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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隨弟唸書

過了一段日子,林曉霜總算弄明白了自身的處境,她所在的這個地方,叫做南臨,搜遍了腦海裡所有的歷史知識,她只記起解放戰爭時期,在山東省南麻、臨朐地區發生過一場國共間的對戰,史稱南臨戰役,其他的半點蛛絲馬跡也沒尋著,最後她只有無奈地承認,自己到了一個歷史的真空地帶。

這個國家原來的國號是魏,魏帝昏庸無度,奢極淫樂,搞得民不聊生,林曉霜出生第二年,大魏便亡國了,之後各地紛紛起兵,這裡稱王,那裡稱帝,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打成一團,只苦了四方百姓。

林崇嚴的家在戰火中毀於一旦,他帶著妻兒到海城投親,路過南臨,正逢張氏生林念祖,便落腳暫住。南臨有個虎威將軍元拓鎮守,其驍勇善戰,治下百姓相對安寧得多,倒也沒受到太多驚擾,見到多少血腥,只是日子貧苦些,捨不得妻兒繼續過這種顛沛流離的日子,又怕去了海城尋不到親戚,林崇嚴便住了下來,到如今已有七八年時光。

如今關中的秦氏稱帝,改國號為安,收復了半壁江山,素聞秦帝愛民如子,知人善任,乃是上蒼命定的真命天子,這天下也該要太平了吧。不過倒黴的是南臨虎威將軍元拓卻是個魏室的死忠,若是秦軍打將過來,只怕有一場好戰。

在林曉霜的印象中,古代戰爭就是血淋淋的殺戮,冷兵器時代,一旦打起仗來,脫不開傷亡慘重,血肉橫飛。她有些害怕地問過林念宗,如果秦軍打過來,他們家是不是又要逃亡。林念宗卻道,如今各處道路已封,要逃也逃不出去,還好他們是在鄉下,山中多的是藏身之處,他已尋了一處所在,連吃的都準備好了,到時候打起來,只管躲進去,打完了再出來。

林曉霜想到了地道戰,小鬼子片甲不留的掃蕩,勞苦大眾尚且能對付過去,心下稍安,人民群眾的智慧是無窮的,林念宗身兼人民群眾與知識份子兩重身份,說的話應該有可信度。

林家不算是真正的農民,父親林崇嚴中過秀才,母親張氏雖不識字,也出身小康之家,會一手好刺繡,在南臨這些年,家裡除了種幾畝荒地,就靠張氏做繡活和林崇嚴偶爾替人寫寫書信什麼的謀生。

他們的老家在關中,林曉霜的父親林崇嚴是家中的老三,還是個庶出,大伯父是家中嫡子,還當了個不大不小的官,對自家這位庶弟向來不怎麼瞧得上眼,大難臨頭各自飛,收拾細軟就往媳婦孃家跑了,也不管自個兒兄弟死活。二伯父同樣是庶出,卻與林崇嚴不是一個娘,倒是好心要他一起,可惜二伯母是個勢利眼,受不了她的冷嘲熱諷,林崇嚴有個同母姐姐嫁在海城,便往這邊來了。

林曉霜之所以知道這些,大半是從林念祖那兒聽來的,估計是父母想著他小,說話時沒怎麼避著他,都給他記了下來。

這時候正值春耕,一家人都要去地裡忙活,林念祖還小,也做不了多少事,就留他在家照顧行動不便的姐姐,也順便讓林曉霜看著他。

“念祖,你好好陪著姐姐,爹孃下地去了。”張氏一邊招呼小兒子,一邊隨丈夫出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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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娘,你們放心吧,姐姐交給我了,我一定好好照顧她。”林念祖在身後大聲回答。

林念宗扛了犁耙過來,袖子高高挽起,拍了拍他的頭笑道:“不光是招呼好姐姐,讓你偷懶了一陣子,功課該落下了,一年之計在於春,從今兒起你每天給我練二十個字,字帖放在屋裡的條案上,你給我照著寫,晚上回來檢查,若是錯一個字,用柳條抽掌心十下!”

林念祖小臉一垮,情不自禁地縮了一下左手。

林曉霜整天見弟弟陪著她,倒不知林念祖已經開始習字了。想想也是,在現代,他也是該入學的年紀了。

“哥哥,你放心吧,我會幫你盯著念祖。”

“嗯,曉霜你有什麼事吩咐念祖做,腿還沒好全,別四處走動,風大就回屋去休息,小心著了涼。”林念宗看著妹妹,眼中滿是關切。

“知道了!”林曉霜含笑答道。

目送他們遠走,直到視線裡沒了那三人的影子,她回過身來,卻看到弟弟在樹下逗螞蟻,逗得正歡。

“念祖,快去習字。”

林念祖小朋友喜歡習武弄棒,喜歡英雄人物,不大喜歡唸書,聞言央求道:“姐姐,我陪陪你再去。”

林曉霜見他一臉的不情願,笑了笑:“那好,你把條几搬出來,坐在院中的石凳上寫吧。”

林念祖無法,只得進屋尋了字貼出來,出來時手上拿的卻不是筆墨紙硯,竟是個製作簡陋的沙盤。

“這是……”林曉霜有些疑惑。

“我就用這個習字,”林念祖愁眉苦臉地說道,“唉!對著字貼寫我會,可晚上大哥檢查時就不許我看著寫了,寫不出來要被打手心的。姐姐,大哥對你最好了,晚上如果寫不出來,你要幫我求情啊。”

“給我看看。”林曉霜要過字貼,拿在手上一看,一張泛黃的糙紙上,用蠅頭小楷寫了二十個字,全都認得!猛力一掌拍在林念祖肩頭:“別怕,有姐姐在,一定不會讓大哥抽你的手心。”

在林念祖感激的目光中,她繼續補充道:“我會在他回來之前,先檢查你的作業,一遍你記不住,寫兩遍,兩遍記不住,寫三遍……”

林念祖垂頭喪氣,外帶幾分不屑:“你檢查?你識得那是什麼?”

