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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受氣

婚後的生活與婚前戀愛時期的生活截然不同,戀愛期的女人總對婚後兩人生活的未來抱有幻想,殊不知,戀愛時期是幸福時光的終點。婚姻關系確定的那一刻是幸福的頂峰,此後便是義無反顧的下坡路。

結婚的女人鮮少有自己的思想,談起話來無不是以“我老公說”作為起始,其中心議題只有一個——我有老公。其實,她不光有老公,等孩子有獨立思想,成為家庭支撐後,她談起話來老公就要讓路給兒子了。總之,要想從她嘴裡套出點自己的事情,實在太難,最高明的審問者也束手無策。因為敲開腦袋,左腦盛的是老公,右腦則盤踞著兒子,細枝末節又被衣服鞋子口紅之類的“生存必須品”擠得嚴嚴實實。

舊時代的女人就是這樣,至於新時代的女人就不得而知了,畢竟新時代的女人代表光明的未來,我們怎麼能解剖他們的大腦呢?

毓秀的婚後生活完全符合上邊所寫的規律,生活急轉之下,她本知廖宏愷真心少得可憐,但不都是這樣嗎?婚姻長久的不是痴男怨女而是相敬如賓。

自結婚三個月起,廖宏愷在家的時間越來越少,毓秀本不以為意,她現在手裡有了充足的餘錢,可以在十里洋場肆意揮霍,但實際上再廣大的歡樂場總有逛完的時候,滿城繁華也有看煩的時候,她的脾氣越來越壞,丁點的不順心都可能使她暴跳如雷。

今天她再次管不住自己的脾氣了,那是她前兩天買的洋裙,乳白色底上黑色實心原點點綴其上,衣服緊緊包裹她的身體,露出姣好的曲線,只在膝蓋處裙襬撒開。這裙子價錢珍貴,她猶豫許久才下定決心購買,穿了一天就被熨破了個洞。

在清河縣時,魏府算是清河縣中體面富貴的人家,在整個省裡也是數得著的。可那時,毓秀的衣裳數量比不上現在,一季做四件已算多了,而自從嫁入廖家,她就沒停止過買衣服。上海好看的衣服太多,而廖宏愷頗有生意天賦,毓秀便毫無顧忌地揮霍錢財。

她再沒有剛到上海時的窘迫,一件衣服最多穿上一天便要重新洗過。有了充足的時間、金錢與女僕,她越來越矯情,不是現磨咖啡她不喝,三天內重複的菜她不吃。現在的她浸泡在金錢味道的香水裡,精緻得像美元上精心設計的圖案。

毓秀捧著心愛的裙子從房間裡出來,她此時穿著羊皮小高跟鞋,走路依舊顫顫悠悠。婚後,廖宏愷曾帶她去醫院看過腳,從那以後她徹底摘掉了陪伴她十多年的裹腳布,她的骨頭徹底斷開,未來好的機率不大,但廖宏愷還是決定讓她拼一拼,畢竟她還年輕,更重要的是,廖宏愷的妻子是個小腳女人的情況於他事業有礙。

實際上毓秀的腳究竟如何,廖宏愷是不關心的,若非前一天有位上海德高望重的老前輩在飯局上,擠眉弄眼地談小腳的好處,那一把仙風道骨的鬍鬚在飯桌上油光可鑑,神情猥瑣得好像偷油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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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天仙的腳,在飯桌上談來都不合適。廖宏愷自覺被冒犯,但人家可是上海的名人,人人賣他三分面子,他開罪不起,只得低眉順眼地應付過去,菜再吃不進去一口了。

他幾經思量,第二天還是帶著毓秀去醫院了。

此時毓秀的腳只能在疼痛中行走,比之前裹足時候還要疼痛,但時間一長,也就慢慢習慣了,如今她還可以穿上高跟鞋到處逛街呢,不過需要將腳緊緊裹住,高跟鞋也不能太高。

她一手扶著樓梯,一手抓著裙子往樓下走來,她此時怒氣衝衝,細彎的眉毛擠成一簇,眼睛裡堆滿戾氣,紅豔的嘴唇開合不停,直罵家裡的傭人不省心,沒見過好料子,平白糟蹋東西。

張媽與兩個小女傭低頭不語,站在廚房門口聽訓,表面一副老實認錯的樣子,其實他們心裡瞧不起這個鄉下來的太太。她們也是鄉下來的,出了上海之外都叫鄉下,她們家都在上海周邊,自然比深處西邊的毓秀家要“城市”多了,如此算來,這番嫌棄有幾分道理。

毓秀氣不過這三人的樣子,想動手又不敢,這三人在府裡的時間要比她長多了,這段時間她瞧著廖宏愷對這三人十分信中,她若真動起手來時候被告上一狀,就不合算了。她忍下動手的慾望,十分懷念起自己家的情景,賣身契捏在手裡,若想懲治個丫頭,有的是招。

“你們這麼笨,留在家裡真是禍害!”毓秀無計可施,只能說說狠話。

女傭對此心知肚明,她們只垂手站立,低頭不語,掩下臉上不甘,衣服壞了哪是她們的錯,是毓秀非得讓熨燙的,小芬一旁的小芳憤憤不平要抬頭辯解,被小芬一扯胳膊,安靜下來,乖乖坐著鵪鶉。

三人態度謙卑,毓秀無法耍奶奶脾氣,只能挨個瞪一眼,靠著扶手回房生悶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