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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芸眾生 三千一百四十二章 馮芯的猶豫

我國古代雖然早早就脫離了奴隸制社會,但是依舊有合法的人口買賣的習慣。這些人或者是由於家庭貧困,被父母賣到大戶人家,去當作奴僕來換取錢財,養活家人。也有些是由於年幼的時候被人販子抱走、拐走,然後透過一些方式,將之作為自己的兒女進行買賣。另外還有一種情況便是由於家族獲罪,因此全家沒入賤籍,這時候官府就會對他們進行買賣。而這些本身是賤籍的人,除非主人做主,將他們放籍,否則的話,他們的孩子一出生便是奴籍。

比如說襲人,就屬於這幾種情況中的第一種,她在外面有父母兄弟,還曾提到過要贖她出去的說法。襲人就是當年父母兄弟由於家境貧寒,將她賣給了馮府,作為婢女。等到他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他家裡又有了些錢財,因此便打算將她從賤籍贖回良籍。而馮芯則不同,她是所謂的家生子,也就是充家奴僕所生的孩子,因此一出生便是賤籍。

而之前在馮褲子身份未定的時候,馮芯不知道他是僕人還是良籍,倘若夫人一直不給馮褲子身份,她是不會考慮馮褲子的。她就是這麼現實的一個女人,難怪馮褲子不喜歡他,男人也是有自尊的,作為一個女人你不喜歡我的時候,你就讓我去得遠遠的;有一天你覺得我還不錯,你又想要我對你是投入百分之百的感情。有多少男人可以做到如此的低賤。如果真是特別愛一個女人,男人也許會無所謂,只是馮褲子愛的人可不是她。

馮芯反正是瞧不上馮褲子的,在小舅媽理家的時候,對於馮芯死去親人的賞錢上,能很明顯的看出“外頭的”和“家生子”身份上的區別。與她們都不同的,是香菱。香菱原本是良家子,她本應是周家的大小姐,可是卻在幼年的時候被人販子拐賣。在拐賣之後改了名字,將她當做自己的女兒,賣給了馮府。

在大唐,良籍與賤籍之間隔著巨大的鴻溝,對於身處賤籍的人來說,對方的手中捏著自己的賣身契,就如同捏著自己的性命。無論是婚配還是生死,都不能由自己而全憑主人發落,所以做為一個奴僕是不可以自由戀愛的。而馮褲子認為時候在改變,女人都可以撐權了,為什麼做為僕人就不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做為大唐最繁盛時期的年輕人,馮褲子也有自己的追求,他也希望可以擁有愛情,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

或許也正因為如此,在大唐,統治者有的時候是不能放心那些世家大族手中握著數十甚至上百奴僕,而不將這些生產力解放出來的。或許也正因為如此,在唐朝的時候,曾經一度禁止人口買賣。換句話說,唐朝至少在官方和明面上,是不應該有所謂的奴隸的,可是有趣的是還是奴僕放之任之。在統治階級看來奴隸和奴僕是不一樣的,奴僕充分享有自己的人權,而且可以更好的為家

族服務。

可是世家大族,如果不能呼奴喚婢,難道還要事事親自操辦不成?其實只要翻一翻那個時候的契書,就不難發現,世家大族總會有自己的應對方式。其中一種處理方法,是將孩子送到對方家中,做所謂的義子、義女。而在官府留檔的契約書中,不難發現,對於這種義子女的形容往往是聽憑差遣,生死婚嫁,全由對方做主。

只要看契約書的內容就不難發現,這種所謂的義子義女其實就是賣身契的另一種形式罷了,不能發現小說裡很多惡霸都是這些有錢有勢人家的義子。這些人說白了就是大戶人家的僕人,就像是嶽小雲這樣的,他算什麼,不過只是一個廟裡和尚的義子,就可以如此的得瑟。要是他是馮老爺的義子,他還不飛到天上去,非得把別人家的房頂給拆了不可,這就是嶽小雲他想著辦法也想要混進馮府來。還不是為了讓自己的身份顯得高大上起來,他怕別人瞧不起他,無論如何也要變成有頭有臉的人物。

