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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怎麼回事

平安似乎又胖了一圈, 碩大的腦袋湊過來,張開血盆大口想舔朝曦, 被朝曦硬推去一邊。

這個不長記性的,又忘了自個兒舌頭上長了倒刺,舔同類還好說, 朝曦這樣沒毛的脆皮一舔能刮出血。

動物很喜歡舔人,互相舔毛是友好親近的意思,偏偏朝曦是人,它是熊,中間差了一個物種, 很多親近的動作做不了,平安很鬱悶,腦袋挪了挪擱在朝曦肩上。

許是控訴她離開太久,也不帶它, 喉嚨裡發出咕嚕咕嚕的響聲,受了委屈似的。

朝曦摸它的後頸毛,細細安慰了它一陣, 這只熊情緒才安定下來,還是怕她再走,去哪都跟著她, 抱著她的腿, 朝曦走一步,它跟一步,偶爾偷懶不想走, 乾脆拽著朝曦,也不讓朝曦走。

自從它來了之後,沈斐著實清淨了一陣,朝曦整天被平安纏著,沒空來找他。

關鍵平安又胖了一圈,很多地方進不來,那門如果是單開的,它也擠不進去,間接搞得朝曦也哪哪都去不了,被它拖著腿。

路還是要趕的,只是沒辦法坐馬車,慢悠悠跟在隊伍後面,時不時掉隊被其它東西吸引,跑過去看,或是被別人拉去幫忙。

每到一個地方,都會暫時歇息歇息,運氣好有客棧,運氣不好停在荒野,自己支帳篷住。

朝曦最擅長做這些體力活,又有平安這個扛東西能手,倆只配合默契,人也熱情,只要有人應,肯定會幫忙,久而久之每次落腳,都有人將她和平安叫走。

她平時鬧騰慣了,精力又十足,別人趕路一天,累個半死,就她還活蹦亂跳,要拉著沈斐到處走,到處看,現在突然好長時間不出現,沈斐倒是有些不適應。

他停下筆,問來加水的鏡花,“朝曦呢?”

“在後面跟人玩鬧呢。”

沈斐挑眉,“怎麼玩?”

鏡花想了想,“咱們隊裡也有幾個養寵物的,把它們擱在一條線上,主人站在另一邊,誰先將寵物召喚過來,誰就贏了。”

“哦。”沈斐來了興趣,“誰贏了?”

“當然是朝曦姑娘了,平安可黏她了,分都分不開。”

比賽的時候鏡花正好在,親眼瞧著兩隻剛分開,平安便急急跑來,一把撲倒了朝曦。

比其他人養的寵物快了不是一星半點,人家還要作弊,用食物引,朝曦兜裡放了生肉,還沒來得及拿出來,平安已經將她壓倒,嗅到她兜裡的生肉氣息,整個鼻子塞進去,把朝曦的兜都給撐破了。

“公子要不要去看,他們還在比呢。”鏡花嘴角掛笑,“這回比扔棍子,誰先撿回來誰贏,肯定又是平安第一。”

沈斐搖頭,“你去吧,我這裡還有事。”

鏡花點頭,折身從帳篷裡退了出來,立馬去了河邊,看朝曦與大家力拼。

平安佔了很大優勢,首先個頭大,其次智商高,相當於三五歲的孩子,已經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說了什麼。

朝曦棍子剛扔出去,還沒來得及吩咐,這廝以為在跟它玩,飛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觀其他人養的寵物,有送信的鴿子,殘狼部隊的狼,還有搜查的犬,都算訓練有素,就是沒平安聰明,也沒平安會玩,與主人親近也是親近,可惜還達不到平安與朝曦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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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曦養平安幾乎當成小孩子養,會跟它說話,偶爾教它認字,難的認不出來,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動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為這回十拿九穩,誰料平安那廝出去後就沒有回來,其它鴿子和狼犬都已經打道回府,它還沒有一點動靜,朝曦不放心,過去找了找,在一處草叢裡發現,這廝趴在地上,一點一點接近旁邊的樹。

不用看也知道,那樹上肯定有馬蜂窩,只有馬蜂窩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連她都忘在腦後。

吃貨腦海裡只有吃,以吃為先,其它的都排在後面,既然被它發現蜂窩,絕對不可能錯過。

中午飯點,鏡花端著小菜進了馬車,先是行了一禮,後將飯菜擱在桌子上,“公子用膳了。”

沈斐放下筆,往她身後看去,“就你一個人?”

