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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8 章 撒嬌的小作精

唐鋒南自然不可能讓小孩在深更半夜的這個點跑出去,及時將人拖回來,直接扛回了臥室。畢竟鬧了這麼一場,還光著腳在地磚上站了那麼久,唐浩初脆弱的腦神經又開始抗議,腦袋一陣一陣犯疼,在床上背朝著唐鋒南縮成了一隻小蝦米。

感覺不止腦袋,全身上下哪裡都難受。他最後抬手按向最難受的心口,抱著睡著了就不會再難受的念頭閉上了眼。

反正再忍過一些時日,不管他睡不睡著身體都不會再難受了。——按照當時和系統的約定,只要他的手恢復如初,能夠正常開車和參賽,就可以擺脫神經衰弱的困擾。

唐浩初慢慢進入了夢鄉,唐鋒南一直擔心他會生病,在他睡著後摸了好幾次額頭試溫,又聽聽他是否呼吸均勻,還給掖了好幾次被子。所幸唐浩初並沒有生病,但起了低燒,而且有點咳嗽,小模樣瞧起來沒什麼精神,唐鋒南本來計劃好了帶他去玩的景點不能去了。

——其實就算能去唐浩初也不會和唐鋒南去,他現在滿腦子想的都是做手術的事,好讓手儘早恢復如初。

唐鋒南後天下午還要再開一次會,準備後天晚上帶唐浩初回港島。他在山城的勢力自然不如港島,不能像在港島那樣第一時間封鎖道路,聯絡各區手下甚至是警|察大張旗鼓地找人,所以這兩天幾乎二十四小時都看著唐浩初,連出去開會也要安排人守著,生怕他會揹著自己偷偷離開。

意外的是,唐浩初似乎沒有表示出要走的意思,這兩天每天都睡到中午才起,起來也不鬧騰,反而乖乖吃了不少東西。吃飽了去書房的書架上找一本書,倚坐在窗邊的桌子前看,一看便忘了時間,一天不知不覺就過去了。

唐浩初自然不是不走了,只是在養精蓄銳。他完全不在意唐鋒南的看守,——以他現在的異能等級,沒有什麼能關得住他,若他真想走,什麼人都攔不住。

所以待唐鋒南下午開會回來,便發現唐浩初不見了。少年這兩日看書的書桌上用杯子壓著一封告別信,正是他留下的。並不是什麼正規的信紙,只是從本子上隨手撕下來的一張橫線紙,上面只有寥寥幾字:小舅舅,我走了,你保重。

走得乾脆利落,字跡更乾脆利落,就差直接在信的末尾加個“永別”了。

唐鋒南拿著薄薄的信紙,表情黑沉駭人,眸色冷得像結了冰的寒潭,手無意識攥緊,手臂上的青筋都爆了出來,卻始終沒舍得將那張紙弄壞。

幾個手下和保鏢全都戰戰兢兢,紛紛做好了被重罰的準備,甚至駭到大氣也不敢喘。——他們至今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明明在這裡守得好好的,一秒鐘都不曾擅離職守,外面的大門也鎖得好好的,小少爺竟說不見就不見了,簡直堪稱離奇。

唐浩初自然是動用了腦域異能,主要用了‘精神控制’和‘物品透視’,讓人的神智出現短暫的恍惚,再用精神力探入門鎖,繞著鎖內結構找出突破點開門。

唐鋒南深吸一口氣讓自己平定下來,然後命手下調來了監控,也不知道是意外還是巧合,庭院內的監控所用的那段線路跳閘了,沒有拍到唐浩初離開的過程,只有牆外連線公共電路的那個監控拍到了唐浩初揹著包離開的背影。

監控上的背影走得非常堅定和決絕,始終不曾回頭。明明從螢幕上聽不到任何腳步聲,唐鋒南卻感覺彷彿有什麼無形的東西隨著那腳步將他的心一點一點踩碎。

唐鋒南早就發現了,唐浩初能夠冷靜且淡然地對待所有離別。他似乎從來不會不舍,更不會回頭。

以前唐鋒南的人生字典裡同樣沒有不捨這個詞,只有狠決、果斷和無情,心裡也早就做好了小孩長大了總是要走的準備,可對方才離開幾分鐘,他已經開始了不捨。早在最初遇到唐浩初的那一刻一切就已經有了徵兆,——唐鋒南習慣了不管幹什麼都要空出一隻手拔槍,可第一次見到小孩的那個時候,他一手拿著小孩遞過來的小熊,另一手握著小孩抓住他袖子的小手,卻意外地沒有感覺到不自在。