這些人與之相應的還有婚書,雖然這類契約被歸檔在婚書之中,可實際上卻是將生死婚嫁都交給主人處理的賣身契,有的甚至還會標明交易的銀錢。從這些契約書能夠堂而皇之的留在官府就不難發現,雖然明唐明令禁止人口買賣,可實際上官方對於這種人口買賣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不得不說,這與古代的身份等級制度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所以,個人覺得大家還是不要總是想著什麼穿越了,穿得好一點來到王爺家,要是沒有投好胎去到了奴僕家裡。奴僕在原則上是不能當官的。在古代,奴僕的戶籍是要打和另冊的,即所謂的“賤籍”。入了賤籍的奴僕,世代都是這個身份。當然,在奴僕中也有個三六九等。如果主人地位高,而這個奴僕又得評價寵,則其地位自己不同於一般奴僕。正所謂宰相家人七品官。奴僕如果混得不錯的話,比如當上管家、管事之類的,有錢也可以蓄奴婢,這在法律上沒有明文禁止。

我想誰也不願意世世代代給別人做奴僕,你還不能跑,跑了就成了通緝犯,你更是無法安身,在古代奴僕脫逃也是重罪。姑且不說娛樂生活匱乏的古代能不能適應,但說良籍賤籍的分野就很可怕,習慣了民主平等的現代人,只怕是沒有辦法習慣古代的生活了。還是我們現在的生活好,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學會知足。

唐代關於告主奴僕具體身份之描述撲朔迷離,且多有彰顯奴僕"家人"身份之旨趣。告主家奴、家僮、役人、從人等稱謂互通的特殊現象,是唐代家庭結構深刻變化與賤民地位相對提高的真實反映,而這種變化在法律制度層面之重要表達路徑,即為奴僕容隱其主原則的確立。

但奴僕當官則有嚴格限制,在大唐以前,奴僕世代都不能脫籍,所

以在那裡,他們根本不能做官。大唐時,實施了對這些在“賤籍”的人脫籍辦法,使奴僕可以得到自由身。而有了自由身的奴僕後代,則可以與普通老百姓一樣參加考試、做官。但是,因為世俗的眼光,這些奴僕在做官等途徑上也有諸多限制。比如一個奴僕,脫籍後要歷經三代,也就是說到第四代才能參加科舉、才能做官。

因為,在古代,官員到達一定等級,可以追封幾代祖先(所謂“光宗耀祖”),如果奴僕一脫籍,他們的兒子就考上進士甚至於做到一定品級的官職一般只要七品官就可以追封父母了,然後官做得越大,追封祖先的代數就可以越多,那麼豈不是要追封他們的祖先為官,而他們的祖先則是世人尤其是讀書人所不恥的“賤籍”奴僕,這樣的話,那些讀書人就認為是“有辱斯文”而抵制。為此,就採取脫籍三代後才能獲得考試做官權利這樣一個折中的方法。

做為一個奴僕,手裡有錢尚且如此,要是你沒有錢,你要如何在大唐活著,馮褲子也想憑本事做門做生意,可是這比想像中的要難。他又沒有學問也沒有從商的經驗,你讓他去做什麼生意,憑什麼跟別人競爭。不管在任何的社會,不是說你勤勞努力有強烈的進取心就可以闖出一片天地的,做生意可沒有這麼容易的。

一個賤藉的人大著膽子跟一個良藉的表白,這無疑不就是對這個社會制度的不滿,大家只是看著馮褲子來馮府做工。大家理所當然的以為他是賤藉,卻少有人知道他並非是賤藉而是良藉,只是那些以為他地位下賤的人對他的舉動就很奇怪了。不得不說在那個時候賤藉和良藉還是有區別的,白荷表面上不說,可是心裡卻還是挺在意的。不過,因為這個已經是一個傳統了,僕人因為有固定的收入,要是得主子歡心有的僕人的收入比大部分的所謂良藉的人更要多些。

所以,雖然賤藉的人地位低下,可是娶一個沒有收入的良藉,這也是很常見的事。畢竟,這是一個以金錢至上的社會,錢才是真正主宰這個世界發展的唯一原因,地位的高低是很重要,可是沒有錢,地位再高也活不下去。為了繁衍子孫後代,找一個好的依靠,很多的良藉的女人也是願意嫁給這些奴僕的。嫁給他至少有穩定的收入,這也算是一個依靠,這才是對一個女人最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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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大唐找個老婆也是不容易的,你要是想著門當戶對的話,你就很難找到老婆了。你要是贖了身,就算你是賤藉,你也能像普通人一樣的活著,前提還是你有沒有錢來贖身,你有沒有辦法改變自己的命運。就像東強和嶽小雲這樣入贅到別人家,這也是改變自己命運的一種方式,畢竟任何制度都是有漏洞的,古代的人很聰明,他們活在那個時代,自然會找到適合自己的生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