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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賊船

黃一寶的兩箱財寶,如今還剩下一箱半。

裡面大部分是銀元,成色十足。從年代上考證,有晚清的戶部銀幣,有辛亥革命時鑄造的紀念幣,最多的就是袁大頭,還有一部分古玩和金銀首飾,貨真價實。

這些財寶主要是老岳父留下來的,一輩子的積累,來源也很簡單:入戶盜竊

楊瑞麟一生是賊王,江湖大盜之一,擁有豐富盜竊經驗。憑著一雙賊眼,白天先看地形,尋找“大戶”人家。確定下來以後,深更半夜帶著同夥翻牆入室,破門鑽窗。不用什麼油燈電筒,在黑暗裡就能摸的一清二楚,準確判斷你家財寶藏在什麼位置,一下手一個準。但他不要字畫瓷器等大物件,路上帶著是個累贅,轉手出去風險也大。不如這些小小銀元,金銀首飾,雖然很沉,但是攜帶方便。

經過兩千多年歷史沉澱,中國民間藏有大量傳統珍寶,誰家要是遭了賊王光顧,那就只能自認倒黴。尤其上個世紀的六、七十年代,誰的家裡藏有這些寶貝,被賊偷了你還不敢報案,否則更加倒黴。

在江湖上橫行了幾十年,楊瑞麟一夥一直是常勝將軍,從不失手。

但是,他們的歷史在辰州完全終結。

一天深夜,他們在郊區入戶盜竊時,被巡邏的聯防隊發現了,團團包圍堵在屋內,一時插翅難逃,只能束手就擒。那天晚上,剛好楊春得重感冒,黃一寶在家照顧她,沒有跟隨岳父統一行動。天快亮的時候,岳父一夥遲遲沒有回來,他就知道準出事了。趕緊先把兩箱財寶藏在後山,然後帶著媳婦躲到山上。

那時候搞嚴打,從重從快。楊瑞麟盜竊團伙的案子沒有徹底深挖就結了案,漏了兩條大魚。所以,當黑色江湖上風傳“寶叔”和他的閃電手之時,誰也不知“寶叔”是何許人?姓甚名誰?長啥樣子?屬於哪個幫派?

黃一寶潛回老家後,除了安心種地,還在自家後院開墾上百畝的棗園。因為就兩張嘴,每年賣棗子的錢足夠他補貼家用,所以消費不大。只有遇上村裡紅白喜事,交份子錢,他週轉不過來,才會拿出一塊銀元換錢。

他拿銀元換錢,都是跑三十多公裡的路,去縣城的一個小小古玩市場交易。三十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快速發展,民間收藏之風日盛,銀元價格一路飛速上漲。所以市面上充斥了不少假袁大頭,一旦有人拿出一塊真貨,搶購的人不計價格。是的,他賣的是贓物,問題是你沒有辦法鑑別,他說是他家裡傳下來的,你也沒有證據否認。

做賊做的精了,知道什麼東西該留,什麼東西絕不該留。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眼看莫豹逐漸上鉤,安心留在他的家裡,並和女兒嘉妮有了初步感情,黃一寶就迫不及待,急於向莫豹交底了。因為他已七十一了,身體越來越差,時間不等人啊!

但這需要時機,不能開門見山,必須要有更多誘餌。

按照他的推算,莫豹要練成閃電手,至少需要五年的基本功。

一天早晨,莫豹和嘉妮去棗園幹活。不久,黃一寶聽見了莫豹的腳步聲由遠而近,知道他一個人又回來了。機不可失,失不再來,他急忙拿出一個百寶箱,在自己的屋裡故意弄出聲響,吸引莫豹注意,然後叫他進屋,向他袒露了一部分實情。

結果,莫豹那天早晨徹底歸心,終於成為他的掌中之物,成為他未來的上門女婿,成為閃電手的下代傳人。嘉妮知道以後也是徹底認了莫豹,兩人就差去領證了。

要繼承閃電手,必須先學做賊的基本功。也就是說,必須先從小賊幹起,那得先找一個地方練手。對黃一寶來說,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如果就在家鄉重操舊業,一旦失手露餡被人知曉,豈不被家鄉人唾罵,遺臭萬年?

所以,這個練手之地應該越遠越好,他想到了千里外的南方海濱都市~辰州。

去辰州吧!

還有一個情況,前幾天村裡來了兩個縣公安局的警察,還有一個鎮上派出所的民警,說是摸排外來人口。這麼一個小小山村只有外流人口,有啥外來人口?難道他們衝著莫豹來的?

黃一寶想打探一下,結果村幹部們見他都躲躲閃閃的,說話支支吾吾。

看來情況不妙,最好出去避避風頭,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那天晚上,他將兩箱財寶偷偷埋在了棗園裡,在女兒的閨房裡暗藏了一張字條。天亮以後,他把房屋田地,包括棗園託付給了一個親戚照看。然後放出風去,說是女兒和未來的女婿在家裡待不住,要去上海打工,自己跟去看看。

傍晚時分,他帶上兩個年青人去楊春的墓地告別之後,就出發了。

一路走一路偷,三十年了,閃電手的功夫依然不減當年。

為了掩人耳目,他們一行先到上海。五天後的一個早晨,他們三人不坐高鐵動車,而是乘坐上海南開往辰州的k1279次旅客列車抵達辰州。那時,黃一寶的口袋裡已經有三萬多元盜竊來的贓款,落腳辰州不成問題。

迎著太陽與和熙的春風,走出辰州火車站的那一時刻,面對一片高樓大廈,繁華都市,黃一寶是感慨萬千:自己老了,辰州變了,真是翻天覆地,當年的房子和街道是舊貌換新顏,自己都認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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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多年以前,岳父一夥就在這座海濱城市翻了賊船,命都留在這了。他和媳婦楊春僥倖漏網,因為暗地躲藏而失去了跟同夥的聯絡,幾個進監獄的同夥後來也都不知去向,此生再難碰面。

現在,唯獨是他,閃電手的唯一傳人,三十年後帶著兩個年輕後代重回故地。

黃一寶橫下一條心,他要在這接續一段往昔歷史,告慰老丈人的在天之靈。

他們在辰州火車站附近找到一家房屋中介,準備在火車站周邊住下。因為這裡交通便捷,汽車、火車、地鐵皆有,四通八達,人流如潮,又有商業街區和居民區,特別適合扒竊。

對方給他介紹了好幾處可出租的房屋,黃一寶都實地檢視,最後相中鳳凰山下的這一處:天景麗園10座101室

花了一週時間,他們三人在辰州市區裡到處轉悠,熟悉地形交通,觀察人流狀態。隨後,黃一寶就決定上公交車行竊,讓莫豹去練手。

他們先在家裡練習,然後嘉妮懷揣錢包上公交車,莫豹就在車上嘗試下手,反覆進行,由不成功到成功,黃一寶在一旁偷偷看著。一個月後,他覺得可以了,就叫嘉妮掩護,自己觀察,莫豹真的開始偷乘客的錢包。

嘉妮也懂扒竊,只是黃一寶不讓她下手,都是讓她暗中掩護。

因為緊張,莫豹多次失手。除了兩次被人抓住,交給公交警察之外,其它幾次都被他們父女巧妙應對過去,幫助莫豹僥倖逃脫。

由於盜竊數額很小,莫豹被拘留了兩次,一次五日,一次十日。

偷的次數多了,拘留所也蹲了,莫豹也油條了,膽子越來越大。在老賊王的悉心調教下,他一步步上了賊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