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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有種懷念叫故鄉

那個早上,鉛雲籠罩、天空陰鬱,天地間靜得瘮人,彷彿只聽見嘭咚嘭咚的聲音在跳動。也不知過了多久,他們望見十幾根火柴人移動著身影靠近村子,不久就聽到轟轟兩聲巨響劃破死寂的鳳亭村;隨後看到村前河岸上的古木棉--豐茂的樹冠頂端噼叭喀嚓斷裂墜落的聲響,還有一陣放肆的歡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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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聽老人講,日本人轟著玩唄。”

“那麼大的樹,傷了樹冠,應該活不長了。” “你想錯了,它沒那麼容易死掉,活得挺長的。它還有幾根巨大的主枝伸展在空中,開春的時候還會開出美麗的花朵,吐出綠色的嫩芽。

從受傷的那年開始,我們村裡的幾輩人從小到大看著它被風雨侵蝕,從上往下一點點一段段地枯萎、腐爛、越來越矮。

經過漫長的六十幾年,才從樹頂爛到根部,最後倒在我上高二那年夏天的一場狂風暴雨中。

幾個月後,村民人在原處種上一棵小榕樹。那棵樹好像得了靈氣,著魔似地瘋長。不到十年就根深葉茂,長成一棵巍然屹立的大樹。奇怪的是,很多年過去了,每次看到那棵榕樹想得最多的還是以前那棵古木棉。你說為什麼呢?”

‘‘明擺著,有故事的人令人著迷,有歷史的樹木讓人緬懷。’’

‘‘一語中的,你說得好。我突然想明白了,那棵古木棉歷經幾百年的風吹雨打、電閃雷鳴,慣看人間冷暖,承載了很多人的遐想和記憶,不料短短的一瞬間就被日本人的炮彈摧殘了。它究竟承受怎樣的煎熬和苦痛,我們無從知曉,只能想像。

作為漂泊在外的異鄉人,越想感觸越多。故鄉之所以成為故鄉,我想是因為有親人、有一座山、有一條河流,或者有一座橋而讓遠行的遊子朝思暮想、寢食難安,也因為有一棵熟悉的老樹而魂牽夢縈、欲罷不能;它是一個烙在心底無法抹去的符號、烙印,是一份拋不開也不想捨棄的情感依託,卻讓喪心病狂的鬼子給摧殘了。太可惡了!’’

‘‘確實可惡!’’夏茵也咬牙切齒地說。

‘‘‘可惡’的前面還應該加四個字。’’羅烈伸出四個手指用力一揮。

“什麼字?’’

“X他媽的!” 夏茵聽到羅烈甕甕地罵了一句,自己也跟大聲喊:“X他媽的!”

“······站住——別跑······站住——別跑——小偷——抓小偷······”

邊走邊聊的羅烈和夏茵忽然聽到背後有喊叫聲。兩人停下轉身回望。朦朧的路燈下,似乎一前一後有人向他們這邊跑過來,越跑越近。

他們沒聽清喊些什麼,更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夏茵有點緊張,不禁摟緊羅烈的胳膊繼續往前走。

跑在前頭的人很快就趕了上來。他突然放慢腳步,出其不意地將一件東西套在夏茵的脖頸上,然後加速飛奔。

夏茵叫喊著嚇壞了,全身直起雞皮疙瘩,慌忙把套在身上的東西拿下來甩掉,就像甩掉掛在脖頸上的一條冰冷的水蛇一樣。

丟在地上的是一個白色的中號女式單肩皮包,羅烈盯著地上的皮包,閃念了一下對夏茵說:

“別走開,等我回來。’’說完撒腿衝上去追趕那個人。

‘‘羅烈······你······你快回來·······’’夏茵驚魂未定,焦躁地站在路邊想著羅烈剛才說的話。

不一會兒,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上氣不接下氣地趕了上來。他看見一個女子站在路邊,有所企圖地盯著地上一隻眼熟的皮包,便停下撿起來。

