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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現場回憶

聽到小白突如其來的揭發,宋曉還是選擇實話實說,畢竟現在自己是寄人籬下。

“洪大人,對不起,小白姑娘說的對,在下確實是女子身,因為有案在身,姑來打擾一段時間!”

“你犯了什麼事?”洪清問道。

之後,宋曉便把自己在天禾郡當幕僚,後來被背了鍋的事一五一十告訴了他們。

“太好了,在家裡終於不用一整天和一個木頭相處了!”笑著的說道,看向了宋曉,她顯然很歡迎宋曉的到了。

“謝謝,搬來暫住,確實麻煩你們了!”宋曉確實不喜歡這種寄人籬下的感覺,“等到時間一到,我就走!”

因為她的救命恩人說了,一年後,他可以回到天禾郡。

“不會,我一個人住也很無聊的!”小白對著她笑了一下。

“一個人?”

“有些人不是人,在家和不在家都一樣!”

在衙門的時候,李捕頭就告訴過宋曉,洪清,不是在和小白吵架,就是在和小白吵架的路上。

以前還不怎麼相信,一看到小白對洪清這態度,一看就是長期如此,也不知道他們怎麼形成這種現狀的?

“洪大人,你們兩兄妹是不是不怎麼好好相處?”宋曉為了緩解氣氛,問道。

怎麼感覺像是雪上加霜,雪中灌水!

“我早上出去得早,晚上回來得晚,我們,不得拜的街坊!”小白回答到,“還有那李大叔啊,三年大年三十都沒有好好回過一次家,宋曉姐,你說,我哥和李大叔那樣有什麼好的,一天到晚在外面,外面很好玩嘛,我稍微玩久一點,就說我,沒有女子家的矜持,拋頭露面的!!”

“他們,好……他們正直!!”宋曉像個傻子一樣不會說話,“你可不知道你家兄長,在外名聲對好,靖南清官!”

“宋曉姐,你就別誇他了,像他這樣的人,我都不想說他了!不過,宋曉姐,你好久認識我哥的!”

“很久了!”

洪清一聽到,噗的一聲差點嗆到,“我們不是今天才認識的嗎?”

可能他沒有明白宋曉的意思,小白問的是,宋曉好久認識洪清,而宋曉確實早就認識他了,不過洪清不認識她而已!

“呆子!”小白嘆了口氣,心想,我又不問你,你是今天認識的別人,人家女生認識你多久了,不關你的事!

洪清心想,果然李大捕頭說得對,兩個女生即使年齡有些差距,但還是能找到許多共同語言的,兩人人像把他忽略了一樣,不過這樣也好,省的小白煩到他,而他又是暴脾氣,想事情想到一半被打斷,心情總是有些暴躁,看來叫宋曉和他一起來接小白是正確的。

回到府裡,小白便開始著手幫這位新來的朋友收拾房間,兩人聊的津津有味。而洪清一把鑽進自己的書房,拿出今天衙門送來的一下文案,和把今天畫的第一現場和第二現場的圖畫夾好在文案裡面,再把死者屋子和案發地附近的路線圖再觀察一遍。

然而,光靠現場是沒有用的,洪清把死者的人際關係和家庭背景的資料向衙門的捕快要來後,發現,死者的關系網很複雜。

死者楊郭,靖南郡聚河縣人,聚河縣離南湖縣不是很遠,所做圖生為建築木匠。與官府、員外老爺甚至許多木匠都有許多來往。令季秀注意的是,在年初的時候,在林員外的府邸修建過程中,楊郭木架上打丁卯,不料被下面的人大喊,嚇到自己,失足掉落下來,所以腿有些瘸。而後林員外並未給予合理的賠償,於是在衙門上對鋪公堂整整三個月,林員外的府邸修建也因此被擱置下來,現在才動工不久。

而同時,楊某也將大喊而嚇到自己的小工匠告上衙門,由於只有楊郭的一面之詞,情況不明,導致被打了幾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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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來大喊嚇到他的小工人也被楊郭打了一頓。

所觀上述,楊郭與林員外、小工匠的紛爭,還遠遠沒有洪清感覺到的那個點,殺人拋屍。但接下來根據李捕頭對死者楊過的人際關係進行的走訪材料所知。

在同行木匠的人們看來,楊某是一個雙面人,有時候對人很好,對徒弟或者同行極度信任,不僅僅拿出自己的本事全部教給半路出家的徒弟,也不會輕易搶同行的生意。

有時候自己的徒弟多次因為做工期間,官府和員外大老爺們資金緊張而沒有給他們工費,楊郭還自掏腰包拿給徒弟們養家餬口,其中也有為了同行出頭多次與有權有勢的老爺有紛爭。

好的一面洪清不會多看,或許他習慣了以惡看人。但也正是這樣,無形之中或許上天給了他旨意。在許多年前,剛剛從事大理丞的他,老師辜皿就告訴過,許多人或許不會因為一個人的好而被人記住,但你做了對不起或者傷害他人的事,他一定不會忘記,也許他會若無其事的和你一起聊天,但它卻一直存在!

