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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無數個夢之後

那兩個人,終於相愛了,比三個月晚一些。事物總是發生著變化,盛意很努力地阻止了,甚至他還悄悄地去學了那個該死的蘋果茶,結果他做出來的,就是豆腐腦再生,也是不肯喝的。

那兩個人相愛了,在不知不覺當中,他們自己都不知道當中,相愛了……他們誰也沒告訴,就在家裡默默地單戀著,像電視、電影上苦情主角那樣痛苦著。

他們都迷茫,表面堅強的丁茗,回到家裡默默地悲哀,他抓不住溫暖,只好折磨可憐的胃,那個胃不小心破了一個洞,他一聲不吭地跑去住院,他真的不想驚擾任何人,卻在另外一家醫院遇到開會的魏醒。他們的緣分,天都眷顧。

作為有著唯一知己自覺性的魏醒,帶著上帝的光芒悄然到醫院照顧丁茗。

那兩人相愛了,當丁茗從昏迷中醒來,魏醒坐在那裡,披著早上六點半的晨曦,猶如天使一般帶著安全感,帶著穩定感,帶著一切在那一刻丁茗需要的感覺出現了。

他看著丁茗,憔悴的、單薄的、無助的、倔強的、柔弱的,總是帶著微笑曾借給他豆腐腦錢的好好先生,說:“我想起來了,我還欠你三塊六呢。”

丁茗哭了,他說:“可以抱抱我嗎?只是這一次。”

盛意討厭這樣的魏醒,他總是這樣的博愛。悄悄站在病房門口盛意看著,他知道,這一抱,孽緣便起了,這一次,盛意無法阻止,他嘗試過了,阻止得天怒人怨,每個人都覺得他的行為匪夷所思,他說著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情。丁茗什麼也沒做,他是個好人,那麼好的一個人,為什麼要拒絕他?為什麼要排斥他?為什麼要擠兌他?

他放棄了,任那兩個人遵循神的安排,然後由神搖出屬於他們的數字。

魏醒帶著負疚感徘徊於城市兩邊,從第一個謊言開始,就有了第二個,開始是善意的,後來卻是離不開的。感情是很微妙的東西,悄然而來,狂風暴雨一般席捲著三個人,大家……都是最無辜的那個人,誰也不知道是誰的錯。

盛意也想過自己的愛情,它是怎麼來的?事情,卻是要從四年前之前開始敘述了,從他的第一次戀愛說起,那次戀愛的的時候,他正青春年少,當年的他思想成熟,卻裝著幼稚淺薄。

第二個信封……那是並不久遠的過去……

初夏,“報告班長,出!”盛意抱著行李捲大聲地對炮樓上的老兵大聲喊著。

老兵探出頭,衝他笑了一下,盛意也回了個笑,雖然立場不同,互相不知道名字,但是他們都知道對方,盛意知道他是老兵,老兵知道他是個老實的囚犯。

小鐵門緩緩開啟,管教在後面操著一口陝西話對盛意說了句:“走吧,回去不要那麼衝動了,好好上學,還小呢麼,有前途呢麼。”

盛意點點頭,他站在那裡想了一下,把手裡的行李遞給管教:“把這些給老蛋,他比我需要。”老蛋是一個可憐的搶劫犯,他的娃想要個隨身聽,他買不起,於是做錯事,代價是十五年。

管教笑了下接過去,他再沒說什麼,只是遺憾地看著這位剛剛年滿二十歲的清秀青年。真是太可惜了,這孩子原本是個名校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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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意站在看守所門口,本市的短期服刑犯人都在看守所服刑,這裡距離市區並不遙遠,大概有七站地,開庭的時候,盛意看過外面,數過那些站牌。

“盛意?我來接您。”老熟人江律師開啟車門迎出來。

盛意點點頭,回頭看下炮樓上的兩位老兵,他衝他們擺擺手,轉身彎腰進了車子。

江律師發動車子,沒有回城,直奔火車站:“您的身份證還沒補辦,許多手續都需要重新辦,您的母親的意思是叫您去烽樺市,在新學校,一切重新開始。”

盛意看了一會窗外,扭頭對江律師說:“回下以前我住的地,有些東西要拿,麻煩了。”

