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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沈瓷娃娃

披風是他親眼瞧見朝曦披上離開的, 如今不在朝曦身上,卻在這個人身上……

“你把她怎麼樣了?”

這人撲來的急, 風將帽子吹開,露出整張臉來,濃眉大眼, 目中帶著煞氣,是一張陌生的臉,他居然沒見過。

握住他腕部的手心佈滿老繭,手面黝黑粗糙,說明經常幹粗活, 力氣大,又是整個人壓過來,沈斐半點也動彈不得。

他有一種不太好的預感,這人特意將朝曦支開, 目標是他。

沒有拿錢搶物,也沒有談條件,直奔他過來, 一句話不說,瞧他的眼神中帶著濃烈的炙熱。

沈斐似乎想起什麼。

白□□曦給另一個男人治後背的傷,他就坐在不遠處瞧著, 恍惚間似乎感覺有其它視線朝他看來, 他看過去時又沒有,那股子視線強烈到讓人無法忽視,與這人看他的眼神一模一樣。

“是你!”

他瞎了嗎?

“你看清楚, 我是男人。”

沈斐黑發散了一地,白瓷一般的臉上盡是冷意。

那人也不管,加大了力氣摁住他,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他,最後停在他胸口……

朝曦已經將病人檢查完,沒什麼大礙,發熱是傷口紅腫有輕微發炎導致,開了些藥,讓人幫忙煎一煎,連續喝幾天就好。

她自己用粗布擦了擦手,合上藥箱站起來去拿她的披風,回頭發現披風不見了,“有沒有人看見我的披風?怎麼不見了?”

帳篷裡一共住了四個人,個個面面相噓,過了半響有人道,“好像被剛剛帶你過來的小哥拿走了。”

朝曦腦海裡冒出那張年輕又滄桑的臉,“他拿我披風幹嘛?”

拿去賣?

還是太冷了,自己留著穿?

沈斐的披風華麗厚實,瞧著就價值不菲的樣子,不會被拿去賣了吧?

東西不是她的,朝曦沒有權利弄丟,連忙追了出去,帳篷外人煙稀少,除了烤火的幾人和站崗的那些,幾乎沒別人,想追也不知道該去哪裡?

倒是她的帳篷外站了很多人,官兵將附近包圍了起來。

出什麼事了?

朝曦走過去,擠開人群進了帳篷,一眼看到披著另一件月牙白披風的沈斐站在中間,自個兒捂住手腕,有血從白皙修長的指縫裡溢位來。

他受傷了?

“怎麼了?”才出去多大一會兒,這裡就像進了賊似的,弄得一片狼藉,沈斐還受了傷。

“朝曦姑娘沒事,不用找了。”鏡花瞧見她一喜,連忙將人拉過來,指了指被大家制服的元兇咬牙切齒,“這個人膽大包天,竟敢……,竟敢……”

她說了兩次都沒說成功,第一次是自己頓了一下,第二次是被沈斐瞥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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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比較特殊,不想被別人知道,不過朝曦可以,鏡花將人拉過來,湊到她耳邊小聲說,“這個人看上了公子,想強行……”

朝曦瞪大眼,一臉不可置信,“不會吧,他倆……”

都是男的啊,怎麼可能?

“斷袖之癖。”這種事不是沒有發生過,不過這還是第一次發生在身邊。

鏡花以前聽人說過,晉國曾經有位美男,打出生起長得便比女子還好看,可惜命運坎坷,先是被繼父佔有,繼父死後被他的兒子看上,後來逃了出來,結果被人抓去賣給了有錢人,那位有錢人又送給了帝王,著實亂了半個朝代。

好看是不分男女的,還有一些特殊的人專門喜歡男人,覺得男人更有成就感,更有征服欲。

論樣貌,公子從來不輸給任何人,論氣質,也沒人比得上公子,倒也不是沒有男人喜歡他,但是這麼大膽,準備強上的人還真就這一個。

怕是不知道公子就是那個權傾天下的攝政王,發起威來整個大順都要顫三顫。

“不說了,我還要審問這廝,你快去給公子包紮吧,公子的手被他咬傷了。”

言罷揮手將被抓的那人帶走,那人被捆起來,身上還披著沈斐的披風。

“披風!”披風實在顯眼,朝曦一眼注意到,想去拿。

沈斐阻止她,“不要了。”

他不出聲朝曦險些忘了,這人的手還在流血,披風沒有沈斐重要,而且他愛乾淨,被別人用過的披風,絕對不會再披第二回。

曉得他毛病多,手剛給別人處理過傷口,還留有血漬,先洗了兩把才去給沈斐清洗傷口,上藥止血。

沈斐手腕上的傷有點嚴重,差點將筋咬斷,如果真的被他咬斷,沈斐這只手也差不多斷了。

不是說喜歡嗎?喜歡還下這麼狠的手,留下深深一排牙印。

朝曦突然想起原來在山谷時,她總愛在沈斐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跡,比如用藥香掩蓋住沈斐原來的體香,又或是給他……

總之目的都是為了在他身上留下痕跡,好讓他一輩子記住自己,這人該不會也有這種想法吧?

