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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算算老帳

這把弓奇重無比, 力氣稍小的人舉都舉不起來,更何況拉, 赫爾辛德也不是傻子,沒兩招糊弄他,怎麼可能跟著走?

所以拉弓的人一定要先熟悉弓。

這弓是沈斐給她選的, 朝曦格外珍惜,誰都不讓碰,每天當成寶貝似的,擦了又擦,擱在帳篷裡, 要不然帶在身上。

帳篷是沈斐的帳篷,沒人可以進來,而且朝曦也只在晚上的時候擱在帳篷裡,平時都背在背上, 不給碰不給摸,最多看兩眼。

保護的這麼嚴密的情況下幾乎沒人能熟悉弓,只有一個人, 沈斐。

沈斐好幾次把玩她的弓,朝曦還曾經嘲笑過他,說他根本拉不起來云云, 沈斐也沒有否認, 認真拉了幾下之後便將弓放了下來,擱回原位。

偶爾不知從哪冒出來,說要給她練練手, 她拿著弓,沈斐拿劍,他那把劍奇特無比,長度和重度還有厚度都不像普通人用的,就像特意給又高,力氣又大的人打造的一樣,與沈斐的模樣極為不符。

因為太重,沈斐使不了多少下便會歇手,累得躺在雪地上,休息好久才能繼續戰。

明明用的不順手,也不是沒有武器,沈斐有一把自己的寶劍,可他就是不換,繼續用這把劍與她比試。

朝曦一向心大,沒有在意,只偶爾聽人說起過,赫爾辛德也有一把這樣的劍,朝曦只當是沈斐用來考驗她,讓她提前熟悉一下赫爾辛德的招式和武器。

誰能想到是反著來,沈斐的目的是用她來練手,學她如何破解赫爾辛德的招式。

朝曦使的武功特殊,不是一個,更像百家招,幾乎集齊了各門各派的功法,一個小動作之中糅合了百家的優點。

她每次跟別人比武,使的都是巧勁,加招式新奇,旁人沒見過,自然無法見招拆招,無奈被她壓著打,本想等她所有的招式使完,便沒了新招,實際上朝曦有源源不斷的招式和變化,沈斐瞧上了她的功法,想用她的招式擊敗赫爾辛德。

他天生便有過目不忘的本領,看書如此,看招應當也是如此,每天跟她對弈,不是給她練手,是讓她當他的對手。

難怪最近幾天總是瞧見他出現在附近,只要稍稍一找,便能發現他在看著她,面上帶著笑,偶爾她使了個厲害的招式,這人還會拍拍手,跟鼓勵似的。

朝曦越發賣力,在他面前使一些很難的招式,平時絕對用不上的那種,如今想來沈斐肯定是故意的,就是為了引她多用,好多學。

他給她選的那把弓,根本不是給她的,是給他自己用的。

這個混蛋,腦子好使就能隨便耍人嗎?

說好的帶她一起上戰場,又臨時爽約,還騙她,弄了些亂七八糟的障眼法。

也不知怎麼地,鼻尖一酸,眼中不受控制模糊起來。

所有人都說他是為了利用她才給她選了那把弓,朝曦努力相信沈斐,可流言蜚語太多,跟真的似的,一直說一直說,慢慢的朝曦也覺得事實就是如此。

沈斐想利用她,引開赫爾辛德,朝曦表面假裝不在乎,其實心中可失落了,憋著一口氣,難受得緊。

她愣了好久,恍惚發現自己又一次沒有信任沈斐,沈斐明明說過的,一定要信他,可她總是不長記性,聽信了別人的讒言。

根本沒人瞭解他,便胡亂傳,每天在她耳邊說,讓她防備著點沈斐,別被他賣了還幫他數錢。

以一副過來人的身份這麼說,朝曦不知不覺被帶偏,真的藏了一點點防備對待沈斐,沒有跟他攤開了說,讓誤會一直誤會下去,直到昨晚上沈斐那番話。

簡簡單單便試出她又一次沒有相信他,他心裡怕是比她還難受,可依舊強顏歡笑,給她過生辰,喂她喝下摻了藥的酒,然後大半夜黑燈瞎火,孤身一人帶著兵馬攻打元軍。

元軍與大順之間有一條交界線,兩方人誰都不能越過這條線,四周都有兵馬駐紮,沈斐為了不讓她懷疑,催的不緊,等她吃完面才喝酒。

朝曦身體太好,對這種藥有些抗體,大概一個多時辰才出現反應,那時的天約莫亥時,一個時辰後是四更左右。

她起的還算早,日頭剛露出個頭,最多不過辰時,也就是說沈斐才出發了三個時辰。

畢竟是打仗,帶了那麼多人,穿盔戴甲,整隊都需要不少時間,又要尋一個好的偷襲時機,元軍強悍,攻陷元軍的陣營又需要不少時間,搞不好現在沈斐與赫爾辛德還沒打起來。

朝曦還有時間,她也不猶豫,連忙去了馬窖拉來一匹馬,隨便找了個人指路,當即馬蹄飛濺,沿著地上的痕跡,朝元軍的陣營跑去,手裡拿著沈斐的大劍。

那把劍是沈斐為了試探她的功夫用的,隨手擱在帳篷裡,一點不珍惜,朝曦的弓被他拿走,沒有武器,只能暫時使使。

那劍拿在手裡,意外發現重量和高度於她而言剛剛好。

使棍的少女更喜歡這種長劍,兵器嘛,一寸短,一寸險。

朝曦一路緊趕慢趕,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希望沈斐與赫爾辛德還沒來得及交手,她能趕上!

