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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閃電手

斯雨蘭確實太年輕,沒有什麼人生閱歷,她將問題想簡單了。

自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對莫豹。他不願意自首,妹妹苦勸又動搖了,結果難以定奪,進退兩難。

首先,自首未必就能換一條命,它不是救命的萬能神器,尤其是對重犯而言。

這在司法實踐中是有案例可循的。否則,我殺幾個人去自首,最多判個死緩,好好勞動改造,兩年以後改判無期徒刑,這一輩子坐穿牢底罷了,至少命還留著。壞人都這樣想,以後都這樣幹,行嗎?

因此,莫豹自首未必會留一條性命,既然存在風險,何不繼續潛逃?

其次,他不相信崔永警官真能救得了他,畢竟他是辦案警察,不是主審法官。

從法律程式上來說,警察就是負責破案抓人,把案子辦清楚。然後向檢察院移送,由檢察官起訴,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警察對於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行為,只能建議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最終判決是由法官決定。

第三,宋威雖然死了,但其家族勢力依然龐大。自己一旦落網,他們必定想方設法將其置於死地,莫豹想到這個問題心裡就很害怕。即便法官留他一條性命,後面他也未必善終。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他去自首,肯定就會牽出寶叔以及嘉妮。寶叔是個江湖大盜,不說三十年前做了許多大案,單這一起k1280次旅客列車上的特大盜竊案件,就能讓他在監獄裡度過最後人生,因為他已七十二歲,風燭殘年。

嘉妮雖然年青,但是莫豹也不忍心她去坐牢。

凡此種種,導致莫豹不願自首,寧願繼續逃亡。但是,斯雨蘭的突然出現,勸他儘快自首,回頭是岸,令他猝不及防。他去自首,自己未必就會活命,投毒案比普通的殺人案判的更重,何況還會牽出寶叔父女。

他不自首,就會害了妹妹。妹妹知情不報,就會犯包庇罪噹啷入獄,大好前程毀於一旦,除非她會大義滅親。當然,莫豹絕不相信妹妹會告發他。父母早亡,十幾年來是他帶著妹妹長大,培養她上大學,兄妹感情很深,妹妹怎麼可能會告發他?

正是這份血緣親情,使得莫豹覺得自己不能害了妹妹。

面對兩種選擇,他是左右為難,一再的說妹妹不應該來找他。他都逃到海邊上了,做夢都沒想到斯雨蘭會千里南下,辰州尋兄,不找到哥哥不罷休。

怎麼辦啊?兄妹相逢,驚喜過後,莫豹緊鎖雙眉,悶悶不樂……

“哥哥。”斯雨蘭問:“你說話呀!在想啥呢?”

“蘭兒,哥不瞞你。實話實說,黃一寶是一個老賊,黃嘉妮的手腳也不乾淨,但他倆是我的救命恩人,哥哥不能無情寡義。”事到如今,莫豹覺得再也不能瞞著妹妹,因為妹妹從小到大就是一個很懂事的孩子,知書達理,優雅文靜,善解人意。

“什麼?他們父女兩個都是小偷?”

“寶叔老家在石渡村。他十多歲就跑出去混世界了,加入一個乞丐團伙四處流竄,走遍了大半個中國。”

“不就是一夥要飯的?”

“表面上是乞丐,破衣爛衫,深得人們同情,實際是個盜竊團伙。最後,他們一夥在辰州覆滅了,老大,還有幾個同夥被槍斃了。只有寶叔帶著老婆逃過一劫,他們再也不敢亂跑,就在辰州隱居下來。”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三十多年以前,正逢國家嚴打犯罪,那個時候寶叔還不到四十歲。”

“難怪是個老賊,幹了一輩子的壞事。”斯雨蘭很氣憤。

“團伙老大身前有個女兒,她很喜歡寶叔。可是老大並不希望女兒嫁一個賊,他想女兒嫁個守法青年,這一輩子平平安安。無奈女兒就是喜歡寶叔,非他不嫁。老大最後只能同意,但有一個條件,結婚以後離開黑色江湖,不再做賊。”

“這不是很好嘛!”

“想象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他們不偷怎麼生活?所以就只能繼續幹。團伙覆滅以後,寶叔夫妻兩個繼續留在辰州以偷為生,警察一直都想抓住他們,其它盜竊團伙也在尋找寶叔。”

“等等,什麼意思?小偷抓小偷嗎?”斯雨蘭不明白。

“是的,因為老大傳給寶叔一門神偷絕技,叫閃電手。”

“閃電手?”

“就是偷東西如閃電一般,下手很快,又穩又準,百發百中,從來不會失手。”

“這麼厲害?”斯雨蘭瞪大了眼睛。

“當然。在你沒有任何反應之時,身上東西轉眼就不見了,包括錢包、票證、金銀首飾等等。就靠一個小小刀片,甚至不用刀片,可以連續作案不被發現。因為手速極快,警察根本無法做出判斷,無法當場捉賊捉贓,所以別的小偷都很想學。”

“哥哥,這個…好像不神奇吧?”

“蘭兒,我曾經在寶叔面前做過一個測試。我悄悄在身上放了一個錢包,然後睜大眼睛盯住寶叔。結果,他圍著我迅速轉了一圈,錢包就在他的口袋裡了,我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這個厲害!”

“是很厲害!只有寶叔會這一門神偷絕技。它是獨代單傳,且傳男不傳女,沒有兒子可以傳給女婿。寶叔跟著他的岳父老大,花了十年時間方才練得爐火純青,出神入化,一舉成為江湖大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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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後來呢?”

“辰州待不住了,寶叔就帶老婆悄悄潛回山西老家,隱居在石渡村。以前做賊之時居無定所,回老家安定了,休養生息,就生下了嘉妮。不料老婆難產而死,他又害怕別人知道他的黑暗歷史,所以沒有再娶,一直帶著嘉妮隱居在石渡村。”

“哥哥,他把你留下來,莫非想把這門絕技傳給你呀?”斯雨蘭嚇壞了。

“你猜對了。寶叔一天天的老了,他想把閃電手延續下去,不至失傳,但他遠離黑道三十年了,今非昔比。他很迷信,我倒在他家的棗園裡面,孤身一人,身負命案,他一眼就看出來了。認為這是上天所賜,加上嘉妮也喜歡我,他就留下我了。”

“這些事情,寶叔什麼時候告訴你的。”

“開始他沒有告訴我,他想觀察一段時間。但我發現他們雖是農民,生活其實並不困難。按照常理,五畝薄田,一個棗園只能滿足溫飽,但是嘉妮平時吃穿打扮都像城裡的嬌小姐。很多農活都是僱人來幹,儼然一個地主土豪。”

“村裡的人不懷疑嗎?”

“那是一個十幾戶人家的小小山村。寶叔說他以前在外面做古董生意,攢了不少的袁大頭,非常有錢。村民又不知道他的黑暗歷史,只知道他以前在外面跑買賣發了大財,個個信以為真,羨慕的不得了。”

“袁大頭是什麼?”

“民國時期一種銀元,非常值錢。”

“你見過嗎?”

“當然。我還發現了一個百寶箱,正是如此,寶叔才告訴我他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