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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偷聽

決定了就做, 林朝陽也許久沒見爹孃了, 兄妹倆一商定,馬上就開始準備。蘇三說,定了親了, 他這個女婿該當拜見嶽父母,於是要跟著去, 沈慎d未見過阡陌的父母,也嚷嚷著要去, 爭執了半天, 竟然沒一個落下,結果林阡陌最終拍板,乾脆就全部都去, 鄉下空氣比城裡好, 這時節綠樹成蔭,正好休閒, 不如趁機帶瑞兒去玩一玩, 她可是承諾過帶孩子去山上吃燒烤的。幹哥哥楊莫也讓人帶信來過幾次,讓她去巖腳村做客,他打獵可是一把好手,還說給林阡陌留了一張老虎皮,等著她親自去取。

林阡陌自病後, 縣學與縣衙都是請了長假的,不過元修9純此弦運採蹺匭, 於是大早上先去向他們辭行,本來要坐馬車去,林阡陌卻說馬車要讓林二趕著去採買帶回家的物品,反正也不遠,乾脆走路過去。她雖然沒什麼問題了,可臉上的血色不大好,蘇三與沈慎d都不放心,於是三人一起出了門。

經過四巷裡,林阡陌特意買了幾份莫老爺愛吃的糕點,蘇三與沈慎d都搶著幫她提,兩個男人一個俊美無雙,一個風流倜儻,大包小包地拿著,還不時與她輕言細語,看得路人側目,心道這姑娘真是好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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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回家,我想多呆些時日,孫記的燒雞,田大孃家的豆漿,還有老張頭的脆麻花……這些好吃的,咱們可有一段日子吃不到了。”林阡陌是四巷裡的常客,與幾位相熟的掌櫃打完招呼,回頭到兩位俊男說道。

“那我們多買些,帶著回家吃。”沈慎d說著就要去買,被林阡陌一把拉住。“大熱天的,買多了也放不住,算了。”

“你也說好吃了,不如買點,給你爹孃帶去,吃不完的話,不是還有鄰居們嗎,再說麻花之類的放得住。”沈慎d才不管那麼多,折了回去,先就叫孫老闆給他包了十隻燒雞,又折到麻花鋪子,從這家到那家,盡挑林阡陌愛吃的。

林阡陌還想過去攔他,蘇三笑道:“你別管他了,反正咱們的馬車夠大,裝得下。他第一次見你爹孃,也是想孝敬他們,你不是說了這些是你爹孃愛吃的嗎,慎d也是想給他們一個好印象。”

“哪有女婿上門盡送吃的,我爹孃還不得說我找了個饞嘴女婿,好啊,你是不是故意的?想看慎d出醜?”林阡陌故意板著臉說道。

“你是這樣想我的?”蘇三的臉卻一下白了,“我說過,不會與他爭什麼,只要能夠在你身邊,我就知足了。”

林阡陌沒想到,不過一句玩笑話,蘇三卻當了真,她握緊了他欲抽回的手,輕聲喚道:“三郎,我豈會不知你的為人……”嘆了口氣,她喃喃道,“有時候,倒希望你能爭一爭,你不爭,你什麼都讓著慎d,我反倒覺得不踏實,懷疑你是不是不愛我。”

這一聲“三郎”喊出,蘇三隻覺得身上麻酥酥的,他愣愣地盯著林阡陌,半晌方道:“我如何不愛你,陌兒,你是蘇三此生唯一動情的女子。”

“那麼,三郎,且聽我念一段文字: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而是愛到痴迷卻不能說我愛你;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不能說我愛你,而是想你痛徹心脾,卻只能深埋心底;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不能說我想你,而是彼此相愛,卻不能夠在一起;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彼此相愛卻不能夠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愛無敵,卻裝作毫不在意。三郎,我們克服了那麼多世上最遠的距離,終於走到一起,希望你不要把心事藏起,記住我們已是夫妻了,從今後往後要同甘共苦一生一世,你身邊有我,我身邊有你,我們能夠相愛,能夠在一起,比很多人幸運,就算有了慎d,我對你的心不會少半點,如果我有什麼地方不對,你只管說出來,我會改,不要一個人悶在心裡。”

蘇三默默地將她念的話回味了一遍,說道:“陌兒,我知道了,你不用擔心我,我是個嘴笨的,心中並沒其他想法,只是慎d與家中決裂,對你又是一片真心,若是你冷落了他,只怕他才會有想法。以後咱們都不用掩藏心事,既是一家人,當然要暢開了心扉,你也一樣,有什麼事說出來大家一起分擔,別瞞著我們。”

