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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chapter 162

到了京都後,鄭之南暫時住到了吳宴這裡, 同時他拿著電話卡去公用電話機給五金店旁邊的代銷點的座機撥了個電話過去, 給鄭大福報平安。

鄭大福沒接到電話就一直在惦記著鄭之南, 接到電話後,知道他和當地的朋友在一起才放下一顆心。

“等你穩定下來了,記得請你王叔吃頓飯, 隻身在外,有個老鄉能平時聚聚是很好的, 多來往。”

“曉得, 剛下火車沒多久, 我去吃點東西睡一覺就開始找房子找工作。”

“在上班之前把俏俏安頓了,送回去, 別耽誤你工作。”雖然兒子已經到了京都, 但鄭大福不想任何人耽誤兒子賺錢,俏俏他自然還記得。

鄭之南應得很乾脆,掛上電話後就該怎樣怎樣,反正山高皇帝遠, 鄭大福不可能扔下店大老遠跑到京都來幫他送走孩子。

孩子以後怎樣,他鄭之南說的算。

想到這裡,鄭之南抽出電話卡戴上帽子回到吳宴所住的小區。

他不敢多耽誤,怕俏俏醒來沒看到他害怕。

俏俏在火車上沒休息好,到了京都就睡得特別沉,鄭之南和吳宴吃過飯了,俏俏還沒醒, 到了晚上六點多,俏俏才醒過來,當時鄭之南在客廳看招聘廣告,這個時候的廣告都是印在報紙上,然後一個個看,符合條件的就畫個圈,聽到俏俏貓叫似的哭聲,鄭之南放下筆就去裡面抱她出來。

俏俏看到鄭之南立即就不哼哼了,乖巧的依偎在鄭之南懷裡。

俏俏其實蠻活潑的,但現在在陌生的地方,有些拘謹,見到不鄭之南就害怕不安,怕找不到爸爸,怕一個人被丟下。

“肚子餓了吧?”鄭之南給俏俏把外套穿好,還有襪子,給她擦臉擦手,然後把她放在沙發上說,“我去把菜給你熱一下。”除此之外鄭之南還特意給俏俏做了雞蛋羹。

雞蛋羹簡單易做,孩子也喜歡吃,他曾經給小小的維維做過很多次。

俏俏他是第一次做給她吃,也是俏俏第一次吃雞蛋羹。

鄭之南先把蒸好的雞蛋羹端給俏俏,讓她坐在桌子前的小板凳上趴在桌子上小口先吃雞蛋羹墊墊肚子。

然後親自炒了個青菜,把特意留下來的一份葷菜燒鍋熱了後端著包子什麼的一起拿了出來。

包子是肉包子,上樓之前吳宴特意在樓下的早餐鋪子買的。

這會兒吳宴還在醫院,家裡只有他們父女倆。

俏俏第一次吃雞蛋羹,鹹口的,加了一點香油,還放了兩個蝦仁,鮮美留香。

拿著包子吃著菜,又吃了一碗雞蛋羹,小包子有俏俏握成拳那麼大,因為太好吃了,雖然剩下幾口吃不下,俏俏還是吃完了。

俏俏不挑食,特別愛吃蔬菜這些,肥肉不經常吃,瘦肉吃的多一些。

鄭之南也是小時候喜歡吃蔬菜多過吃肉,有時候他不想太關注俏俏,他真的怕了,但是看到她小小的一個人,那麼乖,一點都不熊,他就沒辦法讓自己狠下心。

如果是個熊孩子,他給這孩子一日三餐,給她衣服穿,有學上,盡到義務就可以了,但俏俏真的乖到讓他有些心疼。

維維最起碼還有外婆疼他,俏俏的爺爺奶奶幾乎比沒有還差勁,老想著把她送人,重男輕女到讓人無話可說,因為說不通的,這種封建思想已經深入骨髓,跟他們講有什麼用?你講他們重男輕女,沒準他們還會說,沒把她扔到尿盆裡溺死就不錯了,是啊。

他們那個年代,有些家庭生了女孩,是直接扔到尿盆裡溺死,也有扔到河裡的,完全不在意女孩的生命,彷彿她們只是一個隨手可以丟棄的物件。

唯一在意她的原主又給不了她好的生活,奶粉都沒喝過幾次,聽劉銀雪言語裡,好像這女娃是喝米糊米湯稀飯這些長大的,難怪馬上就滿兩歲了還跟一歲多一點的孩子差不多。

營養什麼的完全跟不上啊。

光想想這麼小就遭遇了這麼多,鄭之南哪裡還硬的下心。

他可以對任何人狠厲無情,唯獨在孩子這裡無法做到絕對的無視,或許是他還不夠強,或許再經歷的多一點,不想受傷的話,就會越來越無情無義,只看重任務本身。

鄭之南給俏俏擦了擦嘴,想到這裡輕輕地嘆了口氣。

他看著吃飽的俏俏說:“好吃嗎?”

