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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哥布林

大清早,在旅館老板福爾遺憾的眼神中,馬修騎著他新買的馬就出了城,這個小鎮太安逸了,他雖然懶散,但並不是想要這麼年輕就去養老的人,而且安逸的小鎮也很無趣。

嘚~嘚~嘚~嘚。

一匹還算健壯的馬,揹著一堆東西,上面還坐著一個人,出了福克斯小鎮的門,沿著道,向安達利爾城,慢慢的走去。

與從森羅城出來相比,不需要躲避可能來的追捕,穿著一身完整舒適的衣服,不用自己走路,馬背上還帶著帳篷等一些野外用的裝備。

這一次,不像是逃難,更像是去旅行了。

“我是不是再找兩三個山寨?”上一次的山寨一遊,讓他全身上下換了個遍,而且不需要經商,不需要做傭兵公會的任務,獨自一人闖入山寨,強盜們都會輕視的,這種強盜山寨中,也不會有魔法師或是神官之類的職業者,他只要無腦殺一陣,讓強盜們無心抵抗就可以肆意搜刮了。

簡而言之,就是做一個搶劫強盜的人。

不過只是想了一下,馬修就為自己的腦洞笑了出來。

上次那個烈焰山寨不過是好運而已,有那個一根寨的老大帶路,在這廣闊的大陸上,可不只有強盜,還有很多極為危險的魔獸和遺蹟,而且在不知道具體路的情況下,四處亂闖,萬一闖進某個危險魔獸的老巢,比如大地之熊那樣的,那就是送餐去的。

更何況,強盜也並非總是那麼弱的。

以狂風寨為例,總有些強盜的寨子裡,會有更強大的人,如果一個寨子內,有兩個高階職業者,自己就死定了。

馬修沒有忘記,自己只是一名初級戰士,還是多虧了身上的金手指,並且艾斯比已經幾近崩潰,才能勉強打贏這個高階戰士的,但凡經驗豐富點的高階戰士,憑藉著遠比低階戰士更多的戰氣,以及對戰氣的使用,就足以碾壓自己了。

“我~是~一~個~大~帥~哥~,啦啦啦啦啦啦啦。”

讓馬自行沿著道走,馬修懶散的坐在馬上,望著遠處的風景,小聲的唱著他自己創作的絕世歌曲。

因為怕引來魔獸,所以他不敢大聲唱。

拿出地圖來看,在那簡單的地圖上,簡單的道路很清晰,也不知道這地圖是幾時繪製的,不過本著傭兵公會的信譽,他還是決定相信一下傭兵公會,希望這地圖上的路線是對的。

按照地圖上的路線來看,按照地圖上標註的方向來走就行了。

雖然馬修是個路痴,但按照太陽和月亮的起落來判斷東南西北,他還是會的,而只要他不把地圖看錯,就不會走到地圖上不存在的地方去。

離開福克斯鎮不久,他就唱不起歌來了,因為太無聊了,在地上跑還好,他至少還活動一下,坐在馬上,如同坐長途汽車一樣,而且馬的速度也不快,太無聊了。

想了下,他從身後的一個揹包中,反手拿出了一大包肉乾,然後拿出水袋,就著水吃著肉乾。

這肉乾是他在昨晚確定了今天離開福克斯鎮後,就讓老闆準備的,水袋是新買的,裡面灌滿了清水。

“這肉乾好硬啊,但是好耐嚼啊。”嘴裡有了可以嚼的東西後,讓他舒服了一點。

不過肉乾畢竟是有限的,他全都吃完了的話,後面就只能靠打獵維持到安達利爾城了,所以在吃了兩口後,他就只能拿著一根肉乾,不時的放進嘴裡嚼嚼。

兵兵乓乓~!

正在馬修騎在馬上都要打瞌睡時,突然,從遠處傳來細微的響聲。

“嗯?那是?武器碰撞的聲音?”

“慘叫聲?”

馬修勒停了馬仔細聽著:“難道是那些商人被強盜打劫了?還是遇到了魔獸?”

馬修是臨近中午才出發的,反正他不著急,而據他所知,在清晨時,與他同住在一個旅館的商人,以及另外住在其它旅館的商人,為了安全,結伴一起走了。

如果前面的真是那些商人,那就是他們有麻煩了,不是強盜就是魔獸,一般的野獸對於這樣的車隊,都是不會隨便靠近的。

如果是強盜,他們還能丟棄貨物逃走,如果是魔獸,那基本上有死無生了。

住在其它旅館的商人,馬修不知道,但他記得與他同住一個旅館的那兩名商人,是沒有僱傭傭兵的。

在野外,沒有僱傭傭兵,或者僱傭了不足的傭兵,一旦遇到危險,就倒黴了,十有八九死無葬身之地,而在戰況不利時,傭兵是可以自行逃離的,畢竟傭兵只是被僱傭,又不是賣身了的。

馬修停在原地猶豫了,雖然自己曾剿滅過一個強盜山寨,但並不是每個山寨都那麼弱的,而且如果是強盜還好,自己衝上去,打不贏,依靠無限體力,跑也能跑得掉,強盜們也不一定會追來,但如果是魔獸,能圍攻一個車隊的魔獸,數量必定不少,如果陷入了魔獸的包圍圈中,就算有無限體力,也是不容易跑掉的,自己的馬也會被魔獸吃掉,這可都是錢啊。

錢?“如果能救那些商人,他們會給我錢的吧?”馬修想著。

沒有錢的慘境,他已經過夠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能買個女奴,跟著自己旅行,一定會舒服不少的,而要買到自己會喜歡的女奴,就需要不少錢,他這幾個金幣,實在是塞牙縫都不夠。

