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芽兒散發著朦朧的光華, 街道上靜悄悄的, 連大街上的野狗都歇了犬吠。
嬴政剛把捲簾門拉開一條縫, 劍眉瞬間緊了緊, 眼裡的疑惑一而過去。
...... 屍氣?
這味道他太熟悉了, 地宮裡的屍衛身上,每一個都帶有這種味道。
嬴政開門的手頓了頓,然後拉開捲簾門。
他倒要看看, 門外來的到底是何方的妖魔鬼怪。
開門的剎那,看到對方在夜色下如狼般泛著幽幽綠光的眼睛後, 嬴政頓時知道了他的身份。
殭屍!
他額頭緊蹙, 臉上閃過一絲困惑。
這只殭屍似乎不大對。
綠眼殭屍,在殭屍等級裡面, 只是白僵。白僵力量雖然比黑僵大一些,但卻同樣沒有神智。
殭屍只有到了飛僵後期, 靈臺才會慢慢清明, 神智開化。在此之前,他們如同野獸般茹毛飲血,本能的渴望鮮血,為了搶奪鮮血, 他們甚至有可能自相殘殺。
而眼前的這只殭屍卻與別的殭屍有所不同。
他除了一雙綠意幽幽的眼睛外, 還穿得特別整齊乾淨。
沒錯, 就是乾淨。
他穿著一身褐灰色的西裝,脖子上打著一條同色的領帶,腳上是一雙尖頭皮鞋, 西裝革履的,穿戴極為講究。
不但如此,他連頭上略為稀疏的毛髮都收拾的很時髦。當然,如果不認真計較毛髮的長短不一,確實是時髦的三七分沒錯。
整個殭屍的外表,除了煞白泛青的臉和那雙異樣的眼睛與正常人不同外,別的地方,看上去與人類一模一樣。
倘若他帶副眼睛,再往烏紫的嘴唇上抹點口紅,就這麼甩到人群中,誰也不會懷疑他不是人。
嬴政蹙眉,白僵沒有神智,可眼前這只白僵,卻明顯是有神智的。要不然,怎麼可能會打扮自己,還懂得時下的流行裝扮。
金大多在嬴政開門的剎那,背脊猛然一涼,綠幽幽的眼珠子一瞪,身子遲緩地往後縮了縮。
這裡怎麼會有只厲害的同類?
金大多懷疑自己是不是走錯地方了。他眼神錯過嬴政,看了看擺放在店鋪裡的幾副棺材,眼裡閃過一絲渴望。
沒走錯地方,就是這家棺材鋪子。
這只同類該不會和自己一樣,是前來找這裡的老闆做棺材的吧。
不過,這個同類太沒禮貌了,怎麼可以招呼都不打就潛進別人家呢?這要是把老闆惹急了,到時候一起掃出門,他們就可都沒棺材睡覺了!
想到這裡,金大多挺了挺腰板,壓下心裡的懼意,慢吞吞地道:“進別人家,要先敲門,要不然主人家會生氣。”
他一開口,嬴政額頭驀然一跳。
這只殭屍不對勁,竟然還會開口說話。
嬴政看著這只突破殭屍界規則的殭屍,淡淡的目光中,多了幾分灼熱。
一隻開了神智,還會說話的白僵,他是怎麼修練的?
自己地宮裡的白僵成千上萬,可卻沒有一隻開神智,如果他們都開了智,那……
想到這裡,嬴政萬年如冰、毫無起伏的心緒驀然泛起幾圈漣漪。
嬴政灼熱的眼神,把金大多嚇得往後跳了跳。
似乎怕嬴政突然發難,咬他還是怎麼著,退到他自認為安全的距離後,他急迫地開口說道:“我的血不好喝,咱們可是同類,不好搞同類相殘。”
這只同類是想做什麼?
想咬他嗎?
不行,不行,他們不能吃同類。
嬴政眼神一亮:“......”這個殭屍不算太笨。
他不求地宮的屍衛們多聰明,只要能簡單的與他交流便可。
嬴政:“你是誰,如何修煉的?”
金大多聞言,綠幽幽的眼睛突然大亮,這感覺就彷彿在異國他處,老鄉見到老鄉了!他驚喜地道:“咦,你也會說話?太好了,你是我遇到的第一個會說話的同類。”
金大多很高興,一對眉頭歡快地抽動著。哎喲,千年了,總算遇到一隻和他一樣,都會說話的同類了。
嬴政:“你是如何修煉的?”
