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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 章 病弱的小惡魔

就像是將所有光彩和風華都集中在了他一個人身上,連冰冷和懶散也變成了一種美好。

唐浩初的心情卻不怎麼美好,——他在為怎麼做到花心薄情的人設而苦惱。

按照系統的描述,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就追,新鮮感一過就扔,可唐浩初壓根兒沒有看中的人,更別說追和扔了。侍者這邊端了菜上來,在桌上一一擺開,只是簡單的幾樣下酒菜就極見功夫。拿為首的糖蒸酥酪來說,鮮牛奶混著酒釀汁和冰糖,白如皚皚高山雪,上面還有兩朵由玫瑰磨出來的粉做成的蓮花,模樣精巧別緻,聞起來清香撲鼻。

侍者放下菜剛離開,表演就開始了。

金玉門的表演和下酒菜一樣無可挑剔,一曲終了,舞臺開始迅速更換佈景,好為下一曲做準備,這時候,陳子燁暗搓搓地朝唐浩初湊過來道:“容可姑娘待會要上臺了,我今個兒就是專程來看她的,太子爺也是來看她的吧?”

就像古代的煙花之地會有頭牌花魁,當下的夜總會也會有金牌歌女,容可就是金玉門最受追捧的歌女。但唐浩初壓根不知道容可是誰,再加上此刻正和系統在大腦裡激烈溝通,便隨便點了下頭。

陳子燁卻再一次因唐浩初的點頭而受到激勵,並自以為總算跟唐浩初找到了共同話題,眉飛舞色地談論起容可來:“那嗓子是真甜,身段也絕,如今追求她的公子哥都要排到大街上了,可惜她性子傲,誰也不搭理,十分難追……”

唐浩初因‘十分難追’這幾個字而心頭一動,——就在陳子燁說這句話的前一秒,系統在唐浩初的據理力爭下作出妥協,放寬了‘追和扔’的要求,說只要他有追的行為,將此行為堅持兩個月以上再停止,並在停止後中斷了和追求物件之間的聯絡,就算完成了整個追和扔的過程。

當然,要滿足花心薄情的人設,只追一個物件肯定不夠,所以唐浩初決定多找一些十分難追或者根本追不上的人作為目標。這樣一來,待兩個月期滿斷了聯絡,在對方看來只是少了一個不喜歡的追求者而已,不會有太大困擾。

正認真思索的時候,陳子燁口中的容可出場了。

其實唐浩初上次來金玉門時見過容可的表演,但他完全沒有留意對方,如今才仔細觀察了對方一遍。相貌的確非常漂亮,聲音也非常好聽,眼裡還帶著一種眼高於頂的傲氣。

唐浩初從來不是那種只想不做的,而是行動力很強的人,表演一結束,就吩咐謝天天代表自己去後臺給容可送一束花。

送花其實不算什麼,作為金玉門的頭牌,容可每次表演結束都會收到許多粉絲送的花,一束又一束地堆積在後臺。旁邊的陳子燁卻十分驕傲地以‘我果然猜中了’的語氣對唐浩初道:“太子爺果然是來看容可姑娘的吧?”

唐浩初簡單嗯了一聲,陳子燁忙跟唐浩初分享起了自己這幾次來看人的心得,“光送花可不夠,後臺的花堆得多著呢,要送點別的與眾不同的東西才好。比如國外新進的一些新鮮玩意兒啊,漂亮衣服和首飾啊,——女人不都愛這些嘛。但不能送錢,起碼不能一上來就送錢,這樣太俗氣了,聽說之前就有個直接跑過去送錢的,卻被連人帶錢一併請出去了。”

然而就在陳子燁說完之後,唐浩初跟還沒走的謝天天補了一句:“再加三百銀元的打賞。”

三百銀元對普通人來說是幾年都賺不來的鉅款,對於接連開了兩家盈利極好的工廠的唐浩初卻是九牛一毛。待謝天天送完東西離開,跟在容可身邊伺候的丫頭鶯兒立馬興奮地把銀元和花一併放到容可面前的妝臺上,“姑娘,有人給了足足三百銀元打賞呢!”

