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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日記裡的秘辛

海鮮已經索然無味。象徵性地吃了幾口,奈莎明眸流轉,衝父親俏皮一笑,安逸便明白了她的意思,醋醋地揮手,“去吧去吧,媽媽永遠是第一位的。”  “爸,不許吃媽媽的醋”,奈莎說著,迫不及待鑽去臥室去看日記了。  檯燈已開,光線柔和,奈莎按照時間的順序,捧起第一本。  母親的字很規整,帶著閨中的秀氣,以及躍出紙面的幸福。  第一篇日記,憲歷1988年6月。  高中的生活總是如此,平淡,枯燥,鮮有變化。我的星座是獅子,不能忍受一成不變的狀態太久,一分鐘都夠受了。我思考用什麼接近永恆的方式,來收藏紀念自己的心事?以便多年後還記得自己當時,曾經焦慮、欣喜、困頓、幸福的樣子。  或許,日記是一個不錯的途徑。暑假就要到了,這是一個全新的開始。  PS:今天,校園來了一個人,攜著春風細雨。  正如安逸所說,母親之所以記日記,因為她動了心。那個攜著春風細雨的人,大概就是葉廷鈞了吧。  7月3日,天氣晴,炎熱。  這一天,我應廷曼之約,去了傳說中的皇家園林——丘山園。  你能想象嗎?延綿幾千畝的山林河湖都屬於一個家族。葉,大概是聯邦最神秘也最高貴的姓氏了吧。  同窗三年,今天我才知道,廷曼是真正的小公主。  不過我的關注點不在廷曼華麗的禮服和白手套,也不在姿風的曳地長裙,也不是那些穿著昂貴禮服的年輕貴族們,而是一個少年,攜著春風細雨的少年。他有著清俊的容顏,一雙黑曜石的眸子,裝著星辰大海,當他開口時,世界上最美的樂器都要失去顏色,那聲音像大提琴。  他邀請我跳了一支舞,我人生的第一支交誼舞,而我狼狽地踩了他很多腳。  我發誓,我要好好學習他們的禮儀,融入他們的圈子。哦對了,那個圈子統稱六大家。  奈莎一頁一頁的翻著,她平時閱讀速度很快,說一目十行也不為過。但今天她讀的很慢,每個字、每一句都認真的看,這是能將母親和她連結在一起的唯一方式了。  接下來的日記就像一部霸道總裁的言情小說。  那個暑假,葉廷曼去衛家找了幾次衛菀,相約一起打羽毛球或游泳,每一次葉廷鈞都在。用母親日記的原話,“他的目光是熾熱的、熱烈的,像八月的驕陽,我能感覺到他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我心跳的好厲害,快要融化了。”  九月份開學後,母親衛菀上了天都大學。葉廷鈞也在天都大學,成了她名義上的學長,防火防盜防學長,說的一點也不假。經歷了一個暑假的醞釀和升溫,葉廷鈞像衛菀表白了。  10月4日,細雨,天乍涼。  今天,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天,因為他約我去了情人坡。他撐著一把傘,罩著我們兩個人。傘不大,他都讓給我這邊,自己的肩膀溼了好大一塊。我於是貼他更緊了一些,他的眸子是紅的,耳朵也是。湖邊,兩個人並立,他單膝跪下,親了我的手,問我願不願意做他的女朋友。  太快了,我認識他也不過三個月。  可我不能拒絕,不捨得拒絕。因為我知道,我的心是歡喜的,再也容不下別人了。  傘落在了地上。  他吻了我,他的唇微涼,很軟,清甜,他一定是吃了口香糖。我被他的氣息包裹,眼裡生出芝蘭玉樹,那是我的初吻。  PS:不知為什麼,總感覺有目光在窺探我,這種感覺很不好,如芒在背。所以,初吻很潦草就結束了,唉。  奈莎在這一頁日記停留了幾分鐘,她想起了一個人——聯邦第一狗仔隊列琦。