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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關於神這個東西

神到底是什麼,恐怕這個東西還輪不到我來置喙,畢竟直到今日神學依然是一門學科,不過作為我第一次寫的並且一定要完本的長篇小說,我還是不可避免的要面對困擾諸多熱血故事作者的難題,關於故事後期戰力崩壞的問題。很可惜的是,我沒有找到像JOJO那樣萬用的處理方法,但好歹還算是找到了一個擇中的選擇。不過隨著第二卷即將步入尾聲,埋藏了整個小說的終極隱線和最後反派馬上就要出場,我覺得在這裡,有必要說一下我對於神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樣的理解。

首先,我覺得凡人透過武力擊敗神明是很蠢的一種設計,我不是那麼心慈手軟的人,會給身為凡人的主人公們這種幻想和幻覺。

在這之後,讓我們進入正題,透過我淺薄的神學知識,我覺得神首先分為幾種:一.凡人得到神力成為神或類似神的存在,二.天生就有神的力量帶卻有和人無異的內在,三.某種概念,物,自然等抽象的東西成為的神,四.完全不可理解本質的神。

在北歐神話和希臘神話中,對於一和二這兩點表現的最為清楚。奧丁透過懸吊自身獻祭眼睛獲得神力,洛基會惡作劇,神們為了從巨人手中奪回被盜取的寶物,甚至會採用和人無異的手段,希臘神話則更為明顯,繼承神之血脈的半神的英雄(在這之中還有赫拉克勒斯成神),宙斯和赫拉的家內事,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這些神明和故事算是典型的具有人文主義精神和情懷的人神,說到本質也就是所謂的只是具有超級力量的人類。對於很多的DND官方的作者,其筆下世界觀中的神也大多屬於這一類,費倫的神可以說完全就是有神力的人類,他們之間的鬥爭堪比人類社會的縮影。而灰鷹的神就是典型的神性大於人性,並沒有做出那麼多“接地氣”的行為。

總得來說,一二類的神明是最好寫的,因為只需要以寫人的角度去寫,而大多數人們所寫的神也基本上屬於這一種。被主人公們殺神殺掉的也大多屬於這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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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某種概念,物,自然等抽象的東西成為的神,最典型的拜火教的神明。在拜火教的故事中,代表光明、生命的阿胡拉.馬茲達與代表邪惡和黑暗的阿赫裡曼進行了長足的鬥爭。這就是典型的二元論,二元論在神學發展的範疇中,屬於一種更接近於早期宗教的模式。當然這種遠遠不止拜火教的兩位神明,日本的萬物有靈,南美的薩滿教,這些物崇拜或自然崇拜誕生出了另一套神明系統。就算在我國也有類似的東西,土地爺和山神在早期的發展中也是一種典型的物崇拜。有足夠的理由可以懷疑在信仰早期灶王爺很有可能也是某種地方的民俗拜物信仰,而在之後漫長的發展中逐漸被納入了中國的民俗信仰體系。

這一點對於外國人來說,就是一種相對比較陌生的系統了。也許是我讀的書還不夠多,沒能在電你蛋的故事裡看到足夠多的類似的自然崇拜。這也不能說外國人的邏輯不行,畢竟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就是集大成的神學典範。和這兩個教派的信仰體系相比,除了佛教以外的信仰系統就顯得有些太過於粗糙了。

第四點,完全不可理解本質的神。要說到這裡肯定就有人會說克蘇魯神話,不過我想說的是,早在克蘇魯神話之前,模糊化神格和神的權能就已經被各個宗教所使用。我個人傾向於克蘇魯神話本身更加側重放大了故事敘事中的虛無主義色彩,這一體系終究是為了故事而服務。話歸正題,就像宗教改革裡羅馬教廷所說的話“聖經就像一團可以隨意揉捏的蠟團,如果沒有一個人來解釋她,那每個人都可以將其塑造為自己想要的樣子。”近年來的一些伊斯蘭激進派的襲擊也是如此,《古蘭經》在隨意“揉捏”的程度上,是和《聖經》不相上下的,而這些極端分子不過是將他們所需要的的部分塑造為了自己需要的樣子。這也就是為什麼神職人員會存在,而宗教典籍需要專人去闡述的理由。

完全無法理解本質的神,這是一種經典模糊化的處理手法,經典到人們使用了上千年。神這種本就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模糊化處理未必是一件壞事,最明顯的好處就是讓神學經典的解釋權落入了實際掌權的宗教組織手中。

以上就是我對神明的粗淺理解,而我也透過這粗淺的理解,將我的故事中的神分為了三六九等。而我本人也傾向於將神視為一種高次元的生命體,這也是為什麼在我的故事中神力最典型的表現就是無視三維宇宙的部分時空和物理規則。這一準則將不止在這個故事裡體現,還會在很多其他的故事裡再度展現。以這種指導思想作為基礎,我私下認為凡人要憑肉軀武力戰勝足夠強大的神明,是幾乎不可能的一件事情。因為你的對手遠遠超出了想象力的邊界,戰勝一名連想象都想象不了有多強的敵人,這件事從一開始就已經宣告失敗了。

我本人也不過只是對這方面有所涉獵,在這裡分享出我對於這部分設計的一些思路和考量。這篇隨談肯定會有錯誤和不全的地方,如果看完之後對大家的知識有所增進,那就再好不過了。