林曉霜看來是不識字的,否則弟弟不會這麼說,她曬笑一聲:“草蚱蜢看一遍我都會編,這些彎彎繞繞能難得倒我?這樣,你先教我讀一遍,就不會搞錯了。”

在弟弟不信的目光中,她跟著稚嫩的童聲念了一遍那二十個字,眨了眨眼睛,對著林念祖一口氣說了出來,然後道:“好了,記住了,你快寫吧。”

“這……這就記住了?”林念祖有些結巴,雖然說他很佩服姐姐編小物件的能力,不過這是識字啊,是他最頭痛的識字,她怎麼可能讀一遍就認識那些字了呢?大哥教他可是用了整整四天,一天五個字,他也只是會念,寫還寫不全。

“嗯,這有什麼難的,不信你看著。”拿起身邊的樹枝,林曉霜一邊嘴裡唸唸有詞,一邊在沙盤上勾畫,“w,,……”不是她要顯擺,實是這二十個字是姓氏,筆劃不算雜,恰好她都會寫,若是別的也不見得這麼快記住。

在林念祖吃驚的目光中,她一字不差。

“你總不會連姐姐都不吧?”林曉霜用起了激將法。

小朋友的好勝心被激起,他正襟危坐,一絲不苟地練習起來,林曉霜聽到他小聲的嘀咕:“我才會連個女子也不如。”她裝沒聽見,往後一躺,仰頭對著著天空,閉上了眼睛。

和煦的陽光透過枝葉的縫隙,點點灑在她的身上。她穿著母親張氏舊衣改制的衣裳,本是粉藍的顏色,洗成了灰藍,腰間系了一條同色白花的裙子,半新不舊。長長的發未梳鬟,只鬆鬆的辮了根辮子,用紅繩綁了拖在腦後,這會兒髮辮垂在椅子後頭,扎辮子的紅頭繩像只振翅的蝴蝶,在春風中輕輕搖晃。

鄉間雖貧苦,勝在四時風光燦爛,四時風光,又以春日為最。等閒識得東風面,萬紫千紅總是春,漫山遍野,此花謝了彼花開,美不勝收。林曉霜每日裡最愜意的時光,莫過於這早間躺在院子裡曬太陽,透過籬笆編的低矮院牆,遠處的青山綠水,田野風光,盡收眼底。

她身下的竹椅是兄長林念宗專門為她編的,為此小書生的手被劃出好幾道血口子,倒讓她好生過意不去。椅上鋪了一層褥子,細細地與椅子綁在一起,不會硌人。

林曉霜勾起唇角,偷偷地笑。原以為這個世界不同了,這裡的文字會像天書一樣看不懂,沒想到啊沒想到,竟然是繁體字,還是正宗的楷書。

虧了當年初出校門時被死黨拖著給灣灣家當過編輯,雖然那時節是用鍵盤敲出來的,與提筆寫是兩回事,不過好歹繁體字與她算是混了個臉熟,大學時為了冒充文藝女青年,她還修過書法課,毛筆字尚算端正,不至於寫得像狗爬,將來若是有了條件,練練就會好的。

姐不是文盲啊!她慶幸地長嘆,還能繼續冒充文藝女青年的感覺,真好!

晚上林念宗檢查,發現一向粗心的弟弟居然破天荒地一字未錯,全部寫對了,不由得感慨,臭小子終於肯學了,很是表揚了一通。為了培養兄弟倆的感情,林崇嚴將小兒子交給大兒子教導,得知此事,亦是歡喜。

林念祖開心地看了一眼姐姐,正要開口說出真相,卻被林曉霜搶先開了口:“爹,大哥,從今天起,我想跟著念祖一起識字。”

“對啊,有姐姐陪我,我會學得更快,今天我只教她念一遍,她就全都記下來了。”

林崇嚴驚訝地瞪大了眼:“真的?”

“不光記下來,姐姐還會寫呢,一筆未錯!”林念祖笑道。

林曉霜低頭,羞澀一笑:“是念祖教的認真,我記性也還好。”

“女孩子家,學些女紅也就罷了,讀什麼書。”張氏開口反對。

“爹……”林曉霜拖長了聲音撒嬌,上前扯住林崇嚴的袖子,眼巴巴地看著他。

“呵呵呵,我林家書香門第,女孩子也不乏書讀得好的,霜兒既然有這樣好的記性,不唸書卻也可惜了,”林崇嚴微微頓了一下,“或許將來,我們也是要回去的,讀些書明點事理,很是要得,就這樣吧,你就跟著念祖一起學習,有什麼不懂的,就問大哥和爹爹。”

“謝謝爹爹,辛苦大哥了!”林曉霜趕緊說道。

識字方能明理,老林同志說得太對了,她得為自己的“明理”先鋪條路,再找個出處,當文盲是沒有前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