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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分手,真的是一個人的事兒。

其實,在一起是兩個人的事兒,分手卻是一個人的事兒。

但是,分手是一個人的事兒,離婚卻是兩個人的事兒。

這個道理明白了,生活中會省去許多困擾和麻煩。

很多姑娘到了分手的時候,喜歡刨根問底,類似於“為什麼你不喜歡我了”,“是不是我哪裡不夠好”之類的問題。可是,姑娘,想過沒有,當初,人家瘋狂追求你的時候,你是不是也追根究底地打聽人家為什麼喜歡你呢?是不是人家說一句“因為你是你啊”就美得樂不可支、小鼻涕泡出來了呢?那個時候,你是不是認為自己太出色太優秀了,才得到了他的青睞呢?你曾經那麼坦然地接受了他對你的殷勤和好,那麼,可不可以就像當初坦然接受他的追求一樣,同樣,坦然接受他的放棄和你在一起的決定呢?

做出和你在一起的決定的是他,做出和你分開的決定的人,還是同樣的他。你還是你,他還是他,大家都沒變,為什麼分手?沒有為什麼。昨天我去簋街吃了60只麻小,並不意味著,今天我還必須去吃;就算我還準備去吃,我也不一定還去天一閣,還叫60只8塊的。我隨時都可能改變我的主意。這是我的權利。我不去天一閣,並不證明它不是我的最愛,我不點8塊的也不是因為8塊的麻小不可愛不美味,只是,昨天吃的也許太大只,所以今天我想吃5塊一隻的。因為,我只是想吃那個辣辣麻麻的味道,而不是一大坨肉。過了一星期,也許我還會吃8塊的,也許我改吃1的了。在我認識的所有人中,我沒碰到過一個比我還熱衷於麻辣小龍蝦的主,但是,縱然如此,我也接受不了天天吃、週週吃。我曾經痴迷過,以平均每天50只的頻率堅持了一個月,但是,太單調了啊!幸虧麻小們不會從泥潭裡跳出來質問我為什麼,否則我該多麼尷尬!

呵呵,你明白了我的意思了,對吧!

有人說,很多事情,沒有為什麼。其實,我倒覺得,大部分事情,都有為什麼。有些所謂的不可言傳或者說不清楚的理由,要麼是當事人沒有理清楚自己的思路,要麼是當事人的語言表達能力實在有限。這些,並不意味著事情本身沒有理由。任何一個選擇,任何一個決定背後,都有著它存在的必然的理由,而這個理由,顯然是作為更加高階的物種的我們賦予的。但是,理由的存在是邏輯學的事兒,跟我們不見得有關係。比如在分手這件事情上,知道了對方跟自己分手的理由,是因為他發現了一個他認為更加適合自己的人,可這又對我們有什麼幫助呢?或者,對方表示,之所以跟你分手,是因為你動輒大驚小怪,什麼事情都喜歡打聽什麼事情都喜歡參與,讓他覺得自己的私人空間受到了侵犯,你又能怎樣呢?

第一種情況,你會憤怒地說,這種朝三暮四的男人,不要也罷!可是,變心這件事兒,怎麼說呢,人之常情,不是嗎?對於美好的事物,我們都有著不可抑制的渴望和嚮往,對嗎?為什麼帥哥美女或者氣質明星多的影片,有更高的收視率?因為我們想要看到美好的事物。他有女朋友了,不能喜歡別人,這不道德?ell,從道德倫理角度上說,的確如此。可是,喜歡一個東西本身,是不太受控制的。發乎情、止乎禮,對吧!發的是自然的不可控的情,這一部分非人力可改變。但是,有了情,可以不去行動。就好像,熱愛麻小是我的真情所在,實在不知道如何控制或者改變(事實上我也不想控制或者改變),但是,我可以控制自己不要吃得太頻繁,比如,一個星期一次。同樣,喜歡一個人不可控制,但是,可以控制不去行動。那麼,你希望你的男朋友碰到自己更喜歡的人,但是,出於道德倫理標準,壓抑和隱藏自己的感情,堅持和你在一起,只是在心裡默默地更喜歡另一個人?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啊!而且,這樣,對你,真的就是有道德了嗎?這是赤裸裸的欺騙啊!這就是談戀愛和結婚的區別,對嗎?談戀愛,是為了找到最終自己認為最適合自己度過終身的夥伴。經過多年的多次的嘗試,最終找到傾心之人,牽手領證。如果,談戀愛期間,在思想上,還要用道德論理之類的標準,才能把兩個人拴在一起,那戀愛的意義又在哪兒呢?你需要的只是一個讓自己過得去的理由,而不是他跟你分手的理由,對嗎?無論他的理由是什麼,對你而言,都不夠充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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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況,你瞭解了分手的理由是你疑神疑鬼事無巨細早請示晚彙報的毛病,讓對方決定跟你分手。然後呢?你決定改嗎?為了他?你改得了嗎?對於人是否能夠改變這件事兒,從古至今,有各種不同的說法和調調。有人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有人說“事在人為”,有人說“狗改不了吃屎”,有人說“沒有什麼事兒是不可能的”。我們被給了這樣或者那樣的論調,許多人在親身嘗試之前,就堅定地認為,改變這件事情是可能或者不可能的。其實,可能不可能本身完全就是由你自己決定的。很人本主義吧!本來就是啊!世界就是那個世界,四季更替,我們凡人哪裡有什麼發言權。但是,自己的事情,總還是可以自己做主的吧!所以,能不能改變自己,完全由自己決定。決心夠大,自然可以實現。但是,因為那個已經把你列為前女友的男人,告訴你在他心目中有哪些問題,你就會痛定思痛痛下決定改頭換面?我不信。

我的意思是,我並不是不相信你會改變,我是不相信,你會為了一個把你當做前女友的男人改變。或者說,我不相信,你會因為任何人而改變。你不是十幾歲的小孩子,你知道自己的性格特徵、個性特點,如果你真的那麼不喜歡自己身上的某個性格,你早就改了。他又不是第一個指出來的人,對吧!如果他又碰巧是第一個指出來的人,你還不一定信呢!所以,因為男朋友提出來,就改變自己的事兒,我是不做太多指望了。也許,事情淡下來之後,你自己想明白了,會採取行動,改變自己。但是,當時當下,且不說我信不信,縱然你決定了改,也一定做不到。更不要說,當一個人為另一個人改變時,往往抱著某種期待——致命的期待——比如他會因為我的改變和讓步,對我更好之類的期待。抱著這樣的期待,無形當中又提高了你對他和對這段感情的期望值。期望值越高……你懂的。

我們都希望自己擁有力挽狂瀾的本領。但是,真正希臘傳說中的英雄人物並不是隨處可見的。許多事情的發生發展,都是一點一點、潛移默化的。發生需要時間,改變需要時間,量變到質變更需要時間。喜歡你也許是一瞬間,但是,決定離開你,一定是慢慢的。如果,你在對方下了想要跟你分手的決心之前,沒能夠明察秋毫、改變局勢於無形,那麼,當對方將事情攤到桌面上的時候,坦然接受吧!掙扎,是徒勞的。

任何一個人提出分手這樣的事情,都不是愉悅的。他有他的想法和選擇,無論,在你看來那個分手的原因是什麼,都沒有必要去糾結去糾纏,起碼,你可以為自己保留笑著離開的權利和尊嚴(話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真的認準了他是你的真命天子,早晚可以奪回失地)。

因為,分手,真的是一個人的事兒。(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