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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不想成親

沈斐臉上黑了黑, “我不能給你幸福?”

朝曦絲毫沒有察覺,掰著手指算, “別人的丈夫如狼似虎,你就跟病貓似的,別人都可以生三五個孩子, 你一個都生不出來。”

沈斐挑眉,“別人的妻子賢良淑德,你五大三粗,生孩子明明是兩個人的事,怎麼能全怪我一個人身上?”

朝曦注意力都在一個詞上, “五大三粗?”

“平胸扁臀。”沈斐扭頭,“提不起興致。”

朝曦:“…………”

你完了你!

她一個沒忍住,將人揪到床上,一言不合開始脫衣裳, 先扒自己,再扒沈斐,“看清楚, 我平胸扁臀?你還枯瘦如柴呢!”

邊說邊指著沈斐,“什麼鍋配什麼蓋,就你這樣的除了我還有誰要你?”

沈斐瞥她, “難道離了我有人要你?”

“…………”

生氣了!

朝曦上手要跟他幹架, 倆人在狹窄的床上活動不開,又□□著身子,不小心擦出火花, 事後朝曦還有些餘氣,揪著沈斐的頭髮問他,“我五大三粗?”

沈斐懶洋洋不想說話。

“我平胸扁臀?”

沈斐被她擾的無奈投降,“我平胸扁臀,跟你沒關係。”

朝曦滿意了些,“你本來就平胸扁臀。”

“嗯嗯。”沈斐敷衍式回答。

朝曦不滿意,“提不提得起興致?”

“提得起。”沈斐勉強撐起身子,在她額頭親了一口,“很晚了,睡吧。”

本來還想繼續鬧的朝曦瞬間安靜下來,十分吃這套,氣也消了,人也舒坦了,在沈斐胸前擰了一把,聽到他喊疼,登時開開心心去睡了。

沈斐捂著胸口,離她遠了一點,剛要跟著睡去,被子被朝曦搶走,他搖搖頭,沒說什麼,人還沒躺下,被朝曦一屁股擠去一邊,自己霸佔了三分之二的床,留給他三分之一。

沈斐也沒意見,幽幽嘆息一聲,安安靜靜躺下。

他與朝曦不一樣,朝曦沒心沒肺慣了,很快睡著,沈斐失眠了很久,期間好幾次有了睡意,不是被朝曦一腳踹來吵醒,就是被她胳膊壓過來弄醒,總之一夜沒睡好。

第二□□曦精精神神起來,還有心情到處逛逛,畢竟昨天到的時候是深夜,朝曦又心事重重,沒怎麼細看,只盯著鏡花和水月手裡的倆燈籠瞧,穿過長長的走廊,然後就到了屋裡。

剛落座,沈斐便過來找她,以至於讓她錯過了逛寧王府。

寧王府很大,跟朝曦想象中的碧玉輝煌不一樣,庭院錯落有致,花花草草眾多,格外的雅,一看就知道是文人的家,倒是符合沈斐的喜好。

不符合朝曦的,只覺得浪費了這麼大的院子,如果種的是菜,既可以欣賞,又可以吃,被平安滾了也不會心疼,多好啊。

平安很喜歡在花圃裡滾動,蹭身子,相當於抓癢,沈斐的花草都是他的心愛之物,若是不小心被平安滾上一圈,呵呵,怕是能把他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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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剛到一個新環境,老早爬起來,到處嗅,到處摸索,也到處撒尿,想把這裡劃為自己的地盤。

它這是老毛病,每到一個地方都會如此,即便是臨時駐紮的野外,也要打上它的記號,好叫旁的動物曉得,這是它的活動範圍。

朝曦起的比它晚,沒找到它,不過它有專門的馴養師跟著,應該沒什麼大礙。

許是每天帶著平安到處玩,沈斐有了意見,特意找了倆馴獸師餵養平安,因為跟著他們有肉吃,平安這個沒出息的當即忘了她,昨晚上她與沈斐在屋裡鬧了一夜,也沒見平安過來瞧他倆一眼。

叛徒!

朝曦雙手插進袖子裡,想一想都覺得心肝疼,沈斐氣她,平安也氣她。

沈斐回到京城,受到了整個朝野的熱烈歡迎,昨天太晚,沒接著人,今早瞧見寧王府燈火嘹亮,當即敲鑼打鼓起來,還有人趁這個機會做生意,送個一星半點,客人便很開心。

打了勝仗,吞併了元國,那是舉國同慶的大事,不僅大街小巷熱鬧,皇宮內也很熱鬧,小皇帝與眾大臣很早便開始佈置,準備迎接沈斐和各位將軍,加封爵位。

沈斐已經是攝政王,再加封沒有意思,主要還是給其它將軍加封,外加賞賜,朝曦打聽過,據說有賞銀子的,也有賞個官當當的,看功勞大小,不一而論。

總之所有有功勞的將士們都會被招進宮裡,見一見大場面。

朝曦其實也想見見,她還不知道皇宮什麼樣?那樣大的宴會,肯定可以吃到好多好吃的。

可她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功,又跟沈斐吵架了,賭氣似的不去找他,在這樣下去幾乎沒有機會去了,據說五更天上朝,沈斐已經在準備了吧?

