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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8章 把酒夜談

廳堂裡早亮的燈火,照著秀髮低挽的女子洗盡鉛華的一張如玉容顏。

映入燭照灼灼,那雙眼睛似乎不再如往常一般清寒,帶著顯而易見的疑惑,從面前豐盛的膳桌,移向隔桌而坐的男子,也已經換下了出門時穿著的大袖錦氅,甚至連夾衣都一併除去,身上只套著件圓領緊袖單衣,薄綢質地,不帶一絲雜色的玄黑,顯得肩寬腰緊,可在這嚴寒之季,這樣的衣著顯然有些不合時宜。

好吧,十一娘承認自己不是在詫異晉王殿下的衣著——已經聽江迂特意提醒過了,殿下身康體健異於常人,不懼冷而懼熱,雖說這間廳堂裡未設地暖,但因為不遠處放著一隻炭鼎,這樣的暖意對十一娘這類常人而言,大約也只適應減去一件厚氅,可對晉王而言,也許過於躁熱了。

她詫異的是殿下彷彿真要與她把酒談心的架勢。

車上的故作暖昧倘若只是為了迷惑耳目,如今已經回到了晉王府,王妃居處十分“安全”,大無裝模作樣的必要。

那麼殿下這是真要與她“觥籌交錯”了?

“據瑩陽阿姑說,王妃甚好這杯中之物,並有千杯不醉之量?”那修長的手指間,把玩著一隻青玉杯,杯子裡的酒已經喝得乾乾淨淨,賀燁一隻手臂橫擱在豎起的膝蓋上,眼角微微咪起,斜睨著十一娘面前滿滿一杯美酒。

看來阿姑今日那番訓導十分嚴肅,殿下這是真真鬱懷了。

十一娘不由有些小小的歉意,只因從始至今,賀燁對她都頗為善待,奈何她的親長們都極護短,尤其柳少監與瑩陽真人,都認為賀燁並非良人,遲早會讓她受委屈,難免用言辭擠兌,少不得警戒教訓,十一娘甚是理解晉王殿下的有口難言。

於是便舉起酒杯,稍稍用袖子一掩,痛快地一飲而盡了。

“這酒不錯,是郢州富水?”

賀燁本是用這話作為開場白,這下當真有些奇異了:“王妃好厲害。”

扯著嗓子把江迂喊了進來,故作神秘地貼著耳朵吩咐一番,江迂點頭哈腰出去了。

未幾,碧奴與阿祿便見幾個小太監捧來七、八壇酒,兩個婢女都興奮起來。

把江迂拉去一邊,一連聲的追問——

“殿下與王妃可正相談甚歡?”

“既有美酒佳餚,應當不會是又談治政之事了吧?”

“殿下往常可曾與女子對飲過?”

“呀!殿下莫非是想將王妃瀼醉?”阿祿掩著口,一雙眼睛全是笑意。

“王妃酒量可不普通,殿下未必比得過。”碧奴儼然認為晉王的法子行不通。

江迂也是滿面春風:“殿下吩咐讓我送上七、八種酒,當然是要與王妃開懷暢飲,殿下也不是從未與女子對飲,可都是為了逢場作戲,原本可沒這喜好,就說秦孺人,入府多久了,也沒這榮幸呢,這時殿下又不需掩人耳目,看來是真真酒逢知己了!”

廳堂外的三人興奮不已,廳堂裡的晉王殿下瞪大了眼睛,這才真正相信了王妃不但海量,並且對各色佳釀知之甚深,一杯下去,不用猶豫便能準確報出酒名產地,這本事,非常人能及,至少自己是絕對做不到的。

一時興起,兩人便當真觥籌交錯,飲得好不盡興。

喝著喝著,十一娘也不再拘束了,改跽跪而成趺膝,雖是面色不變,櫻唇卻憑添一抹豔麗,一雙眼睛也灼灼發亮,話題已經遊離萬里,不知為何說起了謝瑩“創始”的擊角,稱讚這玩法的確新穎,比擊鞠更加安全,適合女子玩樂。

晉王殿下對這溫吞的遊戲仍然不感興趣,只因十一娘忽然提起謝瑩,倒讓他想起一件事來:“王妃博覽群書,可曾見過古書記載有這樣一個大國,說是在海外,以法治國,連君帝也受律法約束,若有人犯法,君帝不能直接判罪,更不能將無罪者處死,若犯死罪者,君帝亦不能赦免,此國律法講究眾生平等,小民冒犯君帝不為觸律,男子不能納妾,姻緣一事可由男女自主,不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亦無奴婢之說,更無尊卑等級?”