鏡花頜首,“朝曦姑娘說她跟平安在外面吃,讓公子先用膳,不用等她。”

沈斐低垂下眼,沒說什麼,只歪頭掀開簾子朝外瞧了瞧。

隊伍很長,人也很多,三三兩兩聚在一起,唯獨沒有朝曦和平安。

“知道了。”

他嘴上說知道了,實際上並沒有動筷,反而拿起筆,又繼續低頭寫了起來。

鏡花知道他不死心,還想等朝曦姑娘,可朝曦姑娘陪平安在山林中掏蜂窩,一時半會回不來。

怕公子擔心,特意讓她瞞著公子,其實瞞也沒用,她去找朝曦的時候,朝曦已經被蜜蜂蟄了個大包,在脖子上,很明顯,公子一眼便能瞧見。

朝曦姑娘說她有辦法瞞著,鏡花只好配合,希望朝曦真能瞞得住。

事實上根本瞞不住,鏡花來找她的時候,她剛掏了個開頭,等整個蜂窩掏下來,不僅脖子上中招,手背上,臉上,連耳垂位置也被蟄了一下。

及時抹了藥,腫的沒那麼厲害,她這還是用了火把,提前撒了藥的原因,平安赤手空拳去打蜂窩,蟄的更慘,整張臉都是腫的,皮太厚,給它抹了藥進不去,腫得比朝曦厲害。

朝曦怕被沈斐看出來,消腫的藥拼命往臉上身上塗,抹了一層又一層,在腫塊沒有擴散前制止,這才瞧著比平安好看,要不然也跟平安一樣慘。

倆人掏完蜂窩,當即帶著逃去一邊分吃,你一塊,我一塊。

這塊蜂窩很大,不想讓平安一次吃太多,朝曦那半其實是為了給它儲存起來,也是刻意在培養它不要吃獨食。

吃獨食是很惹人厭的,朝曦剛開始養平安的時候沒少被它氣到,後來每次出行,無論得了什麼,都會跟平安平分,就算做不到平分,自己也會留一點,讓它意識到平分才是王道,要不然就不是乖小孩。

平安開始接受不了,後來才慢慢改變,它在軍營裡這麼受歡迎,大概也跟它與別的動物不一樣,懂得分享有關。

旁人給它一塊肉,它分半塊還給人家,旁人給它一個肉,它自個兒吃完絲毫不管別人,自然是前者更得人喜歡。

總之這個習慣要好好保持。

平安那一塊刻意掰小了,幾口被平安吃完,纏著她還要,朝曦包進油紙裡,裡三層,外三層捆了好幾圈才塞進懷裡。

這種沒有加工過的蜜很稠很稠,根本不用擔心它流出來,只要別壓著便是。

傍晚時分,隊伍再一次停下,和中午為了吃飯暫時駐紮不一樣,這回是要住上一夜,很幸運,他們找到了鎮子,鎮子上有客棧。

不用駐紮在野外,意味著不會有人找朝曦幫忙扎帳篷,有鎮子說明有街,朝曦那個性子,肯定會跑出來玩。

她在軍營裡沒什麼玩伴,除了找沈斐,幾乎沒別的選擇,沈斐換了身普通的衣裳,半靠在床上等,一直等到晚飯時間,朝曦也沒回來。

鏡花像往常似的,端了飯菜進屋,剛要擺在桌子上,沈斐先出聲,“我不餓。”

怎麼可能不餓,中午飯都沒吃,公子心裡期待什麼,其實鏡花明白。

“公子,朝曦姑娘已經帶著平安自個兒逛街去了。”平常都是跟公子一起,不吃晚飯在外面吃,今個兒有平安黏著,朝曦脫不得身,她也是心甘情願,好久沒見過平安,乍一下在一起,想跟平安好好培養培養感情。

沈斐握緊了書,沒再阻止鏡花擺盤,目光落在書上,心思卻不知飛去了哪,那書拿反了都沒注意。

鏡花跟隨公子多年,最瞭解公子,公子可能在他都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吃了平安的醋?

應該是這樣的。

朝曦頂著眾人怪異,好奇的目光在外頭逛了一圈,就是不肯回去,怕腫臉被沈斐瞧見。

平安都逛累了,開始還有心情應付應付喂它食物的小孩,叫它笑就咧嘴,叫它哭就癟嘴,叫它跳,它就跳,為了幾塊食物賣力的很。

這個沒出息的,有食物就是娘,很快把腳步略慢的朝曦甩在身後,跟別人跑了。

朝曦喊了一聲它才回來,一路走來喂它吃食的孩子太多,大人有時候也感興趣,喂它幾把,然後上前小心翼翼摸摸它的毛,只要不過分,平安都不怎麼在意。

這是沒吃飽的狀態下,一旦將它餵飽了,再有小孩子過來,呲牙咧嘴將人嚇哭,碰見膽大的孩子不哭,直接吼過去,將孩子嚇哭為止,惡趣味十足。

朝曦知道它不會傷人,旁人不知道,被它這麼一吼,嚇的魂去了六魄,趕忙拉著孩子跑開,平安這才滿意,用腦袋頂著朝曦的腰,催她回去。

它是個沒有感情的吃貨,有吃的就跟你好,沒有吃的你算老幾?

吃飽了耐心也沒有了,朝曦也擔心它做出什麼,特意走偏僻的路,沒什麼行人,也沒逗留多久,亥時回去。

這時候沈斐也該睡了,應該瞧不見她的腫臉,朝曦帶著平安,躡手躡腳上樓,果然發現沈斐的門和窗盡數緊閉,裡頭沒有點燈,說明沈斐已經睡去。

朝曦白天特意讓鏡花姐姐多開一個房間,就在沈斐的旁邊,她跟平安睡,所以繞過沈斐的房間,直接去自己房間便是,本來一切順風,也沒發出聲音,誰料還是被沈斐發現,不知何時出現在她身後,幽幽看她。

“臉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