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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直面

方朝清漫步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市裡。

雖然如今南北並立, 人心惶惶,但武昌城卻還頗有些熱鬧景象, 除卻起初幾日的驚慌,一段日子下來, 經過崔相的梳理整治, 如今的武昌城處處井井有條, 完全不像是時刻將要面臨戰火的模樣。

看著這熱鬧的街景,方朝清眼裡才露出一絲笑。

這份熱鬧, 也有他的一份貢獻。

當然, 那是時局緊迫時的臨時上任,如今崔相手下英才備至,自然也就不是那麼迫切地需要他了。

也好。

方朝清笑笑, 走到一家書鋪門前,鋪子門口已經擺好了桌椅和紙筆,方朝清跟店裡夥計打了招呼, 坐在了門口, 不一會兒,便有人圍了上來。

“……方先生, 這次還是寫給我家那大兒,就跟他說,他媳婦兒昨兒生啦, 生了個大胖小子,八斤四兩呢!他爺給取了個小名兒叫鐵頭,大名兒留著給他取哪……叫他在外頭注意身子, 別胡混浪蕩,生意做完了就趕緊回來,如今這時局不太平,他媳婦兒天天唸叨他……”

頭髮花白的老太太碎碎念地說著,方朝清一邊含笑聽著一邊落筆,筆尖如流水在白紙上蜿蜒宕開,一揮而就,流暢自然,寫出的字工整又不失流麗,而且極少連筆,十分明了好認。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說完,一看方朝清也停下了筆,探頭看了看,頓時笑得滿臉褶皺亂顫,小心翼翼地捧起信紙,一個勁兒地誇讚。

“還是方先生的字兒寫地俊!”

一旁頓時有人笑道:“大娘,你都不會寫字,就知道人家寫地好看了?”

老太太眼睛一瞪:“老婆子不會寫字,老婆子還沒長眼啊?”

立刻有人附和:“就是就是,方先生字寫地好,長眼睛地誰看不出來!”

先前取笑那人笑著討饒,還趁機擠到前面,湊到方朝清跟前道:“方先生你可別聽他們胡說,我可沒說您字兒寫地不好!這不,我家那小子開始上學堂了,我正想在家裡掛幅字畫兒呢,可自個兒那狗爬字兒實在拿不出手,就找到您這兒了。”

這話一出,後頭的人立刻嚷嚷開了,紛紛起鬨讓他滾到後面排隊去。

男人轉身躬身作揖陪笑,“哎喲各位,今兒個就讓我佔個先,反正方先生就在這兒又不會跑。”

其他人也不是真心生氣,笑罵了一番,也就不再鬧騰了。

方朝清好脾氣地等他們都協調好了,又問那男人,知道他是想要些聖人之言掛在家裡,好督促孩子上進,於是便寫了《勸學》裡的句子,“鍥而不捨,金石可鏤”八個字,同樣是一揮而就,只是相比起給方才那老婦人寫的溫情脈脈的家信相比,這八字更加有力,蘸墨飽滿,卻又並不張揚,正契合了句意裡的勸學之意。

男人看了,也是十分滿意,數出一個銅板,便美滋滋將那副字拿走了,剩下的人紛紛上前,等著方朝清為他們寫。

大半還是給遠在外地的親人寫家信,當然也有其他各色各樣的,比如讓寫幾句吉祥話兒掛在牆上的、讓寫孩子老人甚至自個兒名字的、養了牲畜的讓寫個“人畜興旺”貼在畜棚上的,還要寫會過日子的,乾脆自帶了紅紙,讓方朝清給寫對聯兒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方朝清來者不拒,聽著他們帶著不同祈望的話,感受著他們或歡喜或期待或忐忑或的心情,下筆,一個個地滿足了所有人地要求,兩手不停,右手寫累了便換左手寫,兩手字都是一樣的好看。

不論寫什麼,一概是一張紙一文錢,多了還打折,不過強強夠筆墨的成本罷了,完全不賺錢,這也是他生意這麼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直到夕陽西沉,眼看著外頭人散了,書鋪夥計忙出來招呼:“方大人,累了吧?來進來歇歇?多虧了您,今兒店裡生意也不錯呢!”

方朝清甩甩手腕,一邊跟夥計一起將桌椅搬回書鋪,一邊笑道:“寫幾個字而已,累什麼。我也是多虧了你們東家,肯借我地方呢。”

說著,笑了下:“還有,以後莫要再叫方大人了,就還像以前那樣叫我方先生吧。”

夥計驚訝地瞪了瞪眼,“誒?可方大人——”

方朝清擺擺手,笑道:“我本就不是什麼大人,之前不過是人手緊幫了把手。”

說罷,也沒再多說什麼,便出去了,那賣字換來的一堆銅板,一個都沒有拿走。

夥計還兀自糾結著,心想當時明明是這位方大人帶了一群兵把他們這片兒給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貴的大家公子,雖然文弱書生了點兒,卻把一群兵帶地有模有樣,據說還是什麼相爺的女婿?

怎麼這會兒又本就不是什麼官了?

聽說當官的都互相傾軋的,難不成是被排擠了?

