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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不要他了

朝曦身子晃了晃, 撐不住似的,整個朝後倒去。

她是斜坐著床邊, 身後一半是牆,一半是桌子,牆倒是牢固, 桌子上擱了一碗茶,杯子因大力撞擊搖了搖……

砰!

裡面的茶水與碎片灑了一地。

小廝沒顧上,腳下掃了掃,挪開一片空地蹲在朝曦面前,“也不一定, 你先別難過,也許只是傳言,當年還有傳言說他不喜歡女子,有斷袖之癖, 你看這不是也跟你好上了,傳言多半有誤,信不得。”

朝曦腦子一片空白, 他後面說什麼完全沒聽清,只本能掀開被子,穿了鞋襪往外走。

“姑娘你要去哪?”小廝跟上, “公子交代過, 姑娘身子還很虛弱,不能亂跑。”

朝曦搖搖頭,“我相公都死了, 我要去給他收屍。”

怎麼說也夫妻了一場,送他最後一程還是要的,朝曦身子還沒好,外頭又下了雨,她一出去便覺得渾身一寒,也顧不上,沿街找人問了攝政王府,知道離這裡不遠時松了一口氣。

那路人說只需多走兩個街道,再往左拐,第三個府邸便是攝政王府,還好心勸她改日再來,那裡正在辦喪。

朝曦只聽自己需要的內容,那句關心根本沒放在心上,一路沿著那人說的,走了半天也沒瞧見攝政王府。

不知是不是被那人騙了,她周圍的房屋越來越少,位置也越來越偏,看著就不像住了皇親國戚的樣子。

沈斐再怎麼說也是皇上的叔叔,身份尊貴,不可能住這種地方。

朝曦走累了,乾脆往地上一坐,小廝原來還跟在她身後,怕她淋著,給她打傘,後來朝曦讓他幫忙買把傘,正好附近就有,小廝急急進去,匆匆買了一把,再回頭朝曦已經不見。

朝曦是故意支開他,想自己一個人去,畢竟沈斐是她的丈夫,不是小廝的,不好麻煩別人。

頭還有些微微的疼,朝曦摁了摁,又探了探自己的脈搏,發現沒什麼大礙,毒已經清去,只是有些虛而已,養上十天半月便好。

她跟旁人不一樣,每一次撐過藥效,身體都會強上幾分,這次應該也不會例外,希望能補上破身後弱的那部分,不指望更強,能比上沒破身之前就好。

朝曦又歇了歇,胸口還有些氣悶,她閉上眼,靠在別人的家門口,低矮的屋簷能稍稍為她遮些風雨,很短,只能遮一半,她半個身子依舊被雨淋著。

就這麼不知道歇了多久,久到朝曦以為自己睡著了,迷迷糊糊似乎聽到細碎的腳步聲,夾雜在雨裡,顯得不那麼真切,直到頭頂傳來噼裡啪啦雨水打在傘上,讓她淋不到雨時,朝曦才反應過來,真的有人站在她面前,撐了傘替她遮雨。

是小廝追來了吧。

“你其實不用這樣。”

他倆坐她的車,是付了報酬的,算公平交易,不欠她的,用不著這麼照顧她。

“用不著哪樣?”

好聽的聲音從頭頂傳來,不是小廝的,小廝的聲音稚嫩,清亮,這人的聲音磁性,沙啞,是屬於成熟男人的聲音。

朝曦睜眼瞧了瞧,發現是小廝的公子。

“你怎麼會在這裡?”她視線從上到下掃過,發現一個細節,“你的腿?”

什麼情況?他站起來了。

“我的腿一直都是好的。”宛如珠玉碰撞的好聽聲音再度響起,不急不緩解釋。

“那你為什麼坐輪椅?”朝曦覺得不可思議。

“坐輪椅一定要腿瘸嗎?”那人淡然反問,“就不能是偷懶?”

朝曦一時沉默,半響突然反應過來,“你不是不會說話嗎?”

一見面就跟她用手比劃,一副不會說話,啞巴的模樣,小廝也解釋過,說他家少爺從小便因為摔斷了腿自卑,從此再沒說過話。

“懶得說罷了。”

朝曦:“……”

這麼說來這人一直在說謊,騙她,沒一句實話?

“你走吧。”朝曦冷下臉,“我不需要你同情。”

那人一雙狹長的眼靜靜看她,“你沒什麼需要人同情的地方。”

“……我相公死了。”朝曦怒瞪過來。

“你親眼見過嗎?”好看的手握在傘骨上,天色陰,更顯得那手骨節分明,白皙修長。

沈斐也有這麼一雙手,她日日把玩,修剪,時不時抹上膏藥,保養那雙手。

膏藥黏糊,需要晾很久才能幹,沈斐不喜歡手心溼乎乎的感覺,時常揹著她偷偷洗掉,但抹上了就是抹上了,即便洗掉,還是有幾分效果,他那雙手更嫩更滑,指尖微翹,指甲圓潤方長,煞是好看,仔細一觀察,發現這人也是如此。

朝曦面上疑惑,“你什麼都沒問過我,為什麼就知道我相公是誰?”

