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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生無可戀

朝曦沒有想到, 原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說得很對,就連沈斐這樣的人都有一個不太完美的童年。

母妃早逝, 十二歲封王,上面有個當了皇上的兄弟,將他所有兄弟盡數屠完, 只剩下幾個沒什麼本事的繡花枕頭,沈斐定是藏拙,被分在繡花枕頭之中,才逃過一劫。

他能混到現在不容易,就像鏡花姐姐說得似的, 吃了不少苦,看來以後要對他好一點。

餃子包好,廚娘先下了一大鍋,喊大家過來吃飯, 沈斐的朝曦親自端過去,特意盛了一大碗,送進屋的時候沈斐有些驚異, 放下奏摺道,“這些活讓旁人做便是。”

朝曦其實是為了彌補今天中午那一餃子,糊了沈斐一脖子, 麵粉灑的到處都是, 這玩意兒細,現在脖頸和狐毛上還留下不少痕跡。

位置太偏,沈斐沒有瞧見。

朝曦將東西擱在桌子上, 沒有先吃,反倒先給沈斐拍身上的麵粉。

沈斐十分配合,坐在椅子裡,仰著脖子讓她拍,末了有些不解的看著她。

朝曦脾氣來得快,去得也快,方才還怒氣衝衝質問他,轉身便神情自然的給他拍麵粉,就像八月的天似的,陰晴不定。

“沈斐,我都聽說了。”朝曦突然抱住他,“你年少時為了躲避先皇的忌憚,主動要求為父皇守墓,那麼荒的地方,一個人都沒有,你肯定很怕。”

沈斐‘噗’的一聲笑出來,“你可能想岔了,那三年反倒是我最悠閒的日子。”

父皇愛書,臨死前將他生前收藏了整整一個書庫的書盡數葬在墓裡,他閒了便去翻翻,沒人打擾,琴棋書畫都學不完,哪有時間怕?

要說怕,也該是怕時間太短,沒來得及將書庫裡所有書看完。

“真的不怕?”朝曦有些不敢置信,“我每次一個人上山都有些怯,你怎麼可能不怕?”

沈斐居然比她厲害,她年少的時候最怕的就是四周沒人,就她一個人,一個人上山,一個人待在密室裡練功,過了好久才適應過來,沈斐居然一開始就不怕?

莫不是比她還強大?

其實仔細一想,沈斐確實比她強大,朝曦強的是外在,醫術和武術,沈斐強的是內在,無論什麼時候,被追殺,被刺殺,一路逃難,朝曦心裡其實很慌,但是一瞧見沈斐靜靜坐著,那點慌瞬間消失,可以說沈斐就是一劑定心的良藥。

“怕是因為你相信這世上有鬼怪,我不信。”沈斐整理了一下堆積了一桌子的奏摺,空出兩個人的位子。

朝曦搬了個板凳坐他身邊,邊吃邊答,“這樣啊。”

“吃飯的時候不要說話。”

朝曦:“……”

過了半響才輕輕‘嗯’了一下,心裡憋了一股氣,如果沈斐再找她說話,絕對不應。

事實證明沈斐比她厲害,更憋得住,當真一頓飯都沒有再說過一個字,吃完飯又開始處理奏摺。

國家大事重要,朝曦知道,也沒打擾他,讓這廝跟國家大事一起過去吧。

時間還早,朝曦到處逛了逛,她的藥材在南山山腳用得差不多,需要補東西,奈何身無分文,又不想求助沈斐,乾脆自己想辦法。

倒也不是很難,身為一個大夫,通曉望聞問切,往大街上一站,誰有病誰沒病一目瞭然,主動給人治病,有錢的多收一些,沒錢的少收一些,總之不放過一個漏網之魚,終於攢下些銀子,勉強夠添一批藥。

雖然到地方後她只負責治病,拿藥是去專門的藥監管拿,不過有時候病情嚴重,根本來不及,有什麼用什麼,先把人救回來再說。

不知不覺天色已晚,細細一瞧最少亥時,這個點街上幾乎沒人,朝曦也收拾收拾準備回去。

亥時三刻,桌上的蠟燭燃盡,噗嗤一聲滅掉,屋內陷入一片黑暗。

沈斐揉了揉太陽穴,擱下爛攤子似的奏摺,起身開啟窗瞧了瞧。

月上梢頭,早該回來的人還沒回來。

“鏡花。”他喊了一聲。

門被人開啟,鏡花帶著一身寒意,從外頭匆匆進來,“怎麼了公子?”

