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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第144章 當初的小孩,受了苦還笑著

6年前的他,能把簡單的襯衫和休閒褲穿出貴族氣質來,舉手投足間魅力非凡;6年後的今天,商界歷練經年,他是T市眾所周知的商業巨擘,女性心目中的極品男人,完美的臉部線條和深邃清冽的眼眸讓人過目不忘,淡藍色襯衫搭配黑色西褲優雅矜貴之餘又多了幾分商業化和性感味道。

他朝她走過來時,眸子是淡定的,在光線下,會顯得格外銳利和明亮,待走近了,方才察覺那雙眸子依然還是記憶中那雙眸,溫潤中帶著些許柔和。

阿笙看著他,這個男人現如今什麼都不缺。

“我熬了粥,要不要嚐嚐?”他已握住她的手,深深的凝望著她,詢問的話說出口,偏偏會讓人覺得有些漫不經心。

以前在望江苑,早餐幾乎都是他準備的,因為她早上要補眠,所以晨起下樓,就能聞到清淡的粥香味。

陸子初熬的粥,自是要吃的,一碗粥放在面前,熱氣撲了一臉,香味直往鼻子裡竄,忽然開始有了胃口。

粥熬的很爛,舀一勺送到嘴裡,軟潤滑口。

他坐在一旁問她:“好吃嗎?”

點頭,此時她才知道,她的胃口被他養刁了,以至於忘記很多事情的她,一旦吃到他熬的粥,身體裡沉睡已久的感覺瞬間就甦醒了過來。

聞言,陸子初眼角浮現出淡淡的笑意,黑眸盯著她:“今天起得比較早,吃完早餐,需要回房間補眠嗎?”

“不了。”她說著,又搖了搖頭,她最害怕的就是睡覺。

在西雅圖,一天的時間裡,幾乎都是在床上度過的,她已害怕困守在房間裡。

陸子初輕聲開口:“也好,吃完飯,我們一起出去走走。”

早晨七點鐘,整個城市都甦醒了。

天光大明,但淡淡的霧氣尚未消散,籠罩著大街小巷,微風帶著溼氣,晨曦陽光照在霧氣上,泛著舊時光。

觸目所望,生活恬淡安靜,阿笙是喜歡的。

石板路,他牽著她的手,叮囑道:“如果走累了,別硬撐,要告訴我。”

她知道,他是在擔心她的左腿。

也不知道那條路叫什麼,道路兩旁種滿了櫻花樹,正是櫻花盛開的好時節,風吹過,宛如下了一場花瓣雨,撲簌簌的往下飄落著。

阿笙仰臉看著,下意識朝陸子初望去,他似有感應,也側眸看向她,清雋的面龐因為有了笑容顯得愈發柔和。

有花瓣落在她的髮絲上,陸子初內心斂起波動,抬手拿掉花瓣,卻不扔掉,牽著她的手繼續走,任由花瓣在指尖碾碎成了水。

陸子初問:“喜歡這裡?”

阿笙垂眸笑了笑,似是被他窺探到了不便言說的秘密,陸子初見了,眼裡微微蘊了笑,“喜歡的話,以後我們再來。”

聽到以後,心總歸是溫暖的。

過馬路,他伸手攬著她,溫潤的聲音在阿笙耳邊漂浮,似蠱惑:“摟著我。”

阿笙不察,習慣聽他的話,不明所以的摟著他的脖子,然後轉瞬間身體就被他抱了起來,那麼輕盈,彷彿是在抱一個孩子。

沿途已有過路人朝他們行注目禮了,正是上班時間,人群宛如洶湧的河流,到處都是來去匆匆的人,比起他們,陸子初和阿笙似乎就清閒了許多。

“我可以自己走。”太久沒有融入人群,阿笙還不太習慣那麼多人把目光凝定在她的身上,這讓她覺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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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淡淡解釋:“人太多,容易撞到你。”似是知曉她的不安,陸子初貼著她的臉,在她耳邊輕聲呢喃:“別怕,我在這裡。”

他的話無疑安撫了她,把臉埋在他的脖頸裡,親密的姿勢裡藏匿著太多融入骨血的依賴,不去看,對於外界的認知全都來自於聽力。

人潮聲漸漸遠去,他並沒有放她下來的意思,她只得輕聲說:“我早餐吃了很多東西,你抱著我,會不會累?”

良久不見他說話,阿笙終於離開他的脖頸,抬眸看他。這麼一抬眸,還沒看清他的表情,他已經微微偏頭吻向她的唇角:“不累。”

彼時正站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阿笙看著他沉靜清邃的眼眸,久違的心跳彷彿重新啟動,不經意間就漏掉了好幾拍。

陸子初放下她,幫她把衣服整理好,方才開口問她:“對這裡還有印象嗎?”

阿笙這才發現他們來的地方不是公園,而是一家音樂餐廳,因為招牌上銘刻著高低音符,還有醒目的漢字:如果?愛。

餐廳名字,隱隱熟悉。

阿笙一時想不起來,陸子初不緊不慢道:“我記得有一次我過生日,我女朋友那年剛好19歲,她那天用小提琴為我拉了一首曲子,我聽了很感動,你知道她那天拉的那首曲子叫什麼名字嗎?”

阿笙好一陣子沒說話,盯著餐廳看,最後看向陸子初,眸子也越發清明,遲疑開口:“……卡農?”

