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靈體般懸浮在這個虛無的數字世界中。
陳哲的眼睛能‘看到’無數的藍色數字在整個世界中流淌。無論多少次他都讚歎這個無與倫比的世界。
只是現在不是感慨的時候,第二位求助者遇到危險還需要幫助。
甩甩腦袋,將注意集中信息流中,他需要用自己的能力,儘快收集必要的資料。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好在特殊能力,讓他能夠分裂成幾份,從不同的方向去追蹤。
“求助者是女性,在金融大樓工作,已婚離異,有女兒……”
為了降低幹擾,陳哲必須快速下判斷。不然回饋過來的龐大信息流會沖垮他的意識。
好在他不是第一次進行這種程度的資料篩選,很快就鎖定了目標。
冉慧麗,女,三十八歲。正泰證券客戶經理……
從資料中非常輕鬆的將第二名求助者的資料讀取出來,自從姑父的事情以後,他就非常排斥獲取別人詳細資料。如果不是第二名求租者遇到危險,他絕不會幹這種事情。
默默的道了歉,陳哲沉下心來繼續尋找。
女兒汪雅詩,前夫汪大同!
找到了!
透過婚姻登記處的資訊,陳哲終於將那個挾持冉慧麗的男人找了出來!
憑藉這個資訊的聯絡,陳哲甚至能看到現場樓頂的爭執。
僅僅將這個汪大同找出來還不行,陳哲需要詳細瞭解一下事情的起因,才能確定該如何處理。
如果只是簡單粗暴的報警將汪大同抓起來,也許又會照成一出悲劇。
無論是汪大同情緒失控傷害了前妻冉慧麗,還他因綁架罪被捕。對十幾歲的汪雅詩來說都不是個好結果。
將注意轉移到這個汪大同身上,陳哲開始追溯事件的起因。
——
汪大同是個頗為成功的商人,在本市擁有一家酒店,還有一處超市,除此之外他還與朋友經營著一家廣告公司。事業有成的汪大同並沒有一般成功人士喜歡應承的壞毛病,每天按時回家去照顧老婆孩子。
他有個漂亮的老婆和乖巧可愛的女兒。
對汪大同來說,這是人生中最重要兩個女人。即使被朋友們笑話是氣管炎他也不在乎。
但是依舊頗有事業心的 冉慧麗卻堅持在工作一線,即使下班也經常去拜訪客戶。漸漸的汪大同起了疑心。
人一旦起了疑心,無論你做什麼都不能讓他滿意。夫妻兩人開始無盡的爭吵。
當看到汪大同動手打人的那一瞬間,陳哲嘆了口氣。
看來兩人離婚的契機便是在這裡了。
並不是誰做錯了,只能說夫妻兩人性格太強硬,誰都不肯妥協。硬碰硬只會傷害到雙方的感情。
冉慧麗作為一個新時代的女強人,是絕對無法忍受家庭暴力的,她非常決絕的提出離婚。心有愧疚的汪大同雖然提出的挽留,奈何冉慧麗一再堅持,為了不傷害孩子,汪大同同意離婚,以結束這場曠日持久的離婚官司。
這個汪大同主觀上並不是個壞人,只能說做了錯誤選擇,讓他成了客觀上的壞人。
如果真的讓汪大同應為綁架罪被捕,面臨他的將會是非常嚴重懲處。
陳哲之所以下了這個判斷,是因為看到汪大同與女兒汪雅詩相處時的樣子。
最近兩人經常見面,汪雅詩放學後就會到父親的店裡,有時候會談論一些關於母親冉慧麗的事情。雖然名義上藉著給母親過生日的由頭,但是這個小姑娘是打著讓父母復婚的主意。
這是她從小的夙願。
汪大同嘴上不說,其實是知道女兒的想法的。離婚後他也對前妻冉慧麗念念不忘,不然也不會多年未再婚。奈何對方連面都不想見,他也無可奈何。
至於弄到這種地步,只能說冉慧麗性格太強硬了。每次跟汪大同交談都飽含敵意,完全沒有溝通的想法。
也許在這位女強人看來,非友即敵。
而且陳哲還發現了一件關於女強人冉慧麗的秘密。
如果任由事件發酵下去,恐怕最後誰都討不到好。最後受到傷害的還是他們的女兒汪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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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這樣,就幫他們一把吧。”
陳哲從那個世界中退裡出來,時間也不過是流逝了一秒鐘。只是耗費的精力卻依舊,因為頭痛導致額頭佈滿細密的的冷汗,陳哲大口的喘氣,眼前一片模糊。
果然負擔還是太重嗎?
緩了一會兒,陳哲拿出心愛的諾基亞鍵盤手機,播出一個號碼。
“喂,哪位?”
“不要問為什麼,現在如果你能看到新聞,關注一下市臺。”
正在街上挑選禮物的汪雅詩下意識的就掛了電話,這種沒頭沒腦的騷擾電話她從來就不信,反正都是騙人的。
聽筒中傳來的嘟嘟嘟的聲音,讓陳哲一陣撓頭。
最近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還真是堪憂啊。
無奈只得用手機鍵盤發動能力,強制接通汪雅詩的手機,陳哲淡淡的說道:“如果不想你的父母出事,你最好聽我把話說完。”
才剛剛掛掉電話的汪雅詩嚇了一跳,差點把手機甩了出去。
聽到那個聲音提到自己父母,心中一緊趕緊將手機拿回耳邊:“你說什麼,你想幹什麼?”
“看電視,市臺。”
等看完新聞,汪雅詩的警戒度已經提到最高,壓低聲音憤怒的問道:“我媽媽在那裡上班,你是怎麼知道的?你到底是誰?”
“不要問那麼多問題,你只需要聽我說。你現在願意聽嗎?”
汪雅詩心底有些慌亂,但是為了自己的父母,她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無論如何在不清楚狀況的情況下,這個未知電話是瞭解事態的最佳途徑。
深呼吸讓自己冷靜下來,汪雅詩聲音有些冰冷的問道:“你想得到什麼?”
說實話,陳哲對這個小女生能如此快速的冷靜下來感到很意外,一般的中學生恐怕早就該大哭大叫或者向父母求救了。想到報警的學生都已經算是應對得當的典範了。
“你的父親汪大同現在挾持了你的母親 冉慧麗,就在金融大樓頂部。”
“你是說,新聞中的人是我父母!”
“不要打斷我,聽我說完。”無視了汪雅詩的驚呼,陳哲平淡的繼續說道:“如果不能趕在警察衝上去抓住你父親前,將事態平息下來,你父親汪大同就被以綁架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期,可能是——五年!”
聽到這個五年的刑期,汪雅詩心裡最後一道防線被擊潰了。
PS:感覺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