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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突然好奇

沈斐這王八蛋太不讓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實實待著?到處跑什麼?

不過她跟沈斐性格不同,愛好也不同, 沈斐又掛了彩,也不愛那些打打殺殺的事,玩不到一起去實屬正常。

倆人免不得要暫時分開, 好在沈斐喜靜,有本書就能安安靜靜坐著等她,要是換個人保不齊已經玩自己的去了,倆人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歡而散。

這麼一想還是沈斐好, 朝曦認命去找他。

不在書鋪,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細想了想,沈斐還有什麼愛好?

他除了最愛看書,其實還愛喝茶, 鑑玉,和養花花草草。

像個貴族一般,天生喜好一些優雅的東西, 與風裡來,雨裡去的朝曦完全背馳,宛如兩個世界裡的人。

就像天與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觸, 實際上在遙遠的邊界,天和地是連在一起的。

正如她與沈斐,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還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著去茶館碰碰運氣,那書鋪附近正好有茶館,她找沈斐的時候瞧見過,書鋪裡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過年又熱鬧,到處都擠滿了人,連書鋪也不例外。

沒有坐位,沈斐又體弱,站不了多久,肯定會去找地方歇息。

坐著看書當然比站著看書舒服,沈斐恰好是個十分愛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個書鋪,問了店家,有沒有瞧見一個容貌俊美還負了傷的人來過,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徵很好認,先不說氣質這種虛無的東西,光是那張臉看過的人都絕對忘不了,再加上掛彩的胳膊,那麼大的繃帶,瞎子才看不見。

方才來的急,自信沈斐不在這個書鋪,就一定在那個書鋪,所以忘了問店家,如今這麼一說,店家果然點頭道,“瞧見了,往那邊走了。”

人本能喜歡好看的東西,瞧見長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這麼久,還從來沒見過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幾眼,瞧不見人才收回視線,可以十分肯定,“他進了清風茶館。”

清風茶館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聲謝,連忙就要往清風茶館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親之地,小公子長得俊俏,若不是為了相親而來,一定不要吃砸來的果子。”

???

“這是什麼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與她細說,“這不是過年了嗎,往常規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女兒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是沒有資格選自己喜歡的物件,只有這幾天可以。”

“清風茶館原來就是些讀書人的詩詞集地,後來因著彩頭和青年才俊多,吸引來不少女子觀禮。”

“女兒家最是容易動心,若是有喜歡的,便拋下青果,男兒接受便吃下果子,不接受置之不理便是,清風茶館也因此變成了相親之地,只有未婚的姑娘和公子才會去。”

他特意強調,“小公子樣貌出眾,若不是為了相親而去,最好還是懂些規矩,免得到時候傷了人家姑娘的心。”

朝曦點頭,心道完了,她這樣的都叫長相出眾,沈斐那樣的還不被人捧上天?

他也是倒黴,誤打誤撞進了那種地方,定會被數不盡的青果砸死,她要趕緊過去救回沈斐。

朝曦匆匆離開,很快進了清風茶館,雖然略施薄粉,不過想著方便,還是穿了男裝,天黑,加上站的遠,竟沒人發現她是女子,茶館小二也樂得接她進去,瞧她穿著打扮,決定引她上座。

朝曦穿的不是自己的,是沈斐的,難得出去,又是過年,男女都能逛街的日子,當然要把沈斐最好看,最華麗,最值錢的衣裳穿走,給沈斐套一身灰不溜秋的衣裳,這樣就沒人去看他,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人靠衣裝,馬靠鞍,最好看,最華麗,最貴的衣裳往身上一套,那也是人模狗樣,瞧著頗有幾分貴氣。

朝曦對這兒挺好奇,沒有第一時間去找沈斐,反而拉著小廝問,“我是第一次來,你給我講講,為什麼你家的茶館生意這麼好?”

人確實不少,只不過都是男兒,鮮少有女子,與隔壁書鋪的店家說的有出入。

“客官還真是問對人了,我可是唯一見過實情的人。”他慢慢道,“幾年前我們茶館來了位長相異常出眾的男子,被太傅家的千金小姐看中,那小姐膽子可大,直接用青果砸了男子,說請他吃果子,男子也不拒絕,吃了果子,後來就成了太傅府上的乘龍快婿。”

“這種無異於天上掉餡餅的經歷一時風靡京城,大家都來咱們清風茶館碰運氣,萬一也如那男子一般,被誰家的千金小姐看中,既娶了美嬌娘,又能得到老丈人扶持,豈不快哉。”

朝曦點頭,又指了指茶館問,“都是男子,哪來的女子?”