陸子初笑了,她還記得,一首《卡農》彷彿回到了舊時,帶她走進餐廳,音樂聲盤旋在餐廳每一處。早有值班經理領著一眾服務員站在了大廳裡,看到陸子初,態度恭敬,彎腰致禮的同時,齊聲喚道:“上午好,陸先生。”

眾人對阿笙的身份是好奇的,目光打量並未讓阿笙情緒不穩,因為她的注意力都被拉小提琴的女人吸引了。

一襲長裙,站在鋼琴旁邊,場景很熟悉。

——隆重介紹一下,08號穿著白襯衫的這位男士,是我男朋友。

——若不是他,我不會知道某一年,某一日,我會如此眷戀一個人。

熟悉的場景,埋藏的話語從時光裡流溢而出,阿笙笑了,眼睛卻有些紅,彷彿昨天才發生,轉眼間,她已經從19歲走到了27歲。

時間,果真經不起推敲。

她記得這裡還有一面情侶許願牆,她和陸子初似乎還曾寫下了祈禱文。

陸子初不知何時已經鬆開了她的手,她在餐廳裡尋找著那面牆的存在,陸子初也不多話,站在那裡,含笑看著她找。

2005年,少女站在鋼琴臺上笑容明媚,宛如池中蓮花,沉靜美好,那時候的她無所畏懼;2013年,對於他來說,她還是一個孩子,平靜的外表下早已是遍體鱗傷,她已不再相信愛,不敢愛……帶她來這裡,原想讓她找回最初的顧笙,誰曾想最先被觸動的那個人卻是他。

2005年的許願瓶掛滿了一整牆,但好在有日期標誌,陸子初以為忘掉很多事的她,勢必會忘了他的生日,不曾想她是記得的。

她記得他的生日,卻不記得當時他們都寫了什麼話。

開啟,屬於她的字和他的字躍然眼前,她看著輕輕的笑,但笑著笑著卻開始有了眼淚。

“你靜靜地居住在我的心裡,如同滿月居於夜。子初、阿笙,如花美眷,細水深流。”

眼淚宛如決堤的水,陸子初站在不遠處,沒有走過去,眸光柔軟。

她能哭,總歸是幸事一件。

男女相愛很多年,如果忽然間分開,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因為彼此早已習慣了對方的思維模式、一言一行和生活習慣,時間久了,就會被同化,通常他們分手後,會比濫情的人更加難以擺脫舊情。

陸子初就是這樣的人。

時年31歲的他,感情生活比任何人都貧瘠,惦念一個不知何時才能出現的人,近乎偏執的堅持著。

有時候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他還能堅持多久,隨著時間流逝,他時常能在無人時聽到自己的心跳聲,虛弱緩慢,宛如久病之人。

久病,所以病入膏肓,但他知道,他的藥是一個叫顧笙的人。

多年前,他在“如果?愛”餐廳其實還許了一個願:他願用人生中所有的喜來換取她所有的悲,只願她一世無憂。

八年過去了,願望尚未過期。

在那個安靜,充滿回憶的餐廳裡,他把他的六年講給她聽,瑣碎的話題經由他講出口,多了認真的味道,他要讓她知道他的過去,貼近他,走近他。對於感情和未來,他是不容許她退縮的。

那些人生歷程,雖然沒有朝夕相處來的清晰,但阿笙靜靜的聆聽著,彷彿在聆聽這世上最溫暖的故事,於是那些故事開始在她的腦海裡有了朦朧的輪廓。

陸子初說:“六年來,我不曾忘記你,反而時常能夠在睡夢中夢見你。”

他說這話的時候,表情很平靜,但眼裡卻泛著淡淡的清華月光。一眼觸及,也不知是他的眸,還是他的話,就那麼悄無聲息的沉入到了她的心底。

從18歲認識他,到現如今的27歲,9年時間差,彷彿早已過了好幾個世紀。

在那些她不曾參與的時光裡,陸子初的生活其實很規律,縱使不去公司坐鎮,依然會每天早晨去湖邊散步半小時,回到家裡開始收發檔案,閱讀報告。

陸氏集團涉獵廣泛,他每天需要閱讀的報告是經由公司各層篩選之後專門呈遞給他的,縱使如此,報告數量還是很驚人的。閱讀完畢,會另外給這些書寫報告的人傳送電子郵件……

聽他說這些話的時候,阿笙正抓著一把鳥食,蹲在公園廣場上喂鴿子,可能陽光很好,內心裡再無喜悲,只餘一片安寧。

她問陸子初:“累嗎?”

“還沒到晚上,怎麼能累?”有鴿子飛過來,他抬起手臂擋在她面前,防止白鴿翅膀會扇到她臉上。

略顯深幽的話,阿笙卻聽懂了他的意思,靠在他懷裡,歪著頭看他,似是正在沉思,過了一會兒,把鳥食撒給那些白鴿,在它們爭相搶食時,把手往衣服上擦了擦,然後抬起手,手心覆蓋住了他的眼睛:“子初,閉上眼睛,天就黑了。”

還跟以前一樣,有些孩子氣。

陸子初勾起唇,在她掌心下合上眼睛,嘴角的笑開始有了溫柔的水波,蕩著光影。

天黑了,阿笙。

從未告訴她,以前他最怕天黑,一個人的時候,思念總會跑出來跟他捉迷藏,進行著靈魂拉鋸戰,但他現在不怕了。

因為她回來了。

時間還早,陸子初帶她去了一條幽深長巷。

有一家店面前聚滿了人,冗長的隊伍可見那家店人氣有多旺。

去的時候,沒想到陳煜也在,手裡早已拿著食品袋,等候多時。

是陸子初的意思,沒有以錢砸人,排隊購買,熟悉的巧克力餅乾,苦澀中卻吃到了淡淡的甜。

他抬手,指腹擦拭著她嘴角沾到的餅乾屑,笑道:“像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