夥計天馬行空地想著,不住搖頭嘆息,半晌看著桌子上的銅板,才發現方朝清沒拿錢,忙一把抓了跑出門,卻已經不見了方朝清的蹤影。

出了書鋪,方朝清便在左近閒逛了起來。

雖然隔了一條長江,但鬧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戲雜耍,還有來來往往的人們,有一瞬間,方朝清幾乎以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銅駝大街。

然而一想,卻又笑著搖了頭。

他在洛城五年,在銅駝大街每日守著悅心堂也待了兩三年,然而仔細想想,他卻似乎根本沒有仔細逛過那條日日都經過的街道,甚至連洛城的許多地方都沒去過。

那時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傷自憐,又何曾抬眼仔細看看周遭呢?總是耿耿於懷不能實現年輕時走遍山川的志願,可卻連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細心體會過,這豈不可笑嗎?市井煙火,山川大河,哪裡不是風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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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極啊。

好在現在醒悟也不算晚。

這幾天,他經常這樣興之所至,走馬觀花地逛著,用眼,用耳,用心體會著這市井俚俗,人間煙火,慢慢便覺出幾分況味,還在大街上賣起了字,便愈發體會到這人間煙火的美妙。

世俗,熱鬧,真切,喧囂……絕不是高高在上的瓊樓玉宇,而就是樸實真切的人間煙火。

怪不得她那樣喜歡。

最初相識,還未避嫌時,總是聽她說最近又去逛了哪裡哪裡,見了什麼好玩兒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來洛城,卻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這裡,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臉上忽然盪開笑,便如忽逢三春花開,登時叫眼前攤子上,賣些木雕小玩意兒的小姑娘羞紅了臉。

他回過神,一見小姑娘這模樣,也不好繼續待,只是在人家攤子前站了那麼久,也不好什麼都不買,便隨意挑了個雕地憨拙質樸的小老虎,想著回去沒人要的話,就給阿圓玩兒好了。

付了錢,手裡拿著小老虎,一轉身,便看到幾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著眼前的人,方朝清沒有驚訝,只是淡淡地道:“你來了。”

語氣既不親暱,也不冷漠,只是平平淡淡的。

“我,來了許久了。”幾步之外,蒙著面紗,身後僕人簇擁的崔珍娘輕聲道,“從你剛從官衙裡出來,父親的人便來告訴我了。”

方朝清怔了下,旋即失笑,點了點頭。

“也是。”

如今的武昌城,或者說整個南方,都是崔相的天下了,而身為崔相唯一的女兒,如今的崔珍娘,自然今非昔比。

想要掌握他的行蹤,相比以前,自然是更加輕而易舉了。

被人跟蹤行跡,而這個人還是自己的妻子,正常男人似乎應該驚訝憤怒吧。但是,方朝清卻絲毫提不起這樣的情緒,反而有股淡淡的恍然,那種——“果然如此啊”的感覺。

所以,說了個“也是”後,他便沒有了再開口的意思,邁開腿,便想要往前走。

崔珍娘叫住了他。

“清郎!”

方朝清停下腳步,抬頭看她。

崔珍娘往一邊走了兩步,露出身後懷裡捧著一堆紙的僕從,而那些紙,分明就是方朝清剛剛給人寫的書信、楹聯等。

崔珍娘身子有些顫抖,抬頭望他,小小的綠豆眼緊緊地盯著他。

“清郎,這是你剛剛寫的字,我……都買回來了。”

“清郎,你的字那麼好,怎麼能隨便流落到那些根本不懂欣賞的市井粗人手裡,你……又哪裡需要賣字為生……”

“清郎……”崔珍娘哀哀地喚著,面紗下的嘴唇止不住地顫動,眼眶裡有淚水欲落未落。

“你……還在生我的氣麼?”

***

方朝清不傻。

這是自然的,傻子可考不上狀元。

所以,不傻的方朝清其實很早就發現,自己的妻子,乃至自己妻子的陪嫁僕從,對他的態度並不完全像對待一個“深愛”丈夫的模樣。

崔珍娘總是勸他不要拼,不要闖,求他只要待在家裡陪她就好。

起初他並沒有覺得不妥,畢竟有了塵大師的批命在前,又有他的確命犯災星般的一連串遭遇在後,作為一個膽小的婦人,崔珍娘的擔憂是完全正常的。

但是,一次兩次的勸說正常,再多些,便無法不讓他心生懷疑。

還有那些陪嫁的僕從。

他曾不止一次聽到崔媽媽等人在外面埋汰他,說他是吃軟飯的,吃穿住用都是靠妻子,對於一個深居簡出,除了開始做生意那兩年,後來一直深居簡出,幾乎每日都只往返於方宅和悅心堂兩地之間的人來說,若非有瞭解內情的人洩露,偌大一個洛城,又怎麼會有那麼多消息靈通的人知道他那些半真半假的事。

他其實不是很計較這些,下人嚼舌頭罷了,便是這些下人都是妻子平日倚重的,他也不會因此把這怪在妻子頭上。

但是,當崔珍娘知道崔媽媽等人平日的作為後,卻只是哀求他輕饒過她們,因為她們是她母親留給她的陪嫁,是從小看著她長大的人。

涉世未深的閨閣小姐,眷戀養大自己的老僕,甚至被老僕糊弄,這也是十分有可能的。

所以方朝清起初也並未在意。

但是,次數一多,便由不得他不在意。

再怎樣眷戀老僕,寬待下人,會容忍下人在外頭隨意抹黑自己的丈夫,會讓自己深愛的丈夫因此受委屈麼?而若真心想約束僕人,僕人還會不長記性,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樣的錯誤?

有些事,是禁不住細想的。

所以以前的方朝清從不去細想。

想明白了又怎樣呢?

無論如何,崔珍娘是他的妻子,是他答應了崔夫人,要一生一世照顧著的妻子,也是他最彷徨落魄之時,唯一向他伸出援手,唯一沒有放棄他的人。

所以,哪怕發現什麼,他也從不細想。

然而,知道阿圓被刺的事,與崔珍娘在牢房裡談過那一次後。

以往的那些事,便無法不去細想,有些問題,也無法再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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