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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第 120 章

在莫長安還在夏令營時, n市出了件大事。

歷經九年, 當時鬧得極大,震驚全國的一個連環殺人案被堪破了。

在一名劉姓警官這麼多年不放棄的堅持下, n市警察局終於獲得了滂海案最後一名受害者遺體的線索。而提供線索的人的身份十分特殊,他和當初滂海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並且兩人曾是好友。

他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也曾殺過人。

“其實我早就不抱希望了,週末不上班的時候去醫院跟他聊天是這麼多年來養成的習慣。甚至跟他聊天的時候我都沒有提到過這件事,就是很自然的, 他把線索告訴了我。”劉姓警官對記者說道。

在警察從一棟摩天大廈門口鋪著瓷磚的水泥地中找到最後一位受害者的屍體時,所有人都沒有多餘的表情。屍體已經腐爛,透過dna的鑑定可以確認, 她就是最後一名受害者。

警局中, 她的家人在屍體旁長跪不起, 痛哭流涕。

雖然種種跡象表明她已經遇害了,但屍體一直沒找到,她的家人們心中就還留有一絲希望。想著可能沒有死,只是被拐賣去了哪裡,他們只要堅持, 總能找回來。

但屍體的發現, 讓他們的希望破滅了。做了整整九年的夢, 一瞬間讓他們回到了冰冷的現實。

滂海案破了之後,也就沒必要在意案子的負面影響了,很快就被記者嗅到, 並上了新聞。

當有記者想去採訪那名提供線索的精神病患者時,卻被告知他在一個晚上自/殺了。

事實證明,當一個人心中僅存死志的時候,就算別人把鋒利的東西都收起來,他也是有辦法自/殺的。

他死得極為慘烈,是用自己的太陽穴狠狠地撞桌角而死。屍體上的痕跡告訴法醫,他至少有四次沒有找準位置,導致太陽穴處血肉模糊。

他走之前,留下了一支錄音筆,誰也不知道他是從哪弄來的,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會用的,裡邊有這樣一段話。

“這些年來,我每個晚上都做著噩夢。我夢見我變成了一個農村小男孩,因為爺爺奶奶不肯給他吃還沒做熟的肉,就發狂殺死了他的爺爺奶奶。他揮舞著手中的柴刀,眼裡全是血紅的鮮血。

好在到了白天,我又變回了優雅而富有學識的我。我博覽群書,獲得了世界top1學校的offer,我怎麼可能是那個又髒又臭還滿手鮮血的小屁孩?

人有所為,有所不為,就算我想殺人,也不會把自己變得如此狼狽。我會趁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悄悄用枕頭捂住他們的口鼻,這樣一來,看起來就像自然死亡一樣。

趙滂海曾經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和我一樣出生名門,被迫來到了醫院。我們倆之間總有說不完的話,聊不完的天。但是人總是會變的,他離開我太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樣,久到我接受了新的朋友。

我背叛了滂海,我沒忍住,把他之前告訴我的秘密說出去了。昨天晚上,滂海來找我了,但是他沒有怪我,他一直把我當做是最好的朋友。

反正我在這個世界也待厭了,那些醫生表面上很尊重我的想法,背地裡卻都稱呼我為‘那個瘋子’。不過我也不在意,他們得益於每天對我的心靈疏導,但實際上從未走進過我的世界。

特別是那個讓我背叛了滂海的警察,他只是時間久了讓我誤以為他變成了我的朋友而已。這個狡猾的傢伙!算了,滂海也沒有怪我。再見吧,愚蠢的世界!再見吧,愚蠢的醫院!我終於要擺脫你們了!”

他當了大半輩子的“富家精英”,卻連親手寫一封遺書都做不到,用一支錄音筆記錄下了他在這個世界上最後的語言。

錄音被發現之後,大家都不知道用什麼語言能夠形容自己的心情。

這名精神病患者用大半生讓自己活成了另一個人,完全否認了自己的過去。在臨死之前,卻給出了重要的線索。不過如果他一直保守秘密,或許也不會選擇自殺。

這個案子的情況奪得了各大新聞的頭條,無論是網上新聞還是傳統紙媒,鋪天蓋地全部都是它的訊息。

“等等,你們有沒有感覺這個案子和有本小說裡的案子非常像?”

“我似乎知道樓上說的是哪本小說……”

“那位似乎一年都沒動筆了吧?全心全意準備高考去了?”

“樓上你out了,他前段時間才在微博上更新了一篇隨筆,意氣風發不減當年。”

“神特麼一篇隨筆,勞資上了你的當!這麼特麼是隨筆嗎?寫得這麼好,怎麼可能是隨手寫出來的?”

“臥槽!嚇得我還以為自己之前看劈叉了,點進去一看,真香!”

“前面的,你們良心不會痛的嗎???我還在學校自習呢!大晚上的,差點沒忍住叫出聲來。我們學校裡就有個超小的人工湖,這會兒晚上不敢回宿舍了!”