林阡陌點了點頭,心頭卻掠過秦樓的影子,不知瞞著他,到底是不是好事。

聽林阡陌的意思,蘇三知道她很在意自己,也很高興,忍不住將她念的話重複了一遍,嘆道:“這是何人所寫,雖然是直白的話語,卻比詩詞聽著更悽婉動人。”

“其實這也是詩,外族人的詩,他們不像咱們的講究格律,就像日常的話語一般,不過一樣打動人心,是吧?”林阡陌笑道,這個世上連印度這個國家都不存在,更別提泰戈爾了。

“外族人?你如何知道的?”蘇三覺得驚奇,“莫非是那些胡人?據說胡人都是不開化的民族,連婚姻禮儀也不講,看對眼了就住到一起,不喜歡了就分開,不過他們的男子似乎比咱們金陵的男兒自由,甚至還有男子為王的,沒想到他們也能寫出這麼好的句子。”

林阡陌笑道:“我雖學問不精,看的書卻是不少,這些不過是舊日從書上看到的,只不過家中發生些災難,好多書都毀了。”她想到哥哥既然都有那麼一本奇怪的書,這倒是個好藉口,反正沒人知道她家裡還有些什麼書。

“你的祖上,定是有人做過大學問的。”蘇三說道,他知道林阡陌的父母都沒什麼文化,想來林阡陌所說的那些書,是祖上傳下來的。

“有可能。”林阡陌笑道,“你還別說,外族人中就連僧侶也有寫情詩寫得特別好的。”

“真的?你給我念一段。”蘇三來了興趣。

林阡陌執起他的手,深情地念道:“你見,或者不見我,我就在那裡,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裡,不來不去;你愛,或者不愛我,愛就在那裡,不增不減;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裡,不捨不棄;來我的懷裡,或者,讓我住進你的心裡,默然,相愛,寂靜,歡喜!”

蘇三從那雙清澈的眼中看到了她的承諾,反手將她握得更緊,低聲應道:“讓我,住進你的心裡,不捨不棄!”

兩人相視一笑,往前走去,沈慎d這會兒挑得也差不多了,買的時候覺得不多,等湊到一起看,大包小包的,一大堆,一時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蘇三笑道:“總不能帶著這些去元大人府上吧?慎d,再付點跑腿費,交待鋪子的夥計送到家裡去不就行了。”

沈慎d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正是,要不是蘇大哥提醒,我卻是忘了。”於是和各家掌櫃商量了一下,付了錢,讓夥計送到林家宅子,他們都出來了,蘇三便叫了單青在家守著,不怕沒人接貨。

金陵人在風氣上其實還很開化,所謂的禮節只是針對那些未出門的男子,但凡訂了親的,與未婚妻上街牽牽手這樣的,根本算不得什麼。

沈慎d轉頭看到蘇林二人兩手相握,轉過了頭裝作沒看見,心頭卻有些失落。林阡陌渾然未覺,還是蘇三撓了撓她的手心,努嘴示意了一下,她才明白過來,暗道自己太粗心,既然兩個都是自己的人,總不能顧此失彼,遂悄悄伸手,狀似無意地拉住了沈慎d,說道:“咱們走快些,修輛醯袢沼植揮萌ハ匱В蛔妓刮闖栽緄悖系蒙細腿ァ!

沈慎d面向前方,嘴角彎起,感覺到掌心那只小手綿軟得像是剛才嘗過的糯米糕,手指伸展,將它整個包在手心,輕輕地握著,生怕太用力給捏碎了。

“好俊的男人!那是誰家姑娘,有福氣了。”賣花的婆婆看著林阡陌一行三人遠去,羨慕不已地說道。

“我認識,那是錦繡綢莊的蘇老闆,另一個是墨寶齋的沈老闆,婆婆您說反了,應該是這兩個男的福氣好才是,你知道那姑娘是誰麼?是我們浦城才女,桃花狀元林阡陌,連縣郡老爺一家都對她另眼相看,保不準人家今後有大出息呢,那蘇老闆是個什麼人兒,克妻命,林姑娘能看上他,那是他的造化!”

“說到這沈老闆,不是家中嫡子,與林姑娘聽說是心心相印,那沈家不同意二人婚事,沈老闆於是跟著林姑娘私奔了,跑到這浦城開了墨寶齋,卻瞞著他外祖母,沈家前幾天來拿人回去,沈老闆當然抵死不從了,他與林姑娘珠胎暗結,孩子都有了,怎麼會回去,結果沈家大怒,怪罪在林姑娘身上,叫人打了她,活生生把個孩子給弄沒了。”

“真的假的?怪不得林姑娘好長一段日子不曾來了,她最愛吃我做的麻花,以前天天來的,這些日子都沒見著。”

“那當然是真的了,風流才女嘛,沈老闆與她也確實般配,沈家也是瞎了眼了,庶子能嫁作正夫,夠好了,還不答應,這下母子鬧翻,可連兒子都沒了。沈老闆是鐵了心跟著林姑娘了,依我看,這喜事近了!”