朝曦錯過了慶功宴,越想越氣,最後把所有原因都歸咎到沈斐身上,都怪他,要不是他,今天肯定可以去的。

昨晚上活動量太大,生氣又傷身子,不太方便的地方一抽一抽疼了起來,朝曦隨便找了個凳子坐下,儘量弓著身子,捂住肚子。

一邊修剪花草的丫鬟瞧見,連忙上前,關心的問她,“姑娘怎麼了?”

不知道是不是得了沈斐的吩咐,府上的丫鬟對她都客客氣氣,隱隱以對待主子的態度。

朝曦聽說大戶人家的丫鬟自視甚高,瞧不起她這樣的鄉下丫頭,只要沈斐不在,便會想辦法排擠她,然而事實上根本不可能,一路走來逛了好幾間屋子,也沒見人阻止她,全都規規矩矩行禮,倒叫朝曦不知所措起來。

雖然一起睡了,可她想通了,這個婚不能成,她也不可能成為這裡的主子,別人的大禮受之有愧。

朝曦不想麻煩別人,只擺手道,“沒事,葵水來了,歇歇便是。”

女人每個月總有那麼幾天,那丫鬟瞬間明了,“姑娘稍等,奴婢這就去端來紅糖姜水。”

說罷轉身就走,朝曦喊都不應,她心虛,趕忙趁著機會逃走,才剛走到廊下,迎面撞上沈斐,朝曦本能挺直腰桿,折身往回走。

“肚子怎麼了?”

沈斐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有火眼金睛,離那麼遠,一眼瞧見她不舒服。

朝曦沒應,加快腳步遠離他,發現有小巷子,連忙鑽了進去,走了一段路才停下來。

沈斐急著上朝,應該追不過來吧?

“葵水?”

身後突然有聲音傳來,朝曦嚇了一跳,一回頭,發現沈斐手裡拿著小碗,旁邊是說要給她端紅糖姜水的丫鬟。

倆人不知道怎麼地撞在一起,於是沈斐知道了葵水的藉口?

小巷子已經到了頭,朝曦除非翻牆出去,否則就只能等著被沈斐堵。

“好端端的,鬧什麼彆扭?”

沈斐似乎忘了昨天的事,腳步不急不緩過來,一隻手拿著碗,一隻手拿著勺子,勺子不停的翻攪著,偶爾還會低頭吹一吹。

姜水是驅寒用的,常年備著,丫鬟在裡頭放了紅糖,很快端了上來,還冒著熱氣,碗沿發燙,沈斐似乎沒有感覺似的,穩穩端著。

他今天要上朝,穿了繡四爪蟒龍的官袍,全黑色的,顯得無比莊重大氣,頭戴冕旒,發彩的珠子掛下來,只要一走動,便碰撞在一起,發出叮叮噹噹的響聲。

朝曦沒忍住,用手碰了碰,像摸風鈴似的,撥了又撥,沈斐無奈極了,頭稍稍扭了扭,端起碗和勺子湊到她嘴邊,“張嘴。”

朝曦撇嘴,“都是你的口水,你自己喝。”

沈斐白了她一眼,“不要鬧,把湯喝完。”

朝曦堅持,“不喝。”

沈斐擱下碗,瞧了她許久,半響轉頭道,“你們先下去吧。”

丫鬟們齊齊行了一禮離開,小巷子裡登時只剩下倆人。

怎麼地?把人喊走還想打她不成?也要打得過她啊,雖然身體不舒服,不過應付沈斐還是可以的。

沈斐沉默良久,突然道,“昨天是我錯了,不該一時衝動跟你吵架。”

朝曦驚奇的看著他。

這人居然主動認錯了?

“一碼歸一碼,昨天的事已經過去了。”他再度端起湯碗,“把湯喝了。”

這回朝曦沒有拒絕,張嘴含住他的勺子,把湯盡數喝了,一邊喝一邊問沈斐,“你是不是要去喝慶功酒?”

“嗯。”沈斐點頭。

“我也想去。”朝曦不假思索道。

“你去以什麼身份?”沈斐上下打量她,“立功的將士?還是我的侍衛?”

“都可以呀。”朝曦沒要求。

“立功的將士只能在外圍吃肉喝酒,大殿的門都摸不著,侍衛更慘,光看吃不上,你確定?”

朝曦蹙眉,“那怎麼辦?”

“除非你以家眷的名義被我帶去,不過……”沈斐賣了個關子。

“不過什麼?”朝曦好奇問。

沈斐瞥她,“昨天是誰說不要跟我成親的?既然不成親,又如何當家眷?”

也就是說,要想去喝慶功宴,逛皇宮,必須先答應跟沈斐的親事?

不答應就去不了?

朝曦一張臉皺了起來,心裡的天平左右搖擺,在做沈斐家眷,和不做之間猶豫,半響忍痛割愛,“我不去了。”

不想和沈斐成親,比去逛皇宮的願望更加強烈,兩個一做對比,不想和沈斐成親登時壓彎了朝曦心中的天平。

嗯,寧願不去也不能跟沈斐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