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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或許是因為和薛焱的朋友們聊到了少年時期舊事的緣故,這天晚上,沈放做了一個夢。夢裡,他重新見到了一些年代久遠的、很長時間都沒有再想起過的、幾乎被他遺忘的記憶。

夏季天黑得晚,太陽還高高掛著,路上便已經湧進一波一波下班的、放學的行人,人來人往,熙熙攘攘。

沈放騎著個除了鈴鐺不響哪兒都響的破腳踏車,車筐裡塞著個書包,車把上掛著個裝滿新鮮杏子的塑料袋,嘴裡顛三倒四哼著歌,伴著丁零當啷的天然配樂不緊不慢地穿梭在大街小巷。

這個點兒他媽還沒下班,他哥初三馬上要中考學校加了晚自習所以也還在上課,家裡沒人,做飯時間又還早,回去也沒什麼意思。他索性放了學沒回去就在家附近四處轉轉,找點好玩的東西。

路越騎越偏,行人漸漸少了。於是在打眼看去全是在樹底下乘涼扎堆聊天哄孩子的老幼婦孺之間,遠處街角那四五個人高馬大的少年人便顯得格外突兀起來。

沈放認出了他們。

差不多在每個按片劃分的學校裡,都有這麼一群人。他們文化課成績稀爛,個人素質糟糕,又在某些方面自視甚高,覺得自己與凡人不同。他們仗著人多勢眾、體格健壯、心狠手黑,又或者是與某些特殊的社會人士相熟等優勢而凌駕於同齡人之上,打架鬥毆、欺凌弱小,甚或小偷小摸、敲詐勒索,卻又因為年紀小,難以得到徹底的懲治。

眼前這幾個,便是附近有名的這樣一群不良少年。

這會兒他們聚集在一起,恐怕也不會有什麼好事,不知道又在欺負誰。

沈放眯了眯眼,果然在他們中間發現了一個矮矮的瘦小身影,已經被幾個人逼得退到了牆角。

在爺眼皮子底下欺負人,真是反了天了!

沈放從小就正義感頗為強烈,發展到中二時期更是覺得自己拯救世界都責無旁貸,加上同這幾人積怨已久,當下便“嘖”了一聲,腳下一用力,腳踏車更加急促的丁零當啷著向那幾個不良少年衝去。

年久失修的破腳踏車動靜實在是大,街角那幾個不良少年儘管在忙著既動手又動口,還是有人注意到了這刺耳的動靜。

一個黃毛非主流扭頭看了一眼,立馬低聲罵了一句:“媽的,姓沈的那個小瘋子過來了!”

另外幾人跟著看過去,也紛紛嚷起來:

“操,他又來!”

“怎麼哪兒哪兒都有他?”

“先走,回來再說!……”

其中一個大約是不願意放棄欺凌弱小的快感,手還抓著受害者的衣領,頓了下,問:“看見大的來了嗎?”

其他人邊跑邊喊:“還沒見,在附近吧!快走了!”

沈放騎著老掉牙的寶馬一路急衝過去,到跟前扔下座駕就撲向那幾個人。

一群人呼啦啦如鳥獸散,抓著人那個也急忙放手站起身逃跑,結果晚了一步沒跑掉,被沈放逮到機會連踢帶打好幾下,倉皇的跑丟了腳上的一隻夾腳拖鞋。

沈放並沒有追出去很遠,很快折了回來。跟那幾個不良少年的恩怨是長期鬥爭,不在這一時一刻。

空蕩蕩的街角只剩下沈放和方才被圍在中間的受害者。瘦弱的小男孩兒垂著頭坐在地上,身上的襯衫被拽的皺巴巴,看上去有些可憐。

暫時沒去管丟在一邊的破腳踏車,沈放走到那個男孩子身邊蹲下,問道:“喂,你怎麼樣了?受傷了嗎?疼嗎?……你是哭了嗎?”