而楊郭的雙面性格,對季秀來說,他只看壞的。

楊郭對朋友友善的性格但放在其他人身上或許就不這麼友好了,近三年來,楊某到衙門不下十六次,都是故意滋事,也就是打架,不過卻也收得住手,受害人都是輕傷,也有因為主人家做工時的尾款不到位,而拉著許多弟兄把人家家門口堵住,其中一家人的官家被他手底下一個徒弟打得重傷。

而他卻說是自己打的!

而死者與妻子多年不見也並非沒有原因,用別人的話來說,誰敢去受這份罪,死者存在多次的家裡暴行,最嚴重的將妻子打得滿臉是血,而且頭腦受傷,有些瘋瘋癲癲。而妻子也一次一次的選擇忍讓,直到他們的兒子長大後,把自己母親接出去住,但死者卻及其不開心,把兒子打斷了腿,最終妻子才選擇與兒子逃離這個地方。現在還沒有找到死者母子,但是衙門裡的記錄記得十分清楚。

接下來的許多份口供洪清看了一遍又一遍。

“你覺得你們師傅楊郭是什麼樣的一個人?”

“你覺得楊郭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

“怎麼說呢,反正挺仗義的,不像別的木匠,只坑自家兄弟!”

“怎麼個仗義法?”

“說一不二,說這個生意自己不搶就不會搶,借銀子說多久還就多久還,有難向他開口,他能幫的就不會含糊!”

“那他有沒有和別人發生過矛盾?”

“多了,但最近的有兩次,因為他掉下木梁,腿壞了嘛,林員外又不給錢,所以告官啊,但是又莫有辦法,人家林員外說了,自己和木匠商量的時候說,工人所有意外都是自己負責,可是老楊他嚼得很,晚上拿著刀子找到人家員外家門口,不給銀子就給別人家女兒眼睛開到,最後,林員外又給了他兩百兩銀子,後來他就沒有再做工了!”

“還有一次是什麼?”

“嚇到他的那個小工嘛,不懂水,這事本來就是他的錯,不道歉,又不賠點就跑了,後來被打了一頓,還賠二十兩銀子!”

二:

“你覺得楊郭是個什麼樣的人?”

“好人看著是壞人,壞人覺得是好人!”

“那你覺得是好人還是壞人!”

“我媳婦覺得是壞人,我覺得還可以,喝酒的時候虎虎的,就是,太衝動,愛拿拳頭說話,尤其對那些有錢人!”

“他和誰有過矛盾?”

“兄弟,這你就問對人了,這麼和你說吧,他應該沒有不和誰鬧過矛盾,反正別看他怎麼怎麼對你好,那是他需要你,變臉變得快,說動手就動手,和他呆幾陣子你覺得還不錯,慢慢你就發現這是個有病的人。我怎麼說也跟他五六年了,反正只要你不和他有爭議,簡單都爭議都不能有,包括熱酒好喝還是冷酒好喝,他說什麼就是什麼,他就和你好好的。”

“具體和別人有什麼大矛盾沒有?”

“隔幾天打個人是小矛盾的話就沒有,說大的話,應該就是掉下來那事了,那小工,都不敢再去做工,連夜回的老家。還有就是,這人覺得所有人和他都一樣,只要不一樣,那就是要害他的人!”

