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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0章(上)

十年前的弗吉尼亞州里士滿,每天公共圖書館開放的時間,都會出現一個亞裔的年輕人。

說是年輕人,他其實看起來更像個青少年,清爽的短髮,秀麗卻略顯稚氣的臉龐,看起來不過十幾歲的樣子。

可他沒有穿那種在青少年中很流行的衛衣和肥大褲子,而是每天都穿著剪裁合體的西服,安安靜靜地坐在窗邊的位置看書。

2003年網路已經相當普及,很少有這樣年紀的人到公立的圖書館裡整日的讀書,所以上了點年紀的圖書管理員覺得他應該是個不怎麼合群的孩子。

託尼來找他的時候,就看到他正抱著一本黑格爾的《自然哲學》,專心致志的側臉看上去分外清秀。

託尼在心裡無聲地嘆息了一下,這個少年有時候實在太出人意料,比如他現在的樣子,完全不像是幹他們這一行的,倒像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書呆子。

託尼是個金髮碧眼的高挑青年,他相貌很英俊,唇邊又總帶著若有若無的笑意,所到之處無不眾人側目。

不過他也早習慣了這種矚目,將手插在西褲的口袋裡晃悠著走過去,沒有坐下,而是站在他面前說:“墨,有新任務了。”

他們這樣的人,名字都相當簡單,比如他,他就是“託尼”,沒有姓氏,沒有親人,沒有過去……just toni。

面前的這個少年也是,兩年前第一次搭檔,他曾經輕視過這個還處在發育中的消瘦少年。

亞洲人很少能擁有媲美白種人和黑種人的健壯體格,那時候他面前的黃種少年還沒有後來的高挑,身高也只超過他的肩膀一點點,看上去弱不禁風,一隻手就能掐死的樣子。

可當任務結束,他們兩個坐在一棟樓房的樓頂邊緣,面前是紐約璀璨的夜景,他摸出裝著伏特加的鋼壺灌了一口,然後遞給身邊的少年:“小子,你很不錯。”

沉默地接過酒喝了一口,墨隨即就咳了幾聲,臉頰上泛起一些紅暈,顯然是還沒有習慣這種烈酒。

託尼發出有些快意的惡質笑聲,又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下次帶你抽雪茄,最好的古巴雪茄!”

墨只想了一下,他的臉上還是沒什麼表情,開口說:“我不喜歡站在屍體邊抽雪茄。”