朝曦摸著那裡有點不甘心,又去打來水,給沈斐洗了一遍又一遍,還是覺得不舒服,沈斐披風裡的衣裳都亂了,不知道有沒有被那人碰過,不行,身上也要洗。

她立馬去燒水,水燒回來被折騰了一天的沈斐窩在床上睡著了,朝曦把他弄起來,脫光抱在輪椅上,從頭洗了兩遍,這邊的水剛用完,水月姐姐那邊的水燒好,又洗了兩遍,搓的沈斐渾身都是紅的,他困得不行,一連問了朝曦好幾遍,“朝曦,還沒有洗好嗎?”

朝曦突然發現自己也得了過於愛乾淨的毛病,洗了五六遍,還是覺得不夠,又洗,直到水月姐姐說沒柴火了才停下來。

沈斐已經被她搓破了皮,全身溼答答的坐在輪椅上,許是疼,手儘量覆在受傷的地方,不讓它浸水,洗了七八遍,不浸水是不可能的,朝曦又重新給他上了藥,包紮起來,擦乾穿衣裳,然後在枕頭上鋪了大些的浴巾,用來擱他的頭髮,還是溼的。

大冬天的,洗了這麼多次,沈斐似乎被她洗生病,面色呈現不正常的潮紅。

朝曦摸了一下,額頭有些發燙,剛洗完澡,用的是熱水,不太準,第二天才知道。

還是擔心生病,想了想去把沈斐帳篷裡的被子也拿過來,自己用不著,全蓋在沈斐身上,似乎有些熱,沈斐半夜掙扎了一下,很快又安靜下來。

朝曦還沒睡,順手摸了一下,嗯,沒什麼大毛病,有些著涼,最近沒有供血,加上一天吃四頓,胖回來不少,身子養的差不多,又是用熱水洗的,雖然確實洗的時間比較長,不過沈斐現在沒剛來時那麼虛弱,不是大礙。

他的身體每天都在康復,強壯,照這個速度過不了多久就可以取藥蠱了,這玩意在他體內浪費,不如留給她物盡其用。

朝曦守了他小半個晚上,後半夜熬了一碗薑湯,捏著鼻子給這人灌下去,水有些燙,這人喝完出了些汗,在被子裡捂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醒來。

不是自然醒的,是被腿上的寒意凍醒,自從腿受傷後,即便被朝曦用九鳴針法治好,還是留下了後遺症,一到下雨天,或是下雪,腿便刺骨的疼,用手一摸,涼的像冰塊,尤其是膝蓋位置。

沈斐坐起來,揉了揉膝蓋問走進來的朝曦,“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朝曦挑眉,“嗯,你怎麼知道?”

“你掀簾子的時候我看到了。”

朝曦明顯不信,“別騙我了,昨天我跟你一個被窩,你都把我凍醒了。”

他倆雖然平時睡一張床,不過不蓋一個被子,朝曦火氣旺,耐凍,冬天一床被子就夠,沈斐明顯不行,最少兩床被子,昨天蓋了三床。

倆人睡不到一起去,除了剛開始沈斐挨凍了兩天,後來便自覺抱了兩床被子過來,一直放在朝曦的地鋪上,佔去了大半的位置,朝曦頗有怨言。

總覺得沈斐像個瓷娃娃似的,脆弱,易碎,她要好好照顧著,明明瞧著弱不禁風,除了那張臉和身材,還有頭腦之外沒別的優點,就是很多人跟她搶,女的倒也罷了,連男的都搶。

朝曦忙死了,時時刻刻都要注意著他,生怕被人擄了去,這些外在的隱患大不了以後走哪都帶著沈斐便是。

關鍵還有內在的隱患,沈斐的腿絕對有問題,寒成那樣也一聲不吭,是想廢掉還是怎麼地?

“多久了?”難怪他明明腿好了還是會時不時坐輪椅,不是偷懶,是因為天太寒,凍的腿站不起來。

“從我的腿有感覺開始。”

那就是去京城之前嘍?

這麼大的毛病不告訴她,活該疼成這樣。

“過來喝藥。”沈斐快成了病秧子,三天兩頭喝藥,就沒有斷過。

這地方他也不能待了,山裡本來就陰,又下了雪,潮溼是一回事,冷也是一回事,在這種環境下沈斐的腿只會寒症加重。

“真是不讓人省心。”

朝曦昨天不知道,把輪椅弄溼了,今早結了冰,沈斐怕是坐不了輪椅,想活動,來回都要她抱。

這人毛病成那樣,不喜歡別人碰,只好她辛苦一些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