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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全是優點

朝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想, 她沒沈斐那麼堅定,念頭隨時有可能搖擺, 也許會去鳳凰山幫忙,也許會跟沈斐一起回京城。

回京城相當於束縛,要一直守在沈斐身邊, 沒辦法遊歷,也沒辦法去找鬼谷叛徒,秘籍更拿不回來,她愧對師祖養育之恩。

但是走了沈斐怎麼辦?

他一身毛病,自己都照顧不好自己, 偏偏肩上又擔著重任,如果只是普通的富家少爺不管就不管,就算嗝屁了對整個大順能有什麼影響?

偏偏沈斐就是那個能影響整個大順的人,現在瞧著沒出事, 一切正常執行,那是因為他還能撐得住,一旦他倒下, 整個大順立馬亂套。

太后會安插人手進朝廷,元軍和各個附近的大國瞧準機會,立馬揮刀過來, 只要一打仗, 無論誰打誰,受苦受難的都是老百姓。

所以沈斐其實至關重要,相當於大順的心臟, 心臟一死,附近的器官很快壞掉,殃及其它地方,最終內有憂,外有患,被人四分五裂,併入別人的版圖中。

沈斐雖然對自己不咋地,但是對國家大事還是很上心的,換了一個人或許只顧吃喝玩樂,享受權利帶來的快感,國家大事是什麼?丟一邊去。

如此還不如讓沈斐穩坐,好歹國泰民安,百姓安居樂業,其實這就夠了。

這個世道能讓所有人吃飽飯已經難能可貴,朝曦不在京城,就那麼個窮鄉僻壤的地方,家家戶戶生三四個孩子都能吃上飯,還不算好嗎?

她倒是聽說過別國,很多人靠吃觀音土,啃樹皮過活,與他們相比,大順不知道幸運了多少。

人要懂得知足,也要懂得感謝,更要顧全大局,個人私事先放一邊,朝曦時常問自己,假如沈斐跟她沒點什麼,這樣的人渾身病痛,她會不會置之不理?

答案肯定是不會,這麼一個跟百姓掛鉤的人,怎麼可能不管,救他一個等於救無數百姓,這個數朝曦還是會算的。

難道就因為他是沈斐,就不管他了?

他要真是單純懶得吃飯,懶得喝水倒也罷了,叮囑鏡花姐姐強逼著他吃便是,偏偏那個腿不能不管,瞧著不像普通寒症,更像九鳴針法留下的後遺症,一般人對付不了,還是要她來。

這琢磨來琢磨去,朝曦總算琢磨透一個道理,她就是不能離開沈斐。

算了,本來也沒打算離開,想這麼多都不過是在給自己找留下來的藉口而已,事實如何,朝曦心知肚明。

說白了她就是放不下沈斐,真要數的話,她去鳳凰山也能救下不少人,只不過鳳凰山已經熄火,路也斷了,等她繞過去,黃花菜都涼了。

也許還留下很多重傷的人,想一想他們為了大順,為了鳳凰山犧牲自己,沒人治最後悽慘而死,心登時揪了起來,頭更疼了。

到底是去鳳凰山,還是留下先給沈斐治腿?

朝曦糾結無比,人走到半路,差點忘了自己出來幹嘛,瞧見藥箱才想起來,要去給人治手來著。

屋子已經分好,沈斐單獨一個屋,鏡花和水月還有廚房的婆子和女眷一個屋,然後是侍衛們,十幾個人擠一個,家丁們同樣,不是出來玩的,帶的家丁和女眷特別少,就幾個做飯,伺候,和喂馬的,其它都是侍衛。

朝曦一間屋子一間屋子的找,總覺得侍衛們長一個模樣,又都穿著盔甲,更加認不出來,她乾脆高喊一聲,“方才是誰在馬車左邊丟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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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車有兩個輪子,下急坡的時候兩邊都有人隨時丟木板控制速度。

朝曦站在走廊上,喊的聲音又大,幾個房間都聽得到,以為是來算賬的,期期艾艾半響才有人出來,“是我。”

雖然不知道朝曦姑娘的身份,不過能來去自如在王爺身旁,必然是不低的,搞不好有權利拿捏他們。

“手給我看看。”朝曦邊說邊開啟藥箱,“我是你們王爺的貼身藥師,方才瞧見你的手被馬車刮傷,過來給你包紮一下,放鬆不要怕。”

那人果然松了一口氣,老實的將手伸出來給她看,這隻手一看就知道吃了不少苦,手心盡是老繭,手背有輕微裂傷,颳倒是沒刮到,之所以流血是因為碰到了凍瘡,傷口裂開造成的。

“手怎麼腫成這樣?”

男人中很少有像沈斐似的,手指纖長,皮膚細膩,大多骨節粗大,手心有繭,手背粗糙,不怎麼愛惜自己。

“天冷凍的。”侍衛如實回答。

“說的好像我跟你不在一處似的。”朝曦伸出自己的手,“我的手怎麼沒凍著?”

