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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沙漠的黎明

“媽的敵襲!迴避迴避!”

“格林-1-1至HQ!Phase3階段失敗!重複,Phase3失敗!轟炸機編隊重創!”

“HQ至格林-1-1……請重複…請重複剛才的內容。”

以燃燒的天空為背景,茫然的呼喊聲在鋪滿屍體的沙丘間迴盪。

耀眼的光照,僅持續了不到版面。亮度堪比第二輪太陽的光線,從天空中劃過,將大部分的轟炸機群在頃刻間化為了熊熊燃燒的火球。

“蚊”式輕質的木頭骨架,在被光束擊中的瞬間就被點燃,機艙裡的炸彈遭到殉爆,讓駕駛者連棄機逃生的機會都無法抓住。

“蘭開斯特”那引以為傲的全覆式裝甲蒙皮,也根本起不到些許防禦的作用。機翼被切斷,機身被洞穿,翼展十多米的鐵鳥如被箭矢擊中的大雁一樣驟然折翅。

“Mayday!Mayday!我被擊中了!”

機組駕駛員徒勞無益的嘶叫聲裡,充滿了驚愕與恐懼。而固定在耳框上的,質量優秀的耳塞,則讓所有頻道裡的人連捂住耳朵無視都無法做到。

價值數萬英鎊的巨獸,與數噸的高爆炸彈一起,從高空中旋轉著墜落向地面,在下方艾裡安的軍團裡綻放出最後的煙火。

天空中綻放出了一個個小小的傘花,那是比較幸運地,從損毀的飛機中逃出的機組成員。

“全隊緊急投彈!爬升!快爬升!”

急匆匆地卸下了所能甩掉的一切負重的編隊,按照對重炮級的標準應對方案開始爬升。四臺動力強勁的“梅林”活塞式引擎,推動著寬幅的螺旋槳,讓倖存的機組以一種幾乎失速的詭異仰角爬升。

但是,被重力囚禁在音障之下的飛機,如何能躲過直逼光速的離子洪流。

在十秒左右的沉寂後,高塔頂上的水晶再次亮起。緊接著,第二發離子束,擊中了正欲逃脫的轟炸機大隊。

“Fuck!散開!都散開!”

來自護航的航空魔女的呼喊,並沒有任何作用。

在話語出口之前,一切就已結束。

第215轟炸大隊的8架“蘭開斯特”重型轟炸機,已經全部化為了廢鐵鑄成的墓碑。對艾裡安叢集的轟炸,只完成了不到五分之一。

“HQ至格林-1-1,Phase3失敗指令收到。在儘可能收容機組人員後,請跳過Phase4,至Phase5階段,前往喬治王子港與守軍匯合。前來接應的外裝部隊已經在路上了。”

“格林-1-1瞭解…”

完成了自己使命的高塔,收攏了塔頂的花瓣,將閃爍的四面體重新包裹起來。倖存的幾架“蚊”式與並沒有被作為目標的航空外裝,在空中盤旋了兩圈,然後頭也不回地加速遠離。

“收容…機組成員麼?”

一朵朵小小的傘花慢慢落入怪物組成的集團。慘叫的聲音,被空氣與塵埃阻隔,無法傳達到其他人耳中。

“格林-1-1至全機…進入Phase5,我們走。”

9架克倫威爾緊接著轉身離去。

以死者為目標的救援行動,沒有任何值得實施的價值。

……

稍早前 12月21日 凌晨4時13分

沙曼城東南角 高歌的錫魯爾人酒館包廂

“來,拉傑,拿著這個。”

紅髮的青年,將一柄匕首塞到了面前男子的手中。名為拉傑,穿著軍服的當地人,哆嗦著後退了一步,並沒有去接。

“好了,我的朋友,不要害怕。像個男人。”

被拒絕的紅髮並沒有生氣,而是像老朋友一樣一把拉過拉傑的手,將小巧的帶鞘利刃塞到了他的手裡,然後幫他攥緊五指握好。

“但…但是…凱姆哥……這?”

拉傑的聲音裡,透著一宿沒睡的淡淡疲憊。他帶著驚懼的視線,不斷瞟向包房角落裡放置的椅子。

與酒館裡其他破舊的木頭椅子,在外觀與功能上沒什麼不同。但它的上面,正綁著一個有點發福,梳著大鬍子的男人。

大鬍子男子的四肢,被鐵絲綁在了椅背上,腦袋上裹著一個麻袋,從裡頭發出“嗚嗚”的掙扎聲。

“嗯,沒錯,拉傑。殺了他,殺了這個叛徒!記住,這是在執行正義!”紅發凱姆的聲音異常堅定,“就是這個可惡的傢伙,成天對著不列顛人搖頭擺尾!甚至,還協助他們壓榨我們的同胞!”

紅發青年的手勁很大。凱姆僅用了一隻手,就幾乎把大鬍子男人,整個從椅子上提了起來。來自領口的撕扯與窒息感,讓麻袋裡的腦袋發出一聲悶哼。

“這傢伙是叛徒,是聯合王國的走狗!不,比那還要惡劣百倍!”凱姆扔下那個男人,雙手扶在拉傑的雙肩上,小幅度地搖晃,“這頭豬!就是他,他竟然去協助那群黑色惡魔!他出賣了好幾個同伴,卻只為了自己的性命!”

