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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圈套

聽見窗戶響, 黃鶯馬上就醒了, 她身子不動彈,睜著眼睛看窗簾, 月色很明媚,能看出是兩個人在那裡扣窗戶。

摸著手邊的刀子,不大不小恰好能砍一個人的脖子, 沒有點防備,怎麼敢一個人獨自上路呢。

她神經衰弱, 晚上一有聲音就能醒過來,醒了就睡不著了, 所以當初從宿舍搬出來, 不然真的能崩潰的。

黑狼手腳麻利,他當然先進來, 窗戶不大,他慢慢的拉開,還沒有看清黃鶯的表情。

剛把腿放到窗戶裡面, 另一條腿還在外面,突然聽到有聲音,緊跟著脖子一涼。

“別亂動, 小心我捅你兩刀子,我們家有的是錢,你應該很清楚吧。”

黃鶯拿著小彎刀,她玩刀玩的可溜了,這個東西很適合她, 不費力氣還方便攜帶,殺傷力也很大。

□□裸的威脅,黑狼不敢動彈,因為脖子上有點溼熱了,黃鶯不是嚇唬人的,她一開始就要壓制住了把人,所以那刀就很不客氣。

溜溜嚇傻了,他還吊著繩子扒在窗戶上,業務不熟練。不知道這種情況下是該跑還是怎麼著。

跟個呆頭鳥一樣,黃鶯這樣的外行都沒法看,她原以為只能拿住一個就很好了,反正一個就有用,但是沒想到還有個傻子。

“你最好老老實實的,要是敢跑我就把手裡這個捅幾個洞。”她露著牙笑,楞白楞白的。

窗戶小就是好,她堵在那裡,溜溜也爬不上來,使使勁就能把他推下去,吊在半空中。

溜溜這個人真的就是個吃喝玩樂的慫包,違法的事情這是第一次幹,看黃鶯跟看神經病一樣,都快嚇哭了。

“我不跑,你別激動,千萬別使勁,我給你喊人。”這孩子傻啦,覺得黃鶯是個瘋子,突然想起來他姐夫說的話,越發覺得黃鶯是個神經病。

大半夜的,嗷嗷的喊人來。

可好了,真正的賊喊捉賊。三個人加服務員一起去了警察局,都是案發現場的當事人,那女服務員一直沒睡,等著喊黃鶯起床呢,第一個跑上來的。

四個人,兩兩對坐,服務員跟黃鶯坐在一起,看著對面那倆覺得真是見了鬼了,稀奇死了,當賊的還能把自己送進來,長見識了。

“我真的不是小偷,我就是去看看而已,那上面不是高,我就想著盪鞦韆。”溜溜現在開始滿嘴裡忽悠了,死活不承認,這是當初大家說好的,抓住了也不承認。

黃鶯懶得搭理到底是不是小偷,她就是想把事情搞大,她現在很沒有安全感,需要有人送自己回去。

即使不是碰上這倆她也要搞一點事情出來的,等著人來接時間太長不說,在這邊也怕夜長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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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現在師出有名,很有氣場了,嘚吧嘚吧的說:“我白天怎麼說來著,我拿的是國寶得有人保護,你們不聽,如果今晚不是我有防備,這倆盜墓賊得手了,你付得起責任嗎?”

“我不是盜墓賊,黑狼才是。”溜溜脫口而出,他還覺得很委屈,小偷都算不上,畢竟沒得手不是,現在怎麼直接說自己是盜墓賊。

警察也懶得搭理他,現在警察也有點動搖,難道是真的國寶,他辦不了,請了領導過來,畢竟黑狼確實是有盜墓前科的,他出手肯定不一樣。

領導來了,一臉的和氣,“什麼寶貝啊,我們大老粗一個,也不知道,你說是寶貝就是寶貝啊。”

黃鶯冷笑一聲,“是不是寶貝你說了不算,看不明白的人給你看了東西也是不明白的,送到門上都不承認。識貨的,大老遠的聞著味就去偷。”

把警察局跟黑狼一起損了一遍,她有金大叔的介紹證明,這在景德鎮算個權威,是拿到北京那邊提供參考的。

拿出這個來警察局都不相信,可不就是不識貨,黑狼這種人,可不就是識貨的。

不管你是為錢還是為了東西,黃鶯就一口咬定了是覬覦國寶,能晚上來摸女生房間,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請你們相信我,這個事情於國於民有益,我不是為了我自己,如果是為了我自己我不會再三的麻煩你們,我懇請你們,能把東西送到北京。”