“不過是身外之物,俗不可耐,”容可看也不看那袋銀元,只管訓斥鶯兒說:“不是說了不準收錢嗎?”

鶯兒委屈的解釋道:“那人說是代他們家少爺送的,我根本推不掉,他身上還配著槍,表情也很兇,怪嚇人的……”

容可因配槍兩字而皺起眉。

其實槍並不算什麼,多年以前民間的非法槍支就泛濫成災,但如今北州政府為了控制匪患和走私頒佈了槍支管理條例,每個有槍的人都要辦理槍照,辦理條件極為苛刻,眼下正是明令執行的時候,街上帶槍的明顯少了許多,富豪們哪怕私自藏了一大堆槍也不敢高調外露。記得前日來看她的財務部長的獨子陳子燁都只是自己帶了一把,身邊的手下並無佩戴,這個打賞了三百銀元的人卻能讓手下也配槍,身份肯定不一般。

容可這才把視線轉到錢和花上。是一捧很豔麗的玫瑰,花間有個卡片,上面洋洋灑灑地寫了一個落款:唐。

儘管人人都知道北州大帥姓唐,但有些東西擺得太高了,就會覺得遙不可及,哪怕天天提起,真正遇到的時候也未必能想到。所以容可完全沒朝大帥或‘太子爺’那邊想,只在自己已知的權貴裡搜了一圈,找尋無果,便放棄了。又想著自己並不是天天都上臺,而是間隔三天才表演一回,說不定下次上臺的時候,對方就不會來了。

卻不料下次表演結束,收到了同樣的花和更多的打賞。

這次是五百銀元,花間卡片上的落款依舊是一個唐字。五百銀元實在不是小數,只有被寵壞了的二代們才會如此揮霍,容可左思右想,仍然沒想到對方的具體身份,只覺得對方肯定是個被寵壞了的富二代,不懂掙錢艱難也不知民間疾苦。

直到又一個三天過去,轉眼到了本月的最後一次表演,她不僅知道了對方的身份,甚至親眼見到了對方。

月底正好是國定紀念日的假期,政府和學校都會放假,來金玉門的人也跟著增多了,鼓掌和叫好聲都比平時大一些。待容可終於表演完畢,坐在後臺卸妝,就聽到鶯兒急急跑過來報告:“姑娘先別卸妝,掌事的說有貴客要來看你,馬上就過來了!”

容可卻依然不緊不慢地把口紅給擦掉了,道:“什麼貴客,不過是仗著有錢有勢橫行霸道的紈絝,或者只圖一時顏色好的好色之徒,我卸了妝再去見才更好呢。”

——唐浩初剛一走到化妝室門口,就聽到了這句話。

腳步微微一停,立馬覺得更放心了。這種性格的女孩子,待他追滿兩個月之後,定不會因他的停止追求而產生什麼困擾。

旁邊的人卻全都嚇壞了,尤其是親自領著唐浩初過來的經理和掌事,差點就要給唐浩初跪下了,結結巴巴的試圖解釋道:“唐、唐、唐大少,容可她只是……”

“沒事。”唐浩初的語氣很淡,好讓人忽視他軟軟的小嗓音,“你下去吧。”

掌事的詹青誠惶誠恐地站在那不敢下去,唐浩初也沒管他,徑直推開門邁進屋。謝天天以及唐浩初新提拔的另一個手下劉英忙無聲無息地跟了上去,其他黑衣配槍的保鏢則安安靜靜地站滿了樓道,整層樓只能聽得見唐浩初一個人的軍靴在木梯上踏出優雅又沉重的聲響。

雖然唐浩初十五歲才進軍校,至今為止只在軍校待了短短三年,但他的各項成績比在軍校學了五六年的畢業生還優秀。在部隊立足自然不能單靠軍校的成績,而是能打仗和打勝仗,於是唐立明趕在兒子畢業之前從裝備最好的使衛隊裡挑出了一個實力超強的團,將騎兵、炮兵、工兵、輜重等全配齊了,命唐浩初帶著這個團剿匪,先打兩場立威的仗。上次容可表演,唐浩初便是因剿匪的緣故沒來,只讓人給她送了花和銀元,這次來得也很匆忙,甚至連剿匪穿的軍服都沒有換。

