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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要不要一起睡

不是止步不前,是舉步維艱。若是姜九笙用看那個醫生的眼神看他,只要一眼,恐怕他早把心都掏出來給她了。

宋靜還要再勸,謝蕩的手機響了。

他把車窗搖下來,吸了幾口冷氣,喉嚨發澀,有些抽疼,啞著嗓子吐了一個字:“喂。”

“怎麼有氣無力的?”謝大師問,“片子看完了?”嘿嘿一笑,不懷好意。

謝蕩根本不想理他家老頭。

謝大師自己腦補了一出大戲,然後樂呵了:“好好好,幹得漂亮,算你小子贏了,那兩壇釀酒歸你了。”

謝蕩不鹹不淡地回了一句:“都拿去餵狗吧。”

“?”

謝大師懵逼了,問:“不給笙笙?”他是知道的,那兩壇酒是謝蕩給姜九笙惦記的,打他謝家收了姜九笙這個十三弟子之後,謝蕩有什麼好東西都不自己留著。

謝蕩一聲不吭,張著嘴,讓冷風一股腦灌嘴裡,把喉嚨吹得發緊發疼,還是壓不下胸腔裡不停喧囂翻滾的澀意。

謝大師察覺出不對了:“怎麼了?蕩蕩。”猶豫了一下,試探地問,“是不是笙笙怎麼了?”

他謝暮舟的兒子,誰不寵著慣著,這世上,就只有謝家的弟子十三,能讓他捧在心尖上疼到大的寶貝兒子黯然失意。

謝蕩把聲音壓著,低低沉沉的:“爸,笙笙喜歡別人了。”

謝大師幾乎聽完眼睛就熱了。

他家蕩蕩,從來沒有這樣過,念而不得,失魂落魄。

點了一捲菸,謝大師抽了幾口,沉默很久才開口:“兒子,別遺憾,也別怨憤,很多東西,很多人,喜歡過就夠了。”

謝蕩悶聲嗯了句,喉嚨像被什麼哽著,聲音艱澀:“我不遺憾,也不怨憤,就是有點後悔。”

“後悔什麼?”

他說:“我還有好多好聽的曲子沒有拉給她聽。”眼底驀然有了風霜,將所有流光溢彩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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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大師聽著,突然覺得感慨,他家這個順風順水了二十幾年,這唯一一次栽跟頭,就摔得頭破血流。

有時候人生就是這麼無賴,相思入骨,歲月不如故。

謝大師安慰:“你回來拉給湯圓聽,就當笙笙聽過了。”說到這,謝大師又添了一句,“你不知道,湯圓不曉得是不是被我的琴聲耳濡目染了,現在都聽得懂三重奏了,音樂一響,它就搖頭擺尾。”

眼淚本來要衝出來的謝蕩:“……”

這是親爹!

謝大師有點惆悵:“不說了,我去把那兩壇酒倒給狗喝。”

電話那邊,湯圓那只二哈汪了一聲。

謝蕩幾乎條件反射:“不準倒!”脫口而出後,又立馬解釋,“倒了可惜了。”

“那我喝了?”

想也不想,謝蕩說:“留一壇。”

謝大師掛了電話。

臭小子,還是要給笙笙留啊。

誒,藏了那麼久那麼深的東西,哪有那麼容易一下子全掏出來,若真一點不剩了,人估計也空了。

只能等著時間,去磨平,等變得鈍了,也就不疼了。

謝大師喊了聲:“湯圓,喝酒去。”

然後,他佝僂著背,牽著狗,往酒窖去了,人老了,突然就憶起了過往。

那是笙笙拜師的第二年,要來謝家過年,謝蕩很高興,給湯圓穿了一身漂亮的紅裙子,自己也穿了一身喜慶的衣服。

年夜飯前,謝蕩跑來書房,突然很認真地喊了他一聲爸。

他在寫春聯,放下了筆:“怎麼了?”