這是死者楊郭兩個呆在他身邊時間最長的徒弟和木匠,也是最熟悉他的朋友。而從他們對死者的印象來看,是一個十足十的愛動手傾向者,也是一個容易結仇的物件。尤其後者所說的‘和死者產生觀點的不同時,‘對方的反應過激’。

如果想象一下這個人的心理,用自己的觀點來看,死者的投射心理十分明顯。單單的投射心理僅僅是將自己的特點歸因到其他人身上的傾向。在認知和對他人形成印象時,以為他人也具備與自

己相似的特性的現象,把自己的感情、意志、特性投射到他人身上並強加於人,即推己及人的認知障礙。比如,一個心地善良的人會以為別人都是善良的;一個經常算計別人的人就會覺得別人也在算計他等等。而壞人投射心理,就是無形之中,覺得與自己觀念,情感不和的別視為與自己作對,並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同時也十分感覺得出來死者十分自卑,有一種對有錢人和有學識的人自卑,因此,他才會對於自己合作的員外已經自己的兒子大打出手。

在大理寺有一宗檔案裡,也曾經塵封這一個關於投射心理的事實,一男子出軌,並經常對自己的妻子說謊。久而久之,他在想,為什麼這麼久了妻子會沒有發現,長期說謊的人是不值得信任的人,同時也是不相信別人的人,他無形中觀察著妻子的一舉一動,無論什麼,他總算覺得妻子在說謊,也覺得妻子出軌。一日,妻子只是打扮得漂亮一些,男子一怒之下將妻子活活打死。

當時所有人都很費解,怎麼會有這樣的人?但現在壞人的心理想法在刑案方面的普遍應用,確實有著這許多這種心理效益,而在給一些充軍的牢犯所問的心理想法,發現他們的壞心眼投射心理及其明顯。

但現在的問題是,死者才是那個應該造成犯案的人。

不,不是這樣的,洪清始終相信因果,所以有一種感覺,死者的死是自己造成的。當然,兇手的罪也是不可逃避的。

面對所有的兇殺案中,往往離不開貪嗔痴恨愛惡這六個方面的原因,貪,視為財殺,例如搶劫殺人之類,而痴恨愛歸類為情殺,交惡他人為仇殺。

還有一方面,李捕頭連夜告訴洪清,給出死者楊郭的經濟狀況來看,好堵,據調查,楊郭每一次做工的銀兩時候,自己總要賭上好幾天,都是有輸無贏,基本沒有什麼錢,在死者的住處也沒有發現有銀兩,包括林員外所賠償的三銀兩也都賭沒有了,而且,李捕頭在館子裡的人告訴他,楊郭也沒有贏過,確實都輸了,所以不存在著兇手可能著因為財而殺人,至於情殺,也並非沒有可能,但是可能性小了點,因為死者的妻子兒子都不在本縣,仇殺的範圍很廣,死者生前交惡多人。

反觀第一現場,一定是熟人作案。根據左下層的血滴來看,那裡是整個案情的開始。飲水機左下層有三滴血跡,大致形成倒錐狀,直徑都在不到半釐左右,根據中速噴濺血跡的形狀形狀,兇手要比死者高出十釐米左右,;左下的地上有一小片血跡,屬於圓形片狀,直徑四釐米左右。而根據血跡方向和大小,形狀來看,洪清發現上面三滴屬於中速噴濺狀血跡,地下的屬於低速噴濺狀血跡。

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情況,原因很簡單。中速噴濺血跡,一般都是鈍器,棒狀的武器在快速打擊過程中形成,也正好符合之前的推理。而地上的血跡不難解釋,頭部受到重擊之後到地了,受到地面的二次打擊,但是力度較小。

但是,大血跡上僅僅只有三滴,還是因為鈍器在第一次打擊頭部過程中,不一定會出現噴濺血跡,但是,兇手的力度足以是致命的,因為那三滴血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來自口腔。倒地後,死者還有一絲絲意識,所以地面的低速噴濺血跡才會形成。

那時候,死者開始攀爬躲避,行動十分緩慢,到了桌子附近,死者感覺到大腦昏厥,體溫下降,開始抱成一團,兇手則拿出利器割破死者的頸動脈,造成大出血死亡。

由此可見,兇手的動作十分幹淨利索,才會形成屍體痙攣。

熟人,而且,這個人心狠手辣,可能不止第一次作案。

重建現場的話,桌子茶几上有兩個個裝滿水的杯子,兩個都喝過了,肯定還有一個熟人在場,及其可能是兇手。再看死者發現屍體時的著裝,在寒秋季節穿得十分單薄,但是並沒有發現汗液,因此,死者在家換了衣服,然後喝水,兇手便開始行動。門窗沒有破壞的痕跡,,種種跡象,熟人作案。

這也讓洪清緩了口氣。

在所有兇殺之中,多數都是熟人作案。所以,一般熟人作案的調查方向都是從人際關係展開。可以說是有一定的或者多次幾條方向來,它的難度遠遠低於殺手的隨機作案,只能依靠現場證據展開調查,所以,世界上多數懸案都是無緣無故的隨機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