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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路痴之旅

在馬修的信送到蒙迪特家的三個多月後。

位於伊卡斯帝國東南部,一座叫做摩科斯多的城裡,一間叫做肉肉亭的餐館中,在等待上菜的時間裡,莉維亞開啟了她之前從一名傭兵的手中得到的信。

這封信,是從帝都狄亞羅城發出來的,送信的是一名四級傭兵,送信的佣金是兩枚金幣,簡直就是一筆鉅款了,因此在狄亞羅城裡的很多傭兵都搶著接這個送信的任務。

莉維亞很好找,畢竟一名氣質不凡且戴著面具穿著魔法師袍的七八歲小女孩,騎著馬,還帶著一條寵物狗,這樣的組合不管在哪裡都非常顯眼。

甚至因為這種組合,她們一路上遇到了不少的強盜山賊,不過除了給她們提供了自己的劫掠來的財富外,那些山賊強盜都成了山林中的養分,對付山賊強盜,按照馬修的教導,她們從來不留活口的。

當然,這些山賊強盜也沒有多少錢財,十多波山賊強盜的所有錢財加起來,還不如馬修給莉維亞的零花錢多呢。

唯一讓那名四星傭兵,多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才找到莉維亞的原因,就在於,他接到任務時,只知道莉維亞向南去了,可他除了剛開始經過的幾座城鎮外,之後都沒能再打聽到莉維亞的蹤跡。

直到遇到一些從東面來的商人,才知道莉維亞在東南方向。

他急忙又調整方向,去尋找莉維亞。

佣金是要他將信送到莉維亞手上,再回到帝都才能領取的。

好在這一路上,隨著越遠離帝都,物價就越便宜,且作為四星傭兵,路上很多時候可以打到野獸或採摘野外安全的植物來食用,否則他自己的錢,就算加上預付的四十枚銀幣都不夠用的,而有著傭兵任務的情況下,又不能再接新的任務,他就要一路乞討著去找莉維亞了。

那名倒黴的傭兵,在總算找到莉維亞的蹤跡後,再次根據那些見過莉維亞的人的描述,一路在城鎮中尋找。

而這時,莉維亞又變換路線,試圖向西移動,又讓他錯過。

幾經輾轉後,他終於在這個城市找到了莉維亞。

當那名四星傭兵看到莉維亞後,都激動得哭了出來。

他怎麼都想不到,這麼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是怎麼在這廣闊的伊卡斯帝國內到處亂跑得讓自己這個四星傭兵都追不上的。

而且他也對一名七八歲的小女孩,帶著一條寵物狗就能從帝都跑到這麼遠的地方十分震驚。

畢竟以莉維亞的氣質,即便她戴著木質面具,四星傭兵也不覺得她的容貌會很難看,這樣一個氣質不凡的小女孩,別說是山賊強盜了,就算是沿途那些城鎮中的一些貴族,都有可能對她出手呢。

貴族中的齷齪,他不僅僅是聽說過,也見識過一些。

哪怕這個小女孩的背景再大,也會有人狗膽包天。

莉維亞開啟信,信是艾文寫的,內容不多。

“主人在精靈帝國的首都皇宮中。”她從信中得出結論。

“莉維亞大人的主人,居然在精靈帝國的皇宮中?!真是太了不起了,不愧是莉維亞大人。”坐在莉維亞對面位置上的珮妮為她激動,不過她還記得莉維亞的命令,壓低了聲音。

不過腦子裡,已經開始有些神遊,想象著莉維亞的主人,是一個怎樣的強者了。

珮妮.卡西姆,在莉維亞那次偶然救下後,就想要作為她的追隨者。

在救下那些被尼哥強盜團關押起來的人後,她立刻朝著隆特米萊城追去。

只是莉維亞的腳程很快,且在進入隆特米萊城前,就將那些強盜全部作為了城附近樹林裡的養分,沒有了拖累,讓珮妮.卡西姆撲了個空。

但比那個送信的四星傭兵的運氣好許多的珮妮.卡西姆,還是在一個小鎮上,追上了莉維亞和阿姆。

死皮賴臉的跟在她們身後,希望莉維亞能將自己收為追隨者,連對阿姆都畢恭畢敬,絲毫沒有貴族子女的架勢或尊嚴。

莉維亞當然不可能收她做自己的追隨者了。

在她看來,自己只是馬修的女僕,女僕擁有追隨者實在太怪了,而且她也擔心馬修不想讓自己收追隨者。

不過這些珮妮.卡西姆不知道,也完全不在意,一路上鞍前馬後的,非常貼心。

莉維亞在和她說過多次後,就沒再排斥她,任由她跟著,只是仍然向她說明,自己不需要追隨者。

但有了珮妮.卡西姆的跟隨,最舒服的,就是阿姆,一些小事,就不需要它來提醒莉維亞了,而且有一名高階戰士在身邊服侍,像是保鏢兼隨從一樣,也讓她們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當珮妮.卡西姆知道,被她看做絕世強者的莉維亞,居然還有一位主人時,讓她震驚到現在。