其實那就是不捨了。捨不得放手,也捨不得把他交給別人。

監控上的少年早已走得不見影子,只剩下空無一人的路面,唐鋒南卻依然盯著監控一動不動,靜了彷彿一個世紀那麼久,終於把視線從監控上移開,吩咐手下去找人。

心裡其實知道小孩既然有本事走,是不會讓他找到的,就算找到了也不會跟他回來。而他更沒法強制對方回來,——儘管他有一萬個強制手段,卻通通捨不得用在他身上。

唐鋒南閉了閉眼,重新拿起唐浩初寫的那張‘告別信’,堪稱小心地將其摺疊放進了皮夾裡。皮夾裡還放著兩張唐浩初的照片,一個是小時候拍的,一個是前段時間才拍的,兩張都笑得特別好看,模樣像蜜糖一般甜。

笑的這樣甜,卻又這樣傷人。

唐鋒南回到房間把自己關起來,一個人抽著煙呆坐了大半夜。

唐浩初帶走了自己的證件,除此之外還有現金、衣服和一些基本的洗漱用品,顯然是準備充分。唐鋒南知道他從小便聰慧得厲害,才一點點大就能憑藉賭馬贏來正常人想象不到的財富,表面上看著嬌氣,內裡卻有無人能及的堅韌,但他還是無法想象他現在出走在外的情況,更無法抑制自己的擔心。

他被他寵壞了,吃穿用度都是他親自精挑細選的,如今在外面,肯定會有不適應。不知道他有沒有好好吃飯和睡覺?傍晚降溫了有沒有加衣服?夜裡睡覺了有沒有蹬被子?

唐鋒南掐滅了煙,竭力停止自己的胡思亂想。可事實上唐浩初並不是孤身一人,此刻江柯就陪在他身邊。

唐浩初並不曾聯絡過江柯,但他有聯絡言一鳴詢問做手術的時間。言一鳴竟在這關鍵時刻有點認慫,原因倒不是怕手術不成功,而是怕唐鋒南。

唐鋒南當年‘閻王’的稱號絕對不是白叫的,他如果想遷怒或報復一個人,能有幾十種可怕的手段,哪怕言一鳴自詡天不怕地不怕,也會怕索命的閻羅。

言一鳴倒不覺得丟人,還一本正經地跟唐浩初說這不是慫,而是適時務者為俊傑,並認真分析道:“港島肯定不行,只要被南爺盯上了,躲哪都會被他的人揪出來,趁他還沒有查到我,我覺得還是去內陸躲一躲比較安全。正好你和柯少現在都在內陸,柯少在那邊也有認識的人能提供和港島一樣專業的醫用器械,乾脆就在內陸做手術好了。”

對江柯來說,任何有關唐浩初的事都不是小事,江柯自然也聯絡了言一鳴。而江柯眼下也在山城談事情,——是江信費盡心思搭上的一條線,對方也是這次有關成立東亞經濟合作組織的討論會的參會人員之一,而且分量不輕,是內陸負責經濟部門的政府人員。

江柯已經將下一步的規劃轉移到了內陸。港島雖好,但資源畢竟有限,競爭也非常激烈,內陸同樣蘊含著商機,有巨大的市場蛋糕尚待開發,若能抓住機會,會得到無法估量的發展。

江柯親自開車等在山路邊,直到唐浩初從別墅群裡出來。唐浩初其實沒想過會離開的這麼順利,所以跟和言一鳴約定的手術時間是一個星期之後,暫時也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去,猶豫了片刻,最終決定先去江柯那裡。

車子很快離開山道,越開越遠,唐浩初始終不曾回頭。他把原本最溫暖的棲身之地丟在了身後,越走越遠。

從此以後,可能再也沒有人那樣溫柔地叫他名字,再也沒有人那樣縱容和忍耐他作天作地的小脾氣,也沒有人會為了他想也不想就放下正在進行的工作趕回來,僅僅只為了哄他入睡。他依然是矜貴的小少爺,但他的矜貴多多少少是從唐鋒南珍視的眼神中而來。——唐鋒南眼裡的他才最矜貴,最璀璨,少了那眼神,這矜貴似乎都黯淡了幾分。