屋裡的人已經察覺到不對勁,停了話語,並在門響的那一刻齊齊轉頭,只見一個修長挺拔的人影踏進房內,身邊還跟著兩個隨從。

但眾人只看得到唐浩初一個,甚至不由自主想起那句‘皎如玉樹臨風前’。他穿著軍裝,氣質冷冽又矜貴,腰間除了□□之外還佩了一把軍刀,腳下是一雙漆黑的高筒軍靴,僅一個側臉就足以讓人痴迷。容可一時愣住了,片刻後才反應過來,輕聲道:“請問你是?”

輕易不說話的小大佬言簡意賅:“唐浩初。”

容可因這個姓氏想起了卡片上的唐字,忍不住就直接問出口:“唐先生,您之前是不是讓人給我送過花束和賞錢?一共有八百銀元,數額實在太大,我不能……”

話沒說完突然聽唐浩初喊了一聲她的名字:“容可。”

她下意識止住話頭,應聲道:“……啊?”

“這是藝名吧,你自己取的嗎?”

明明不管遇到多大的老闆或貴人,容可都是愛搭不理的態度,今天卻不知怎麼回事,認真點頭答:“嗯,當時掌事的要求每個人都得起個藝名,我就取了這個。”

“周旋可則,容止可觀,進退有度。”唐浩初抬腳朝容可緩緩走了兩步,“是個好名字。”

容可又愣了愣。她當年取藝名的時候其實沒想那麼多,只知一句雲想衣裳花想容,唐浩初的這句詩卻拔了一個新高度,讓她一聽就覺得喜歡。抬起頭,撞進那雙帶著說不清道不明意味的漆黑眼眸中,穿著軍裝的少年介於男孩和男人之間,有藏於刀鋒下的冷酷,又有孩童般的通透和純真,當然更多的是難以忽視的逼人氣勢,甚至險些掩住了他精緻無雙的眉目和俊美如玉的容顏。

容可突然覺得自慚形穢,並後悔卸掉了眉毛和口紅,自己此刻的模樣肯定沒有在臺上那麼好看了。所幸唐浩初停了腳步不再往前,和對方留了將近一米遠的禮貌距離,言簡意賅的繼續道:“之前看了你的表演,十分喜歡,所以才讓人給你送花。”

說著從懷中拿出一物遞到容可手上,補充說:“只是一個小禮物,希望你能喜歡。”

其實是系統警告唐浩初不能簡簡單單的只送錢,要送對方喜歡的東西,所以唐浩初換成了首飾。紅色的玉簪柔和又瑩潤,極精細地雕刻著鳳鳥的造型,長長的流蘇綴在下面,像美麗的尾羽,繞是不懂玉的外行,也能看出這簪子價值不菲。

容可立即想把它還給唐浩初,但唐浩初已經轉過身準備離開了。他今日本來就忙,是特地擠出時間過來的,馬上就要趕回軍部去,只給容可留了一句下次再來看她演出就大步走了。

掌事的詹青恭恭敬敬地將唐浩初送到了大門口,又目送他們遠走,才拐回化妝室。剛拐了一半,就被容可迎上前問:“剛剛那位是……?”

詹青以一種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她,“名字都報了,你還不知是誰?這北州,有哪個敢冒充太子爺的名諱?”

縱然已經猜得個□□不離十,容可還是在聽到這話時僵住了身體。

一個州的最高領導者才能被稱之為大帥,那些只佔據了一個鎮或一個市的軍閥不僅不敢自稱大帥,連積極拍馬的手下們也不敢喊。北州大帥的名頭已經夠大,作為唐立明唯一重視的嫡子,唐浩初比唐立明年輕時更令人矚目,從小就以神童著稱,五歲便寫出了讓人至今驚歎的句子,十歲出頭便開報社辦工廠,如今已開始接管唐立明手下最精銳的部隊,將來整個北州都是他的。

不僅身體發僵,容可的嗓子也有點發僵,一時不知說什麼,只低頭看著手裡的簪子道:“這麼貴重的東西,我要退還給唐大少……”

“你還是好生收著吧,”詹青搖頭道:“說起來你也進這金玉門快一年了,怎麼這點事都參不透?太子爺是什麼人物,能看上你是你的榮幸,你把這玉退回去,不是打他的臉嗎?貴人送出去的東西,哪有收回的理兒?”