她至今都想不到那位能做莉維亞這樣的強者的主人,到底該會是什麼樣的存在。

白胡子老爺爺,嚴肅莊嚴的中年人,靚麗高貴的絕世美女......。

每次莉維亞提到她的主人時,都能讓她想象出一個形象來。

而莉維亞和阿姆,都沒有和她說明過,任由她胡亂猜測,畢竟她是自己跟上來的,並不是莉維亞或阿姆的追隨者或僕從之類的存在,她們沒那個興趣糾正她的想法。

坐在莉維亞左手邊椅子上的阿姆,狗臉上滿是無奈,沒有聽到馬修訊息時應有的高興。

因為莉維亞給了店主三倍的錢,所以它能夠坐在椅子上吃飯。

不過為了不顯眼,它在有人的地方,一直保持安靜。

但聽到馬修的訊息後,它之所以沒有高興,不是因為不想聽到馬修還活著的訊息,它無法高興起來的原因,在於面前這兩個女人身上。

它強忍著抱怨的想法,吃完飯後,和兩個女人回到旅館後,它才眉毛都立起來的開口:“主人還活著,並且在精靈族的皇宮,這是好事,我們只需要朝著精靈帝國去就行了,但是,你們兩個都是路痴,那我們要幾時才能到精靈帝國,找到主人呢?”

是的,珮妮.卡西姆也是路痴,剛開始見到她能找到她們時,阿姆還高興,總算有個會認路的人了。

可沒想到,經過幾處城鎮後,珮妮.卡西姆的路痴屬性就爆發出來了。

與莉維亞在野外不認識方向不同,珮妮.卡西姆能夠認識方向,可在路上,很容易突然迷糊的走錯方向。

在由珮妮.卡西姆帶錯了幾次路後,阿姆終於看清了她。

真虧她能夠找來,而沒有在路上偏到不知道什麼地方去。

珮妮.卡西姆立即滿臉漲紅的低下頭,不敢看它。

而莉維亞則理直氣壯,毫不在意,在她看來,在野外迷路,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她們從原點下來後,一直跟著馬修到處亂跑,有馬修指路,他們也不用思考移動的問題,而離開馬修才幾個月的時間,要學會認路可是不容易的,畢竟菲奈特大陸可比原點要大得多了。

“真虧你能找到那個尼哥強盜團的營地啊。”對莉維亞,阿姆無可奈何,它只能質問珮妮.卡西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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珮妮.卡西姆搓著手,很羞愧的小聲說明:“其實我原本是想去卡隆鎮打探訊息的,沒想到走偏了,走到那樹林裡,又正好撞上放哨的強盜了。”因為放哨的強盜被她三兩下解決了,所以她就覺得自己很強,然後衝進了強盜團營地裡,最後被現實教育了。

“你還不是不認得路?”莉維亞反駁:“要不然也不會讓我們帶錯路了。”

“我是狗!是主人的寵物狗!”阿姆理直氣壯的提高音量叫道:“你見過寵物狗帶路的嗎?你見過讓寵物狗來指路的嗎?”

兩女一狗頓時沉默了下來。

如今她們知道了馬修在精靈帝國裡,先不說自己要怎麼去到精靈帝國的帝都,她們現在連伊卡斯帝國的南邊都還沒接近呢。

“早知道,就不把那些強盜的殺光了。”莉維亞沉默了一會說道。

“帶著強盜,我們也沒法進城鎮啊。”阿姆嘆息:“再說,那些強盜也不見得知道多少路,他們只不過是一些沒怎麼見過世面的普通強盜而已,又不是嚮導。”

“嚮導!!!”