“待會地別忘了給笙笙紅包。”

他吼他家臭小子:“要你說。”

謝蕩笑得眉眼漂亮,求他似的:“爸,你對笙笙好點,她家人對她不親近,你就多疼疼她,我不會吃醋的。”

那時候,他就知道,他兒子長成大人了,即便嬌縱了些,可到底不負年歲,不負歡喜的人。

那一年,謝蕩陪姜九笙一起守了歲,他給了她一個很大的紅包。

姜九笙走時,謝蕩對她說:“明年再來,記得還我紅包。”

她說:“好,會給你包個大的。”

憶及此處,謝大師嘆了一聲,說:“湯圓,以後對你蕩哥好點。”

湯圓:“嗷嗚!”

別人不知道,他這個當父親的能不清楚嗎,謝蕩小時候被狗追著咬過,怕狗怕了十幾二十年,為什麼突然養狗,他還能猜不到。

月隱雲層,冬風寒了夜。

姜九笙和時瑾回房間時,剛好撞上了莫冰。

可能,莫冰就是在逮他們,那目光,探尋又調侃:“你倆去哪了?”

姜九笙說:“散步。”

騙鬼呢。

莫冰懶得揭穿她,看了時瑾一眼,他似乎怕冷著姜九笙,外套披在她身上,穿著家居的毛衣,軟軟的料子,白色更襯得他膚色白皙精緻,輪廓溫柔。

真是個眉眼裡都藏了精緻的男人。

時瑾對莫冰一如既往地禮貌疏離:“能否幫忙去前臺要一些外傷包紮的藥物?”

得,又出去打架了。

莫冰不過問了,轉身去前臺,她前腳剛走,厲冉冉和靳方林後腳就來了,因為是酒店VIP頂樓,又三更半夜,也不擔心跟拍,厲冉冉手上還戴著一次性的手套,抓著一隻蝦就來了。

“笙笙,你去哪了?吃不吃宵——”話頭陡然一轉,厲冉冉圓溜溜的一雙杏眼狀似不經意地掠過時瑾,瞟了一眼,又一眼,然後似有深意地對姜九笙眨眼,“他是?”

姜九笙大方介紹:“我男朋友,時瑾。”

“……”

還以為頂多是預備,居然上崗了!

厲冉冉的蝦掉地上了,有點不可思議:“笙笙,你男朋友是國家發的嗎?”

她家笙笙啊,別提多隨性懶散,朋友沒幾個,社交圈幾乎沒有,一個公眾人物過得像她那樣獨來獨往也沒誰了,何況,幾百年不開花的鐵樹突然就結果了……

直到被靳方林拽回房間,厲冉冉都還沒回過神來。

她愣愣地發了好久的呆,才恍然大悟:“我想起來了。”

“嗯?”

“是網上那個外科小哥哥。”

靳方林抽了張溼巾,給她擦了擦手上的油漬:“什麼外科小哥哥。”

厲冉冉胡亂抹了一把手,顛兒顛兒地把手機屏保給靳方林看:“就是他,天北醫院的外科醫生,我看過他的戶外開胸手術,帥炸天際了,尤其是拿手術刀的樣子,滿屏都是禁慾——”

靳方林不疾不徐地打斷了:“什麼時候換的屏保?”

這是重點嗎?

完了!嘚瑟過頭了。

厲冉冉腦袋立馬耷拉,秒慫:“我錯了。”

靳方林好笑,挑眉:“錯哪了?”

她低頭,弱弱地:“不該撤了屏保上你的照片。”

認錯態度,給滿分。

靳方林端著她的下巴,把她的腦袋抬正了,壓了壓嘴角:“還有呢?”

還有?

厲冉冉想了想,一時醒悟不過來啊。

靳方林往後躺,懶懶靠著椅背,說:“想不出來今晚衣服自己洗。”

自從把她家這個騙到手,就沒讓洗過衣服。

厲冉冉難以置信,愣了十秒,手一抖,抽抽了兩下,她慘叫:“哎呀,我被筷子夾到了手,動不了了!”