託尼於是就笑得更加放肆,他們的收入不算低,卻絕對不夠支撐窮兇極奢的生活,他們見慣了這座城市的權貴富豪,遊走在最有權勢的人中間,卻始終不屬於那個世界。

他們是這座城市的影子,無處不在卻又無跡可尋,如果一定要用個被世俗理解的單詞稱呼他們,那麼就是“killer”。

聽命於某個組織,用最幹脆利索的手段徹底抹殺一個人的生命,大概就算作“killer”。

即使他們處在這個行業金字塔的頂端,也不過就是一把殺人的利器而已。

所以託尼說到最好的古巴雪茄,墨就知道,大半是下次執行任務的時候,趁機摸魚的行為。

就比如剛才,他們明明已經完成了任務,託尼卻額外從那個俄羅斯僱傭兵身上搜出了這一壺伏特加,並帶走了它。

那是一個s級的超高難度任務,對方有7個人,4個保鏢,1個一流身手的僱傭兵,還有1個俄羅斯大佬,以及他的情婦。

他們得到的指令是在那間酒店裡暗殺掉那個俄國大佬,也就意味著現場的7個人都需要解決掉。

這種難度的工作,分配給兩個人去做,並且有一個還是新人,託尼接到任務的時候幾乎以為自己已經被組織拋棄,是要去做一場自殺式襲擊。

但那個跟他一起去送死的新人偏偏極其認真地制定了一場看起來漏洞百出又極端有效的方法。

根據組織的情報,他們知道那個大佬雖然喜歡女人,但也同樣喜歡玩弄清純的少年。

於是買通了酒店,當那個大佬又打電話叫了特殊服務時,由墨假扮成性感嫵媚的少年,進入那個總統套間,約定3分鐘後託尼和他將共同發起攻擊。

託尼從來自傲與自己的行動能力,3分鐘後,他只用了大概二十秒,就放到了走廊和外間的三個保鏢。

當他衝進已經毫無動靜的裡間,正以為將要看到同伴屍體的時候,就看到了站在視窗,已經給自己繫好了安全繩索,準備撤退的少年。

那個大佬仰面倒在地上,頸椎骨已經被拗斷,而那個號稱身手一流的俄羅斯僱傭兵,則滿頭鮮血地暈倒在地上,早就失去了行動能力,至於那個情婦,看樣子她是被嚇暈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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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了一瞬間,託尼暗暗咂舌,組織裡行動如此之快的人不是沒有,但他被送進來時接受了武器檢查,可以說手無寸鐵。

這麼短的時間內,沒有憑藉武器的他不但解決了目標物件,還能控制力道,不造成其他傷亡,這份遊刃有餘的掌控力,著實可以讓人驚豔一下。

視窗的少年還穿著他被酒店客服送進來時套著的寬大白色襯衣,刻意花了點妝的臉嫵媚到雌雄莫辯,他看著沒什麼動作的託尼皺了下眉,彷彿不解他為什麼浪費寶貴的逃離時間:“零一?”

為防止洩露身份,任務中不能叫搭檔的名字或簡稱,所以他們就互相稱呼“零一”和“零二”。

託尼回過神,手指豎在唇前做了個“噤聲”的手勢,然後他彎下腰,從俄羅斯僱傭兵的懷裡,摸走了一隻裝著伏特加的扁平鋼壺。

之後他們在警察到來前順利離開,在路上經過的一棟樓頂休息片刻。

一切都很平常,像之後他們曾經搭檔過的無數次任務一樣,順利又平淡――除了那些在他們手下一個個消失的生命。

那是2003年的夏天,站在里士滿市的公共圖書館裡,託尼像往常一樣,笑著對他的搭檔說:“我們有個任務。”

他面前高挑起來的年輕人已經稱得上成年了,臉上還殘留著的最後一點獨屬於少年的清麗,相信過不了多久就會完全褪去。

只是那雙從他們初見時就濃黑無比的眼眸中,還是冰凍般毫無情緒的痕跡。

他合上書本,站起來說:“好。”

託尼頭疼般嘆口氣:“冰山少年,求你解凍好嗎?裝酷不好玩。”

兩年過去,他還是習慣稱呼他“小子”或者“少年”,隨意中透著一股子親暱。

他們之間並不是沒有出現過未成年人,可墨更特別,他從未展現過一絲一毫符合年紀的輕浮和懈怠,冰冷、高效、不惜一切――彷彿是一把天生的武器。

託尼曾經對他年輕的搭檔笑談過,不知道十年後他會長成怎樣的一個男人,會仍舊是移動冰山,還是像他這樣和善又討人喜歡。

可惜他沒能等到可以親眼見證的那一天,就是在那次任務中,託尼被那次的指揮官命令著,衝進了二三十人組成的包圍圈。

他終於還是被派去執行了最後一次自殺式任務,他的性格和行事作風太張揚,引起了組織的不滿。

託尼始終是殺手中最優秀的一員,那一次他幹掉了十八個人,重新整理了組織的單挑記錄。

也是從那一天開始,從來都低調無聲,在不執行任務時,幾乎讓人感覺不到存在的“墨”不見了。

青澀的少年在一夜之間變成了極富魅力的男人,他拒絕了組織安排給他的所有搭檔,堅持獨來獨往。

他可以混入最奢華的酒會中,勾走所有千金小姐的芳心,當然還有某個老頭子的老命。

也可以單槍匹馬闖入公海上的遊艇,清理完整個遊艇上所有的人,再放一把火燒掉,幹淨利落不留後患。

他比任何成員都要優秀,也比任何成員都要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