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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簡愛酒吧

在這個年代,一間酒吧的名字裡有“愛”字,是一件非常土,非常殺馬特的行為。

比如剪愛,撿愛,簡愛...

酒吧老闆長了一張刀削般線條分明的臉,卻留了個長頭髮。

一天溫柔的長頭髮,但是老闆的態度卻一點都不溫柔。

老馬畢竟有求於人,客氣地問道:“您好,我確實有貴幹。”

“我是天良傳媒的老闆,想和你談談......”

“談什麼談?”對面以為我們是上門的推銷員,態度更差了:“老子從來不做廣告!”

“做廣告的那都是騙人的,坑錢的,你們看看我這店,需要做拍影片做廣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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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老闆當年拍那條拿獎的廣告片,估計花了不少錢。

片子雖然拿了獎,但是生意顯然沒有起色。

這大概可以說明,評選創意的那些評委,審美並不符合大眾。

那條片子我也看過,完全不知所云,明明是簡愛酒吧,拍得卻像葬愛酒館。

那些評委之所以能坐上評委的寶座,估計小時候肯定忙著埋頭苦讀了,完全沒有時間搞非主流。

老馬搓了搓手,尷尬地說道:“我們不是過來找你談影片的,我們是想...”

“想怎麼樣?!”老闆依舊不客氣:“想幫我們發傳單麼?”

“不發!沒錢!愛來不來!”

顯然這老闆之前也沒少發過傳單,更顯然,收了傳單的人不愛來,也沒來。

老馬見這人像個刺蝟,估計買他影片制作方的事兒,暫時不太好談。

便陪著笑說道:“我們是來喝酒的。”

“老闆陪喝什麼價啊?”

簡愛酒吧估計今天還沒有開張。

簡愛酒吧的老闆,估計很久沒有人點他喝酒了。

從他長頭髮上分叉的髮梢就可以看出來。

這時候,老闆聽清楚老馬的話,往後捋了捋劉海,露出大光腦門,不太確信地說道:“要我陪喝?”

看著我兩一.asxs.點頭。

老闆有點高興地說道:“我陪喝不要錢,要命!”

“你們要麼喝死我,要麼被我喝死!”

-

酒吧消費不高,三千塊錢的威士忌就擺滿了臺子。

其實這消費已經很高了,我平時喝啤酒,兩百塊錢就有兩箱,也能擺滿一桌。

可能是由於沒去過酒吧,把這裡想成了天上人間,一杯酒就要我一月工資的那種。

現在看來,好像離一個月還差點。

堂堂一間兩百方面積酒吧的老闆,竟然能因為不到我一個月工資的小錢,而有點高興,這是我始料未及的。

三人坐下以後,我就完全變成了透明人。

老馬也興奮地有點不可理喻,就好像上回在長安,遇到一個不知道叫做西門還是諸葛的人一樣。

端起一杯酒,豪氣萬丈地說道:“兄弟,你我一見如故,這杯酒做哥哥的就先幹了!”

老闆說:“你丫看不起誰啊!喝酒這事兒,我就從來沒有落後過。”

一揚脖子,反倒比老馬喝得更快。

兩人胡言亂語一陣,我便知道了這老闆叫做彭城碼,原來是學打籃球的。

畢業以後搞過籃球培訓,賺了點小錢,就開了這間酒吧。

做生意其實有一個核心要素,如果某人特別擅長做某一件事,幹這一行,一般都能賺錢。

比如彭城碼教籃球能賺到錢,老馬以前搞武術培訓也能賺錢。

如果有一個泡妞當業績的行業,徐達肯定能發財。

又或者有一行拖延就是績效的工作,夏總肯定是頂尖人才。

比如像劉一樂,跪舔異性這件事上,就沒見他輸給過誰。

還有道哥,道哥?

我想起了道哥,有點難過。

這世上好像確實有不少人靠著文藝範兒,弄到了不少錢。

可惜道哥並沒有,至今沒有遇到真正賞識他的人。

-

言歸正傳,彭城碼並不懂得這個道理,以為生意很好做,錢很好賺。

於是便開了間酒吧,想著天天坐店裡喝喝酒,就能把錢賺了,豈不美哉。

沒想到酒吧並不像打籃球容易,根本就沒有生意。

如今賺來的錢賠得差不多了不說,身體還被酒精給敗壞了,再也回不去打籃球了。

這故事聽著耳熟,簡直跟老馬如出一轍。

兩人的酒杯在空中碰撞,兩人都放棄了自己的一身所學,不務正業。

簡直笨成馬。

老馬說:“來,兄弟,這杯酒哥哥陪你喝了,哥哥懂你。”

“咱們做生意的,心就是要野!這樣才能成氣候!”

“我告訴你,現在掙不到錢不要緊,往後的日子還長著呢,誰成誰敗還不一定啊!”

又下一杯。

彭城碼喪氣地說道:“我這人啊,不學無術,不像你還能搞個傳媒。”

老馬哈哈大笑著道:“哈哈哈,我也是屁都不懂,可勁兒忽悠就對了!”

“我告訴你,這生意也沒那麼難做,那些客戶見多了一本正經,我給來個旁門左道,人家還以為我有創意呢!”

“就好像你們打籃球的,人家都在中規中矩地投籃,有人來個擦板球,照樣能夠得分不是!”

彭城碼點了點頭,但是沒有說話,又喝了一杯酒。

我猜他肯定心裡在鄙視老馬不懂籃球,因為只有不懂籃球的人才會把擦板球說成是旁門左道。

一直喝了幾個小時,老馬和彭城碼都喝到微醺。

這兩個人都有著妖怪般的酒量,越喝酒癮越大,一杯接著一杯,甚至嫌棄往杯子裡倒酒費事,直接拿起了瓶子喝。

在我們酒量稀疏的南方小城,我曾經吹啤酒吹倒了三個人,吹洋酒得倒是沒見過。

很顯然,這兩人都忘了自己的目的。

老馬估計早就把獲獎的影片的事忘到九霄雲外了,彭城碼也忘了自己是個老闆。

-

我感覺情況不太妙,在一張酒桌上,喝酒的人在不喝酒的人眼裡,和傻叉也沒什麼分別。

坐在兩個傻叉旁邊自然很無聊,我趕緊倒一杯酒喝了起來,把自己也變成傻叉。

這時候,店裡來了一桌客人。

都很年輕,好像是附近的學生。

這天才剛黑,能逛酒吧的,也只有學生了。

像我這樣的成年人,還要陪著老闆公幹不知要到幾點。

學生雖然有時間,但是學生沒錢。

坐在那裡半天沒有服務員上前招待。

彭城碼看不下去了,吼道:“胖子!來客人了!”

一瞬間,我還以為夏總聞到臺子上小食的味道,摸過來了。

定睛一看,原來只是另一個胖子,和夏總一樣胖的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