容可抿著唇,下意識將簪子握緊了。觸感是涼中回暖的清潤,還折射著亮澤的光,就像少年清潤漆黑的雙眼,和軍裝上閃著暗芒的肩章。

雖然各個聯邦州四分五裂,各自為政,小道消息卻流通的很快。比如中州大帥江威今年又克死了一個姨太太;崇州大帥孔洪自打遇刺後身體一日不如一日,崇州怕是要亂了;青州大帥魏興國那個愛挑事的小舅子楊安和又被他老婆揍了,最近兩個月應該都不會再跑出來作妖;還有北州大帥的嫡長子唐浩初當年的神童之名以及成功撮合了楊安和與孔佳春的那句‘春風十里不如你’,——當然,也少不了唐浩初如今追求一個歌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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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太太蘇清清就是梨園唱戲出身的,所以唐立明對此事沒有半點反對,甚至用‘女人如衣服’的理念讓兒子多找些女孩子,不要只侷限於一個兩個。這理念簡直跟系統的任務要求一模一樣,但相對於追人方式直接又粗暴的唐立明,系統制定的追求流程還是比較正常和簡單的,——唐浩初如今已經完成了‘送花送錢送禮物’,下面只剩‘吃飯逛街看電影’了。

可惜唐浩初向容可提出了兩次吃飯邀請,都被推拒了。

其實容可拒絕的原因不是不心動,而是怕陷的太深,無法自控。但唐浩初只認定對方拒絕的原因是不喜歡他,眼看兩個月的追求時間已經過了大半,這日專門排出時間,直接去金玉門的後院等人。

剛進後院,廊外打掃的鶯兒就遠遠看見唐浩初,立即恭恭敬敬地迎上來道:“少帥,姑娘正在練習聲樂,我這就進去幫您叫她。”

唐浩初上週已從軍校正式畢業,按程序進入軍部,軍職雖不算大,卻帶領著北州直屬的嫡系軍隊,眾人也開始將稱呼從少爺改為少帥。唐浩初搖了搖頭,“不用去,我等一會好了。”

鶯兒便把唐浩初引到了前面的廂房,一邊端著茶送過來一邊小心地解釋:“姑娘每週一和週三下午都會跟著聲樂老師學聲樂,一上就是一下午,如今離下課還有一個多小時呢,我還是過去叫她吧。”

唐浩初再次攔住了鶯兒,“沒關係,我今下午並無要事,在這等著就行。”

春天一到,他的咳嗽和胸悶就跟著犯了,拿出口袋裡的方巾掩住口鼻咳了幾下,才又吩咐站那待命的鶯兒道:“不用管我,你下去忙吧。”

上課的房間就在隔壁,唐浩初能清楚地聽到隔壁傳來的歌聲和隱約的教學聲。歌是清唱的,卻意外的好聽,就這樣有一句沒一句地聽著,軍部軍工廠兩頭跑的唐浩初覺得有點困了,最終伏在案前,閉上了眼。

容可直到上完課才聽到鶯兒的彙報,忙朝隔壁房間走。今日謝天天被唐浩初安排去做別的事了,帶著保鏢守在門口的是外表看上去比謝天天還兇的劉英,看向容可的表情也隱隱帶著些不滿,但容可根本顧不上這些,只管輕輕推開門。

即使做了心理準備,推開門的這一刻,她的呼吸還是不由自主地停滯了幾秒。少年這次沒穿軍裝,而是穿著當下年輕人都喜歡的休閒服,上面是一件略顯寬鬆的白色毛衣,下面是煙灰色的長褲,所以氣質不像以往那樣嚴肅冷冽,而是純淨又溫暖。因為等了太久,他已經疲憊地陷入了沉睡,下午的陽光透過窗子照進來,染出一片金燦燦的光輝,少年的半個身體都籠罩在光輝下,臉頰也處於半明半暗中,整個房間都因此而陷入慵懶又柔軟的氛圍裡。