她的願望落空,大順的兵馬已經攻破元軍的防線,元軍瞧見不妙,沒有選擇硬碰硬,而是像往常似的,邊打邊退。

他們佔據天時地利,越是往裡,位置越高,加上天冷,大順這邊很快就會出現呼吸困難,噁心,難受,冷,等等不良反應,所以要在他們跑回老巢前攻下他們。

沈斐原來攻過元軍的老巢,只不過使了暗度陳倉的計,那時元軍在邊疆攻打鳳凰山,他們繞過鳳凰山,幾乎沒碰上厲害的軍隊,加上天氣還不是特別冷,又速戰速決,機緣巧合下一路奔去了元軍的中心位置,還搶了他們的糧草。

現在不太可能做出那樣的壯舉,天氣太冷,走到半路起碼倒下一半,所以只能速戰速決。

赫爾辛德一直沒有出現,幕後指揮,沈斐也不著急,讓人驅馬狂奔,追上元軍,從兩邊包餃子似的將元軍夾在中間。

赫爾辛德終於坐不住,手拿一把五尺多長的巨劍砍來,那劍實在是重,又快,只要撞上,能直接將人攔腰斬斷。

他一路行來,幾乎沒有對手,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人命,邊殺人邊大笑,說大順都是卵蛋,沒有一個人是他的對手。

那笑刺耳異常,聽得人耳目赤紅,卻拿他沒有辦法,只得任他囂張得意,笑聲肆意充斥在整個戰場,也不知怎地,那笑戈然而止,隨後響起赫爾辛德的大怒聲,“誰他娘的偷襲老子!”

方才一根箭破空而出,驀地到了他跟前,若非他反應快,此時已然身死道消,去了閻王殿,與黑臉閻王把酒言歡。

赫爾辛德劍指大順,“有膽做,沒膽認的慫蛋,給我出來!”

如他的願,一個身披長袍的修長身影從馬車上跳下來,人群本能給他讓位,那人又是一箭飛射而來,宛如流星一般,帶著巨大的威力,藏著不易察覺的恨,嗖的一聲到了赫爾辛德面前。

赫爾辛德長劍一橫擋住那一箭,還沒來得及反應,又是一箭遠遠攻來,他赤手空拳接下,咔擦一聲捏斷。

九尺多高的身形給了他莫大的優勢,一步跑出了別人三步的距離,幾下便奔去了大順陣營,孤軍與整個大順奮戰,還有餘力對付黑衣人。

黑衣人不斷換位置,手裡的弓威力極大,時不時回頭射他一箭,偏偏又是遠攻,不與他真打,引著他不斷跑去其它地方。

赫爾辛德不笨,停下腳步不追,反而與其他普通大順士兵纏鬥在一起,他的巨劍使的太順,切人像切瓜一樣,鎮得附近的人不敢上前。

他走,他們便退,他再走,他們再退,始終不與他正面對抗,只時不時攻來一擊,空耗著他的精力,準備甕中捉鱉。

這招是他玩剩下的東西,偏偏用在戰場上百試百靈,今兒自己體驗了一把,才發覺那般憋屈。

“赫爾辛德。”那個黑衣人再度出現,高高舉起手裡的弓,“你可識得這把弓,殺了你赫爾一族三代,是你赫爾一族世世代代的恥辱!”

赫爾辛德當即赤紅了眼,死死朝他看去,“你是海中陽的後代?”

當年便是那個叫海中陽的混蛋,殺了他赫爾一族三代,老的,壯的,小的,盡數被他殺光,還險些攻陷元國,將他元國納入自己的版圖中。

每一個逃在異國他鄉的赫爾族人都對他恨之入骨,包括他的徒弟和兒孫,只要發現,一律折磨過癮後再殺。

他怒道,“我還沒來得及找你算賬,你倒是自己跑來了,正好,新仇舊恨今兒一起清了!”

黑衣人哈哈大笑,“赫爾辛德,我可不是海中陽的後代,你看清楚我是誰。”

斗篷被一隻修長好看的手揭下,露出一張菱角分明,五官精緻,俊美無雙的臉。

沈斐目光陰冷,遙遙朝他瞥去,“你有帳想跟我算,我也有一筆賬要跟你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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