“之前我一直覺得那篇小說要被封,結果似乎就這麼淡去了。現在告訴我這小說是有原型的,所以上面沒封就是在等這一刻嗎?”

“根據知情人士透露,上面不是沒封,只是控制了評論。你們就沒發現那本小說出版之後沒多久,在網上的評論就消失了嗎?我在出版社有朋友,除了頭一個星期有加印之外,後面都沒有訂單了。”

“我叔就是那個精神病院的,具體是誰我就不說了。據他說,莫長安寫那部小說的時候,還特意去找那個把自己爺爺奶奶殺了的精神病聊天,一聊就是兩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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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得我把珍藏了一年的雜誌重新拿出來看了一遍。”

“所以安大小說裡說的都是真的?那些家族真的這麼厲害,敢隻手遮天?”

“假的吧?就算安大敢寫,出版社也不敢發?估計只是用了現實的人設,然後自己寫的故事。”

雖然只是用了這個案件中的嫌疑人的人設,但莫長安的《對弈》又火起來了。各地的書店和報亭多次受人詢問之後,只好打電話去半月雜誌社訂貨,終於開始了再版。

莫長安本來不知道這回事的,但是微博上艾特他的人太多了,他稀裡糊塗地看了一堆轉發,終於搞清楚了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

總而言之就是這個案件的告破,給他的《對弈》帶來了一波銷量。

不只是他,他們夏令營中還有許多消息靈通的學生,這會兒來問他跟精神病聊天的感覺的都有不少。

甚至莫長安只是去逛個超市買零食的功夫,回來就看到周人貴拿著不知道從哪弄來的《最懸疑》,就是登著他《對弈》的那一刊在看。

看到莫長安之後還淡定地跟他打招呼:“寫得不錯啊,之前我對懸疑小說不感興趣就沒看,結果現在看起來感覺還挺好看的。”

……

商景行從二號早上跟莫長安聊過天之後,就再沒跟他講過話了。文理分開之後,莫長安更是面都見不著,只能透過消息靈通的周人貴打聽她們這幾天做了什麼。

眼看明天就是夏令營的最後一天,公佈他們這段時間的學習成果的時候了,莫長安感覺不能再這麼下去。

哪有撩了人就不理人的了?單身三十多年的單身狗也是有尊嚴的好吧?

就算是被她舅舅勸服了,好歹也給他個交代才對。

莫長安全然忘了他最初還想勸商景行好好考慮的想法,現在的商景行在他眼裡儼然變成了個大豬蹄子。

好在雖然文理兩邊的學生白天學習的內容不一樣,但是晚上都還是要回來住的。莫長安看著表,覺得時間差不多了,就藉口上廁所先溜了回來。

噴了點花露水,蹲在宿舍樓底下,看著陸陸續續回來的學生。

想著一會兒商景行回來之後,他就過去,霸氣地抓著她手腕把人拉過來,問問她這幾天到底是怎麼想的,是不是以後連朋友也做不成。

莫長安在腦海裡演練了好幾種可能,一直等到九點左右,商景行的身影才出現在宿舍樓前面。

莫長安站起來,想去把人拉過來,結果因為蹲太久腳麻了打了幾個踉蹌,差點直接跪在商景行面前,還是商景行扶了一下,才倖免於當場下跪的丟人模樣。

一把抓住商景行扶著他的手腕,莫長安在腦子裡過了無數遍的話卻怎麼也說不出口,只覺得自己無比委屈。

商景行沒有問他蹲在這幹嘛,其實她早早就看到了蹲在這裡的莫長安。儘管她舅舅跟她說了一堆早戀的壞處,但是她還是覺得自己喜歡莫長安。

不過舅舅有一點說得對,那就是他們現在還都是未成年人,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她還需要父母養著,所以談戀愛不止是她一個人的事,還是她父母的事。

等她獨立了之後,再想去喜歡誰,就不關別人的事了。

商景行扶著莫長安來到了旁邊的石凳上,看著他一瘸一拐的模樣有些好笑。

“我還以為你打算就這麼跟我劃分界限了,我之前只是覺得……”莫長安委委屈屈地說道。

話一出口,莫長安的氣勢就掉了一大截,和他之前腦子裡演繹的情形完!全!不!一!樣!

“我覺得你之前說得對。”商景行輕聲說道。

莫長安心裡頓時哇涼哇涼的,心裡的臺詞都開始念起來了: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感情放在我面前,但我沒有珍惜……

“我們現在還太小了,而且馬上就要高三了,不應該把注意力放在感情上。不過我依舊覺得,喜歡這種東西是沒辦法作假的,一年後,我會來燕大找你。”

人生的大悲大喜莫過於此,莫長安心裡一瞬間閃爍出了無數煙花。

作者有話要說:  有時候並不是多麼喜歡一個人,但是不討厭加上一個契機,就會變得越來越在意……

莫長安有這種想法不是他就這麼喜歡上了商景行,而是大腦發出衝動的訊號,他們以後的路還長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