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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突然明白

很快又難過起來,不知道當初出了什麼毛病,為什麼要定下一年之期?

如果沒有這個一年之期,沈斐就是她永遠的相公,只要操辦了婚禮,除非沈斐休她,否則這輩子他倆都是夫妻。

她是絕對不會主動休沈斐的,這麼好看的人即便什麼都做不了,擺著當個花瓶也是好的。

朝曦悔的腸子都青了,只怪她當初想法太純潔,想著她幫沈斐治病,沈斐假扮她一年的夫君,一年後他的病好,是走是留隨便他。

她不缺沈斐一口飯吃,也不想連累沈斐,這人非富即貴,她將人一輩子拘在深山老林不現實。

原來還想過等他身體好的差不多時,背下山拜堂,自從懷疑外頭那些官兵是來找他的,朝曦便打消了這個念頭,寧願不拜堂,依舊被人催婚也要留下他。

沈斐是第一個給她做飯,任她為所欲為的人,還長的這般好看,朝曦非常肯定,以後絕對找不到一模一樣,比他好的更是不可能。

她很有自覺,畢竟自己一不是大家閨秀,二不懂賢良淑德,最多算個小家碧玉,能佔有沈斐一年,不知道上輩子積了多少善德,反正他不提,打死不會放他離開。

除非他真的待膩了,非走不可。

“沈斐。”朝曦將蓋子蓋回去,幾步走到床邊,本來想抱他,那雙手一伸出,盡是泥巴和細小的傷痕,登時放棄,皺眉道,“我身上太髒了,你先去吃,我洗洗就來。”

她剛剛經歷風裡來雨裡去,一天半都在外頭,身上髒是一回事,還有一股汗臭味。

這人最喜歡乾淨,弄髒了他,又要發呆半天,前兩天便是因為用手撐住地,弄髒了手,一整天心情都不好。

說起來他這麼怕髒,親自跑去菜園子裡摘菜回來做飯,怎麼想都覺得不可思議。

朝曦似乎琢磨出什麼,往水桶裡一看,果然,整整一桶水都沒了。

再想想剛剛的食材,光溜溜的茄子,擱在床底下不能見光的清水豆芽,還有虎皮青椒,三樣都不怎麼費勁,非常好洗,但沈斐還是用完了滿滿一桶水。

那桶是她特意買的,比尋常的大了小半倍,就這樣也用完了,朝曦懷疑洗菜根本用不了兩盆水,剩下的都被沈斐洗手用完的,擱在角落裡的澡豆也少了七八顆。

這玩意兒貴,前兩天掉了一顆,朝曦蹲下來找了半天,最後在灶臺底下找到,為了拿上來,差點把灶臺掀了。

一顆只洗手的話可以用三四次,洗澡洗頭也只用一顆,她才走了兩天罷了,沈斐一個人居然用了七八顆,他到底洗了什麼?

朝曦回頭瞧了瞧沈斐,半響嘆口氣,挪步去廚房,準備燒點熱水洗澡洗頭,想起這人也喜歡洗澡洗頭,便乾脆多燒了點,兩天沒洗澡,他一定很難受。

這人太愛洗澡,幾乎有些病態,其實頭髮兩三天洗一次,身子一到兩天洗一次是最佳的,沈斐有些過度,這樣對身體不好,朝曦已經很控制了,每天只給他擦擦身子,偶爾才會大肆清洗,算算時間,今天又到了大肆清洗的日子。

她先給自己洗乾淨,完了才去洗沈斐,沈斐早就等著,飯也沒吃,不知道是想等洗完了澡再吃,還是想等朝曦忙完了一起吃,反正他沒有一個人獨享美食,朝曦很欣慰。

條件有限,朝曦儘量縮短時間,半個時辰搞定,洗完看了一眼這人,還跟以前似的,只要洗澡,心情一定很好。

明顯瞧著神態都不一樣,那雙眼亮了許多,外表還是原來那樣,安安靜靜坐在床邊,手裡拿了一雙筷子,對自己做的飯也是各種挑挑揀揀,不吃肥肉,不吃花椒,八角,但他還是會放,放的比朝曦少,瞧著就清淡許多。

