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不太好聽,像小狗的名字。”宋熹微說道。
“像狗?那就叫,叫毛毛吧!”鄭銘菲遲疑的道。
“好,那就叫毛毛吧,比小黃好聽。”宋熹微贊成的說道。
“毛毛,毛毛。”鄭銘菲喊了兩聲,然後伸手去摸毛毛的小腦袋,毛毛就以為鄭銘菲要給它撓癢癢,就把整個頭都放到鄭銘菲的掌心,樣子嬌憨可愛,奶裡奶氣。
鄭銘菲很受用,摸了摸它的頭,但是並不知道貓喜歡撓癢癢,所以摸了兩下還沒有撓癢,毛毛就把頭拿走了。
鄭銘菲這才問道:“掌珠,你的貓叫什麼?”
“桃笙。”宋熹微如實道。
“桃笙?哪個桃笙,怎麼寫的?”鄭銘菲疑惑的問道。
“朝慵午倦誰相伴,貓枕桃笙苦竹床。”宋熹微道。
“哎呀,你怎麼文縐縐的都透到骨子裡了,給貓娶個名字都從詩句裡來,跟我一對比,越發顯得我俗氣了!真討厭!”鄭銘菲笑著打趣道。
“表姐知道我這是不會取名字才如此,會取名字的如同表姐,信手捏來,還用從詩句裡來嗎?”宋熹微恭維道。
“黑的都讓你說成白的了!對了,你的貓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鄭銘菲問道。
“桃笙是個男孩子。”宋熹微如實道。
“毛毛是女孩子,以後讓它們做夫妻可好?”鄭銘菲激動的道。
“你還操心這個!”宋熹微無奈的道。
“當然了!養了它,就跟養孩子似的,一定得把它的終身大事給辦了!”鄭銘菲傲嬌的挺起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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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依你,不過可要等它長大才可以。”宋熹微道。
“掌珠!那你趕快把它帶回去吧!早點和桃笙熟悉熟悉!”鄭銘菲突然道。
“你要把毛毛給我?”宋熹微呆住了。
“嗯。”'鄭銘菲如實道。
“為什麼呀?”宋熹微不理解道。
“因為,因為我出嫁後,這毛毛就沒有人養了,祖母和母親都不喜歡小狗小貓。”鄭銘菲無奈道。
“那你可以帶到郡王府啊!”宋熹微提議道。
“不行的,我打聽過來,寧郡王妃害怕貓,一點也不喜歡。我帶過去不行的。”鄭銘菲有些氣餒的道。
“那你怎麼養它?”宋熹微扶額無奈道。
“路邊撿的,看它可憐,一家飯館門口的草垛裡,有一窩呢,其他的我不敢都帶回來,就挑了一個長的好看的帶回來了。”鄭銘菲無奈的道。
“你,表姐,你把人家貓崽子帶回來,老貓可不該急了?”宋熹微有些無奈道。
“沒有老貓啊,就看見一堆貓兒子,我才帶回來的。”鄭銘菲說道。
“表姐,你讓我緩緩,你想過沒有,老貓出去尋食了?”宋熹微無奈的道。
“沒有。”鄭銘菲如實道。
宋熹微很無力,她這個表姐算是搶了人家的貓兒子。
雖然可以給毛毛更好的生活,再加上鄭銘菲又是不知道,不諳世事,她就只好道:“那我走的時候帶回去吧。”
“掌珠真好!”鄭銘菲喜笑顏開,趕緊誇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