牌,鮑餘記得好像看到過,有個人也是穿這衣服的。

而後靈月桂得出一個結論——

這身打扮,屬於中年人的品味,一來顯得自己事業有成,二來顯得自己休閒有活力。

女人對於服飾總有著天生的敏感。

“你在想什麼?”鮑餘轉頭問祝君富,他覺得他想到的事情祝君富也應該想到了。

“在想一個人。”

“這個人應該也是穿41碼鞋。”

“不過,這有點不太可能吧,怎麼會有人這麼做?”

“我也不明白,或者他是怎麼做到的。”

祝君富一笑,“不用知道為什麼,他會主動告訴我們。”

鮑餘點了點頭,“對,差點把那個東西忘了。”

他們端起咖啡碰了一杯。

一旁的靈月桂聽得快瘋了,“你們到底在說什麼啊?!”

第二日,林瑞被叫到了警局的審訊室內。

他家中的賭品已經被沒收了,並且很快將送至社群戒賭所。

“警官,找我來有什麼事嗎?我知道的都說了。”他吸了吸鼻子,身子在發抖,是賭癮又上來了。

“沒什麼,聊聊天嘛。”

鮑餘開始扯些有的沒的,比如“你這衣服挺好看的,是什麼牌子,BOSS?”“公司最近怎麼樣?”等等之類。

“對了,十月二十一號凌晨的兩三點這段時間,你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