聽到“背叛”與“黑色惡魔”之名,拉傑的眼神也冷了下來。

那群手持衝鋒槍的黑衣惡魔,早已兇名在外。而背叛,則是這片沙漠裡唯一無法允許的罪狀。

但除開這些,只是一個民兵徵招團士兵的拉傑,連槍都沒開過幾次,又何談殺人的經驗?

“過來,我的兄弟,過來。”

凱姆褪去匕首上的鞘,拉住拉傑的胳膊,讓匕尖抵著椅子上男子的胸口。

拉傑的手開始顫抖,抖動到幾乎拿不住短刃。刀尖從胸口移到小腹,又向上指著脖子。

這是一次試練,年輕的民兵心裡完全清楚。作為自己已經於那幫不列顛走狗劃清界限的證明,他僅僅需要一具叛徒的屍體來展示自己的忠心,與對民族的愛。

明明早就知道的,明明以為自己早就做好覺悟的,明明眼前只是個從沒見過的“罪人”,但拉傑卻感到,自己心中那“為了人民,可以犧牲一切,哪怕手染鮮血”的決心,正在漸漸崩解。

“怎麼了,拉傑!你在猶豫什麼?難道你說的要為你大哥報仇,還要解放沙曼人的畫,都是假的麼?!正是因為你眼前的這種人渣在,你的大哥才會死的啊!”

凱姆略帶憤怒的聲音,如驚雷般在拉傑的腦海裡炸裂。

對啊,這是復仇…自己為何躊躇?忘不了,根本忘不了,大哥被那群黑衣惡魔殺害的仇恨!就是為了復仇,為了討伐那些殺人的魔鬼,自己才選擇了這裡。

“不能原諒…絕對無法原諒…”才不是為了民族解放之類的崇高理由。僅僅是想向殺害了大哥的不列顛人復仇罷了。而這個叛徒,將會成為他復仇之路的第一步。

“嗚…晤是我……”

似乎與預計了自己的死亡,被鐵絲固定牢靠的大鬍子驚慌地扭動了起來。

“給我閉嘴!”不是你的錯的話…那錯的人是誰?!要去怪沒有人性的黑色惡魔麼?要將其歸咎於聯合王國的統治麼?太遙遠了…那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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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的錯的話…又該如何發洩?!發洩這正爆發而出的憤怒與仇恨!

——撲哧。

小巧的匕首,毫無阻礙地扎入了大鬍子的腹腔,然後又很快地拔出。

作為在憤怒的驅使下送出的一擊,這次直刺沒有任何懸念地偏離了要害。只要現在就送去醫院搶救的話,只要創口不發炎,兩三個月就能治好。

但是,屋子裡兩個站著的人中,沒有任何一個,想要他繼續活著。

拉傑像不通人言的野獸一樣大叫著,一次又一次地將匕首送入大鬍子的身體。

粘稠的血液,與微微發白的內臟殘片,噴灑在土黃色的民兵軍服上。被血色清洗乾淨的短刀上,反射著拉傑像是在大笑,又像是在嚎哭的臉。

“好了,拉傑,我的兄弟。停下吧。”由始至終地見證著這駭人暴行的紅髮青年,將拉傑從那具已經不成人形的屍體上拉開,拍了拍他的後背,“好好瞧瞧,這叛徒已經死了。”

在暴虐的殘殺中,套在姑且曾經可以稱之為“大鬍子男子”的肉塊上的麻袋,已經掉落在地。裡面露出的,是那個八面玲瓏,經常受王國軍的軍老爺惠顧的商鋪老闆。

但現在,在這裡有的只是一具屍體而已。

哐當!殺人的兇器終於脫手而出,掉到了地板上。

在盛大的憤怒之後,殺人的噁心感與讓拉傑自己都覺得軟弱的負罪感,像大山一樣壓在民兵的身上,讓他喘不過氣來。

“很好,我的同志,你做的非常好!”凱姆高興地給了滿身血漿的拉傑,一個有力的擁抱。

年紀不到三十的革命者,沒有計較這個年紀上小,可以算得上是自己弟弟的民兵,方才完全錯誤的殺人手法。

第一次動手,又用的是匕首這種工具,無法一擊斃命也是很正常的。

倒不如說,從一開始就能冷靜地直取要害的傢伙,才是真正的異常。

假若可能的話,他並不希望拉傑這種“好人”失去對殺人的畏懼。

沙曼的人們,需要的是心懷仁慈的拯救者,而不是黑衣惡魔一樣,殺人不眨眼的狂人。

“我的朋友,恭喜你!你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男人的誓言,需要用鐵與血做擔保。在這片弱肉強食的沙漠裡,自古以來就是如此。能獨自搏殺公牛的勇者,與能砍下敵人頭顱的戰士,將獲得所有人的尊重——包括他們的敵人。

這片沙漠需要拯救。畏縮在不列顛人的統治下,將會讓沙曼人失去僅有的未來。

“那麼現在,拉傑,我們真正的英雄啊。等待你去拯救的人民,需要你去做一件事。”凱姆並不擔心被拒絕。他知道,面前的民兵已經沒有了退路。

“我的朋友,不用再等待了。就從現在開始,我們將會給黑暗的沙漠,帶去黎明!”

意外的,這章竟然沒有任何標紅字樣。

破綻吃棗藥丸(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