這種氛圍讓容可在呼吸停滯的同時,忍不住微微紅了耳根。不僅僅因為俊美的容顏帶來的視覺衝擊,還有無法言明的心動的感覺,使她那麼久以來所做的心理防線一瞬間崩塌殆盡。

忘記了自卑和本分,忘掉了不安和恐慌,此刻唯一的念想就是能和這樣一個人攜手相伴,哪怕只能相伴著走過短短一小段路,下一步就跌入地獄。

容可下意識朝前走了一步,驚動了睡著的人。唐浩初好看的睫毛動了動,有些迷糊地半睜開眼睛,在看到房間有人後,一下子清醒過來,坐直身對容可道:“抱歉,我睡著了。”

語氣帶著未睡醒時的沙啞,原本軟嫩的嗓音多了低沉的磁性,格外好聽。容可愣了一下才回過神,忙道:“不不,是我該道歉才對,讓您等了那麼久。”

唐浩初站起身來,修長挺拔的身體在夕陽的照射下投出更長的影子,“覺得抱歉的話,就陪我吃晚餐吧。”

唐浩初本來以為今天只能做到吃飯這一步,卻沒想到一口氣將‘吃飯逛街看電影’做全了。他們吃完飯後逛了商場,在最繁華的街道上漫步,又看了一部電影。

身為萬眾矚目的繼承人,小大佬的一舉一動都受人關注,早在他和容可剛進餐廳的時候就有小報記者暗暗跟著了。亂世裡混飯不易,各行也有各行的難處,所以唐浩初沒讓保鏢或者手下人把這些記者處理掉,導致次日一早,許多小報都刊登了他與容可一起吃飯逛街的照片。

其中一張是看完電影後站在街邊的側影,那時已經快十一點了,但舞廳和夜總會依舊紙醉金迷,歌舞昇平。靡靡之音給人曖昧的聯想,夜色也美得讓人心醉,容可心裡甚至做好了獻身的準備,但唐浩初十分紳士地把她送回住處,從始至終什麼也沒做。街燈將唐浩初高挑的身型襯托得一覽無餘,他和容可的側臉也暴露在燈下,照片就定格在這一刻,當真是男才女貌,十分養眼。

——然而誰也想不到才短短兩個月的功夫,照片上的女主角就換了一個。

除了唐浩初自己辦的專門刊登實政和詩歌雜文的進步日報,整個北州還有好幾家報社,其中有一半都是報道八卦和小道消息的。原因無他,八卦新聞要比正經新聞賣得好,尤其是達官貴族的八卦,特別吸引民眾關注,像唐浩初這樣身份的更是重點追蹤物件,一家靠報道八卦起家的報社甚至專門派了個記者跟著唐浩初,以便第一時間發掘他的花邊新聞。

之前負責這項工作的記者因為妻子即將生產,請了一週假,將手頭事務臨時交給了一名剛從學校畢業的小年輕。小年輕正是年輕氣盛的年紀,從過往資料中看到唐浩初半年多就換了四個物件,頓時憤憤不平起來。

儘管每個物件都是好聚好散,不曾鬧出什麼糾紛,也不曾有任何不雅傳聞,那些被拋棄的女子甚至沒有一個口吐怨言,提起唐浩初只有滿心留戀,但這喜新厭舊的程度著實太過了。上一秒還為之一擲千金,下一秒就能無情拋棄,這些豪門望族和天之驕子果然不是普通人能高攀的,哪怕再聰慧再有成就,也是讓人不齒的花心薄情之輩。

憤憤完,小記者就接到上頭通知,說少帥下午可能會和之前交往的周小姐去明珠大酒店約會。小記者忙收拾了東西趕過去,好悄悄地拍照片上新聞,卻在親眼見到唐浩初的那一刻,把之前的想法全拋到了腦袋後面。

