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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五章—人類社會的規則

新短信鈴聲是悠揚的蘇格蘭風笛。

她很喜歡這個聲音,特意等它多響了一會兒,才伸手在案頭上夠到手機,抹開察看。

來電人是吳兆,當然是他,永遠在不合適的時間捎來訊息的混蛋小子。

她並沒有閱讀短信內容,寧願把那當作一個小小的謎題,饒有興致地作出猜想,輕輕哼著歌,伴隨韻律旋轉腳後腳,一盞一盞熄滅實驗室的白熾燈。

長廊上的聲控燈也是刺目的金屬反光一樣的白,她有些不適應地眯了眯眼睛,等到聲控燈熄滅,眼前又恢復舒適的黑暗,這才慢條斯理地退出實驗室,拉門上鎖。

實驗室所在的小樓是老式的紅磚結構,建國前曾是某鹽商的私邸,後來是某軍閥的別墅,再後來,舊時光的榮耀與烽火都被爬山虎藤密密綿綿地鎖住,正如每一位封刀歸隱的江湖客。

走廊更像是長條形的露臺,左側是門戶緊閉的房間,右側半敞著,頂部有傾斜下來的屋簷承託天光和雨水。她探頭往外瞧了瞧,發覺今晚是十五或者十六,空中懸著一輪胖乎乎憨態可掬的圓月。

忽然她就明白吳兆的簡訊說了什麼,或者,他想警告她什麼。

因為寂靜的黑暗中響起另一個腳步聲,緊隨在她的高跟鞋與木地板的敲擊聲之後,節奏分明,不疾不徐。

她在走動中驀然停步,落在後面的右腳甚至還微微踮起腳尖,腳跟尚未著地。

月光把她的影子清晰地投映在深紅色的木地板上,瘦長的身材、亂蓬蓬的長髮、白大褂敞開的前襟,那看來真像一對撲朔朔扇動的翅膀啊。

可惜她沒有翅膀。

“吳博士。”

只是眨了眨眼,她的影子後方就多出另一條黑影,它彷彿從木地板深處滲出來,由淺而深,上一秒還是輕煙般若有似無的水漬,下一秒就染成濃郁的實體一般的墨色。

那是個極其高大的男人的身影,挺直峭拔,淵s嶽峙,張開雙臂能徹底吞噬她的影子。

“吳博士。”

他又喚了她一聲,聲音彷彿附在耳畔的低語,絕妙的男中音,音色華美柔滑,彷彿由大提琴弦上流瀉而出。

她用盡全部的心力控制自己,既沒有應聲也沒有回頭。

“吳博士。”

最後一聲得不到應答的呼喚過後,耳邊傳來幾不可聞的輕響,男人的影子溫柔無害地爆開,彌散成一團暗色的、半透明的氣體,徐緩地融化進月色中。

不管看過多少次,她仍是不能對這一幕無動於衷。

將顫抖的雙手插進白大褂口袋裡,她閉了閉眼,繼續在月光下踽踽獨行,高跟鞋清脆地敲擊著木地板,一步一聲,漸遠漸悄。

…………

……

瘋女人沒有回他的簡訊。

今天是她每月一次的經歷考驗的受難日,吳兆有些擔心地頻繁看手機,這麼做很快就造成嚴重的後果——手機又被他玩壞了。

他已經連詛咒的力氣都沒有,老老實實地取出sim卡,裝進最後一隻手機裡。

如果順利的話,今天也是他任務的最後一天,吳兆盯著那只手機愣了一會兒神,等他醒過來,發覺自己在想曹安期。

為什麼會想她?吳兆莫名其妙,旋即為自己做出解釋:肯定是他的潛意識在擔心怎麼向瘋女人交代,或許他該拍張照片帶回去?

他想象了一下自己鬼鬼祟祟偷拍曹安期照片的樣子,說不定還會被她當場逮住,然後她就像昨天那樣睜大眼睛,明明無比坦誠卻比任何人都嘲諷……她是怎麼做到的?

