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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模糊記憶

第二天醒來,崇九伸了伸懶腰,清醒過來之後,才發現,自從變成妖怪之後,已經用修煉代替了睡覺,修煉也是一種享受,只是沒有睡覺的那種感覺。

心神中的白色玉環,無聲無息的散發著白光,似乎能夠照進崇九的心神內,讓他的精神偶爾有一陣恍惚,心中倒也沒怎麼在意,重新走進人間,格外的不一樣。

接下來的日子,寧靜而平靜,南城的節奏很慢,一股慵懶的感覺,在這樣的城市中生活,格外輕鬆,在加上崇九手腳麻利,很快就贏得了老太太的信任。

唯一令崇九有點感覺有點不對勁的是,他總感覺自己忘了什麼,可是他對來到南城以後生活記憶很清楚,而來南城以前的生活有些模糊,偏偏他自己感覺不對勁的時候,心神中的明心玉環,就會微微顫,他的精神一個恍惚,就忘記了這個疑惑。

一個月後,他已經徹底習慣了南城的生活,也忘記了南城以前的記憶,或者說現在的他已經真的變成鄉下來的小土鱉,南城以前的記憶徹底被封印或者儲存了一樣。

每天晚上擦拭那杆看起來很挫的槍的時候,他才很寧靜,他感覺這個東西對他很重要。昨天老太太以及已經告訴他了,趙家的軍隊在天黑的時候進城了,三百多人,是一個採購小隊,會在這裡停留兩天,如果崇九還想加入軍隊,就不能錯過這個機會。

“你啊你,為啥就這麼死腦筋呢?非要參加軍隊,一個不小心可是要掉腦袋的。好好的跟我幹活,就你那股機靈勁,改天說不定就進入回雁樓當個跑堂的夥計,我在給你瞅個小娘子,留在這裡多好。”

“奶奶,我不是安安分分的人,我這人呢,自從來了南城以後,我感覺我就想病了一樣,我忘了很多東西,如果我不去加入軍隊,那些忘了東西我可能一輩子都找不回來。而那些記憶對我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忘了就忘了吧,估計也不是什麼好事,原來估計都是吃不飽穿不暖的苦日子,有什麼好想的。現在好不容易給你找了個徒弟的活,你卻要折騰。我都跟人家掌櫃的說好了,你在這個小飯店幹三年,三年之後,介紹你去回雁樓大堂跑腿。現在你說不幹就不幹了,我的老臉都丟盡了。”

老太太和崇九相處一個月,著實有點喜歡這個老實外表憨憨的,內心鬼精的小夥子。可是造化弄人,昨天趙家軍隊採購東西太多,三百多個人,裝了一百多車,幾乎把南城三年來的糧食搬了個精光。

聽說前方打仗,糧食再多也不為過,可是這麼多東西,三百人還要負責押送,還要推車,人手短缺,於是張貼告示,招募農夫幫忙,崇九也去了,直接將大宅門口的磨盤輕輕鬆鬆的一隻手舉了起來,立馬就被小隊長徵召了。

和普通的農夫拿錢辦事不一樣,崇九這小子,小隊長看看他,有著一身蠻力,絕對是衝鋒陷陣的好手,不進入軍隊實在是可惜了,在聽說這小子,就是來當兵的,二話不說,直接將他劃入自己的小隊中。

晚上,崇九回到燒餅店,過了最後一晚。臨走將發酵麥面的方法給了老太太,老太太沒在意,她做了一輩子燒餅,什麼秘方,燒餅就是燒餅,秘方無非就是面和火候。

至於崇九說的方法,一番好意,敷衍的收下了,崇九卻千叮萬囑的告訴她,讓她自己保守秘密,這可以作為她們一下以後的安身立命之本。

這個秘方,突然從腦海中浮現出來,再從哪裡來的就是想不起來。不過這些都已經不重要了,崇九知道,他不過是南城的一個過客,摩挲這手中的鐵槍,坐在牛車上漸漸遠去。

沒有靠山,沒有強橫的武藝,崇九老老實實的從一個小兵,崇九的加入的趙家的後勤部隊,採購糧食,運送糧食,他們的任務就是保持糧道的暢通,三年,整整三年,平安不無比,沒發生一次失誤,都準時的將糧食送到地方。

這時候,崇九偶爾會回憶其南城的一切,更多的時間隊長不奔波,他現在感覺很幸福,沒有打仗,每天都能吃飽飯,隊長前幾天還給他換了一匹馬。

這次任務結束後,隊長說要請大家喝酒,可是酒,崇九喝過一次,一點都不好喝,不知道隊長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喜歡喝酒。

