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過生日的時候,都是方凌洋自己負責請客,宋昭暮負責吃,然後給自己發一個紅包,儘管那個紅包很大,但是……他從來都沒有收到過禮物。
但是今天他聽見了什麼?
宋昭暮竟然要去買禮物了,還是給一個女孩子,果然兄弟永遠不及女人重要。
方凌洋覺得自己的心受到了一萬點暴擊傷害還有滿口的狗糧。
儘管心裡是這樣想的,但嘴上還是答應道:“去去去!我跟你一起,然後幫你挑一個女孩子喜歡的。”
宋昭暮情不自禁地看了他一眼,在心裡嘆了口氣,也不知道他是哪裡來的自信,一次戀愛也沒有談過,卻總想著幫別人做狗頭軍師。
但是為了給方凌洋一個面子,他還是選擇不戳穿了吧,畢竟人艱不拆嘛。
這點道理宋昭暮還是懂的。
兩人一起去了學校門口的那一條精品店街,這條街是專門賣各種首飾的,都是女孩子喜歡的小物件,宋昭暮逛了半天都沒有什麼反應,就算方凌洋有很喜歡的,興沖沖的拿起來給宋昭暮看,但宋昭暮都搖搖頭,不是說太嫩,就是說太膚淺,總之沒有一個滿意的。
直到逛到最後一家精品店,方凌洋無奈的嘆道,“宋哥,你要是再不選,我真的要崩潰了,我沒見過比你更費事兒的男人了。”
一般的男人不都是隨便挑一個就完事兒了嗎?可是宋哥在這裡挑挑揀揀,那架勢比菜市場大媽都恐怖。
然而這話並沒有引起宋昭暮的注意,因為他的目光已經被那家精品店裡掛在外面的飾品給吸引住了。
這條街也是十分有排列順序的,最前面的往往是最便宜的,越到後面越貴,但是裡面的東西也往往賣得最快,真應了那句俗話:酒香不怕巷子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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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方凌洋的消費水平,他是不會往後面逛的,但是他覺得宋哥從來不差錢,所以一直陪著他逛到了最後,也幸好,他終於看上了一件東西。
那件飾品是寶藍色的一條鎖骨鏈,宋昭暮看到它的第一眼就直覺蘇溪帶上它一定會很好看,所以他進去問道:“這個多少錢?”
店員是學校裡的學生,平日裡來這邊兼職,自然有聽過宋昭暮的大名,前一段時間也知道了他有女朋友的事情,不過對於他來買項鍊還是覺得很詫異。
在她心裡,像宋昭暮這種顏值的人,可能不需要來哄女朋友,應該是被女朋友一直哄著的人。
這時候看到他來買項鍊,心裡不禁有些鬱悶,為什麼她沒有一個這樣帥而且還懂事、體貼、大度,還喜歡送禮物的男朋友呢?
然而不管她怎麼感嘆也是沒有用的,宋昭暮已經成為了別的女人的男朋友,這是既定事實。
所以她只能用自己的良好職業操守,來幫宋昭暮挑一份滿意的禮物,達到一個目的:得不到宋昭暮的人,也得不到他的心,那就得到他的錢!
這樣想著,心裡痛快了不少,臉上的笑也更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