說來也奇怪,她特別耐凍,每天跑來跑去,幹這幹哪,穿得還薄,就是沒事。

像是被冷風避開了似的,晚上只需蓋一床被子便可,一雙手總是給人檢查傷口,前前後後要洗好幾次,條件不足,沒有熱水,用的都是冷水,實在急了水都來不及端,直接抓一把乾淨的雪洗洗。

沒有刻意保養,也很少用熱水泡,手就是白嫩細滑,從來沒生過瘡,也沒凍壞過。

“是不是還有很多人跟你一樣?”朝曦瞧見他另一只手也是如此,幹一樣的活,一樣訓練,一樣練功,其他人肯定也跑不掉。

那侍衛頜首,“光我那屋十個人裡面六個如此。”

朝曦挑挑眉,從藥箱裡拿出幾瓶藥,“白酒兌這個,調成稠狀抹在傷口處,輕微的抹白瓶,中度的抹藍瓶,重度的就你這樣的抹紅瓶,每個人都要抹,有病的治病,沒病的預防,用完了再找我要,我說的都記住了嗎?”

那侍衛連忙點頭。

“平時閒著沒事幹多搓搓手,按按摩,再跑跑步,每年夏天的時候用涼水洗臉洗腳洗身子,提高耐寒能力,這樣保持下去以後就不會再生了。”朝曦像叮囑孩童似的,一一告訴他最快捷又方便的法子,“千萬不要用熱水燙,也儘量不要烤火,實在凍得慌往自己胳肢窩裡塞。”

那人一邊聽,一邊記,頭點的宛如撥浪鼓,半響突然笑了笑,“朝曦姑娘,你真美。”

朝曦陡然被誇,老臉一紅。

說話就說話,夸人做甚?

“好了你回去吧,我也要回去了。”真是的,待不下去了。

朝曦提著藥箱離開,頭都沒回,一路筆直去了沈斐的房間,還沒進去,先將嘴裡的話說出來,“沈斐,我剛剛又被誇了。”

現在想想還有點臉紅,心跳加快了些。

沈斐坐在床上,正與鏡花說著什麼,聞言抬頭看了看她,“誇你什麼?”

鏡花姐姐識趣,福了福身退了出去,她來找沈斐肯定有事,大事不是她處理,私事才是她,最近很太平,只有那件事。

莫不是審問出了什麼?

“誇我美。”朝曦搬了個凳子坐在他身邊,“沈斐你沒有說錯,果然是我見識太少,一出去好多人誇我。”

遇到好些個,扮男裝說她俊,女裝又說她好看。

“我是不是長得不醜?”

朝曦對自己的長相還是很模糊,停留在幼年時期,處於自卑狀態,常被師傅打擊,覺得自己是最醜的,長大後又到了個偏僻的山村,恰好不喜歡她這個的,覺得她沒有女人味,琴棋書畫樣樣不通,吃的還多,往那一站比男人還高,關鍵習了武,幾百斤的東西隨便扛。

媒婆給她介紹了不少,有些是看不上她,有些是被她嚇跑了。

“你本來就不醜。”沈斐讓她過來,給她理了理凌亂的衣裳,“你只是不會打扮而已。”

朝曦屬於大氣的那種,與現在的小家碧玉完全背馳,一般人欣賞不來。

“不過那個侍衛是不是在你給他包紮傷口後才誇你的?”

朝曦眨眨眼,“你怎麼知道?”

那個侍衛是凍瘡,不好包紮,包紮好得慢,所以朝曦只給了藥,也算治病過後吧。

“那是誇你心靈美。”沈斐戳破泡沫。

“不是誇我長得美?”朝曦受了打擊。

現在想想好像每次被誇都是給人治病後,難道那些都不是誇她外貌,是誇她心靈美?

哎呀,好難受啊。

朝曦往床上一撲,雙手摟住沈斐的腰,抬頭認真問他,“沈斐我真的只有心靈美嗎?長相不美嗎?”

沈斐板正她的臉細細看了一會兒,道,“不醜就是了。”

不醜也就是不美的意思?

朝曦更受打擊,腦袋埋入他胸口,“我被你打擊死了,不要找我說話,沒救了。”

噗!

沈斐沒忍住笑出聲,“騙你的,你長得很好看。”

朝曦的五官精緻立體,有輪有廓,略帶鋒芒,就顯得不那麼軟糯,需要懂的人才能欣賞。

朝曦當即抬頭,“那你誇誇我的優點,越多越好。”

沈斐眨了眨,思慮片刻,居然什麼都沒想出來。

“你不是大才子嗎?”朝曦叉腰,“夸人都不會?”

沈斐認真想了想,“吃得多,睡得好,力氣大,個子高,還會醫術,如果是個男人,你已經很成功了。”

朝曦:“……”

有這麼夸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