靳方林:“……”

他可能找了個戲精當女朋友。

——自己找的,哭著也要寵下去。

風吹雲散,上弦月圓。

時瑾抬頭,眼裡似有星辰。

“疼不疼?”

他蹲在她膝蓋前,仰頭看坐在沙發上的姜九笙。

“不疼。”姜九笙動了動手,就一道小口子,時瑾還給她纏了繃帶,頓覺好笑,“包成這樣,我不好洗臉。”

時瑾很認真的口吻:“我給你洗。”

姜九笙把包紮得很嚴實的手遞到他面前,正言厲色:“可我還要洗澡啊。”

時瑾唇角不禁微揚,眼裡星辰頓時灼灼生輝,不知道是因為打架,還是受傷,他一路都愁眉不展的。

還是淺笑安然的樣子,好看得不像話。

姜九笙滿意了,用指腹點了點時瑾眉間:“終於笑了。”

他輕笑,順著她剛才的話:“你不介意的話,我也可以幫你洗。”

“……”

她倒不介意,不過。

她矜持地不說話,時刻記著莫冰的話,別唐突了君子……

時瑾不逗她了,把藥箱收拾好,坐到她旁邊,溫聲輕語地,都不像訓斥,只是語氣有點嚴肅:“下次不可以這麼打架了。”剛說完,又好耐心地解釋,“不是不讓你打架,是不準你傷到自己。”

原來破這麼點皮也叫受傷。

姜九笙越來越覺得,很時瑾處久了,她可能會變得嬌氣。

她突發奇想,問了時瑾一個問題:“時瑾,你喜歡我什麼?”

似乎所有戀愛裡的女人都會問這個問題,俗套又幼稚,姜九笙也未能免俗,在歡喜的人面前,越心動,越心慌。

她客觀地自我評價:“我抽菸喝酒還打架。”

用莫冰來說,她身上有很多本該出現在男人身上的缺點,不像他,是個真正的貴族。

當然,莫冰的原話還有另一半,她身上還有大部分女人沒有的優點,隨性灑脫,重情重義,不斤斤計較,也不菩薩心腸,若是出生於古代,定是個既可以縱情山水又可以指點江山的風流人物。

時瑾看著她,笑了笑。

姜九笙很不苟言笑:“笑什麼?”這個問題她覺得很要緊,比明天演唱會的開場還要緊得多。

時瑾便不笑,只是眉目如畫,帶了歡愉,很專注地看她的眼睛,緩緩對她說:“我見過你抽菸喝酒的樣子,也見過你打架的樣子,那些別人眼裡甚至你自己眼裡的缺點,我都能接受,而且很喜歡。”他握著她的手,包在掌心裡,“不是基於欣賞,是心動。”

微蹙的眉頭鬆開,姜九笙嘴角徐徐上牽。

“所以,”時瑾停頓了一下,在她額頭親了一下,目光如月色溫柔,“笙笙,你不要問我喜歡你什麼,因為找不到不喜歡的地方。”

姜九笙笑了,明眸善睞,笑得開心,她家時醫生講起情話來,真要命。

她摟住時瑾的脖子,想親他,時瑾便配合著俯身湊過去。

突然敲門聲響,三下,打斷了他們親暱,姜九笙正想著要不要去開門,手機也響了,是莫冰。她起身,去開了門,不一會兒又回來了。

“莫冰沒有訂到房間,你睡我這,我去和她擠。”說著,她便去收拾東西。

時瑾拉住她:“不用麻煩人家。”

姜九笙不解,

他解釋道:“我可以睡沙發。”

她想了想,聽了時瑾的。沙發不算小,不過時瑾腿太長,顯得有些擁擠。

洗漱完,將近十二點,姜九笙在床上輾轉了很久,還是起來,去了套房的客廳。

時瑾幾乎立馬起來,開了燈,走過去:“怎麼了?”

姜九笙沉默了一下,手垂在兩側,扯了扯睡袍,問:“你介意開燈睡覺嗎?”

他不明其意,回答:“不介意。”

又頓了一下,姜九笙抬頭,迎著燈光,眸光斑駁:“那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睡?”