還有這次要去舞陽大營,趙家小姐就在那裡,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到她,趙家小姐長得可真好看,不愧為大家族出身的人,而且心腸還好,要是她能跟我說句話,我一定高興死了,想著想著就坐在馬背上漸漸睡著了。

三年的平靜,早已經將這個軍隊的警惕下降到了最低點,當從山坡上從衝出來一股玄衣黑甲的人,大家都驚呆了,一時間竟不知該如何辦才好。

“敵襲~”隊長淒厲的喊聲將崇九驚醒,入眼就是隊長脖子中被插入一根利箭,捂著脖子摔下馬,躺在地上翻滾了幾下,不再動了。

其他人也好不到那裡,根本就沒有絲毫的抵抗,這些人一部分是運送糧食的農夫,一部分是沒見過血的後勤部隊,會有多少戰力,一個個就像待宰的羔羊,肆意的被玄衣甲士屠殺,四散逃竄,就是崇九也嚇得夠嗆。

現在的他早已忘卻了一切,不再是一個法力高強的妖怪,不再是一個太乙仙,他只是一個送糧食的小土鱉,現在他還不是一個合格士兵,即使他已經吃了三年軍隊的飯菜,但是吃的多和是不是一個好兵,沒有直接關係。憑藉著一股不要命的衝勁和那幾乎無人可敵的蠻力,本來包圍的軍隊竟然真的被他衝開了一個口子,一躍而過。

另一邊,本來站在土坡上一動不動的黑甲同齡,一聲冷哼:

“弓來!”當崇九的馬躍到最高點的時候,一聲尖嘯從高坡傳來,崇九感覺整個身體都被鎖住了一樣,前所未有的威脅從後面傳來。

勉強錯過一個側身,一陣劇痛直接從肩膀傳來,一隻狼牙倒鉤箭,直接透過肩胛骨。整個身子被巨大的衝擊力,擊飛,差點被拋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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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悶哼,強自忍住,俯身馬背,頭也不會,狂奔而去,糧草丟失,最大的責任不是他,但是現在最關鍵的是要把糧道已經被人發現,補給被毀,對前方的軍隊是個巨大的打擊,必須把這個資訊傳出去,才能將功補過。

老馬識途,崇九知道,自己的身體有一股很奇異的能力,不管受什麼傷,第二天一定一點事都沒有,恢復力很快,而且寒暑不侵,但這次身上的傷實在是太重了,手提鋼槍。

中箭後,一隊十二人小隊騎馬尾隨而來,左右周旋,以傷換傷,每天練習千遍的挑,刺,掃,已經成為本能,身上中三刀十一槍,還有最先的那一隻箭。

最後活下來的仍然是他。

這三年,當別人坐著休息的時候,睡覺的時候,只有崇九千篇一律的每天堅持練習槍法,這個時代,名師太少或者太遠。

唯一收穫的就是進入軍隊有三式刀法,三式槍法,三式盾法。崇九用的兵器是長槍,自然很容易就學到這三式槍法。同行總是笑話他練一輩子也沒機會上戰場,他也總是笑笑不說話。

他們怎麼知道,不是因為他不想休息,而是當他休息的時候,心中就會有種失落,焦躁,茫然無措的感覺,只有摩挲這鐵槍練習槍法的時候才能平靜。

這三式,已經融入本能,一邊逃一邊打,死裡逃生,昏死過去,全憑馬兒自己奔跑,最後到大營的時候,一下子就摔了下來。

消息傳遞了,至於後續如何發展已經不是他一個小兵能決定的了,接下來他的命運軌跡發生改變,進入斥候隊,先鋒隊,陷陣營,不知不覺幾十年過去了,這片大地上發生的很大變化,三家分晉,周天子世代更替,都已經和崇九里的太遠。

軍隊是最看重實力的地方,三十年,已經在趙家的軍隊裡帶了三十年,他也從一個小兵爬到了統領的位置。這已經是最高點了,沒有身份,沒有文化的小土鱉,在怎麼能和主人家平起平坐。

這三十年,他經歷了無數次爭鬥,身上的傷疤已經數不清有多少了。那把黝黑的鐵槍,外面的鏽跡剝落,露出了他本來的面目,亮銀白色,長槍已經成為他的一部分,殺敵全憑感覺。

“是時候了,這次任務結束,是時候跟家主交代一些,做個外姓長老。到時候找個小城養老,也是不錯的選擇。再找個小嬌娘。”

“有點累了,真的有點累了。”仰望著天空那朵雲朵,崇九感到一種無法言語的疲憊,是一個老卒的疲憊,最初跟隨他的兄弟早已死光,身邊的人換了一批又一批。

“亂世將至,而我已老去,真是遺憾”

“統領,該出發了。”

“好的,告訴兄弟們,這是今年最後一次奔襲,完了就入冬了,打起精神,早點結束。”

“是!”(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