“好。”江律師再次調整了下車頭,人家花錢的是大爺,再說,這個爺一向好侍奉,從不找麻煩,當然,一年半前那場故意傷害除外。他都不敢相信,那麼溫和的盛意會做出那樣的事情,事後,這孩子一言不發,一直到現在才開口主動跟他說話。判二緩一,江律師對自己的成績很滿意,畢竟對方脾臟破裂,後患無窮,這邊花了大筆的賠償才平了這件事。

“車是預定好了的,您……要快一些。”江律師看了一眼盛意一邊小心地說。

“真好啊,不用做花了!”盛意笑眯眯地突然嘆息了一下,江律師嚇了一跳。他小心地看了一眼那雙手,蒼白、纖細,原本應該拿筆桿子的手,竟然做了一年的絹花嗎?他只是嘆息了下,卻沒有心疼。本不該他心疼。

距離大學不遠的一所學生租用公寓區,盛意下了車子,現在是上學時間,小區很安靜。盛意摸摸口袋,裡面有一把鑰匙,那是他從看守所帶出來的唯一物品。

看門大爺被盛意嚇了一跳,半響才支支唔唔地問:“出……來了?”盛意點點頭,轉身上了樓。

站在房間門口,盛意看著門口那塊紅色的吉祥如意門墊——這門墊還是他買的呢,他摸出鑰匙開啟房門,屋子裡熟悉的味道充滿鼻腔。

盛意慢慢走進屋子,這裡一切還是老樣子,離開自己默默的支援,那個傢伙連一個鍋子都不會買,恐怕這一年多他靠外賣度日吧。

徑直走進臥室,床鋪上的被子依舊沒有疊,髒兮兮地卷成一團丟在一邊,床頭櫃上,一對陽光少年依偎在一起微笑著,他燦爛飛揚地露著門牙,盛意羞澀地靠著他的肩膀。

緩緩坐下,盛意拿起那張照片,開啟後面的蓋子抽出它,撕碎,丟棄。

向陽的窗戶,吹進暖洋洋的風,這人總是不關窗,盛意站起來,關閉起窗戶,他遺憾地看著他的那些小盆景,早就枯死了,就像自己一般,枯死了。

他和曾旭的愛情,就是從這盆可憐的植物開始的吧?

大學開學那天,盛意抱著他的小盆景站在財務處交錢,那人走到自己身後,自來熟地摟住自己的肩膀:“學弟,帶煙了嗎?”

盛意從口袋裡摸出自己的香菸遞給他,他很是滿意地拍著盛意的肩膀說:“我叫曾旭,以後在大學裡有事就報我的名字。”

盛意第一段戀情就這樣發生了。

曾旭沒吹牛,他在學校真的混得好到不成。他捨得花錢,對待朋友兩肋插刀,學習不錯,在學生會還掛了個副會長的頭銜。曾旭這兩個字在學校代表著上等人這個流派。

他們就那樣相識,奇蹟一般找到對方,成為學校裡很出名的一對同性戀人。鄙視的人有之,好奇的有之,圍觀的有之,總之什麼都有之,但是被愛衝昏頭腦的兩人,肆無忌憚、毫不在意。

都市花園這裡是曾旭租的公寓,盛意大一開始他們在此度過一年的同居生活,除了上課,去wc,他們就像連體嬰。盛意隨意得很,即使外面的人說他吃曾旭的、喝曾旭的、花曾旭的,他都無所謂,他的眼睛裡只有曾旭。是曾旭釋放了他壓抑的情感,曾旭就如烈火一般燃燒著他,曾旭說什麼都是對的……曾旭曾經是盛意的命,比命還重要。

每段初戀,都不完美,從開始……就有先天的殘缺,多少年後,我們可以這樣解釋,記得當年我還小,人傻,簡單,但純潔!