“什麼修煉?”金大多疑惑。
殭屍還用修煉嗎?不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得空了,再曬曬月亮,哪還用得著修煉?
好吧,一隻野路子殭屍的修煉之道,便是吃飯睡覺。
其實他也沒有說錯,殭屍似乎還真是這樣修煉的。
金大多其實挺悲催的,別人都是以怨成僵,而他卻是執念成僵。
他生前是個嗜好錢財的商戶,死了以後,他那孝順兒子給他找了個極好的地方下葬,可那地方在他下葬後沒兩天就地龍翻身,竟然硬生生的把他的好墓給弄成了一個陰地。
陰地養屍,這直接就導致他的屍體好些年都沒有腐爛。而墓地風水一改,家中後人也直接受到了影響。
他死前唯一的念頭便是他藏錢的地方沒有告訴自己的獨子,導致獨子在地龍翻身後,家產散盡,身無分文,最後竟是帶著小孫子流落街頭。
他成為小鬼後,鬼差帶他入地府報道,卻因為他執念太過強烈,沒辦法去地府。看著兒子落破的生活,金大多想著要是能活著回去,他一定立馬把藏錢的地方告訴兒子,讓他別過得這麼寒磣。
許是念想太深,別說,百年後他還真就回到了自己的那具被養屍地養著的肉身裡。
可還有個毛用?他的獨子已經化成白骨了!
而他,卻神奇的成為一隻殭屍。
剛成僵的那些年,他控制不住體內的嗜血慾念,就半夜偷偷摸摸去偷別人家的家禽來吃,後來發現,其實曬月光也能頂飽,於是他便開始曬月亮。
再後來,他又發現,其實睡覺更方便,一睡就是好多年,好多年內,不用忍著噁心去生吞雞血。
於是,金大多就成了一個吃了睡,睡醒再吃的奇特殭屍。
也因為他沒有吸過生人的血,所以有些營養不良,都在世間晃盪這麼久了,才剛剛突破黑僵,變成一隻白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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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他又睡了兩百多年,再次醒過來時,發現自己的棺材是徹底報銷了。這睡覺的地方壞了,往後去哪裡睡?
作為一隻對生活十分講究的殭屍,他拒絕直接睡地底下。
於是,便起了找人做棺材的心思。
可他是殭屍,有誰願意幫他做棺材呢?
為了能做口棺材,金大多也是夠拼,他花了好些年的時間,趁夜暗戳戳地觀察現代人的生活,待徹底學會後,把自己收拾得乾乾淨淨,想偽裝成人類,找人做棺材。
他能得到趙萱的電話號碼,還多虧了某個在趙萱店裡買棺材的人家。
金大多那日看著那戶人家有新棺入門,便半夜潛進去,想爬進去躺躺,畢竟,他已經有好些年沒有睡過棺材了,實在是懷念得很。
卻不想,在那具棺材旁邊發現了趙萱家裡的名片。
於是,這便有了打電話訂棺材的心思。
可奈何棺材鋪的老闆娘太兇,接到電話都不聽他說完,就掛了。
別看金大多是只殭屍,可人家卻是只很有文化、還挺講究的殭屍。
瞅瞅,有哪只殭屍像他這樣,不但穿得整齊乾淨,還會識字,能打電話,完了,還知道進門要敲門這麼有禮貌的事。
他可比贏政這只帝皇殭屍接地氣多了。
金大多偽裝成人類,連著往棺材鋪打了好幾個電話,一段時間內電話打不通,等到打通後又是一個男人接的,他還以為自己打錯了,不想不但沒有打錯,還得到了對方的回覆,讓他自己來店裡面選貨。
這可把他高興慘了。這不,當夜就翻山越嶺,跑去把自己生前埋葬的金銀挖出來,把沾了些泥土的金子洗幹靜後,又偷摸著去弄了個箱子裝著,才開始往棺材鋪趕。
畢竟,找人做棺材是肯定要錢的。
沒錢,誰願意做白工啊?
這次他可是帶了足夠的金子,他要叫這家棺材鋪的老闆給他打造一副金棺。
他就不信,金棺還會壞掉。
...... 好吧,這是一隻很有思想的殭屍。
咳咳,因為他是殭屍之體,不方便白天趕路,所以,這才發生了半夜三更殭屍敲門的事。
作者有話要說: 萌萌的金大多。
金大多:我拖得是金子,才不是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