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家村的後山,一顆老歪脖子樹下站著個半大不小的男孩,粗布的衣服有些陳舊,邊緣等處早就磨白好在衣服上沒有補丁,尚算體面。
男孩約莫十五六歲,也可能是十六七歲,白白淨淨五官很是端正。
他望著這顆老樹上懸著的一顆最近才冒出來的大蜂窩,蜂窩的外邊時不時的有一些個頭嚇人的野蜂竄出。
沒錯,他想吃裡邊的蜂蜜,在這站了許久,卻不知道該怎麼弄下來,不……準確的說應該是他不知道,該怎麼弄下來又不讓這些野蜂找自己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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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怕疼……更怕死,這個野蜂的個頭實在太嚇人了,如果讓這野蜂蟄上一下,估計比蜈蚣咬的都疼,如果讓一群野蜂撲上來……估計自己的小命在這就要交代掉了。
他沒掏過蜂窩,也沒有看過別人掏蜂窩,是用石頭砸還是用棍子捅,他也不知道。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男孩沒有再繼續看著蜂窩發呆。而是提溜起邊上的一個布口袋,就往下山的路走去了。
男孩的並沒有進到山的深處,畢竟這山上有什麼蛇蟲鼠蟻飛禽走獸的……對小男孩來說,有些危險,男孩很是惜命。
他一個村子裡長大的小孩,性格卻卻很是好靜,並不喜歡和小夥伴們一起上山嬉鬧,這也是他衣服乾乾淨淨的原因,不過同樣的,他沒有村裡的同齡人那麼多捉魚摸蝦刨野菜採野果掏鳥蛋的經驗。
之所以這些技能都能扯到吃……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村裡缺吃的。
不是一般的缺……
青國連年亂兵禍不斷,且愈演愈烈,雖然說沒有什麼大的敗績,但……就是這樣焦灼最為消耗國力,勞民傷財,且還無甚收穫。
無論是錢糧稅賦還是兵役勞役,都讓本就清貧不算富足的窮苦百姓們生活越來越差,他們不比城裡。
阮家村又是離邊境很近的一個小村子,時常會有青國軍隊借道而過,好在軍紀尚算嚴明,沒有出什麼大的亂子。
但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村中的青年都已經早早的開始務農,亦或是外出幫工減少家裡的負擔。
和男孩這般年紀或年紀稍小的人出去幫工年齡又太小,務農又氣力不足,再加上還在長身體,餓了吃得更多,所以大都被打發出去,做那些捉魚摸蝦掏鳥蛋刨這刨那刨野菜的事情……
聊勝於無嘛。
下山的路上,男孩走的不急不慢,他很沉默,也不東張西望。
循規蹈矩一般的走著最正常的下山路,布口袋裡都是些野果野菇之類的東西,他找不到鳥蛋,也不敢砸蜂窩,更沒有別人獵戶家的孩子打獵的本領。
下山的路上他聽到了悉悉索索的聲音,從耳邊傳來,他立刻蹲下在路邊撿了一塊石頭,尋找著聲音的來源。
“喂,小林子。你又在這散步吶。”
從山坡上的灌木裡鑽出來了一個腦袋,濃眉大眼,皮膚是給太陽曬得又光滑亮的那種顏色。
一看是熟面孔,男孩丟下了手裡的石頭。
男孩說道:“你每次都這樣跑出來,煩不煩啊……就不能好好走路嗎?”
一邊說著,一邊幫著這和他年齡相仿缺略微壯實一些的男孩拍身上的土,這樣鑽出來,一身泥土也是合情合理,好在今天沒下雨,拍一拍也就差不多乾淨了。
“嘿嘿,小林子,你也是每次都知道是我,每次都要撿個石頭,何必呢……”
“如果哪天不是你阮平安,而是只大野豬,那我赤手空拳豈不是很吃虧?”男孩笑了笑。
“野豬?那你就一隻手一塊石頭也砸不死啊。”
濃眉大眼的男孩叫阮平安,他是村裡唯一一個獵戶的大兒子,他上山同樣是為了弄些吃的……
只是身為獵戶兒子的他和白淨男孩的戰績就完全不一樣了,他帶回來了三隻兔子一隻又大又肥的竹鼠……一手兩個提溜著,時不時的還會掙扎一下,只可惜被細麻繩捆的結結實實沒辦法掙脫,這些全都是他前天佈下的陷阱的功勞。
兩人肩並肩下山,阮平安的話比白淨男孩多了不少,一路上基本都是他在講。