大概是因為耗費了精神力,依然矜貴的小少爺縮在後座睡了。

車子朝市區的方向駛去,但最後沒有停在鬧市區,而是開往了離市區有一定的距離但也不算偏遠的地方,最後在一間其貌不揚的茶室前停了下來。

江柯不捨得將唐浩初叫醒,猶豫了一會兒,準備把他抱下車。江柯本就人高馬大,抱起三個唐浩初也不在話下,卻在抱他的時候小心又小心,唯恐摔著對方一樣。

也許正是因為他十分小心的緣故,唐浩初沒有醒。若能醒來,定能聽見抱著他的青年胸膛裡如鼓般心跳聲,異常明顯。

行走間難免有晃動,跨進茶館的時候,唐浩初到底還是醒了,睜開眼,從江柯懷裡下來。這裡從外頭看是個小茶館,往裡走卻通往一棟獨立又私密的住宅。面積不大,整體裝修也比較簡單,但有種古樸的味道,宅子裡還有幾株向日葵,正值花季,花朵隨風輕擺,十分好看。

最讓唐浩初滿意的是臥室,佈置得溫馨,床也軟軟的十分舒適。他向來是不會收拾東西的,把包隨便往床邊一扔,又從包裡翻出一條毛巾去衛生間簡單地擦了把臉,然後便像沒骨頭似的懶懶趴在床上,直到江柯在外面敲門,喊他出來吃晚飯。

“我沒有胃口,”唐浩初慢騰騰地起身開了門,“我不吃晚飯了。”

江柯本來就是那種不會多話的人,沒有強行勸唐浩初吃飯,沒有問他為什麼沒有胃口,好似也根本不關心他離開唐鋒南的原因和過程,更不問他將來的打算,只默默地把他扔在一邊的包撿起來放在桌子上,又將包裡亂七八糟的衣物拿出來掛到衣櫃裡。最後看了看外面已經黑下來的天色,給唐浩初端來了一杯甜牛奶。

來喊唐浩初吃飯之前,江柯也洗了臉,於是額前洗溼的頭髮全部弄到了後面,露出了整個額頭,本就稜角分明的臉在頂燈的照射下甚至顯出幾分張揚和鋒芒畢露的犀利,和它的主人一樣,從不懂得壓制什麼,也從來不會向誰低頭。

他收拾完畢後走到唐浩初身前,卻低下了頭,甚至微微彎下了腰。脊樑骨像巖壁一樣堅硬,微微彎腰的樣子又像丘陵般從後背延展下來。一邊將牛奶杯塞進少年的手裡,一邊道:“是不是累了?累了的話,喝完這杯牛奶就睡吧。”

唐浩初抬頭看了江柯一眼,又低頭看著手上溫熱的牛奶,半響,才試探性地抿了一口。

大概是因為甜度很合他的意,少年微微彎了彎眉眼,很快就咕嘟咕嘟地把牛奶喝光了。喝完了把杯子塞回給江柯,然後習慣性地像以前那樣抬起明亮的大眼睛看著對方尋求表揚,下一刻才意識到對方並不是唐鋒南。

眼神立即黯了黯,低下頭,將腦袋輕輕靠在江柯的肩上。江柯忍不住伸手攬住他,將他納入懷裡。過了一會兒,突然感覺到他的身體在他懷裡微微發抖。

幅度非常細微,不用心觀察的話根本注意不到。江柯卻很快注意到了,心頭一沉,忙抬起他的臉一邊試額頭的溫度一邊問:“怎麼了?哪裡不舒服?”

唐浩初搖了搖頭,內心深處說不出的迷茫和不安讓思緒攪成了一團。

江柯心裡一片柔軟,還帶著隱隱約約的擔憂。他大概能猜到唐浩初在想什麼,可他幫不上什麼忙,只能想辦法哄他開心一點。

於是第二天下午唐浩初被江柯帶了出去。

所去的地方離宅院並不遠,從後門出去,走了大概三四百米,看到了一座土坡。不算很大,但坡度有點陡,唐浩初跟著江柯往上爬了幾步路就不想走了,便由江柯揹著上去。

他並不知道江柯帶他來幹嘛,但他沒有探知到任何危險,也相信江柯不會讓他遇到什麼危險,只管老老實實地趴在江柯的背上,下巴懶懶地搭著江柯的肩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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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上了坡頂,唐浩初透過江柯的側臉看到了山坡下的一整片花海。有大大小小的向日葵,還有一些不知名但同樣好看的淡紫色野花,擠在一起擁擁簇簇熱熱烈烈,竟分外壯觀。

安城又被人稱作山城的原因就是山多且地勢起伏不平,所以山坡前面還有一個山坡,擋住了遠處的天際,也給了人一種花海一直連綿到天際的錯覺。天際的顏色從純淨的藍漸變到晚霞的緋紅再到金色的花海,滿眼都是絢爛。