“……沒事。”沈斐坐回案臺前,“蠟燭用完了,你再去拿一根吧。”

鏡花福了福身,折身去拿蠟燭,房間裡就有,在床頭的抽屜裡,知道公子喜歡看書,時不時看到很晚,鏡花特意準備的,臨走前與公子說過。

公子一向過目不忘,過耳既收,不太可能忘記,許是心煩意亂,沒有注意吧。

“外面又下雪了。”鏡花一邊開啟火摺子點蠟燭,一邊感慨道,“朝曦姑娘跟我說去街上給人看病攢銀子,換成藥材去鳳凰山用,這會兒也該回來了吧。”

為什麼心煩意亂?還不是因為朝曦姑娘,這麼晚還沒回來,怎麼可能不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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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曦姑娘再厲害,也不過才十八而已,又是個姑娘,單純的像一張紙,隨便誰都能騙走。

“還說鳳凰山冷,公子的腿受不了,她去看看有沒有什麼禦寒的東西。”

雖然朝曦姑娘確實很單純,但她武藝高強,自己又通曉醫術,一般的人還真對付不了她,所以鏡花琢磨來,琢磨去,覺得公子可能擔心朝曦姑娘不用人騙,自己走。

她刻意講的詳細一些,安公子的心,既然朝曦姑娘都跟她說了只是去街上給人看病,攢錢換藥材好去鳳凰山用,又怎麼可能言而無信半路離開?

沈斐點頭,“知道了。”

果然,公子就是在擔心朝曦姑娘,自己都承認了。

鏡花在心中嘆口氣,“不若這樣吧,我派人去找找她。”

沈斐輕輕‘嗯’了一聲,“你安排就好。”

很明顯,這就是要她去找的意思,明明心裡關心的要死,嘴上還逞強,真是彆扭啊。

鏡花吹了火摺子,蓋子擰上塞進袖子裡,轉身出去,正打算喊人找找朝曦姑娘,朝曦自己回來了。

揹著藥箱,手裡還提著厚厚的包裹,外頭冷,臉被吹的微微發紅,瞧見她有些吃驚,“鏡花姐姐,這麼晚了你要出去啊?”

鏡花搖頭,“本來是要出去的,不過現在不需要了。”

朝曦沒聽出這話的含義,關心道,“不要出去了,外面凍死了。”

她這麼耐凍都受不了,與那個商販討價還價,寒風裡站了半個小時,最終小販敗下陣來,將東西給她了。

“我先上去了。”朝曦提了提包裹,“有事要跟沈斐說。”

整個大順,怕是只有她敢沈斐沈斐的直呼其名了吧?

大家再不濟也會喊個公子,寧王,皇上都要叫他皇叔,只有朝曦例外。

朝曦根本沒注意這些,也沒瞧見鏡花不自在的臉色,直接上了樓,一腳踹開沈斐的房門,大大咧咧道,“我回來了。”

其實不用她特意喊,那個輕快的腳步聲,只有她會這樣,也只有她敢一腳踹開沈斐的門。

“遇見什麼好事了,這麼開心?”沈斐回頭看她。

“我找到拯救你老寒腿的寶貝了。”朝曦藥箱擱在一邊,包裹往沈斐桌前一放,解開給他看,“這是我從一個小販手裡買的,摸摸這個料子,是不是很厚?”

外面是鹿皮,中間加了絲錦,裡面是絨絨的白毛,很厚很厚,小販說沿海那邊的人全靠這個過冬。

沿海地區可比草原冷多了,風跟刀子似的,凍的大家哭天喊地,久而久之便琢磨出了這個,外面一層擋風,沿海那邊風大,裡面加厚保暖,最裡面那層穿著賊舒服。

“你快去試試看,暖不暖和?”朝曦催促他。

沈斐搖頭,“太厚了。”

“厚一點不好嗎?”朝曦還沒反應過來。

沈斐還是搖頭。

“怎麼了?”朝曦不解,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將換的藥材都拿去抵債,好說歹說,纏了半天那人才肯賣。

沈斐閉上眼,半響憋出一個字,“醜……”

確實特別醜,朝曦瞧見那小販穿在身上,因為太厚,顯得格外臃腫,想一想沈斐這個謫仙一樣的人也穿在身上,人登時胖了三圈的模樣,朝曦不厚道的笑出聲。

“醜也要穿。”她堅持,“是腿重要,還是美重要?”

邊說邊指沈斐的腿,“就你這個腿再不治就廢了,廢了你懂嗎?一輩子要坐輪椅的。”

他又不是沒有體驗過,吃喝拉撒睡都要別人幫忙,連半夜翻個身都是朝曦給他翻的,這樣的過往沈斐怕是不想再經歷第二回。

狹長的睫毛顫了顫,沈斐最終還是屈服,被朝曦推倒在床上,親自給他換,讓沈斐自己換似乎不太可能,他肯定會找各種理由拖,就跟不想曬太陽似的。

衣裳是一套的,尺寸朝曦量過,大小正好,還有些偏大,因為沈斐比她量尺寸的時候瘦了一些,這麼厚的衣裳居然被他穿出了空蕩蕩的感覺。

沒有那麼醜哎,披風一裹,人瞧著還是那麼瘦,上手一摸才能摸出裡面的厚度,還不能跟旁人比,一比差距就出來了。

譬如倆人站在銅鏡前,原來比朝曦瘦的沈斐明顯瞧著比她胖了一圈,這人似乎接受不了,閉上眼,一臉生無可戀。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差不多就是加厚版的秋褲吧?

沈斐,朝曦喊你回家穿秋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