時瑾微怔。

她解釋:“沙發太小了,床夠大。”

他笑了笑,點頭:“好。”

姜九笙便把時瑾牽進了房間,她先上去,鑽進裡側的位置,然後躺平,端端正正地一動不動,直到身側的被子被掀開,時瑾睡了進來,與她隔著半個人的距離,沒有半分逾越,面向她側臥著,掖了掖她的被角。

“睡吧。”

姜九笙下意識做了個吞嚥的動作,時瑾似笑非笑地看她,她立馬往被子裡鑽了鑽。

時瑾把被子往下拉了拉:“笙笙,不要捂著睡,會缺氧。”

嗯,不錯,她現在就有點缺氧,需要壓壓驚,鑽出被子,她說:“時瑾,手給我。”

時瑾笑著把手給她。

她握著他掌心,往他那邊滾了滾。

時瑾抬手,剛放在她腰上,頓了一下,問:“可以抱著你睡嗎?”

涵養真好,倒顯得她急色了。

想了想,姜九笙還是很乾脆:“可以。”

時瑾把手繞到她頸後,她便抬頭,枕著他的手,尋了個舒服的姿勢窩在他懷裡,嘴角的弧度越揚越高。

“笙笙。”

姜九笙抬頭,額頭剛好抵在時瑾下巴:“嗯?”

時瑾停頓了很久,似乎在想怎麼措辭。

“想說什麼?”姜九笙問。

他往後仰了一些,看她眼睛:“笙笙,你介意婚前性。行為嗎?”

她愣住。

時瑾拂了拂她額前的發,別在耳後,嗓音低低的,說:“我尊重你的任何決定,但我需要知道你的態度。”

他目光專注,黑白分明的瞳,沒有一點雜質。

姜九笙默了片刻,鄭重其事地回答了這個問題:“不介意。”說完,又添了一句,“因為是你,所以完全不介意。”

大抵她性子就是如此,對於愛情這個東西,沒有就是沒有,有就是全部,全部都要,也全部都給。

時瑾輕笑:“嗯,知道了。”

然後——

就沒有然後了,時瑾抱著她,拍她的背,輕聲哄她睡覺,除此之外,睡顏好看,睡相極好,沒有半點逾矩。

姜九笙迷迷糊糊胡思亂想了很久,不知道什麼時候睡著的。

凌晨兩點,放在床頭櫃上的手機振動了,只響了一下,時瑾便睜開了眼睛,起身,接了電話。

那頭,是秦中:“六少。”

時瑾壓了壓聲音:“小點聲。”他下了床,掖好被角,親了親床上睡熟的人兒,輕手輕腳去了客廳接電話。

秦中收了收嗓門,說:“人已經扣下了。”

一個手臂受傷的醉漢,六少只讓他把人弄來,倒沒說原因,一般來說,能惹到六少的人很少,畢竟深居淺出,可若真惹到了,就一個後果——慘。

“我不過去,你直接處置。”

秦中不明白:“六少的意思是?”

處置也有度,是死,是活,還是半死不活。

時瑾惜字如金:“手。”

秦中明白了,定是那雙手碰了不該碰的東西了。

次日,十一月十一,中南入冬早,已是料峭嚴寒,好在天氣晴朗,萬里無雲,是個無風無雨的好日子。

演唱會晚上七點半開始,姜九笙下午四點就要過去準備。

時瑾送她出房門,這會兒酒店外面全是記者,她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

“我先過去了。”

時瑾頷首,叮囑:“晚飯要記得吃。”把姜九笙的包遞給助手小喬,小喬低著頭接過去,始終垂著眼,看不到神色。

姜九笙應:“好。”

“麻煩你了。”時瑾又對莫冰說。

莫冰:“……”

這話,讓她有種快要下崗了的感覺,感覺自從姜九笙和時瑾交往之後,時瑾基本包攬了姜九笙所有的事情,不論公私,她這個經紀人都要退居之後了。

謝蕩在電梯口催:“別磨蹭了,快點。”真礙眼!丫的,不想看!