俏俏小手指點了點雞蛋羹的碗笑了笑,說:“好吃。”雞蛋羹最讓她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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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吃雞蛋羹,明天就還做雞蛋羹給你吃好不好?”

“好。”

“明天爸爸給你買豆漿和油條。”豆漿青霖鎮有買,但鄭家不會給俏俏買豆漿喝,所以這也是俏俏第一次喝豆漿,她甚至不知道豆漿是什麼。

“好!”

其實就算不是豆漿,鄭之南說吃什麼,俏俏也會回個好。

鄭之南揉了揉她軟軟的頭髮。

這麼乖的小孩,真想把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東西都送給她。

給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漂亮的房子,想她擁有一切。

或許這篇重生文一開始,主角也是為了孩子才重新開始奮鬥,願意面對從前,帶著再不做點什麼就有可能被賣掉的女兒逃離那個地方,開始新的生活。

其實一開始知道是年代文,他有些怵,心裡對年代文的世界怵,特別是五六十年代,還有七十年代,總覺得那個時期會很壓抑,每個人都被按在一個框框裡,好像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監督著,吃個東西都要記錄你吃了幾口,想一想他就覺得很壓抑。

結果上面說是九十年代,他瞬間就松了口氣。

九十年代還好,各種文化大爆發,不用再吃大鍋飯,更不需要買什麼東西都要拿各種票去換,這個時期進入商界的話也是一個界點,因為知道九十年代很多賺錢的商機,鄭之南也算是擁有了一個最大的金手指。

總之只要他想,就不會發愁賺不到錢。

只不過主角當初選的是文科,鄭大福挺想讓鄭之南考個在編的老師,因為在鄭大福眼裡,只有有編制的才是鐵飯碗,不會被下崗,以前都說當工人好,結果呢,下崗的人海了去了,當老師最好,福利好,工資也比一般人高,還不怕被下崗。

所以當鄭大福以為鄭之南去了京都是準備找個老師,然後好好複習考編制的時候,鄭之南開始搜尋各種關於網路和程式設計方面的工作室。

之所以是工作室,現在很多人還不是很支援所謂的網路,所謂的網際網路新興產業,沒有投資,因為一些愛好湊在一起的年輕人只好自己組建工作室,自然稱不上是公司,這個時候網際網路還不發達,如果一家網路工作室沒有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就很不錯了。

鄭之南的目的很簡單粗暴,確定一些有發展前景的工作室後,他要資金入股。

當然,在此之前,他會先去想辦法賺一筆錢。

如何賺錢,他瞄準了股市。

他知道什麼時候股市會崩盤,也知道什麼時候股市有大爆發。

他只要卡準這個點,現在的一萬多過不了一年就可以滾成十幾萬,再從十幾萬滾成幾十萬,到後面幾百萬都是小數目。

只要他想,就可以將手裡的錢做到最大化的成倍增長。

等股市裡賺到錢後,他會拿一部分買地皮,不是用來建房子,而是轉手賣掉,他是屯地皮,建房子對他雖然說也是暴利,可是週期太長,他沒有那麼多精力去搞這些。

他對金融方面的敏感度還是從上個世界鍛鍊來的,畢竟是金融系的學生,家裡也是搞商業的,一年兩年還不顯,一弄就是大半輩子,直到六十多歲沒精力搞了才卸下擔子,全權交給下面的小輩。

他瞭解金融行業,也瞭解這個時候,這個年代的股市在大多數剛剛能吃飽肚子的人們眼裡,就是讓人頭髮懵的東西,看不明白,也不理解,沒有頭緒,有點錢大部分人都是捏在手裡,哪裡會去買什麼股票,腦殼有病的人才會拿錢買那些紙。

鄭之南就是瞅準這個時期,發一筆橫財。

他知道這個時候股市雖然不是90年代處時那麼沒頭緒,也有一部分人在玩這些,但沒有哪個人有他清楚每個階段的情況,他有金手指,清楚的知道什麼時期該拋,時候時候該入。

鄭之南決定好了後,把目光先盯在了找房子上,雖然是同學,關係也不淺,但長時間住在別人家總歸是不好的,他要先安頓下來。

這樣想著鄭之南又畫了了幾個圈在出租房子的廣告上。

晚上俏俏精神頭還算足,吳宴加完班回來的時候,俏俏吃飽喝足也睡足了,主動跟吳宴打招呼。

吳宴看到鄭之南放在桌子上的報紙,看了一眼,看到他上面畫的圈,就知道他想搬出去。

吳宴皺起眉頭說:“反正我一個人住,也有空房間,何必再出去找,不用找了。”說著把鄭之南找房子的那張報紙給拿起來折在一起。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是架空的九零年代,為了發揮想象,我會瞎扯一些東西,所以如果你看到和現實裡的年代不符合的東西不要計較,也不用在意,還有年代文的發展時間線和現實有不對勁的也不用在意,反正架空,一切為劇情服務,看個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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