這個他認知中最渣的人,卻有著他所見過的最俊美最好看的一張臉。

穿著一身軍裝,挺拔的身高很能鎮住場面,戴著白手套的手修長又好看,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把玩著軍刀,神情有些陰鬱,還有些慵懶,眉眼自帶風流,卻又透著冷淡。彷彿並非俗世中人,遊離於滾滾紅塵之外,身上還有一種令人臣服的壓迫感,如危樓臨風般的孤高凜冽。

莫名覺得喜新厭舊在他身上都變得合情合理了,感覺他合該就是這樣,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醉臥美人膝,醒握殺人劍。

這裡事實上是一場宴會,並非什麼約會,宴會舉辦人正是陳子燁,唐浩初之前‘追’過的周小曼也是透過他認識的。而陳子燁此刻就像狗皮膏藥一樣湊在唐浩初身邊跟他說話,哪怕只得到一個簡短的嗯。

唐浩初倒不是為了扮威嚴而裝高冷的,他是真不願意說話,但他的表情還算平和,直到陳子燁忍不住試探道:“少帥啊,我覺得周小曼是死心塌地的喜歡上你了,你真的不考慮和她重新在一起嗎?”

剛才還面色平和的唐浩初突然間換了面孔,手上把玩的軍刀也停了,十分冷淡的說:“這和你有什麼關係?”

神色變化之快讓人難以招架,完全不在意也不顧及別人的想法,好像不管什麼態度都只出於他一時的心情。但不知道為什麼,這種極不討喜的喜怒無常放在他身上卻不會讓人十分怨恨和生氣,只會心生畏懼。

旁邊有人打圓場,端著酒杯給唐浩初敬酒,唐浩初收了軍刀,和陳子燁及那人一起走到窗邊放著香檳塔的長條桌前,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檳。窗戶對著街道,對面是一家新開的咖啡館,唐浩初無意中掃了一眼,突然愣住了。

他竟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臉。

上個世界的唐峰南的臉。

街道上都是人,有在百貨店閒逛的貴婦,在洋行談生意的掌櫃,街邊來往的小販,還有接連不斷的轎車和人力車,可就算這樣,他還是一眼看到了對方。

陳子燁還要再跟唐浩初說個好話,卻見他驀地放下酒杯出了門。謝天天和劉英立馬盡忠盡職地跟了上去,散落在酒店四處的保鏢也動了,跟著唐浩初一路來到咖啡館裡。傅程言這邊剛點好咖啡,就聽到門上掛的風鈴因為推門太急而傳來叮咚一聲響,隨聲抬起頭,只見一個異常俊美的少年推門而入,定定看著他的眼神就像是認識他一般。

但傅程言可以確定對方絕對不可能認識自己,然後從對方的軍裝配槍以及身後跟的隨從上,隱隱猜出了對方的身份。

畢竟只要身處北州,都知道少帥的大名,也多多少少會在報紙上看過他的緋聞和訊息。想起那些傳聞,傅程言不由微微皺起眉。

“請問你……”/“請問你……”

同時開口的兩個人撞到了一起。

傅程言的眉頭皺得更明顯了,抿著嘴沒再出聲,唐浩初也沒將剛才要問的話繼續問下去,而是頓了一下,換了個有些莫名其妙的問句:“你已經成年了吧?”

傅程言都二十四了,不像唐浩初這樣剛成年不久,也不像唐浩初這樣長得顯小,這個問題其實根本不用問,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成年人,所以下意識點頭答:“對。”

跟在唐浩初身邊的人都知道他不愛笑也不愛說話,但他的聲線很軟,會讓人產生有這樣嗓音的人應該不會像傳說那般冷酷無情的錯覺。然後竟看到不愛笑的少年露出一個十分淺淡卻宛如冰雪消融的笑,對眼前的陌生男人說:“那我可以追你了。”

小大佬語出驚人,聲音明明不高,語氣也輕描淡寫,卻像驚雷一般把所有聽到的人都驚著了。——少帥這是跟女孩子交往夠了,開始改玩男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