“都在樓上呢。”小二抬了抬下巴示意,“姑娘家比不得咱們男子,人家麵皮薄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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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曦瞭然,方才便注意到,樓上不是一個個房間,更像一個個隔板,正面擋了屏風,裡面的人可以瞧清外面,外面的人看不見裡面,更方便姑娘們挑人。

站得高,看的遠,這個角度也一定更好找沈斐。

朝曦懶得費勁,直接問小二,“方才有沒有一位長相極是俊美,手上又綁了紗布的公子進來?”

小二眨眨眼,有些遲疑,“公子與那位公子認識?”

朝曦頜首,“他是我的男寵,揹著我偷偷出來,我自然要將他逮回去。”

反正沈斐不在,朝曦隨意敗壞他的名聲。

她塞了一錠銀子給小二,“前面引路,帶我去找他。”

茶館不小,人又多,還有雅間,想找人也不容易,不如讓小二帶,朝曦敢肯定,沈斐那樣的容貌除非刻意遮住,否則不會有人忘記。

果然,那小二還記得,良心最終被錢財壓制,當真帶著朝曦去找沈斐。

沈斐喜靜,底下這麼吵他肯定不會待,要待也是待在樓上。

朝曦猜的不錯,小二七拐八拐,最後還是帶她上了樓,去了最偏僻,最角落的房間。

朝曦抬手要推開門進去,小二攔住她。

“老爺且先等等,我問問裡頭的公子認不認識您。”

這是避免誤入,若是認錯人也確實尷尬。

朝曦沒有隱瞞,“你告訴他我姓朝就是了。”

小二輕輕‘嗯’了一聲,特意避著她,自個兒進屋,還將門從裡頭槓住,朝曦雖然在外面,也足以聽清裡頭的話。

“公子快跑,你的金主找上門了!”

另一個聲音無比熟悉,“金主?”

裡頭帶著濃濃的疑惑和不解。

“就是……”小二不知道該怎麼說,糾結了半響才道,“一個姓朝的老爺說,您是他的男寵,過來抓您了。”

沈斐‘噗’的一聲笑出來,“這樣啊,她是不是穿的特別騷?”

騷?

沒等小二回答,朝曦已經一腳將門踹開,“哪點騷?”

這裡是雅間,沒有槓的東西,小二是用撐窗的小木棍槓的,這種小木棍朝曦輕而易舉就能掰斷,更何況用力踹。

小二嚇了一跳,怕自個兒捱打,連忙躲在沈斐身後。

沈斐無奈搖搖頭,“瞧你把人家嚇的?”

朝曦還沉浸在沈斐說她騷的事上,“別想轉移話題,快說,我哪點騷?”

沈斐示意小二,“你先出去吧。”

那小二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見了鬼似的慌忙朝外跑。

朝曦嗤笑一聲,“膽小鬼。”

沈斐搖頭,“你穿的可是仙鶴雲服,小二自然怕你。”

???

“什麼是仙鶴雲服?”朝曦不懂。

“自古以來,你見過有穿明黃色衣裳的男子嗎?”

朝曦認真想了想,“還真沒有哎。”

“男不戴龍冠,女不戴鳳釵。”沈斐沒有細說。

“是因為這是皇上和皇后的特殊標誌嗎?”朝曦問。

“嗯。”沈斐回答。

“那這麼說仙鶴雲服是你的標誌嘍?”

沈斐搖頭,“不是我的,是一品文官的標誌。”

他瞥了朝曦一眼,“你這身衣裳我只有參加重要宴會才會穿。”

朝曦低頭瞧了瞧自己。

難怪呢,瞧著就不一樣,腰間的玉,和扶額上的玉,看著價值就不菲。

“你知道這是你的衣裳還說我騷?”朝曦叉腰。

“我穿著參加重要宴會,你穿著遊街,還不騷嗎?”沈斐坐在靠窗的地方,悠哉看書。

朝曦‘啪’的一聲將書摁下去,“你還有臉看書,知不知道我找你快找瘋了?”

方才那事上吃了虧,朝曦要在別的地方找回來。

“我讓那書鋪小販給你留了話,你沒遇到嗎?”沈斐丟下書,去倒茶喝。

當然是遇到了,只不過她當時自信沈斐不在這個書鋪,就一定在那個書鋪,於是問都沒問,直接去了另一個書鋪。

“自然沒遇到啊!”她肯定不能說自己盲目自信,導致錯過店家,多跑了幾趟才找到這裡。

“那你是怎麼找來的?”沈斐端起茶杯,淺淺泯了一口。

“我猜的啊!”朝曦不假思索撒謊道,“還有啊,你好端端的不在書鋪,瞎跑什麼?”

沈斐漫不經心晃了晃茶杯,“突然有些好奇,你這樣的智商能不能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