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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第十五章 兩張畫

第一張。

洛麗和葉曼笙一起散步。

洛麗和葉曼笙保持一個安全距離,同時她的頭往葉曼笙的反方向撇,腳也是反方向。

這是一個人,反感另一個人的表現,一種排斥想離開的本能反應,洛麗應該不喜歡,甚至討厭葉曼笙。

第二張。

是在一個公開課堂上,洛麗用手輕撫著前胸,解開第一個釦子。

腳朝前,眼睛看著講臺,她的這個舉動,是在勾引著講臺上的那個人。

這張畫小男孩畫的最久,他真的是一個天才少年。

這張畫中出現了十三個人物,每個人物的神態都惟妙惟肖,打瞌睡的,看著窗外發呆的,包括那節課上站在講臺上的人——這個人是吳皓文。

“吳皓文?”

四人幾乎是異口同聲,他們趕快又去把小男孩搖醒,指了指畫,“這個老師是吳皓文嗎?”

“是啊。”小男孩睡的迷迷糊糊。

“他不是校助嗎?怎麼會來上課?”

“那天好像是來和我們講,要去外面看畫展的事情。好睏啊,我要睡覺。”

王綺夢看著這張畫。

她從洛麗的神情上判斷,洛麗喜歡的人很有可能是吳皓文。

“也就是說,吳皓文很有可能就是洛麗的男朋友,他讓洛麗懷孕了,他隱瞞了這件事,並且對我們說他和洛麗不熟,他在說謊!”靈月桂說。

“可這也只是猜測,我們沒有實際證明。”

“可以做做DNA測試。”

“我們怎麼取得吳皓文的DNA,這事暫時沒有確鑿證據,萬一打草驚蛇,他知道我們拿了他DNA就跑了都有可能。”

“我幫你吧。”

王綺夢對鮑餘說,“雖然我不認識洛麗,可我想知道,究竟是誰,會對一個只有十五歲的女孩下此毒手。”

第二日,王綺夢偷偷將一把牙刷遞給了鮑餘,這把牙刷就是吳皓文使用過的。

而後又過了三日,法醫那邊傳來一份報告——

證實洛麗肚子裡胎兒提取到的微量DNA,與吳皓文DNA親子鑑定結果符合。

這也就證實了,洛麗與吳皓文在一年前交往。

……

吳皓文被請來警局的時候,終於承認了他與洛麗的關係。

“由於工作的原因,我經常需要出席一些國內外的畫展,而葉曼笙非常寵著洛麗,基本上一些知名的畫展,她都會讓我帶著洛麗去看看。”

“有一次,我們在巴黎,看過畫展和歌劇後去了一間酒吧,洛麗說想喝酒,那是她第一次喝酒,那天我們喝得很醉,於是睡在了一起。”

“我知道這種關係是錯誤的,可是每當我看到洛麗,她主動撲上來,我……我真的抵擋不住。”

他停止了這段描述,繼續說下去,“後來,我們就藉著去參加畫展或者外出的機會,發生了一次又一次。直到一年前的某天,她和我說她懷孕了,兩個月。”

“她想離開這裡,要我陪著她一起。我當時就慌了,我……我沒有這個準備。”

“所以你就殺了她?”靈月桂顯得很激動,這簡直就是個渣男!

“我沒有!”

吳皓文爭辯,“那天她被學院除名。我送洛麗下山的時候,和她坦白,說我暫時不想離開逸美畫院,也和她說了,我們的關係是錯誤的,提出分手。”

靈月桂真的忍不住了,就是那種氣到想打人的感覺。

“洛麗……”吳皓文壓低聲音,“她哭了,也很絕望,她下了車,在半山上,她說,她再也不要見到我。”

“然後呢?!”

“然後我就回到畫院,我以為她會打電話或者糾纏我,我的腦袋很亂,整整一週都是提心吊膽的,可是,什麼事都沒有發生,我以為她真的走了,我保證,在那之後我都沒見過她。”

這就是吳皓文的口供。

回到辦公室後,祝君和鮑餘討論了一陣。

“我覺得他是兇手,因為洛麗不同意分手,他又害怕這事暴露,一個二十七歲的渣男,讓一個十五歲的天才少女懷孕,所以殺了洛麗。”

“也不一定,洛麗是被學校開除的,同時又毫無背景,以之前我們得來洛麗的性格特徵,不像是會鬧事的樣子,所以她應該並不會糾纏吳皓文。”

“而吳皓文也是個聰明人,就算分手不成,他應該也能想出別的方法,不會這麼突然殺人。”

“你們兩個有完沒完,肯定是這個人渣殺了洛麗,趕緊抓去槍斃了他。”靈月桂坐著整個人都快氣炸了。

“可是我們沒有證據。”

這就是這個案件最難的地方。

吳皓文雖然承認了他與洛麗的關係,不過這和殺洛麗是兩碼事。

案發於一年前,根本無法讓吳皓文提供什麼不在場證據。

也根本不能精確知道,洛麗究竟是哪天死的。

而法醫在洛麗屍體的檢驗所得更是甚少,從以上資訊,完全無法構成起訴吳皓文的條件。

於是他們扣押了吳皓文的證件,同時以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的罪名起訴他。

可這一條控罪,如果被證明是兩情相悅,加上洛麗已年滿十四周歲,請一個好一點的律師,大機率會被輕判。

之後,他們將吳皓文釋放。

案件的調查朝著一張更大的網散開,進展緩慢。

鮑餘最近工作的時候,會突然的唱首歌,在路上走著走著尬一小段舞。

他與王綺夢墜入愛河,戀愛是令人愉悅的事情。

一天王琦夢邀鮑餘去了宿舍,王綺夢住在逸美畫院內。

她穿著圍裙,說要給鮑餘做牛排。

結果,牛排烤得硬邦邦的,他們只能吃麵包和喝了點紅酒。

飯後,王綺夢坐在飄窗前,點了一支煙,看著外頭的夜色,以及“對面宿舍”內亮著的燈。

“你有想過搬出去住嗎?”鮑餘問。

“我習慣了流浪,一個又一個城市,一兩年的總會換一個地方,換一份工作,我不知道什麼是家。”

她在玻璃上呵了口霧氣,“我離過婚,其實前夫對我不賴,什麼都遷就我,可是我就是很難和他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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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會回憶從前,想起十一歲父母發生車禍離世,想起十五歲很愛的音樂人,他拋棄了我,他們都拋棄了我……我就會覺得,全世界、所有人都會拋棄我。”

她突然淚流滿面。

王綺夢雖然是個心理輔導員,可她自身應該患有輕度的抑鬱症,這很矛盾,也很殘忍。

而後王綺夢開始將衣服除去。

在昏黃的燈光下,窗外月光下,她那白皙不算豐盈的身體,和在她肚臍下一道向上的“約十釐米的淺淺的疤”。

她爬上鮑餘的身,伸手解開他的皮帶扣子,於他的耳畔說道,“我現在想做那事。”

他們有了第一次的歡愉。

大約凌晨兩點,鮑餘摟著王綺夢,眼皮完全抬不起來,沉沉地睡下去。

不知過去了多久,一聲慘叫劃破山中的逸美畫院。

“死人啦!死人啦!”

鮑餘睜開眼,王琦夢還在他的懷中,身上還有溫暖的汗。

他轉頭看了一下牆上的時鐘,早晨六點。

死者是吳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