問了好幾聲,那小孩都沒有回答,而是慢慢抬起頭,露出一張白皙乾淨卻又面無表情的臉。

那真是少年沈放見過的最漂亮的一張臉了,比他見過的所有人加起來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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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看上去年紀不大,可能有個十二三歲,比自己小一兩歲的樣子。他的體型非常瘦弱,不要說跟沈放比,就算只跟他自己的同齡人相比估計都要差很遠。他身上穿著的明顯是市裡那所私立貴族學校的校服,眉清目秀、唇紅齒白,像個精緻的洋娃娃。

上下看了幾眼,沈放就明白了這個小孩為什麼會成為那些人的目標。

身材還沒長開,一看就柔弱可欺,卻已經具備了叫同性當成情敵警惕和嫉妒的金錢和美貌,偏偏神態之間還有著那麼一股高高在上的倨傲冷淡,真真就是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以及調戲逗弄的一個好物件。

就連自詡正義如沈放,也在被他的臉閃了一下之後,當下便伸手捏了一下:“哎呀,你怎麼長的怎麼好看。”

那男孩子直直的盯著他看,目光冷冰冰涼颼颼的,幾秒種後一言不發扭過了頭。

沈放還有意見了:“嘿我說你怎麼回事啊?我幫了你誒,這事擱在電視裡可是要以身相許的。看在你是個男孩子的份上,我就不用你相許了,但至少跟我說句話吧?”

小孩冷冷哼了一聲。

“不說算啦,傷心吶。我看看你有沒有受傷啊。”長得好看的人總歸是有些特權的。少年沈放沒有計較小孩剛剛的傲慢和冷淡,伸出手上上下下撥弄,檢查他的身體。

聽到他說傷心,小孩轉過臉來偷偷看了一眼,發現他一臉笑意,頓覺上當,又轉了回去。

小孩沒他力氣大,又不願意吭聲反對,那點兒掙扎被輕易化解。

夏季校服短袖短褲衣料輕薄基本掩蓋不了什麼異常,沈放很輕易發現他的膝蓋上有擦傷,手臂上也有淤青,顯然跟那些人動了手。

沈放頓時有些後悔剛剛打得輕了,心想:這麼漂亮的人他們也下的去手,下次見到一定要再打他們一頓。

“先起來試試能不能走。”沈放扶他站起來,口中隨意說道:“我叫沈放,在一中初中部。你叫什麼名字呀?”

問了三遍,小孩總算開了金口:“我不告訴你。”

“嘿,你行啊。”沈放看著小男孩漂亮的臉蛋,越看越覺得可愛,嬉笑著說,“你要是不告訴我,我就叫你寶貝兒。”

細論起來,少年時代的沈放,其實也很有流氓的天賦的,打架鬥毆,調戲大姑娘小媳婦,都做的十分得心應手。只不過,一是他有分寸,二是嘴巴甜,最重要的還是長得好看,所以依然很得人心。別人提起沈家小二,更多的還是半真半假地嗔一句“那個小混蛋”。

面對著沈放的言語調戲,小男孩又不說話了。他大概已經聰明地推測出能嚇跑一群不良少年的人恐怕也不是什麼好貨色,深感才出狼窩又入虎穴,狠狠瞪了沈放一眼:“哼。”

小孩的腿腳沒什麼大問題,只是因為膝蓋受傷不能走太快。沈放撿起摔在地上的一塑料袋杏子和書包,又扶起腳踏車,原樣把杏子掛在車把上,書包塞車筐裡,長腿一邁跨上腳踏車:“上來吧寶貝兒,我載你去醫院看醫生。”

“我不去醫院。”

“你的傷不能不處理,萬一留疤多難看啊。”沈放笑著看他,想了想,建議道,“我家就在這附近,不然去我家?”

沈放說這話時其實沒報多大希望,畢竟看這小孩的態度,似乎對他還挺有敵意的。他口中雖然是提議的語氣,腦子裡卻在琢磨著不然把這小孩強行鼓搗到醫院裡去。

沒想到那小孩看了他一會兒,慢吞吞地走到了車後座,說:“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