“我們的包包為什麼在這?你想幹什麼?”男子衝著夏茵問 。

“······沒幹什麼,有個人拿包栽贓我們,就是你手上的包包,我的男朋友追上去了,前面就是!”夏茵指著遠方躍動的人影解釋。

男人迅速扒開已開口的皮包往裡瞅,另一只手往包裡撈。撈不出他想見的東西。他跺著腳,嘴裡飆著髒話,白了夏茵一眼,撒腿向前追去。

夏茵思忖半響,也攆了上去。她踩著高根鞋,艱難地跑了三百多米,追到一條通向湖外的岔路口。

她看到水泥路面上,羅烈正橫著壓在一個人的身上,那個人被他死死地摁住,哼哧著不敢輕舉妄動,怕手臂給掰折了。

旁邊有人在撥打110,這個人是剛才與夏茵打過照面的男人。他打完電話,上前往小偷的身上踹了幾腳,再幫羅烈摁住他。

夏茵站在七八米遠的地方大氣不敢出,焦急地等待來人。

等了很久,終於等來了一輛呼嘯的警車。從車上下來三個民警,加入抓小偷的行列。

那小偷還試著做最後地掙扎,但奈何不了眾人,束手就擒。

當警察把小偷拷起來,羅烈長舒了一口氣,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塵土,退到一邊。

夏茵擔心羅烈是否受傷,衝上前去扯住他問這問那。羅烈笑著對夏茵說,沒事兒,我命大著呢。

民警從小偷身上搜出一個錢包、一個手機。報案人稱錢包和手機是他的——準確地說是他的女朋友。警察將小偷押上車,要求受害人和羅烈務必到三仙湖派出所協助調查。

羅烈遲疑了一下問夏茵是否願意前往。夏茵想了想說,你去就行了,我自己先回住宿。

羅烈不勉強,叮囑她路上小心,並把住宿鑰匙交給她。警察走後,夏茵獨自順著一百多米的岔道走出環湖跑道,然後在路邊叫了輛計程車趕回貝柳村。二十多分鍾後,她回到了住宿。

夏茵洗完澡,坐在窗前的摺疊椅子上翻看一本地理雜志。將近零點,羅烈回來了,夏茵很高興,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他去派出所配合協查的情況。

羅烈說,別急,我跟小偷打了一架,身上很髒,等我洗完澡再說吧。夏茵覺得有理,讓羅烈去洗澡,她坐下繼續看書。

夏茵把手上的地理雜志放回原處,拿過桌子右角邊上的一本書,耐著性子翻看。看到第七頁,羅烈穿著大褲衩,裸著上身從浴室裡走出來。他悄悄走到夏茵背後,瞧她在看什麼。

‘‘撿回來的盜版書,淨是錯別字,能看得下嗎?’’

‘‘還好啦。’’夏茵放下書本,站了起來,一把拽著羅烈走到對面的沙發,摁著他坐下,激動地說,“我的英雄,小偷身上有刀,太危險了,嚇死人了。”

‘‘那龜孫子想讓我們背黑鍋,太壞了,放過這種人,太對不起自己和天理了。這小偷跑得挺快,但運氣不好突然滑倒,讓我趕上截住。他想讓我嚐點苦頭,掏出一把牛角刀來向我示威。我趁他沒握穩兇器,一腳把它踢飛。接著衝上前把他撂倒,三兩下將其制服。他還嫩點兒,傷不了我。’’羅烈輕描淡寫地說。

‘‘沒傷到就好,多危險啊!萬一傷到什麼辦?我還是希望以後別碰上這種事兒,既使碰上最好躲得遠遠地,報警得了。’’

‘‘我會當心的。’’羅烈刮著夏茵的鼻子說,“你注意到沒有,那個被偷包的人,我們之前遇見過,你想起來了嗎?”

“什麼時候遇見過,有嗎?”夏茵茫然地掐著下巴說。

‘‘那兩個男同志,想起來了嗎?’’

‘‘哦······是嗎?我再想想······耶,絡腮鬍······還真有點像,聲音——也像,’’夏茵拍了一下羅烈的大腿說,“我怎會沒想起來呢?我到底什麼啦?’’

“你太緊張了,精力不集中,思維渙散,況且在昏暗的燈光下,就像我們有時急著想找一件東西就是找不到,而那件東西其實就在我們的眼皮底下。”

‘‘有道理。那個人認出你了嗎?’’

“我不敢肯定,可能認出來了。那個人很忌憚別人知道他們的事。在派出所做筆錄,民警需要登記他男朋友的身份資訊,因為皮包和手機不是他的。在回答詢問的時候他想隱瞞他是同性戀者而把他的男朋友說成是女朋友。警察核對資訊時發現他提供的性別資訊跟網絡系統的資訊不符,查問到底。他最後瞞不住,只能如實承認他們異於常人的關係。其實他也沒說錯什麼,可能在他心裡就是女朋友。”

“在警察面前演戲,真是難為他了。他們的包包什麼被偷的?”

“聽那個人講,他們倆在‘名樹藝苑’裡面一張椅子上纏綿時,有小偷悄無聲息地靠近他們,並伸出罪惡的黑手。那鬍鬚男趕巧睜開眼睛看到有人鬼鬼祟祟地把男友放在身旁的包包順走,男人顧不上親熱,拋下男友追了上去······”

“這個案例給我們提了個醒兒:在烏黑的地方親吻有風險,尤其在公園的暗處,有必要睜只眼閉只眼,否則讓公園那些變態的小賊們飽了眼福又發財,得不償失啊。”

‘‘真是的,’’夏茵捶著羅烈說,“太壞了!”

‘‘很壞嗎,不可能。”羅烈說完,把夏茵撲倒在沙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