這樣的情感一直保留到大二,保留到……曾旭生日那天帶著他去酒吧。那天之前,盛意做了一個夢,他清清楚楚地夢到,曾旭為了自己把酒吧老闆打得倒地不起,大家被帶到派出所,那位酒吧老闆肋骨斷裂,脾臟破裂,鑑定為重傷,因為是群架,大家還是學生,所以只需要一位主動站出來頂罪就可以。盛意清晰在夢裡看到,曾旭的父母找到他,哀求他,說曾旭已經犯過一回事了,無論如何不能再出事,他們希望一直沒動手的盛意可以代替曾旭……當然,他們不會虧待他的。曾旭家有錢、有權,於是曾旭無法無天,反抗期無限延長,延長得理直氣壯。

即使……知道那是一盆火,盛意那天還是跳了進去,他不懂得自己在做什麼,為什麼他不去阻止那些要發生的事情,夢裡的種種令他覺得自己的愛是那麼地輕、那麼飄渺。那是初戀的祭禮!盛意多少年後也這樣解釋,那個時候,人傻,簡單,尚且純潔。

為什麼要這麼做?姐姐盛暖想不通,媽媽更是想不通,大概所有盛家的列祖列宗都無法想通吧?雖然有祖訓,可是也可以迴避啊?為什麼就這樣直沖沖地衝了過去?

盛家的人,和別人家不同,他們的血統裡帶了先天的殘缺,預知是這個家族的詛咒,只要愛上誰,他們就會預知,為愛去預知。第一次的反抗,他無法抗擊命運,代價有些大,盛意那時候開始明白,越是迴避,代價越可怕。知道也是錯,不知還是錯。

就像媽媽一次又一次地結婚一般,明知道後果,但是貪婪地吸收著愛上那種感覺,一次一次地被傷害著。那時候的盛意還保有一絲絲的天真,那怕只是短暫的剎那。

關閉起窗戶,盛意開始處理自己所有的痕跡,他很平靜,真是搞不懂,為什麼那個人還要保留自己的一切,他想證明啥?如果想證明,為什麼法庭上他一言不發?如果想證明,這草為什麼枯死了?

燒燬所有的照片,帶走了所有的屬於自己的東西,慢慢下了樓,門房大爺小心地看著他,眼神就像看個小賊。

行李丟進車尾箱,盛意坐回車子,江律師發動車子離開那裡。出小區的剎那,車子和奔跑而來的曾旭擦肩而過,他看著他拼命的喊著自己的名字,他看著他狂追著自己的車子,他看著他跌倒,越來越遠。

江律師一直小心地觀察著盛意的表情,抱歉,盛意什麼都不會給他看出來。每個人都說曾旭的長短,唯獨盛意他從未說過曾旭半句不好,曾旭沒錯,他的父母也沒錯,錯的只是那個年紀,那個須要付出代價的一個年紀;那個肯為愛情付出,捨得為愛情去頭破血流,聲嘶力竭的像個瘋子一般的年紀。當那個年紀度過,剩下的也許就只有一句話:

“我真懷念我那天真幼稚的青春,它是那麼地純潔。”

盛意不恨曾旭,他覺得每個人為青春無知都付出過各種各樣的代價,他比女人幸運多了。有些女孩子,猶如花苞一般鮮香的時刻,為了完成青春的功課,她們付出的代價遠遠比男人大得多得多,那些傷害是一輩子的,盛意慶幸自己是男人。

他突然扭頭看著那個曾旭消失的方向,他替他的父母感到惋惜,這樣被保護過的孩子,下一次摔跤,沒人再會為他阻擋什麼了。這樣的人,要麼一蹶不振,要麼……他會闖出更大的禍事來,因為他知道,他的父母總是有辦法幫到他、保護他,他的幼年期,也許會無限拉長……

為什麼會幫曾旭頂罪,為什麼?

曾旭那晚是為他打的架,曾旭是因為他傷的人,曾旭為了他慶祝生日,曾旭是因為他吃的醋……

盛意離開了自己的大學,社會大學、感情大學,這一次他是真成熟了,熟到流湯,冒著黑黑焦味。

九月,他再次入學,這一次不是自己考上的,花錢上的。不知道江律師動用了什麼關係,他進了一所二類大學重新讀大二,同樣的大學,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四季如春的都市,這一次卻是冬季特別漫長的北方都市烽樺。

新到烽樺市的盛意沒有去學校住,自由慣了的他,不能再忍受舍監查房,不能再忍受那些熱血友情,不能忍受周圍那些驚天動地、哭天抹淚的屬於大學生的感情生活。他不屬於那裡。

他買了一條小狗,價值六百,一隻血統不太純的幼年金毛。他喜歡金毛,因為這種狗性格沉默,耐得住寂寞,有時候一天都不叫一聲,那狗名字叫豆腐腦。

他準備帶著這條血統不純的狗兒,沉寂在這個世界,再也不發出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