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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各自行動

只是楊美心母女找上我們的時候,正好是我們在追查江宇下落的時候,而王大力的案子又是早就結了的,為了不打草驚蛇,也為了不引人注意,所以我和顧辭就把這個案子給按下來了,只在有空的時候,四下調查一下。

而我有一個神秘線人的事情,警局的人大多都知道,不過他們都不知道我的線人是誰,所以我把這個案子交給了我的那個線人去查,最近才得到了一些確切的訊息,不過我和顧辭都已經不是警察了,所以這事不好插手,才找了張豐宇他們過來。

因為之前有顧辭的交代,所以張豐宇還把王大力的卷宗給帶了過來,在來的路上,張豐宇就已經看過卷宗了,但馮帥他們還沒有看過,於是三人現在便抓緊時間看起了卷宗,卷宗的紙張不多,對這事的記錄也不是很詳細,所以很快幾人就看完了。

然後我將從‘線人’那裡得到的真相跟張豐宇他們說了一遍,雖說楊美心母女早就知道真相了,但現在聽我再講一次,還是忍不住悲從中來,哭了起來,我不得不中斷述說,安慰她們,顧辭便接過我的話頭繼續說。

當聽到顧辭說趙斌和李東華兩人帶人逼迫楊美心母女時,張豐宇幾人的臉上都出現了怒容,最後在聽到王冬雪因為這事被迫輟學,回了前途的時候,幾個男人也忍不住的為王冬雪心疼。

聽顧辭說完後,張豐宇第一個就表了態:“楊大姐,你放心,我們一定會還王大力一個公道的。”

楊美心哭著點頭。

蔡勇皺起了眉,遲疑了一下道:“只是,你們的錢可能已經被他們揮霍了,恐怕很難要回來。”

楊美心哽咽著道:“沒事,只要能還我家大力一個公道就行。”

一直沒有說話的王冬雪在聽到楊美心這話,忽然提出了反對的意見:“不行,媽,得讓他們把房子還給我們,那可逆你和爸結婚的房子,也是爺爺奶奶留下的房子啊,裡面有那麼多的回憶,你不是一直想要贖回我們的房子嗎?”

這事我沒有聽說過,不由看向了楊美心,楊美心看了看正看著她的王冬雪,默默的點了點頭道:“當初賣掉的房子,其實是王家的祖宅,住了王家好幾代人,當初婆婆自殺之前說過,不管怎麼樣,房子不能賣,那是王家的根。

只是當初那些人逼得太狠,我怕他們會對冬雪做出什麼不好的事情來,我才不得已賣了房子,不過當初我和買房的人說好,只要我五年內,能湊夠四十五萬,他就把房子賣還給我,當初那房子我就賣了四十萬,人家多要五萬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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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們一直靠著在超市打工生活,那點工資在支付了房子的租金和水電之類後,已經不剩多少了,這三年來,我們母女也只是攢下了五萬塊錢,剩下的兩年根本不可能攢到四十萬,我差不多已經放棄了,只是冬雪還一直記掛著,大力也很牽掛。”

楊美心在說到最後一句話的時候看了我一眼,我知道,恐怕是王大力回去看了她們母女,雖然他們看不到彼此,但王大力偶爾還是可以給她們母女託夢,說說心裡話的,昨晚王大力回來應該是先去看了她們,並託了夢,所以王冬雪才會說出那樣的話。

聽了楊美心的解釋,張豐宇想了想道:“這件事情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去幫你們,但能不能成功我們不能保證。”

楊美心點了點頭,王冬雪也沒有在說什麼,應該是預設了張豐宇的話,別的不說,就是趙斌的情況也是賠不出錢來的。

事情都瞭解後,顧辭便開始習慣性的布置任務:“張豐宇,你和馮帥,你們兩個就去盯著趙斌,一旦他有什麼不好的舉動,就可以控制起來,至於他老婆就由蔡勇和羅明盯著吧,也許會有什麼收穫也說不定。

我和陸眠就去W縣找李東華和馮熙媛,從馮熙媛那裡開啟缺口,若是馮熙媛能夠配合,那麼這事也就算成了一半了。”

“是!”

張豐宇幾人答應一聲便起身準備行動,只是還沒走出門,張豐宇就反應過來了,回頭看著顧辭有些誇張的叫到:“哎,不對啊,你已經不是局長了,我們幹嘛還要聽你的啊?”

顧辭白了他一眼,沒好氣的道:“你可以不聽啊。”

張豐宇做出一副糾結的樣子,最後嘆氣道:“哎,算了,我還是聽你的吧,要是可以的話,要不,你還是回來吧?”

顧辭搖搖頭,笑著道:“不了,既然決定離開,我就沒想過要回去。”

張豐宇撇了撇嘴道:“不當警察那你要做什麼?你從畢業就一直做警察的,要是沒有案子查,你就不會不習慣嗎?”

張豐宇說完這話轉身就走,馮帥幾人也離開了,楊美心母女的神色有些忐忑,最後楊美心看了一眼沉思的顧辭,小聲問我:“陸警官,你們怎麼就不做警察了?難道是因為要查我們的案子?”

我笑了笑,安慰她道:“不是,我們不做警察和你們的案子沒有關係,我們只是不想繼續當警察了而已,你們別想太多。”

楊美心聽了我的解釋還是不大放心,在我反覆說了幾次之後,才點頭帶著王冬雪離開,我關上門後,看著發呆的顧辭,自己也忍不住有些發呆,別說顧辭一畢業就是做警察,我也是一畢業就當的法醫。

我們的工作雖然不同,但目的都是一樣的,是為了破案,別的不說,就是我們認識的這幾個月,我們每天都奔波在各個案子之間,雖然很是辛苦,卻過得很實在,每次破案時的那種滿足感,更是別的事情不能代替的。

張豐宇的那句話很實在,要是以後沒案子查了,就開個餐廳優哉遊哉的過日子,真的就是我們想要的生活嗎?我們會習慣嗎?到那時顧辭會不會後悔現在的辭職?一想到這些問題,我頓時有些頭疼,難道就沒有既可以查案又不用做警察的,兩全其美的法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