從高中開始,列琦開始偷拍母親,大學時甚至輟學專職拍,練就了高明的偷拍技巧。大抵,母親感覺到如芒在背的目光,就是列琦了。  日記繼續。  日,北風5級,天寒。  廷曼談了戀愛,是文學班的學長,能寫一手好文章。他們當著我的面都毫不忌諱的,廷曼熱情的親她的王子,她好勇敢。也是,她是葉家小公主,想要天上的月亮也能被滿足,更何況她只是愛上了一個人。  我們一起去吃了飯。席間,那個少年說,他最近有給一些報紙和期刊投稿,稿費很可觀。他萌生了一個想法,辦一個自己的文學網站,面向廣大的文字愛好者徵稿,讀者可以在上面付費看喜歡的小說。  廷曼很驕傲,因為她喜歡的人很有想法。  日記似流水,記錄著一個初識愛情美好的少女的小心思。  有敲門聲響起,是父親。他端來熱牛奶,“睡前喝一杯,安神。”  奈莎片刻怔仲,以前也有個人總叫她睡前喝牛奶,還會藉機說幾句會讓她臉紅心跳的話。她回了句“謝謝”,乖乖的喝。  安逸嘴角扯出一絲笑,“和爸爸不說謝謝。”  對,說謝謝反而覺得虧欠。  同窗三年,今天我才知道,廷曼是真正的小公主。  不過我的關注點不在廷曼華麗的禮服和白手套,也不在姿風的曳地長裙,也不是那些穿著昂貴禮服的年輕貴族們,而是一個少年,攜著春風細雨的少年。他有著清俊的容顏,一雙黑曜石的眸子,裝著星辰大海,當他開口時,世界上最美的樂器都要失去顏色,那聲音像大提琴。  他邀請我跳了一支舞,我人生的第一支交誼舞,而我狼狽地踩了他很多腳。  我發誓,我要好好學習他們的禮儀,融入他們的圈子。哦對了,那個圈子統稱六大家。  奈莎一頁一頁的翻著,她平時閱讀速度很快,說一目十行也不為過。但今天她讀的很慢,每個字、每一句都認真的看,這是能將母親和她連結在一起的唯一方式了。  接下來的日記就像一部霸道總裁的言情小說。  那個暑假,葉廷曼去衛家找了幾次衛菀,相約一起打羽毛球或游泳,每一次葉廷鈞都在。用母親日記的原話,“他的目光是熾熱的、熱烈的,像八月的驕陽,我能感覺到他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我心跳的好厲害,快要融化了。”  九月份開學後,母親衛菀上了天都大學。葉廷鈞也在天都大學,成了她名義上的學長,防火防盜防學長,說的一點也不假。經歷了一個暑假的醞釀和升溫,葉廷鈞像衛菀表白了。  10月4日,細雨,天乍涼。  今天,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天,因為他約我去了情人坡。他撐著一把傘,罩著我們兩個人。傘不大,他都讓給我這邊,自己的肩膀溼了好大一塊。我於是貼他更緊了一些,他的眸子是紅的,耳朵也是。湖邊,兩個人並立,他單膝跪下,親了我的手,問我願不願意做他的女朋友。  太快了,我認識他也不過三個月。  可我不能拒絕,不捨得拒絕。因為我知道,我的心是歡喜的,再也容不下別人了。  傘落在了地上。  他吻了我,他的唇微涼,很軟,清甜,他一定是吃了口香糖。我被他的氣息包裹,眼裡生出芝蘭玉樹,那是我的初吻。  PS:不知為什麼,總感覺有目光在窺探我,這種感覺很不好,如芒在背。所以,初吻很潦草就結束了,唉。  奈莎在這一頁日記停留了幾分鐘,她想起了一個人——聯邦第一狗仔隊列琦。從高中開始,列琦開始偷拍母親,大學時甚至輟學專職拍,練就了高明的偷拍技巧。大抵,母親感覺到如芒在背的目光,就是列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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