“照你說,沈老闆是夫,那蘇老闆呢?難道為侍?他那麼大個家業,以後不得便宜了林家?這林姑娘不會是看上他的錢了吧,不然這樣的男人,再美我也不敢要,克妻啊!想想都後怕!”

“嘁!桃花狀元,豈是這等人,悄悄告訴你們個內幕吧,本人的舅舅在衙門當差,正好各類契書都由他管,我聽他說了,林姑娘可是娶蘇老闆為夫,婚書都在衙門備案了,人家可是一分也沒要蘇家的家產,寫明家產全由蘇老闆與前妻所生的兒子繼承。”

“那她是貪蘇老闆的美貌了,真是連命也敢賭,膽子大!”

“沒準這蘇老闆真克妻,你看才寫下婚書,與沈老闆的孩子就沒了。”

“就是就是,既然小關都說了蘇老闆婚書已定,看來是沈老闆為侍了,怪不得沈家不同意。”

“放屁!林姑娘求娶沈老闆,那是作正夫。”

“這麼說來,兩個男人都是正夫?難得難得,居然如此,這林姑娘也太能幹了,還沒過門就把兩個男人收拾得服服帖帖。我家那一群,可是吵成了一鍋粥,鬧得我家都不想回。”

“桃花狀元嘛,當然比別人有本事。”

“客官,還要來一碗麼?”小夥計看到粥鋪裡快沒位置了,邊上那名男子碗都空了,卻一直不走,在那裡呆坐著,於是上前,笑眯眯地招呼一聲。

“不了!”男子放下錢在桌上,站起身走出了粥棚,停在邊上的老柳樹下。

剛才林阡陌就是站在這兒,與蘇三進行了那一番對話,人世間有很多巧合,她不知道與蘇三的對話全被在粥棚內喝粥的嚴文修聽了去,他當時離他們,不過一簾之隔。

“林阡陌,你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嚴文修喃喃念道,心中沒來由地煩躁起來,他甩了甩頭,不明白自己這是怎麼了。

在他十九年的生命裡,與表妹張芸可說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大人們也早將兩人看作了一對,在他看來,表妹聰明美麗,溫柔善良,他雖不曾說什麼,也裡也將她看成了自己的良配。張芸也爭氣,十幾歲就有浦城第一才女之稱,是多少年輕男子心儀的物件,但她也高傲,除了嚴文修,很少有男子入得了她的眼,儘管她身邊後來多了那個叫韓箏的,依舊是以嚴文修為重,對他言聽計從。一向看到其他男子羨慕的目光,嚴文修心中總有幾絲得意,他以為自己是喜歡表妹的,但是在遇到林阡陌後,他的心開始亂了。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愛你。”他們說的話不算少,但是嚴文修才聽得這一句,就被深深吸引,於是也就記住了這一句,其他的聽過就忘了,只這一句在他腦海裡不斷徘徊,揮之不去。細細回味了一遍又一遍,不知怎麼的,他覺得心裡有些酸楚。

“文修,你怎麼在這裡?”遠遠的,張芸驚喜地迎了上來。

“吃膩了家中廚子做的飯菜,聽說四巷裡的小吃很有味道,便過來嚐嚐。”嚴文修藏起了所有情緒,視線輕輕掠過伴在張芸身邊的韓箏,笑道,“芸妹妹和韓公子也是過來吃早點的?”

“是啊,”張芸有些忐忑,“你一向不喜外面的吃食,早知道你要來,我就去叫你了。”

“啊!我吃好了,還有些事要趕回家去辦,就不陪你們二位了,先走了。”嚴文修說道,笑著作別,他覺得頭隱隱作痛,莫不是起早著了涼?

張芸張了張嘴,想要留住他,想想卻又作罷。韓箏拉了拉她的衣袖,怯生生地問道:“芸姐姐,嚴大哥是不是生氣了?你別管我了,去追他吧。”

“沒事,我答應了今天陪你一天,可不會食言。”張芸笑道,安慰地拍了拍他的手。嚴文修什麼都好,就是性子有些固執,什麼都要聽他的,張芸有時候也覺得煩心。韓箏卻相反,他事事都聽張芸的,很討她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