正常人應該先問,怎麼死的?亦或是你相公是誰?

這人沒問,反倒先問她有沒有親眼見過,一副知道內情的樣子,很可疑。

本來就懷疑他,現在越發覺得這人就是沈斐,兩個人怎麼能這麼像?

“少明告訴我你去找攝政王。”

這人一句話又打消了她的念頭,少明應該是那小廝的名字,那小廝知道她相公是沈斐。

“你問我有沒有親眼見過?什麼意思?”這句話很有玄機,如果她沒有親眼見過,是不是就說明不確定沈斐是不是真的死了?

除了死,他還有可能活著。

“旁人我不知道,不過攝政王屹立朝廷多年不倒,總歸不可能就這點本事,連個女子都鬥不過。”

雨越下越大,像一串斷了線的珠子,啪啪砸在地上。

“人有失手,馬有漏蹄。”朝曦為沈斐說話,“沈斐也是人,是人都會出紕漏。”

他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紕漏,落難鳳凰山嚴格來說也是思慮不周,不過還好思慮不周,否則便沒有倆人相認,相知,相熟,相愛。

“正常人確實會。”握傘的手稍稍收緊,“但我相信攝政王不會。”

語氣中帶了莫大肯定,“他不在正常人的範圍內。”

“你罵我相公不是人?”朝曦目光越發不善。

“我不是這個意思。”他轉頭瞧向雨傘外的世界,因著下雨,著實有些陰,壓著喘不過氣的那種感覺,“我是說,也許攝政王沒有死。”

???

朝曦當即打起精神,“怎麼說?”

“姑娘有沒有聽說過一個故事。”

朝曦最不喜歡他這種拐歪抹角,有話不直說,故意賣弄知識的人,“什麼故事?”

“從前有個人,查案很厲害,無論什麼案子,只要一經過他的手,很快就能水落石出,於是便有人覺得,不殺了他,今後什麼事都幹不成。”

“他們籌謀了很久,夜半過來刺殺那位大人,大人寡不敵眾,受了重傷,臨死前告訴皇上一個辦法,說這個辦法可以抓到賊人。”

“什麼辦法?”朝曦問。

“皇上依著他的法子照做,第二天昭告天下,說大人是通敵叛國的千古罪人,幸好有人將他刺殺,大快人心,要獎賞那幾個刺客千兩黃金。”

清涼好聽的聲音不急不慢繼續道,“既得了英雄美名,又有千兩黃金為誘,那幾個刺客露面,道是自己刺殺了大人,模樣和人數與大人臨死前說的相差無幾,皇上震怒,當即將人拿下。”

許是傍晚,又下了雨,刮來陣陣邪風,寒到了骨子裡,朝曦抖了抖問,“你說了半天,到底跟沈斐有什麼關係?”

那人微抬眉眼,有絲絲錯愕,半響無奈道,“孺子不可教也。”

朝曦有些生氣,“你嫌我笨?”

那人表情越發無奈,似乎她無理取鬧,拿她沒有辦法一樣。

沈斐也經常露出這樣的表情,朝曦摸他,打擾他看書,這人便無奈嘆氣,他不喜歡曬太陽,朝曦堅持將人弄出來,這人也一臉無奈,隱隱帶著寵溺的意思,所以朝曦平時幹完活,閒來無事,總喜歡招惹他,聽他無奈的嘆息。

聲音好聽,連嘆氣都好聽。

“你就當我什麼都沒說過吧。”

那人將傘交給朝曦,轉身想走,被朝曦攥住手腕,“我有一個朋友,跟你很像很像,像到什麼地步,你們會露出一樣的表情,一樣裝瘸,一樣高,一樣重,你覺得天底下有這麼巧的事嗎?”

她仔細盯著這人的眼睛,瞧著他的一舉一動,怕他跑,亦或是甩開她的手,手裡不由自主加大力道,將這人手腕攥的發白。

“姑娘,這樣不妥吧?”那人想將手抽回來。

朝曦攥得越發的緊,“我那個朋友後來有事要回家一趟,我怕他忘了我,特意給他縫了個香包,不是普通的香,那香沾在身上,可以經久不消。”

開始還模凌兩可的說,到了後來乾脆揭開底道,“我不知道你用什麼法子將香味掩蓋,不過我知道這東西即便被壓下,還是會有些殘留。”

她突然用力一拉,將這人拽來這邊,身子一轉,換了個體位,她在外,這人被她壓在牆角。

怕他掙扎,索性十指扣住他的,叫他完全反抗不了,不過這人似乎也沒有反抗的慾望,只站著不動,任她在身上嗅來嗅去。

朝曦嗅著嗅著,視線越來越模糊,有什麼東西從臉上滑落,“我已經十分確定,你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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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聲音裡帶著難過,悲傷,有些情緒連她自己都不懂。

“他肯定死了。”

“一定死了。”

“他還是死了好,這樣我就可以不要他,去找別人了。”

“不是他先拋下我的,是我先不要他的。”

“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