阿姆和莉維亞同時一驚,一起坐直了身子。

“對,我們可以花錢僱傭嚮導啊,比如之前那個傭兵。”阿姆被自己的話提醒了:“他能從狄亞羅城一路找來,肯定非常熟悉怎麼趕路,讓他帶我們去精靈帝國不就行了?”

“可是那個傭兵,說不定已經離開了呢。”珮妮.卡西姆呆呆的說道:“他找來花了太多的時間,肯定要立刻回狄亞羅城裡去領取佣金的。”

不過阿姆絲毫沒有氣餒:“沒有他也沒什麼,傭兵公會裡,傭兵多得是,三條腿的人不好找,兩條腿的傭兵不是到處都有嗎?作為傭兵,只要我們給的錢夠多,肯定能招到對方向和路線熟悉的,充滿經驗的傭兵的。”

它狗爪一指莉維亞:“用兩個,不三個金幣,我就不信找不到人。”

這個城市相對好一些,但相比帝都狄亞羅城來說,也實在是太偏僻了,物價比狄亞羅城低得太多了。

即便是在狄亞羅城裡,和馬修做過多次傭兵工作的阿姆也非常清楚,三個金幣,對很多傭兵來說都算得上是一筆能舒服的享受很久的鉅款了,更別說在這個摩科斯多城裡。

就算是這個城的城主,恐怕都會對著三個金幣心動的。

不過它不擔心這些錢會讓摩科斯多城的城主見財起意。

能拿得出這麼多錢的人,本身就是一種身份地位的象徵,不管是背景深厚還是實力雄厚,都不是這種小城城主可以得罪的。

而且城主這個職位本身就是一種枷鎖,除非摩科斯多城的城主願意為了兩三枚,或者再多幾枚金幣拋棄他在這個城的基業和整個家族,否則就不敢明目張膽的朝莉維亞下手。

而如果是在城外,那就更不用擔心了。

論戰鬥,不算傻里傻氣的珮妮,它和莉維亞對付一支軍隊都沒有問題。

就算有上階強者出現,雖然它和莉維亞都還沒能恢復實力,可現在的實力,也能擊退一兩名上階強者。

而且,它也不認為這種遠離帝都的小城市,會有什麼上階強者願意聽從城主的命令,對他們進行冒死攻擊。

並且,這裡離北部和東部很遠,精靈帝國又與伊卡斯帝國常年交好,相對和平安全許多,就算是強盜山賊的平均水準,也比帝國中部或北部、東部要弱上許多。

這個城裡,了不起就有不到十名的高階職業者存在,也許加上教會的神職者會更多一點,可教會的神職者也不可能幫助城主作惡的,那會影響到他們的信仰,甚至會讓他們失去力量的。

走過很多地方的阿姆,比莉維亞看到的想到的更多,因為它平時作為寵物狗一樣跟隨馬修,且也沒有莉維亞的思維那麼固執,更容易瞭解這個世界的資訊,很容易就能分析清楚,只是以前有馬修在,它不需要太過努力思考而已。

“事不宜遲,我們現在就去傭兵公會吧。”

現在去傭兵公會下任務,明早任務就會放出來了。

到時候,就會有一群人蜂擁而來,向她們自薦成為嚮導了。

莉維亞坐在旅館房間裡的床上,努力思考了一會,確認阿姆想得很周到,自己沒有什麼可以補充的,才從床上起身。

唯有珮妮,仍舊坐在小凳子上,努力思考著僱傭嚮導,到底是不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之所以她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她突然發現,如果僱傭了嚮導,自己在莉維亞身邊的地位,一下子就降到了底,變成一個可有可無的人了。

雖然她也承認,自己的確有事會迷糊,可她的目標是成為莉維亞的追隨者。

但追隨者除了得到被追隨的強者的指導外,還得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和僱傭僕從沒有太大的區別,只是叫做追隨者更好聽一點,且更自由一點,得到的好處更多一些。

可自己卻沒有能夠為莉維亞和阿姆出力的事情,自己這段時間在她們身邊所做的事情,就算換一個普通平民也能做到。

一想到要被莉維亞和阿姆拋棄,她就心中恐慌不已。

能找到一名超階強者追隨,這是連她的老師都渴望了一輩子的事情,這種機遇要是因為自己的無能而與自己擦肩而過,恐怕一輩子都要處於後悔當中的。

當看到莉維亞和阿姆沒有叫自己,自顧自的離開了莉維亞的房間後,珮妮才驚醒一般,立刻跟了上去。

她打定主意,一定要讓莉維亞收自己為追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