想到錢,馬修的勁就來了,他決定先看看,如果是魔獸,自己掉頭就跑,如果是強盜,而那強盜並不算太強的話,他就決定殺掉那些強盜,即可以從強盜身上收刮下一些錢來,又可以從商人那裡得些錢。

駕著馬向聲音傳來的方向,也是他去往安達利爾城的必經之路跑去。

很快,就看到了混戰的場面。

車隊的確是被攻擊了,但攻擊他們的,既不是強盜,也不是魔獸,而是哥布林,看那數量,還可能是個哥布林部落。

哥布林是個奇怪的種族,它們一般住在荒野和森林中,靠捕獵動物為生,偶爾也會打劫行人。

哥布林的生育能力很強,往往兩隻一公一母的哥布林,就可以在一年裡變成一個擁有一百來只哥布林的部落,雖然很能生,但他們的膽子很小,如果看到對面人多,或是力量強大,他們就不敢靠近,別說城鎮這樣人口眾多的地方了,就算是一些稍微大些的村子,他們也不敢靠近。

而哥布林這麼能生,自然也很能吃,但野獸總是不夠吃的,魔獸它們又不敢去狩獵,所以常常會為了控制人口而殺死並吃掉部落中較弱的哥布林。

總而言之,是個大部分時候都是對人類無害的種族。

像這樣攻擊一個車隊是很少見的事情,他們大多都是攻擊落單的人,比如馬修這樣的。

正疑惑著,一個哥布林看到了馬修,向一邊的樹林裡喊叫了幾聲,隨後有十多隻哥布林向騎著馬的馬修衝來。

他們看到這一人一馬,立刻覺得是送上門的食物了。

“唔噗噗,來得好,就讓你們見識一下,絕世天才的力量吧。”

如果是強盜或是魔獸,他還會忌憚一下,但這些不過是些欺軟怕硬的哥布林,連戰氣或是魔法都不會,單體能力比成年人還差的哥布林,他才不怕呢。

看著狂歡著向自己衝來的十三只哥布林,馬修跳下了馬,熟練的將方天畫戟組裝好。

“螻蟻,我來了。”他也歡叫著衝向了哥布林們。

那些哥布林都是拿著粗糙的木槍石斧,有兩隻還是舉著石頭。

雖然對於馬修居然會反向他們衝來有些疑惑,但頭腦簡單的哥布林們,對於食物送上門來,更高興了。

“嗚嗚,啊嗚,啊嗚。”

拿著石頭的哥布林向那個食物投擲手中的石頭,那著木槍的哥布林打算把木槍插進食物的身體,而拿著石斧的哥布林,則在木槍刺向食物時,跟著木槍的刺出,向食物高高跳去,雙手握緊石斧,劈向食物。

看得出來,他們不是第一次這麼幹了,配合得十分密切。

一般人自然很容易躲避掉那飛來的石頭,然後在抵禦木槍的攻擊時,被空中跳來的石斧劈中,而且那兩個投擲石頭的哥布林,在手中的石頭投擲出去後,也沒有閒著,又從道路邊上搬來了石頭,看那堆放的樣子,就是它們放的。

“來得好。”面對有準備的圍攻,馬修大笑,他揮舞方天畫戟轉圈,將那兩塊向自己腦袋上飛來的石頭擋飛,然後猛的雙手握住方天畫戟的柄,以自身為中心,飛快的轉了一圈,將六把木槍輕鬆的劈斷,然後突刺上前,用戟頭刺穿一隻哥布林,將其挑飛,砸向它旁邊槍斷的哥布林。

這時,空中的哥布林已經飛近。

馬修自下而上的將一個手持石斧的哥布林劈成了兩半,連續後退兩步,讓另外四名跳劈的哥布林劈空,他再手持方天畫戟自上而下,將一名剛落地的哥布林劈成了兩半,順手刺穿另一名持石斧的哥布林。

轉眼間,就有四隻哥布林死得慘烈。

剩餘的哥布林被同伴的壯烈死亡嚇住了,但此時它們仍有九隻哥布林,而食物還是只有一人,它們皆愣了一下,就向食物撲去,只要撲到食物身上,用牙咬,食物很快就會因為疼痛而丟棄那恐怖的武器的。

“哈哈哈,區區螻蟻,也太小看我了。”馬修用力一腳,就將一隻空手撲來的哥布林踹飛,這一腳,他用上了戰氣加持,所以那哥布林被踹中的地方立刻深深的凹陷下去,向外飛出六米多遠的地方,再也沒能爬起來。

馬修再次握緊方天畫戟,但並沒有再次旋轉揮舞,而是用側面向一隻哥布林狠狠砸了下去,直將那哥布林砸得腦漿迸裂,然後全力橫斬,將兩名哥布林攔腰劈斷,又用戟柄,將一名靠得很近的哥布林橫著砸了出去,那哥布林的腦袋都轉了一百八十度,倒在地上再沒爬起來。

一隻哥布林順利的跳到了馬修的背上,只是它還沒來得及向馬修的脖子上咬上一口,馬修以極快的速度抽出腰間的單手劍,手一扭,就從屁股刺進了趴在自己背後的那只哥布林,那只哥布林慘叫一聲後就不動了。

當馬修把劍抽出時,那哥布林的屍體就從他背上掉落下來。

馬修的劍剛從哥布林屍體中抽出來,就對左邊全力一揮,一隻趁機朝著他左臂撲上來的哥布林,連慘叫都沒有喊出來,頭就被劍削了下來。

“螻蟻,死吧!”馬修怒喝,鬆開劍柄,收手持戟,又劈死了一隻哥布林,並將這哥布林身後的一隻哥布林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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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只哥布林,連逃都沒法逃走,就全部被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