黃鶯很鄭重給人鞠躬,那女服務員覺得看看人家,整個思想都高大上了不少,恨不得她陪著去北京。

最後還是幹成了,警察局派了兩個人,一路跟著北上,不管是不是真的,那領導覺得黃鶯有這份心,這個情懷不會騙人的。

小姑娘一個怪有魄力的,說拿著國寶但是一個人就敢走,手裡的刀子是真的能抹脖子。能為國家幹點事情,也是好事。

溜溜被關進去了,初犯還未遂,他姐夫來看他,覺得真的是爛泥扶不到牆上去,他就吃飯的時候提了一嘴,一大家子沒人當真。

結果怎麼這個傻小舅子就信了真,還跟那盜墓賊一起去搞人家,讀書少真的沒文化啊,他回去一定讓孩子好好唸書,別不長腦子。

老三一早就聯絡好人了,人家專家都在等著了,他相信黃鶯,莫名的相信。

一圈子的人,一個挨著一個看,都是大拿泰斗了,很願意看看東西,不想錯過任何一個機會。

最後真的是,引起轟動了,這個就是柴窯,真的是國寶了。

“我想給大家講講是怎麼發現的,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情,發現它的不是我,帶回來的也不是我……”黃鶯直接就捐獻給了故宮博物館,好東西是大家的,應該是屬於一整個民族的。

那倆警察還沒走,樂傻了,他們真的是護送的國寶啊,很激動了,很光榮,這輩子就這一次機會。

眼巴巴的看著那擺放到保險櫃裡的碎瓷片,覺得也沒看出什麼好來,破破爛爛的,是真的不懂這個,隔行如隔山。

但是覺得莫名的美麗,最後上報紙了,國家給表彰啊,這多大的事情啊。

倆警察拿著表彰信跟獎狀要走,黃鶯給旅費,怎麼也不要。沒辦法只能呢個買了些特產,她很感謝他們。

“再見了,這次不說我是瘋子了吧。”黃鶯把人送上車還打趣了一句,她現在渾身輕鬆,知道麻煩了人家不少,很感激。

老三看著她,覺得幾個月沒見長了不少,不是個子,是整個人沉穩了不少,像個大姑娘了。

“怎麼樣,還走嗎?”他知道這幾天差不多要回來,每天都穿著新衣服,想把最好的自己展示給她。

黃鶯忍不住笑,彎彎的眼睛看著老三,“不走了,我想跟你結婚了。”

一下子,春暖花開,每一個毛孔都是快活的,他忍不住抱住她的腰,跟風一起旋轉。

“你很好,真的很好,我時常擔心,你會覺得我不好,但是現在,我覺得你愛我。”老三說的有點繞,但是黃鶯聽懂了。

“無論我是不是一個優秀的人,我都會喜歡你啊,喜歡你,不是因為我是什麼,也不是我因為你是什麼,僅僅是我喜歡你這麼簡單啊。”

黃鶯現在是小有成就,她的畢業設計都不用努力了,一片柴窯足矣,而且故宮博物館發出邀請,希望能留住她。

自從回來以後,老三覺得她迷人的耀眼,像是站在舞臺上唯一的女主角。

“我覺得我除了錢之外,一無所有。”老三還想聽甜言蜜語,聽不夠,故意踩一踩自己。

黃鶯牽著他的手,倆人一起穿過小巷子回家,“可是,我可能連你暴發戶的樣子,都喜歡的不得了。”

老三忍不住笑,想聽到的都聽到了,心滿意足。

黃煒業在家裡做大餐,等著閨女回來吃,看老三一起進來,見怪不怪,黃鶯不在家這半年,老三經常來吃飯,說是一番心意。

看看多會做人,這女婿的當的,比親閨女都上心了,郎菊南反正喜歡的不得了,恨不得是親孫子。

瞅著黃鶯覺得很稀罕,這孩子半年變了不少,她看黃鶯吃的噴香,忍不住說幾句。

“你怎麼那麼能耐,不讓你爸去接你,還自己回來了。你那麼能耐倒是別讓警察送回來啊,還遇上盜墓的不是,我要是你肯定不這麼幹,欠妥當。”

黃鶯覺得是真好吃,她爸做菜順口,專門吃那些肉菜,饞死了。

“姥姥,我不是激動嘛,再說了,我也不蠢啊,我那不是怕有意外去找了警察。”真的是小心的不能再小心了,這個責任擔不起,弄沒了就是民族的罪人了。

“對,幹的很好,你下次要是再遇上這種混混,直接上刀子,別捨不得。”黃煒業心疼女兒,不想讓郎菊南挑刺了,回來了不就是最好的。

郎菊南撇撇嘴,又來了,“人家捐獻文物的多了去了,也沒有你這樣的。”

作者有話要說:  今晚不通宵,加班才三小時,明天估計就是累死了,趁著晚上有時間碼一更---延長生命最好的方法,就是從夜裡偷幾個鍾。

人的生命,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記得多少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