當然白淨男孩雖然好靜卻也不是個啞巴,他自然也是有說有笑的應著,同樣分享了他看到那大個頭野蜂窩的情報。
阮平安一樣沒底,這東西畢竟有危險,他說回去告訴他爸,如果有弄下來,分他一半蜂蜜。
白淨男孩點了點頭,沒有多說什麼。
到了山腳下,兩人就要分開走了,阮平安住在村子的東頭,而白淨男孩住在村子的西頭。
“小林子啊,這兔子給你吧,”阮平安想了想,還是解下了一隻大肥兔子遞給白淨男孩,這是三隻兔子裡最肥的一隻。
白淨男孩接過兔子沒多說什麼,而是從布口袋裡拿出了一串漂亮的紅果子,交給阮平安,這果子很小,長條的橢圓狀,個頭最大的不過小拇指的一節那麼大。
“誒喲喂,厲害啊,真是奇了怪了……為什麼你總能弄到這個,我在山上跑的可比你多啊。十回都找不到一回。”
“因為你是的心思都放在動物上了,而我……對抓兔子好像沒什麼天賦。只能找找這種東西了。”
“嘿嘿,也不虧,這麼大串能吃個把月了。”
阮平安嗅著那串白淨男孩給他的東西滿意的走了。
這東西其實就是一種野椒,數量稀少,香辣異常。
人工無法栽種,喜歡的人很喜歡,討厭的人棄之如履。
這東西基本就靠採摘,有沒有還得看運氣。剛剛好獵戶一家四口都喜好這口辣味,一隻兔子對他們來說,反倒不算太難得到。
阮平安走了,白淨男孩也提溜著兔子的耳朵,
可是這大肥兔子到了白淨男孩的手上,似乎感覺到了什麼一樣,玩命的掙扎了起來。
這可讓白淨男孩有些傷腦筋,說實話,這只兔子有些重,如果安安靜靜的他提溜回去倒也不算什麼,如果一直動的話,就很麻煩了。
想了想,白淨男孩熟練的將兔子倒了過來,攥緊了兩隻腿,掐著兔子的脖子用力一拉……兔子馬上就安靜。
他不會打獵更不會設陷阱,但是殺兔子對他來說易如反掌。
阮平安也不是第一次給他這種野味了,一切都輕車熟路。
也多虧阮平安和他的關係微妙的好,雖說是食物緊張的年頭,他的家裡卻一直就沒太缺過肉食。
把安靜了的兔子裝進了布口袋,白淨男孩蹲了下來,望著一動不動的兔子。
沉默了一會,輕聲說道……
“兔子啊,我林修啊……會連著你那一份一起活下去的。”
這時候叫做林修的白淨男孩,發現兔子似乎動了……
他伸手摸了摸大肥兔子那圓滾滾肚子。
輕嘆一聲,不過表情沒有太多的變化。
他又說了一句:“你的孩子那份……我也會一起幫忙活下去的。”
說完,他提溜起布口袋一步三晃的朝著家的方向走去,完全沒有因為殺死了一隻懷孕的母兔子有什麼愧疚。
人要活著,就要吃東西。
有綱常倫理國家法律的約束,人,不能吃人。
這就表明,除了人之外,什麼都能吃。
活著的是兔子,死了的不過是兔肉,吃了這些肉,他能健康的活著,這比什麼都重要。
這是林修的看法。
他很惜命。
……
太陽漸漸的落了下去,而並不著急趕回家的林修晃晃悠悠的走著,看到屋子的時候,影子已經被拉的很長了。
他看到了家裡的籬笆牆,看到了站在門口等他的妹妹……
也看到了剛剛好拿著一盆水出來潑掉的娘。
林修的眼神只有在妹妹的身上停留,而他娘卻沒有讓他的目光停下哪怕一瞬間。
“我回來了。”
提起布袋,林修對她的妹妹笑了笑。
他的也對他咧嘴笑了笑,卻沒有出聲,但那天真的笑容很甜很甜。
妹妹叫做阮小萱,很文靜的名字,而她的妹妹比這名字還要更靜一些……
從出生到現在,沒有哭鬧過,同樣,也沒有說過一句話。
這裡是阮家村,他大哥姓阮,小妹同樣姓阮。
而林修卻姓林,他妹妹是他看著出生長大的,而他自己……卻是一個被撿來的野孩子。
進門之後,他娘沒有和他多說什麼話,而是很默契的接過了布口袋,看著裡邊的兔子,她多看了林修一眼也沒多說什麼,就提溜著布口袋進了廚房。
而林修呢,捏了捏妹妹的臉。
從衣服的口袋裡拿出了一顆剔透的圓石頭放在了小萱的手裡,這石頭很漂亮,是他在山裡撿到的。想了想妹妹應該會喜歡就沒有丟掉,帶了回來。
沒過多久,廚房裡傳來了一句不太大聲的自語。
“作孽啊……”
林修的注意力沒停留在這裡,而是撇頭看向村子外邊,他家在村子的西頭,離村口就隔了一戶,稍微探探頭就能看到村外那條這些年來被越踏越寬的路。
是青國的兵馬。
他下意識的就把小萱往身後按去,他不喜歡這些兵。
PS:對開新書了,比較正經的仙俠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