其實看一個人做飯,能看出一個人的喜好,朝曦仔細盯了兩眼,好像沒有蔥花,也沒有香菜,說明他不喜歡,下次不給他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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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他喜歡吃素,放的肉很少,基本只有調味的作用,三道菜也都是素菜,一個葷的都沒有,其實廚房裡還掛著兩條魚,快乾了沈斐也沒有碰。

不知道是嫌魚腥,不願意碰,還是真的不喜歡,反正平時蒸魚他會吃兩口,說明不討厭,所以沒動魚單純是因為嫌棄吧?這麼說來肉放的這麼少也不是因為討厭吃肉,是因為油膩不想多洗?

很有可能。

朝曦瞅他的時間太長,沈斐感覺到了,筷子頓了頓,問,“怎麼了?”

朝曦搖搖頭,“沒事。”

沈斐低垂下眼,繼續在他自己做的飯裡面挑挑揀揀。

他喜歡吃茄子裡的芯,燒的軟軟的,不喜歡吃皮,拍了蒜,味道不錯,不過誰家的茄子切成了長丁狀,一條兩指長,中間都沒有斷過,很少見。

朝曦將邊緣和帶厚皮的吃了,軟的留給他,有得吃就滿足了,她跟沈斐完全相反,不挑。

油膩的吃,清淡的也吃,酸甜苦辣都吃,一點不挑食。

這頓飯三個菜,沈斐吃不了多少,他還是有顧慮,放不開,剩下的基本都被朝曦吃完,還喝了一大碗茶,刷完了鍋,洗完了碗,一臉滿足的掀開被子,跟沈斐擠一個窩。

今個兒太累,腿有點腫,雖然還是清晨,不過跑不動,乾脆先躺著,晚上睡醒了再說。

許是真的有些累,這一覺睡到黃昏才醒,期間一次都沒起過夜,睡懵了一樣,一睜眼發現她抱著沈斐唯一一隻完好的手,臉枕在他的手背上睡。

本以為就枕了一會兒,誰料她一抬身子,沈斐整隻手開始變紅,這是壓久了才有的現象,沈斐為了不打擾她,這麼一動不動保持了好幾個時辰?

她醒來時是傍晚,清晨睡的,期間差不多睡了三五個時辰的樣子,這人足足撐了三五個時辰?

“你怎麼不叫醒我?”朝曦瞧著上面的印子,有些內疚,沈斐身體本來就不好,就這一隻手能動,再被她壓出毛病來,以後真成癱瘓了,一動不動只能躺在床上,吃飯喝水都要人喂。

“就一會兒。”沈斐把手伸進被子裡,沒給她看。

朝曦已經看完了,沈斐說了謊,根本不可能就一會兒,他不承認,朝曦也不勉強,不過這個細節值得考究,沈斐是不是沒她想的那麼討厭她?

他寧願委屈自己,也不願意委屈她,但他好像一直是這樣的,無論朝曦對他做了什麼,多過份的事,都一聲不吭,只有在給他剃身子的時候觸到這人底線,生氣的時候也只是絕食不理她,對朝曦一點傷害也沒有,方法溫柔到不可思議。

基本可以確定,這人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表象下有顆溫柔的心。

相處這麼久與其說是朝曦寵著他,不如說是他寵著朝曦,任她為所欲為,如何都不生氣。

簡直跟縱容沒什麼兩樣,朝曦都快被他寵壞,瞧瞧她做的一件接一件的事,其實都是因為沈斐默不作聲的縱容,叫她膽子越發的大,如果昨兒沒有生氣,朝曦說不定會做出更出格的事。

突然有點明白他為什麼生氣,又為什麼突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