時瑾親了親姜九笙的臉,這才幫她把口罩戴好。

蘇傾與徐青久也在,四人一同上了電梯,門合上之前,一隻腳插了進來,然後是一雙白嫩的小手,硬是把電梯掰開。

然後一張靈氣漂亮的小臉就從電梯縫裡露出來,是談墨寶,鬆開手,比了個心,大喊:“笙笙,加油!”

姜九笙頷首,笑了笑,說謝謝。

談墨寶一激動,又飛了個吻:“老公,我愛你。”然後掩面,害羞地跑走了。

蘇傾和徐青久和謝蕩:“……”

這個粉絲,畫風有點詭異啊,真是熱情得讓人毛骨悚然,還住酒店VIP樓,顯然是人民幣粉。

謝蕩擰眉,問姜九笙:“你的腦殘粉?”

姜九笙不置可否。

謝蕩眉頭皺得更緊,大抵沒睡好,臉色不太好,鄭重提醒姜九笙:“小心點。”

她反問:“怎麼了?”

“那個女的,”謝蕩指了指腦子,眼神嫌惡,“這裡面有坑。”還是深坑!

姜九笙好笑:“她得罪你了?”

謝蕩磨磨後槽牙,沒睡好,眼裡有血絲,這會兒氣得眼睛更紅了:“我腦袋就是她砸的。”

那這仇可結大了,姜九笙忍俊不禁。

那邊,談墨寶跟老公表白完,蹦躂著去房間去拿特地定製的應援牌,要早早入場去給老公瘋狂打call,一蹦一跳哼著歌,猛一抬頭,發現不遠處一雙眼正盯著她。

那雙眼漂亮得不像話,眼睛的主人更好看得人神共憤,就是表情……怎麼有敵意。

她硬著頭皮:“先生有事?”

對方言簡意賅:“她不是你老公。”

談墨寶恍然大悟,懂了:“哦,知道了。”她咧嘴笑了笑,非常友好地說,“原來老兄你也是笙爺的腦殘老婆粉啊。”

她竟生出一種老鄉見老鄉的惆悵感來,她笙爺老公真厲害,粉絲遍佈天下,顏值還高,而且死忠,自豪感油然而生。

漂亮男人眸色忽然暗了暗,嗓音微沉:“我是她男朋友。”

“知道了知道了。”談墨寶嘿嘿一笑,一副‘我懂我都懂’的表情,大方地不計較,“你這樣的我見多了,”並且善意地安慰,“沒事,人還是要有夢想的。”

說完,給了個‘再接再厲’的鼓勵眼神,談墨寶哼著曲兒就回了房。

時瑾回眸,盯著那扇門,唇角抿成一條僵直的線。

想動手,想見血,想給她開膛破肚……可是不可以,笙笙不喜歡。

晚上七點半整,常寧體育館,TheNine三巡演唱會準時拉開帷幕,舞臺燈光亮起,前奏一進來,五萬人次的體育館內瞬間人聲鼎沸,尖叫聲此起彼伏。

開場曲目是姜九笙的成名曲,TheNine的第一首搖滾單曲。

音樂聲一起,點燃全場。

微微沙啞的菸酒嗓,唱著又狠又野的搖滾樂,燈光,掌聲,還有舞臺中央的女人,長髮隨意散著,揹著木吉他,冷豔又慵懶的半眯著眸,身體隨性擺動,將一首熱鬧的歌唱到極致,唱到喧囂。

主唱兼主音吉他,都是姜九笙。

五萬粉絲瘋狂吶喊,果然,笙爺堪當得起一聲爺。

一首歌罷,音樂歇了,掌聲與尖叫聲也跟著戛然而止。

姜九笙調了調麥,站在舞臺的最前面,用沙啞又磁性的嗓音向體育館裡的五萬歌迷問候,一貫的簡單:“大家好。”微停頓,她自我介紹,“我是主唱,姜九笙。”(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