十一娘眉心一跳,意識到謝瑩所說應當是她原本所處時代的規則,但當然不能直言:“恕我孤陋寡聞,從未見過有此記載。”

“我就說嘛,定是謝六娘信口開河,她言道以法治國之事我還甚感興趣,只她不過一語帶過,我見她呼奴喚婢往常最重尊卑之人,應當並不贊成什麼眾生平等,倒是甚為推崇男子不能納妾,尤其婚姻自主,似乎是在暗示本王,可以違逆太后之意,堅持娶她為妃,並拒絕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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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娘:……

婚姻自主的確有些“悚人聽聞”,從古至今,這事可都得講究父母之命,便連九五之尊,凌駕禮法之上,也多少會受限制,妃嬪雖可由自主擇定,絕大多數在冊封皇后時也不能隨心所欲,十一娘實難想象謝瑩所處時代,姻緣可以由男女自主,不過男子不能納妾倒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我那時便問謝氏,倘若真有其事,要是男子始亂終棄,想要休妻豈非再不用尋‘七出’為藉口,無論婦人是否為翁姑守喪,也不管是否有所娶無所歸,是不是前貧賤而後富貴,既然講究自主,只消一句移情他人,豈不是就能和離?”賀燁似乎當真深思熟慮過這個問題:“我怎麼覺得,這並非男女平等,彷彿女子更無保障了呢?”

十一娘深以為然:“就好比元得志,寒微時娶婦,與其也算門當戶對,後來顯達,便厭棄糟糠之妻,可就算他有寵妾滅妻之念,既然進入了貴族階層,始終顧忌著這一階層之體統,並不敢休妻將寵妾扶正,要真是講究姻緣自主,他便可以無所顧忌了。”

如若貴族階層全都遵從婚姻自主,寵妾滅妻之事必然層出不窮,元得志顯達之後厭棄元配髮妻,不會受到任何譴責,那他還需要什麼顧忌呢?他的妻子不是貴族出身,若被休棄,連生存都難以保障,更不說享受姻緣自主的利益了。

“我很懷疑,就算禮法嚴禁男子納妾,但男子真能做到?就如眼下,禮法禁止貴賤通婚,不還有許多男子蓄婢專寵?不過是不那麼張揚而已,卻不能徹底禁絕。”賀燁連連搖頭,但忽然又一挑眉:“倒是我那阿耶,倘若大周推崇不許男子納妾,無論大母如何逼迫,阿耶只要搬出律法,便能明正言順拒絕納妾了,那也就沒有韋太后專權之事。”

這話十一娘又不好接,德宗帝倘若不納後宮,崔皇后又無子嗣,那皇位由誰繼承呢?蜀王,或者賀淇?

她現在甚感興趣的是,是否真正能夠實行以法治國,摒除特權,也不知千百年後的時代是怎樣境況,但眼下彷彿行不通——就比如女子,禮法一直在強調女子必須忠貞,甚至大周這麼開放的風俗,其實也有幾代君帝推崇那些所謂“烈女”,的確也影響了一部份女子,但多數女子還是“為所欲為”,就連平民出身的女子,再嫁之事也是司空見慣,絕大多數都不會守節。

女子尚且能得到寬容,更何況男子呢?

禮在法之上,許多律法對民眾而言有若空設,不要說普通平民了,就連士族,多數也是知禮而不知法,不能逾越的不是律法,而是尊卑之禮,這似乎也是造成法吏“低微”的根本原因。

可正因為律法不得嚴肅貫徹,才會造成官制腐壞,貪賄橫行屢禁不止。

這的確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十一娘正思量著呢,冷不丁又聽賀燁感慨:“要是婚姻真能自主,絢之也就不會落得這般悽楚了。”

恩?這又關陸離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