唐浩初愣了愣,下意識直起身體,想要看得更多,可惜不管怎樣視野都會被江柯的頭遮掉一點,於是在江柯耳邊嚷嚷著要下來。

說話時呼吸就噴灑在江柯的耳蝸上,嘴唇甚至在江柯扭頭的時候擦到了江柯的耳垂。江柯的身體隨之微微一僵,隔了片刻才恢復正常。他並沒有依言讓唐浩初下來,而是把唐浩初一直背到自己安排好的地方。

雙腳落地的時候唐浩初只注意到那裡放了個可以用來坐人的小推車,沒注意到其它東西,彎下腰來,才發現眼前竟是一個又一個用花枝紮成的拱門。

也不知道江柯究竟是怎麼辦到的,數不清的拱門一層層地挨著,雖然因為花枝不高的原因而有些低矮,只有彎著腰才能通行,但坐上小推車後完全不一樣了,長長的花枝圍成的通道就像開啟一個新世界,彷彿將通往花神的國度,或者什麼浪漫又魔幻的地域。

下坡的感受非常爽快。——唐浩初甚至感覺自己在飛,並找到了賽車時的才有的快感,心裡躥起難以言說的激動,心跳不自覺地加快,體會到久違的放鬆和自在。斜陽透過黃和紫交織的花朵通道的間隙灑進來,呈現出一種流金般的色彩,好象伸手一接就能接過一把碎金。唐浩初漂亮的眼眸都被映成了璀璨的金色,瞳孔因興奮而放大,甚至在車速最快的時候叫出聲來。www.

“開心嗎?”

待到了坡底,江柯望著少年璀璨的雙眸低聲問。唐浩初已興奮到說不出話,只能透過用力的點頭來表達自己的情緒。

“還要不要再玩一次?”

唐浩初再次用力點頭。

江柯掉轉推車,推著唐浩初上坡。隨著推車一點點升高,唐浩初的心跳又開始一點點加快,同時有清幽又莫名熟悉的花香灌進鼻子裡,依稀間好像回到幼時,或者是初學賽車時那種單純的雀躍。

他最後由江柯推著上上下下地玩了好幾次,直到夕陽西下,天色漸漸變暗。

雖然推著少年跑了很多趟,又是用那種特別累的彎著腰的姿勢,但江柯並不覺得累。這點運動量對常年運動的江柯來說不算什麼,何況唐浩初開心的笑容是最好的解乏藥,百看不厭。

太陽徹底落山了,星星升了上來,天色在一點一點變深,呈現出深深的靛藍。遠方山坡的起伏埋沒在朦朧的夜色間,如幻像般若隱若現。

唐浩初和江柯並肩坐在山坡上,看著遠處漂亮的星空,也許是心境的原因,坐在坡上看星星的感覺很平時看星星的感覺很不一樣,昨晚還困在唐浩初心裡的迷茫不安也跟著消失無蹤了。

——天地那麼大,美好的事物那麼多,前方有更自由和寬廣的未來等著他,他不應該為了過去而留戀或不安。

但總有人會留戀在過去中走不出來。

唐鋒南今晚又失眠了,似乎自從唐浩初離開後,黑夜就變成了漫長的折磨。都說不管黑夜多麼漫長不堪,黎明總會如約到來,但對唐鋒南來說,白天同樣不值得期待。

唐鋒南的脾氣又變得很壞,雖然不會像毛頭小子那樣亂甩亂砸,可整個人似乎都籠罩在陰雲裡,就算身處在陽光下,也沒有光線照進來。

他已經回到港島,——他的主要生意都在港島,很多事情都離不開他的坐鎮,不能一直待在安城找人。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唐鋒南也在心裡一分一秒的計算,唐浩初已經離開他兩天零十個小時零五分。手下並沒有找到小孩的訊息,而小孩也不曾打過電話報平安。

那就是個沒良心的小混蛋。

唐鋒南咬牙切齒地想著,卻還是會不受控地為那個小混蛋擔心。他每天晚上都會在窗前一支接一支地抽菸,手裡捏著一顆唐浩初最愛吃的那種糖果,閉上眼睛,恍惚地想象著小孩朝氣蓬勃地出現在他面前,跑過來問他要糖吃,或者過來牽著他的衣袖撒嬌,跟他講各種各樣的事。想象著他用好聽的聲音叫他小舅舅,或者毫不客氣的直接叫唐鋒南。

卻只有簌簌的風聲和他作伴。

見唐鋒南抽菸抽得實在太兇,管家看不過去,忍不住開口勸:“您別著急,小少爺都那麼大了,他會好好照顧自己的。但他畢竟還是小孩子脾氣,也沒有單獨出去玩過,所以應該只是起了玩心想去外面看看,玩夠了就會主動回來了。”

唐鋒南搖搖頭,道:“不,他不會主動回來的。”

他恨他怪他,不願意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