吳兆打個寒顫,決定還是放棄照片吧。

樓梯已經爬到盡頭,前方是一扇虛掩的天台門,他把手機滑進衣袋裡,定了定神,伸手拉開門。

浸涼的晚風迎面撲過來,吹得他睜不開眼睛,吳兆閉了閉眼,聽到身後木門撞攏,發出“砰”一聲響。

響聲在寂靜的夜裡倍顯突兀,不遠處的陽臺上,一隻袖珍泰迪犬受到驚嚇,上躥下跳地狂吠了一陣。

吳兆沒有著急往前走,相反,他退了半步,脊樑貼住微涼的門板,有所倚靠的感覺讓他安心許多,雙手防衛性地抱在胸前,這才眯起眼睛直視前方。

天台上方已經有兩個人先到,王天生和唐明旭正靠在另一側的欄杆前竊竊私議,唐明旭的臉朝向這方,他顯然是不懂得隱藏情緒,臉上隱隱透出恐懼,一點聲音都能嚇得他驚跳起來,彷彿隨時都能拔腿跑回家縮排被子裡發抖。

他當然有權利害怕,畢竟他也才二十歲,他的世界觀朝夕之間被毫不留情地推翻又重塑。但身為一個男人,吳兆因為他這點怯懦而瞧不起他。

相比唐明旭,王天生顯然鎮定許多,他的臉色仍舊蒼白,吳兆說不好那是他天生的膚色或是營養不良引起的,但他比一週前更憔悴,兩隻眼睛下面都有深鬱的青黑,簡直像被人打了兩拳。

兩個少年都沒有發現吳兆已經到了,即使天台門撞響那麼一聲。

“你們考慮好了?”

吳兆不耐煩寒暄那一套,開門見山地問,看到那兩人同時向他轉過來,唐明旭有一個下意識地往後縮的動作,王天生則挺了挺腰,往前跨出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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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絕。”

“我接受。”

兩個少年幾乎是一起發出聲音,吳兆點了點頭,目光在天台上游走了一圈,問道:“還有一個人沒到?”

“錢小婉的電話打不通,”王天生解釋道,“我打給她的室友,她也沒接。”

唐明旭立刻忘了害怕,轉頭灼灼地盯住他,“你有曹安期的電話?”

王天生不理解他突如其來的興趣,舔了舔嘴唇,搖頭道:“不是曹安期,聽說曹安期搬出去自己住了,她們寢室上週有一個新室友。”

唐明旭失望地“哦”一聲,那點曇花一現的勇氣又告消散,縮頭縮腦地回到角落裡,視線不敢對準吳兆的臉。

吳兆對他們的交談沒有半點興趣,曹安期的電話有什麼稀奇,他還知道曹安期住哪裡呢。他從外套口袋裡掏出兩顆藥丸,用食指和拇指扣住,精準地射向兩人。

唐明旭條件反射地在半空中抓住藥丸,王天生則缺乏這方面的天賦,手忙腳亂地又是接又是捧,那顆藥丸卻半點不給面子,先是撞擊他的手背,改變了方向,滴溜溜地彈落到地面上。

王天生俯身撿起它,那是一顆被錫紙包裹的指甲殼大小的藥丸,聞不到氣味,捏一捏,表層是軟的,形狀、硬度、韌性都過於類似嵌在鉛筆尾端的橡皮擦。

他尚在研究,唐明旭已經迫不及待地拆開來,問道:“是不是吃了這玩意兒就再也沒人來騷擾我,我就能變成正常人?”

“‘常人’的‘常’是指‘常見’,而並不是‘正常’,”吳兆駁斥他,“常人是大多數,異人是少數,但並不意味著異人不正常。”

“你語文是體育老師教的吧?”唐明旭諷刺地一笑,要是姑娘們看到肯定會引發尖叫,誰能想到陽光健康的唐校草也很適合邪魅氣質。

“去翻翻詞典,正常的意思是指‘符合一般的情況、規律或習慣’,明白嗎?正常就是一般、普通、大多數。”

唐明旭厭惡地道:“不管你所謂的異人有多能耐,特異功能,用耳朵拖動汽車或是生吞玻璃渣?我都沒興趣。你知道為什麼?因為他們是多數的反面。我學的是社會學,人類社會執行至今有它不以主觀意志改變的一套規則,最基本的一條就是:‘特立獨行不可能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